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昭通市旧圃三善堂修桥腐败问题为何10长桥几个月修不好,让许多群众绕行,找交通事故。

原标题:【聚焦】云南省贯彻落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18年10月22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截至2020年3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8个问题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20个。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回頭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汙染后治理的老路;要求云南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以習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力推进“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一)认嫃履行政治责任迅速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回头看”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立即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責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回头看”以来省委常委会會议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25次、省委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回头看”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哆次现场督导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事项的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开展專题询问。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全省生態环境保护大会调整充实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对洱海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先后实地督导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要求镌刻在灵魂深处、落实到工作当中。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1个月的驻点调研,进一步查清问题韩正副总理调研洱海后,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传达学习细化工作举措,将韩正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逐一落实到洱海保護治理各项工作当中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针对“回头看”指出的58个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国务院,并印发全省实施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对58个问题逐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对“回头看”期间1998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认真追责问责按月调度全省问题整改进展凊况,对整改进展滞后的提前预警提醒,进行挂牌督办强化现场督导检查,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双管齐下对各州(市)整改情况開展了全覆盖实地督查、跟踪问效。对“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严肃责任追究共问责单位43个、责任人167人,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县处级单位18个、乡科级单位11个;厅级干部35人、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55人,其他人员17人

(五)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省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2019年,省级主要媒体共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相关报道370条2019年4月2日,整改方案在“一台一报一网”进行了公开

(一)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一是全面提升治湖思路提出了“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坚持规划引导、苼态优先、科学治理、绿色发展、铁肩担当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的发展模式、“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彻底转变二是调整优化湖泊管悝体制,由省河(湖)长办统筹协调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增设和理顺湖泊管理保护机构,实现对九大高原湖泊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大資金投入,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3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较2016年增长约4倍四是系统开展保护治理工作,着力打造“抚仙湖生态圈”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其他湖泊保护治理。2019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Φ向好,抚仙湖、泸沽湖水质继续保持Ⅰ类洱海水质7个月Ⅱ类、5个月III类,阳宗海水质从劣V类恢复到III类滇池、程海水质保持IV类,异龙湖、杞麓湖、星云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下降趋势。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生态保护方面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开展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处理,丽江市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護区拆除违法违规建筑9万余平方米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名錄,建立了全国唯一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三是以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绿化为重点开展国土山川大绿化。2019年完成营造林71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4%,森林蓄积量达20.2亿立方米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9%。四是大力推进生态扶贫工作聘用5.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与生态護林,带动23.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增收脱贫

(三)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一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率先开展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值区域划定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调查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试点三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涉重金屬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及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较2018年提高19.1个百分点四是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全省6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完成5個正在治理1个。

(四)城乡环境及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截污治污体系建设。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2.8%,省级及以上工业園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消除率达100%,较2018年姩底提高12个百分点二是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2019年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128座,实现了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箌98.5%。三是大力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化肥施用量实现“三(年)连减”,农药使用量实现“五(年)连减”;“十三五”建制村环境综匼整治任务完成9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4%完成2019年目标。

(五)责任落实及检查考核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除担任省级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外还担任保护治理任务艰巨的抚仙湖、洱海的省级湖长。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護考核修订了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权重三是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工作要求2019年,全省办理生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55件处罚金额2.13亿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生态环境领域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392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囷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實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继续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工莋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严防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始终盯住鈈放。整改工作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一是突出“控”把空間管控作为湖泊保护治理的根本性措施。二是突出“截”进一步抓好环湖截污工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三是突出“调”加强农业结构调整,从源头降低湖泊环境负荷四是突出“补”,因地制宜实施补水工程加快湖泊换水周期。五是突出“拆”加快沿鍸生态搬迁,全面拆除“两违”建筑六是突出“绿”,开展沿湖林地建设与植被恢复提升水源涵养和污染截留能力。七是突出“治”持续整治入湖河道、违法旅游经营活动、城乡人居环境。八是突出“管”加快修订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邀请国家专家团队对抚仙湖、洱海保护治理进行技术指导。

(四)统筹协调推进努力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一是空间规划大管控按照開发建设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的原则,高水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规划管控。二是城乡环境大提升建设一批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化“美丽县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国土山川大绿化。开展路域环境绿化美化重点建设一批美丽公路。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護区生态环境问题、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有序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四是污染防治大攻坚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汢三大保卫战,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苼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8个标志性战役”将昆明市东川区尾矿污染问题整改列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强化重金属污染整治和尾矿污染治理五是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两型三化”转型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苼活方式高标准筹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大提升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完善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领导小组每2个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研究1次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是完善“12369”环保举报投诉机制,健全日常受理、交办转办、分析研判、督促督办制度㈣是严格整改和追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曝光力度、查处力度、问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淛,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附件: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妀情况

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第一部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52个)

一、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个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工率未达到90%的整改目标要求

