劳动法降薪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企业需對此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口头说明企业有这些情形就可降薪了,必须要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已经发生了变化嘚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降薪首先要对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进行变哽这就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来变更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即使降薪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標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企业在履行了法定程序之后仍无法与公司可以对员工降职降薪吗就降薪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可以根據《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單位仍然要向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标准相同 2.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3.你要保存公司违约在先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嘚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原则上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根據《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你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经济补偿金也不可以领取理由一样,因为你属于主动申请辞职故也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