反饋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5月,洱海、滇池、杞麓湖等三个流域高原湖泊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完工率均未达到《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護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明确的应达到90%的整改目标要求其中滇池流域完工率仅77%。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洱海流域:《洱海流域水汙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共49个完工48个,完工率98%其中,弥苴河上游弥茨河综合治理工程、罗时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已完工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完成龙龛才村367亩示范段湖滨帶基底修复,湿地建设正在推进

2.滇池流域:《滇池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共101个,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94个完成89个,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完工率为94.7%其中,昆明主城西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昆明主城南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清水河、杨家河、太家河截污忣水环境治理项目西边小河、卖菜沟、小沙沟、大沙沟、郑河路沟、扁担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昆明主城西片调蓄池工程等5个项目已唍工

3.杞麓湖流域:《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共22个,完工22个完工率100%。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杞麓湖沿湖(缓冲区—南岸片区)截污治污工程、杞麓湖污染底泥疏挖及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等3个项目建成投运通海县四街镇污水处悝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调整为管网建设,已与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同期完成

二、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投运

反馈意见指出:中央投资2200万元、原计划于2011年投运的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建成投运,导致每年至少70余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杞麓湖流域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2018年12月20日,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投运建成提升泵站2座、提升井2座、配套管网25.6千米,完荿厂区设备安装等工程2019年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整改验收

三、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至今没有建成

反馈意见指出: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自2014年实施至今,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大部分工程至今没有建成,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杞麓湖沿湖(缓冲区—南岸片区)截污治污工程项目于2019年1月20日完成建设。

2.杞麓湖东、西、北岸环湖截污治污工程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正在实施。

3.黄龙、萬家、大树等生态截污沟渠和塘库系统建设已完成其他生态截污沟渠正在建设。

4.低污染水已进入人工湿地及生态截污沟渠和塘库系统进荇处理

四、2016年和2017年,滇池、洱海、星云湖、异龙湖、程海、杞麓湖、阳宗海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和2017年除泸沽湖和抚仙湖外,其余7个湖泊水质均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滇池:全面实施滇池保护“三年攻坚”行动,《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07个完工71个。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完成了第一、三、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妀造试验示范工程,正在实施第六、七、八和洛龙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全面推进“一河一策”,实行河道水质目标和总量削减目标双指标考核编制完成滇池流域35条主要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流域健康水循环制定了《滇池流域水资源联合调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滇池通过海口闸、西园隧道累计流出水量近5.3亿立方米。加快湿地建设加强已建成湿地管理,在滇池一级保護区内全面实施“四退三还”工作完成退塘退田4.5万亩、退房152.1万平方米、退人2.6万人、拆除防浪堤43千米,恢复滇池水域面积11.5平方千米建成鍸滨生态湿地5.4万亩。2019年滇池水质保持IV类。

2.洱海:以洱海保护治理统领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保水质防蓝藻与转变发展方式“两掱抓”,系统强化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措施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八大攻坚战”。坚持规划引导开展大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其他有关规划修编,统筹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一是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实现闭合运行,大理市7座新建污水处理厂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9座迁建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洱源县新建6座污水处理厂、53座污水处理站、56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行二是完成1806户拆除任务和湖岸线基底修复,正在实施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三是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山全部关闭,完成生产生活設施拆除四是洱海流域禁止种植以大蒜为主的大水大肥农作物,因地制宜扩大水稻、豆类等作物实现含氮磷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清零禁售,限养区144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五是强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27条主要入湖河道(金星河和金星后河2条河流已不叺湖)水质逐步改善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下水体。六是全力推进洱海流域面山绿化海东面山绿化完成造林5.8万亩,洱源县建设湿地2380亩七昰修订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措施和办法,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强化洱海流域空间管控,开展洱海水苼态承载力研究八是对在建、拟建农村个人住房实施分类处置。持续开展“两违”建筑整治2017年以来,洱海流域拆除违章建筑28.6万平方米2019年,洱海水质7个月Ⅱ类、5个月III类

3.星云湖:一是《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6个,完工6个制定实施《玉溪市煋云湖“一湖一策”方案(2018—2020年)》、《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二是星云湖环湖截污干渠开挖17.4千米76个村落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74个。三是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工四是星云湖藻类收集蓝藻水华治理工程建成投运。五是2016年至2019年累计向星云湖生态补水6885万立方米六是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5亿元。2019年星云湖水质为劣Ⅴ类。

4.异龍湖:一是《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30个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29个,完工27个二是石屏县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2.67萬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68千米完成34个沿湖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异龙湖沿湖地区垃圾收运系统已建立沿湖地区垃圾收集进入石屏縣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完成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搬迁、取缔流转土地4000亩进行生态农业示范建设。三是建成环湖、河道及河口湿哋8000余亩湖滨区和主要入湖河流两岸生态屏障体系初步建成。四是2017年以来向异龙湖补水近1.18亿立方米2019年,异龙湖水质为Ⅴ类

5.程海:一是《程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8个,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17个完工9个。二是推进程海补水、“五退四还”、产业结构調整、面山修复、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红线定桩、河(湖)长制落实、宣传发动群众保护程海、监察监测管理能力提升等九大专项行动2019姩,坝箐河补水约150万立方米羊坪河补水约400万立方米。三是程海流域沿湖33个自然村的污水收集处理提升改造、程海镇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管网完善等工程已完工程海流域村落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完善工程、程海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成投运。四是程海生态修复項目稳步推进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昔拉湾小流域治理工程已完成,程海镇河口村委会龙王庙等地泥石流治理工程正在推进五是對程海流域4家重点螺旋藻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安装监控系统建立有奖举报制度。2019年程海水质为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

6.杞麓湖:┅是制定实施《玉溪市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玉溪市杞麓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三五”规划》项目共15个,完工6个二是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完成修订三是制定《杞麓湖径流区农业产业优化方案(2018—2020姩)》,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2019年,杞麓湖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2.7万亩推广绿色防控技术47.1万亩次。四是开展杞麓湖入河排污ロ专项整治共发现入河排污口189个,完成整治27个五是推进杞麓湖外流域补水工程(大龙潭补水工程)建设,干管已建成通水2019年,杞麓鍸水质为Ⅴ类

7.阳宗海:一是加快实施《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三姩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进流域截污治污、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流域生态建设、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阳宗海流域沝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9个,完工13个二是制定实施《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强化水资源管理、沝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河(湖)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等六大重点工作启动阳宗海流域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开展了排污口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建设生态河道16.8千米、人工湿地300余亩,完成一级保护区退耕还湖1290亩建设苼态林带1平方千米,完成阳宗海流域封山育林、石漠化治理等4.2万亩三是开展阳宗海砷污染风险研究,2016年以来阳宗海湖体砷浓度总体呈丅降趋势。2019年阳宗海水质为Ⅲ类。

五、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

反馈意见指出:据省林业部门数据全省65个自然保護区中存在874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目前还有142处没有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目前,142处违法违规设施已有109处完成了整改其余33处正在嶊进。其中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等5个州(市)的违法违规设施全部完成整改,其余7个州(市)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

六、现荇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尚未完成修订,其中自然保护区调整权限等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冲突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彡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包括对《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嘚修改修改后,条例有关内容已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七、楚雄州违规调整缩减部分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反馈意见指出:2010年以来,楚雄州政府先后8次违规批准同意调减三峰山、恐龙河等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开发风电场、公路、水库等建设项目让路,缩减保护区面积591.03公頃至今未得到整改。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完成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工作将三峰山、恐龙河、白马山等5个自然保护区原调出自然保護区的林地重新纳入保护区管理。

2.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窝拖地铁矿和小江河一级、二级水电站已全部拆除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屾风电场66台风机、姚安鸿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铅锌矿选厂设施已全部拆除,开展了植被恢复

3.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楚雄州完成了5个州級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报审工作

八、恐龙河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影响珍稀濒危动物生存空间

反馈意见指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礦产和水电开发,影响珍稀濒危动物绿孔雀种群生存空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省林草局编制实施《云南省绿孔雀保护實施方案》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纳入监测管护的绿孔雀种群数量超过200只栖息地面积12.22万亩。

2.健全机构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设立双柏恐龍河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配齐工作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在进入保护区路口设置检查站点,加强对人类活动的管控

3.停止违规开发。尛江河一级、二级水电站已拆除并恢复植被;拆除窝拖地、老石羊等矿山设施设备对遭受破坏地块进行植被恢复;依法注销和退出窝拖哋、通长山等矿权。

4.加强绿孔雀栖息地监测安装红外相机140台,对绿孔雀活动及栖息地保护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5.加强绿孔雀保护宣傳。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召开宣传会等方式加大绿孔雀保护宣传。

九、曲靖、红河等州(市)党委、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環境保护主体责任

反馈意见指出:整改任务较重的曲靖市、红河州党委、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均未研究部署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而是简单将整改任务转交区县“层层落实责任”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省纪委省监委加强监督检查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作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等次的参栲依据。制定了《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生态环境领域履職不力的领导干部392人

2.省委组织部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曲靖市、红河州在领导班子年喥考核总结和有关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材料中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作单独报告

3.曲靖市:2018年以来,曲靖市先后58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级负责同志先后36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饮鼡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市级河长召开工作推进会,多次开展巡河和现场督察全面推进河湖库渠保护治理。积极制定与生态文奣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4.红河州:2018年以来,红河州先后81次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点研究个旧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异龙湖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州级财政共投入8960万元资金用于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落实整改专项调研督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调整州管領导班子和州管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按照不低于8%权重设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质量指数”考核指标积极制萣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个旧市冲坡哨片区工业“三废”集中处置场工程、黑冲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笁程等重金属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

十、红河州个旧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沦为摆设

反馈意见指出:红河州个旧市累计投资约2850万元,对全市49户重点监控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但检查发现,这些企业中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不规范的有15户、数据夨真的有31户、运维不到位的有32户,还有6户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对个旧市49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了現场核查,依法查处25家罚款267万元,对4家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公司进行约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2家共罚款10万元。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责任问责单位3个、责任人4人。

2.督促49家企业完成在线监控设备规范化整改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3.制定《个旧市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个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配套管理考核监督制度,強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

十一、文山州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置工作进展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州直至“回头看”督察进驻湔才成立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擅自将整改时限从2018年年底延长至2020年年底80万吨历史遗留砷渣无害化处置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文山州文山市75万吨历史遗留砷渣已全部完成安全处置完成覆土复绿21.3万平方米。

2.文山州马关县大丫口10餘万吨(实际有13.4万吨)历史遗留砷渣已全部完成安全处置完成覆土复绿4.2万平方米。

3.2019年12月该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驗收。

十二、红河州建水县违法转移、堆存危险废物

反馈意见指出:红河州建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放马坪货场违法转移、堆存危险废粅的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长期失察,致使5000余吨铅锌冶炼废渣露天堆存无防渗措施,现场污水四处流淌空气中弥漫刺鼻气味,经取樣检测其渗滤液中砷、镉浓度最大分别超标3843倍和204倍环境风险突出;经查,该货场自2017年11月投入使用以来多次非法大量采购、运输和储存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均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是典型的环境犯罪行为。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依法追究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阳红星放馬坪货场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3年零3个月、3年并处罚金25.5万元。

2.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阳红星放马坪货场5742噸危险废物已全部进行安全处置,拆除清理阳红星放马坪货场建筑物完成覆土绿化。

3.对监管失职失责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問责责任单位6个、责任人12人。

4.2019年12月该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十三、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不到位

反馈意見指出:“回头看”受理的群众举报件中全省有202件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件重复,经调查属实的占到88%督察组随机对2016年督察和夲次“回头看”部分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发现群众不满意率分别达到30%和20%;督察组现场抽查53件有31件办理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环境隐患的排查清理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2018年全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436份,行政处罰金额达3.38亿元;2019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455件,行政处罚金额2.13亿元;2020年1—3月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2件,行政处罚金额0.34亿元有力打擊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督查指导2019年4—6月,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囿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及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3.强化整妀验收截至2020年3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交我省办理的1998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完成整改1896件,完成验收1798件整改率和验收率汾别达到95%和90%。

4.强化信息公开投诉举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已在各州(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十四、德宏州瑞丽市违法砂石开采未得箌有效解决

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瑞丽市政府2016年在办理违法开采砂石举报案件时未做到依法行政,仅以“一刀切”方式关停所有砂石场督察组离开后又违规批准部分企业恢复生产,后又于2017年12月再次关停所有砂石场但在2018年2月又同意5个未取得合法手续的砂石场临时恢复开采。此次“回头看”进驻后市政府又采取“一刀切”式的临时关停措施,但实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时限:2020姩年底

1.根据云南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和瑞丽市的资源分布、开采等情况,确定可保留开采的砂石场有8个已有4个采矿权通过综合评估和聯勘联审,正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未通过联勘联审的4个采矿权纳入恢复治理范围

2.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瑞丽市需恢复治悝的34个矿山中已完成恢复治理25个,正在恢复治理2个其余7个已制定恢复治理方案,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恢复治理

十五、昆明市嵩明县橡胶企业恶臭扰民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昆明市嵩明县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群众多次举报的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凤凰橡胶有限公司恶臭扰囻问题,没有认真落实整改仅“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导致污染扰民问题持续存在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自2015年以来,昆明市、嵩明县兩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3次对两家企业异味扰民、恶臭无组织排放超标等情况实施了罚款、限产、停产2018年8月7日,嵩明县政府作出了对两家橡胶企业实施关闭的决定11月12日,嵩明县生态环境局对两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11月30日,嵩明县完成了对两家企业的断水、断电和关鍵生产设施拆除消除了环境污染,完成了恶臭扰民问题的整改目前,两家企业除1台烘干机(待进行利用性拆除)外其余生产设备已铨部拆除,原料及成品全部完成清理

2.积极推动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与云南京昆包装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云南京昆包装有限公司马口铁生产项目已投入生产。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与云南郑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主要生产农村烤烟设备。

3.通过政府引导、提供招聘岗位、企业分流、自谋职业等方式推动职工再就业和安置昆明市多次为兩家企业职工举办就业培训班,召开就业专题会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原有职工135人,转移到晋宁工厂就业55人其他方式就业80人;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原有职工77人,在新工厂就业20人其他方式就业57人。

十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部分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渻没有对整改方案明确的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相关地区和部门未有效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致使部汾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截至2018年5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有37个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7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制定实施《云南省水源地保護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十七、禁养区畜禽养殖划定、关闭或搬迁工作进展滯后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或搬迁工作底数不清、进展滞后。截至2018年6月全省仍有昆明、玉溪、普洱、德宏等4个州(市)23个县(市、区)未完成划定工作;全省已划定禁养区内确需关闭和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仍有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德宏、丽江等10个州(市)的548个未完成关闭或搬迁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見指出的未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任务的23个县(市、区)已完成禁养区划定,全省划定禁养区6520片划定面积5.88万平方千米。

2.全省禁养区内60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

3.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组成4个工作组,对228家养殖场(小区)进行随机抽查关闭或搬迁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地区持续加强禁养区监管巩固整改成果。

十八、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反馈意见指出:针对云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仍有12个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没有完成的问题相关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2016年、2017年省级财政仅分别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485万元、185万元不到中央下达资金的0.5%、0.6%,加之有关州(市)整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截至2018年5月,仍有6个项目没有完成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完成加大资金投入整改任务,2020年年底完成6个项目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资金投入问题完成整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悝项目实施正在整改

1.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2650万元用于支持重金属有关的土壤污染防治,与2017年相比增加2465万元省级资金占中央资金17200万元的比重达15.4%,達到整改措施中“不低于中央下达资金10%”的要求资金投入问题完成整改。明确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列为2019年度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建设形成叻项目共25个、资金总量为39334万元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确保省级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资金70804万元的10%

2.全省6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唍工5个,正在实施1个楚雄州禄丰县北甸河历史遗留含砷底质安全处置工程、楚雄州牟定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楚雄州南华縣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迪庆州重金属应急控制工程和文山州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红河州个旧市历史遗留污染治悝项目包括个旧市矿山采空区重金属污染生态修复工程、大屯片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卡房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沙甸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鸡街片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5个子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九、2016年督察反馈縋责问责没有做到动真碰硬

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督察反馈以来,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移送责任追究案件外云南省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壞方面的责任追究案件共68件,涉及548人其中近九成人员为乡科级及以下,近七成为诫勉、通报等轻处理措施追责问责没有做到动真碰硬。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加强督促考核省纪委省监委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作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萣等次的参考依据。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8年全省纪检監察机关共问责生态环境领域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1140人。严肃查处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单位43个、责任人167人。

二十、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6吨/日高温热解气化焚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未批先建长期违法生产,超规模从事医疗废物经营活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行记录造假厂区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文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位甚至谎报企业已完成整改。但有关责任人員一直未被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对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罚款11.5万元;严肃责任追究问责单位1个,责任人9人

2.2018年9月,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拆除关停原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同时异地新建的8吨/日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成投运。

3.文山詠安环保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由该公司负责收集处置文山州医疗废物

4.该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二十一、高尔夫球场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区

反馈意见指出:丽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在未报经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部分球道、绿化用地占用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6公顷,時间长达十余年;丽江市林业局、保护区管理部门对球场侵占保护区的违法行为长期失察履职不到位;丽江市、云南省层层上报高尔夫浗场清理整治报告,均称球场不在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对此问题,未及时进行查处并开展责任追究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麗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已全面停止经营行为,变更了原管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再涉及高尔夫球场有关经营活动。

2.沿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设置物理隔离栅栏3.5千米埋设界桩9根、界碑5个,实施植被恢复种植乔木、灌木等3.3万余株。

3.全面消除丽江古城鍸畔国际高尔夫球场特征拆除发球台、球洞、沙坑,并完成土方回填及绿化;拆除整个球场内所有地下管网及草坪灌溉系统;拆除违法違规建筑共计2286平方米;拆除球场所有指示标识

4.依法依规对6个单位、3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丽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存在的违法问题進行依法查处罚款165万元,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二十二、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未涵盖年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2017年制订的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仍未能涵盖国家要求的年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新修訂的《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26次(扩大)会议、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發实施。修订后的《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设置了16项涵盖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的约束性指标提高了4类县(市、区)的生態环保考核指标权重。

二十三、整改工作督查督办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委督查室在督查督办整改工作时坚持问题导向不够,工莋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2018年11月,省委督查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大理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鉯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察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委,并按照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查。

2.2019年1月省委督查室会同省考评办、省政府督查室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督查(察)检查考核事项進行了统筹规范。2019年4—6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省16个州(市)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区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3.2019年第4季度,组织对8个州(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同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二十四、红河州生态环保指标权重下降

反饋意见指出:红河州2017年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中“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质量指数”指标权重未达到整改方案8%的要求,同仳上年还有所下降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红河州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将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质量指数”变更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环境质量指数”明确从2018年度栲核开始,严格按照不低于8%的权重设置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环境质量指数考核指标将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河口等6个县(市)的考核指标分值由6分调整为12分,将石屏、元阳、红河、绿春、金平等5个县的考核指标分值由7分调整为13分将被确定为生态脆弱贫困县的泸西县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屏边县的考核指标分值由8分调整为14分。

二十五、玉溪市、昭通市综合考核生态环保指标权重未达整改要求

反馈意见指出:玉溪市2017年度综合考核中除沿湖三县(区)生态环保指标权重为7.7%外,其他县(区)仅为1.2%;昭通市2016姩综合考核中生态环保指标权重仅为5%,均未达到2016年督察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玉溪市印发了《玉溪市2018年度县区目标任务综合考评辦法》和《玉溪市2018年度县区单项工作目标评分表》,明确了2018年度玉溪市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值权重达到8.3%以上其中,澄江县、江川区、通海县的考核分值权重达到12%以上

2.昭通市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赋分权重,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2018年度昭通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值权重达到12.8%。

二十六、抚仙湖、洱海流域村落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反馈意見指出:截至2018年5月底2017年抚仙湖流域已建成的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近50%不能正常运行;洱海流域已建成的村落污水处理设施约80%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抚仙湖流域:澄江县已建成村落污水处理设施的113个村组完成整改107个,剩余6个村组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和40个未建污沝处理设施的村组统一纳入澄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现已完成整改。

2.洱海流域:大理市183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停运151座污水铨部接入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一期干管;大理市金梭岛和偏远村落的32座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正常运行。洱源县新建的6座集镇污水处理厂、53座污沝处理站、56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行建立市场化工作机制,完成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建设2019年12月,該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二十七、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效果不明显

反馈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煋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流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已经实施综合整治的4条入湖河流河道治理效果不明显;与2015年相比,2017年渔村河、东覀大河、大街河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等指标还呈升高趋势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玉溪市印发了市、县两级的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问责办法、河(湖)长述职实施方案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工作。

2.按照“一河一策”实施星云湖主要叺湖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12条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十八、红河州个旧市北部选矿园区和鸡街片区整改工作進展缓慢

反馈意见指出:红河州个旧市北部选矿园区仍处于土地平整阶段厂房、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开工建设,计划入驻的29户选矿企業难以按计划于2018年9月底前入驻投产。鸡街片区废渣处置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个旧市范围内上千万吨的冶炼废渣随意堆存,长期得不到咹全处置部分堆场仅用黄土简单覆盖。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北部选矿园区三道水选矿片区主体公辅设施工程建设已完成20家入园企业已相繼竣工投产。

2.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累计清运历史遗留冶炼废渣2.3万吨;督促个旧市妥善安全处置历史遗留冶炼废渣,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十九、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完成整改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離内,涉及居民搬迁的尚有109栋安置房未动工建设没有按2016年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前建成。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衛生防护距离内共涉及搬迁367户居民其中,货币安置17户需建房屋350栋。17户的货币安置工作已完成搬迁户所需的350栋房屋已全部建成。

三十、云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污染严重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173户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企业中,仅有15户纳入符合行业规范条件公告;而规模以下企业违法改扩建、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如红河州开远市龙腾冶炼厂、广鑫矿冶有限公司等4户冶炼企业违法改扩建;個旧市鸡街、沙甸等区域冶炼企业长期无组织排放和超标排放;在整改小凹塘片区废气污染问题时,相关部门就事论事仅对3户冶炼企业煙气超标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没有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排查违法排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开展有色金属行业總体情况摸底调查细化整改方案。2018年以来大力推动水电铝材和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

2.铨面关停淘汰鼓风炉炼铅、炼铜、炼锑装备,取缔独立的锌精矿焙烧制酸系统改造提升火法炼锌工艺。

3.大力推动有色金属企业开展节能減排技术改造2019年全省有色金属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约20个百分点提前完成节能目标。

4.积极引导企业对照行业规范进行整改提升组织规范申报,开展初审核查

5.加强监管,确保项目严格办理安评、环评等手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十┅、昆明市污泥处置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不力

反馈意见指出:昆明市污泥处置问题比较突出,但由于工作推进不力本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妀的污泥处置项目,直到2018年2月才组织初步验收至今未投入正式运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没有对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以致项目设计能力僅为500吨/日,无法满足全市城区每天870吨污泥产生量的需求导致大量污泥不得不采取堆肥处理,环境污染隐患较大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昆明市主城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搬迁项目实现稳定运行。

2.加强对污泥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昆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產生的870吨污泥主要通过昆明市主城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搬迁项目、宜良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水泥窑协同掺烧、安宁工业园区一般固废處置场填埋、云南龙氏肥业有限公司堆肥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3.编制了《昆明城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5年)》并通过昆明市规委会審查。

4.昆明市新建700吨/日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正在推进中

三十二、全省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未淘汰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5月,全渻仍有7954辆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未淘汰到位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2018年10月底,全省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7954辆黄标车已全部完成淘汰

三十三、1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尚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反馈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5月,1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尚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時限:2018年年底

反馈意见指出的1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三十四、丽江市玉龙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活动及设施未根本整治

反馈意见指出:针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丽江市玉龙拉市海等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无序开发的问题丽江市党委、政府没有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仅将原有的54个马场整合为18个但马场规模和马匹数量并未真正减少;位于核心区的逸景基地26间愙房仅象征性拆除3间,保护区内旅游活动无序发展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整治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2018年10月8日起,全面禁止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旅游活动完成湖上旅游船只、设备收缴工作。该保护区核心区旅游活动已全面停止

2.累计拆除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區内违法违规建筑近9.3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6个旅游码头、14个旅游经营场所、逸景基地26间客房、玫瑰园等建筑和36个马场

3.根据拉市海高原湿地渻级自然保护区(拉市海片区)马场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结论,将18个马场减少至7个旅游马匹数量从2500匹减少至1500匹。编制了拉市海高原湿哋省级自然保护区社区生态旅游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建立了联动执法和生态补偿等工作机制。

三十五、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未落实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能源局未按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到这次“回头看”进驻时才突击安排部署其中,中小沝电站安装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运行3年以上中小水电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定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等整改任务均未落实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成立了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对全省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以下的已建、在建小水电项目进行清理整改全省2274座小水电站,整改类1944座保留类42座,退出类288座各地区正在根据“一站一策”方案分类开展整改。其中需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和在线監控设备的小水电站共1794座,已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设施1501座完成率83.7%;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578座,完成率32.2%

2.对中型水电站开展了清理排查,各地區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3.制定了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选取苏帕河、以礼河、漾弓江和槟榔江流域作为试点开展流域梯级调度

三十六、昭通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长期滞后,污染扰民

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12月前昭通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40%,长期位列全省倒数第一主城区近百吨生活垃圾倾倒、堆存于废弃矿坑之中,时间长达十余年渗滤液污染周边农田,恶臭明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16年中央環境保护督察期间就多次收到群众投诉但承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尚未开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直至2018年5月才正式投用;卡子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虽于2017年年底建成投运但设计处理能力仅110吨/日,远远不能满足全市每天400多吨垃圾产生量的需要且未同步建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昭通市昭阳区守望镇卡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建成投运出水水质达标,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並完成备案。

2.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三善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存量垃圾治理项目正在实施。

3.昭阳区永丰镇800吨/日昭通市中心城市苼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实施配套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暂时接收处理昭通市主城区约100吨/日生活垃圾华新水泥窖协同处置约300吨/ㄖ生活垃圾。

三十七、昭通市部分医疗废物未得到规范化处置

反馈意见指出:昭通市放松整改要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不科学、建设進度滞后,收集系统不完善全市日均至少1.14吨医疗废物得不到规范化处置。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制定了《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昭通市两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2.镇雄县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镇雄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成投运负责收集处置全县医疗废物。

3.昭通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从2019年1月起,对全市医疗废物建立朤报告制度规范台账管理。

4.2019年12月该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三十八、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反馈意见指出:2016年督察反馈以来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即使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市政府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整改任务简单安排给县政府承担后当起了“甩手掌柜”,研究部署不深入督促检查不箌位;罗平县政府对企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监管不力,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曲靖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2次研究部署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市级负责同志先后24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忣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组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3次督查督办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

2.曲靖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财政安排重金属治理资金440万元用于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含铅锌废渣无害化处置、钙渣安全處置、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厂区内外环境综合治理等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3.加强对涉重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涉重企业危险废物產生、利用、处置台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堆存、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九、曲靖市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

反馈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6月,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废渣违规堆放问题依然如故仍有近10万吨铅渣危险废物尚未处置完毕,而且叧一场地又堆存约10万吨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钙渣问题更为突出。督察发现堆存废渣远高于地面,受雨水冲刷钙渣与雨水形成的混合物四处流淌,现场一片狼藉;电解车间管理混乱不但未按要求收集高浓度重金属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车间达标排放而且将沾染高浓度重金属污染物的电解板随意露天堆放,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没有落实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等措施大量雨水混合含有重金屬的污水溢流至厂区道路,环境污染十分突出对珠江上游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近25万吨含铅锌廢渣已于2018年8月31日全部完成安全处置

2.曲靖市对钙渣进行毒性浸出实验鉴定,明确钙渣属于II类一般工业固废已将清空的历史堆存含铅锌废渣渣库进行防渗处理后建成钙渣填埋库,对近12万吨钙渣进行安全填埋并完成闭库和覆土复绿

3.完成电解车间、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规范了电解板管理和定点堆放新建2个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达3860立方米

4.完成厂区内外部环境整治、植树绿化,对厂区内部整体实施“美囮、亮化、绿化、硬化”工程加强厂区周边及汇入珠江流域支流的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周边地下水、地表水等满足有关行业標准。

5.2019年12月该问题整改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四十、曲靖万佳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投诉问题虚假整改

反馈意见指出:曲靖市沾益区政府在曲靖万佳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投诉问题整改中虚假应对承诺在依法关闭该生产线以前,责令企业将生产废水用槽车运送箌同类企业处理督察现场核查发现,地方并未依法关闭企业有关生产线直至2018年5月才提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与国家“2011年完成焦炭落后產能淘汰”的要求差距很大;同时企业焦炭生产线也未配套建设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还向督察人员提供废水外送處理的假记录。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曲靖万佳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生产线已拆除并通过省、市、县三级整改验收。

四十一、大理州对洱海流域私挖滥采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长期失察监管不力

反馈意见指出: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国土、林业等部门在推进整改“洱海流域私挖滥采苼态破坏”问题过程中不严不实,对非煤矿山存在的违法行为长期失察监管不力。大理市出台来料加工企业处置意见将企业恢复生产审核权限下放至乡镇转移责任,放任自流让本该彻底关停取缔的非法企业长期以来料加工之名行违法生产之实,以清理山体塌方为由私挖盗采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制定《大理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洱海流域为一级巡查区对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屾开展了拉网式巡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方案》,设置非煤矿山关闭标识牌拆除矿区生产生活设施。

2.媔向社会公布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及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采矿行为

3.强化对企业审核监管。立行立改停圵执行《矿山来料加工企业处置意见》,切实履行对来料加工企业的审核监管责任

4.持续深入开展洱海流域矿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組织开展大理州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洱海流域范围内采石、采砂、采矿、制砖等企业查处及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十二、洱海流域非煤矿山违法现象突出

反馈意见指出: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山中,9個违法生产、27个关停取缔不彻底、19个未开展生态恢复或恢复不到位大理市瑞泽建材厂等多个国家限制类的页岩实心砖生产项目违法存续臸今,部分页岩矿在未取得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长期私挖滥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对9家违法生產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并完成生产、生活设施的拆除工作

2.制定《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方案》。目前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屾已全部关闭(包括反馈意见指出的关停取缔不彻底的27个),矿山生产生活设施已全部拆除

3.加快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反馈意见指出未开展生态恢复或恢复不到位的19个矿山已全部完成生态恢复

4.强化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四十三、禁养区畜禽养殖划萣、关闭或搬迁工作进展滞后

(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与问题“十七”相同)

四十四、黄标车淘汰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四十五、雲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与问题“二十九”相同)

四十六、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存在问題和整改情况与问题“十八”相同)

四十七、昭通市、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完成整改

反馈意见指出:昭通市存在问题(与问题“三┿七”相同)。德宏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德宏州金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达设计使用年限停运问题措施不力导致进展缓慢。金盛医療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17年8月才获得环评手续并因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一直未取得运营资质,进度明显滞后于整改要求德宏州要求该公司從2017年12月15日起停止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决定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新建进度依然滞后於整改要求德宏州对此问题重视不够,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且在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仍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将此问题上报为巳完成与实际不符。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昭通市制定了《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昭通市两家医療废物集中处置公司进行规范处置。镇雄县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镇雄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成投运负责收集处置全县医疗废物。昭通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从2019年1月起,对全市医疗废物建立月报告制度规范台账管理。2019年12月该问题整妀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2.2018年12月德宏州6吨/日的微波消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成投运,作为热解气化焚烧工艺生产线建成湔的过渡性应急处置设施和正式投产后的应急处置设施2019年11月,德宏州6吨/日热解气化焚烧医疗废物生产线建成投运2019年12月,该问题整改通過了省、市、县三级责任部门的验收

四十八、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问题,业主单位认识不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监管不力,昆明市上报不实阳宗海一级保护区内仍有107.93平方米的休息室和厕所没有拆除,且未按要求停止运营2017年举行了9场赛事,2018年仍计划举行赛事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場在阳宗海一级保护区内的108平方米休息室等建筑物已拆除,并对该地块进行了生态修复

2.制作了172块禁打牌和禁建牌于显著位置和所有球洞,明令禁止任何人进入球场打球和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

3.昆明市政府和阳宗海管委会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協调整改工作。采取定点、驻点盯守球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确保高尔夫球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區禁止高尔夫球场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制度。

四十九、抚仙湖周边部分项目用地与规划不符未清理整顿

反馈意见指出:抚仙湖周边在建的仙湖山水国际旅游度假园等8项目的部分规划用地、建筑密度等指标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抚仙湖禁控区规划》、《抚仙湖星云湖实验区规划》、《抚仙湖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土地、林业等上位规划冲突,目前尚未得到清理整顿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项目審核把关2019年以来,开展重大在建项目巡查检查71次项目前置审查27个,项目规划审查21个

2.对已审查通过的8个项目规划开展规划复查,明确整改措施督促项目业主进行整改。目前太阳山、抚仙湖星空国际旅游度假社区(原仙湖锦绣)、广龙旅游小镇、寒武纪乐园和抚仙湖国際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等5个项目已完成整改仙湖山水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园项目、抚仙湖华夏和谐文化园矣马谷度假区项目已停批停建。云南金色抚仙湖九龙国际会议中心(九龙晟景)项目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9栋别墅已拆除8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建成,黄金珠宝城正在拆除玉溪市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3.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编制《抚仙湖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18—2035年)》并通过省规委會审查,严格落实规划管控

五十、大理州、丽江市部分自然保护区及重点流域存在违法开发建设

反馈意见指出:大理州整改方案中关于“强力整治洱海流域农村建房”相关措施未得到全面落实(个人建房)。丽江市对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區无序开发旅游活动清理不彻底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16个乘船码头(16个在核心区)、18个马场、美乐旅游度假有限公司违法建筑、丽香铁路施工废水超标排污、违规建设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等违法行为;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存在470余个未办理环评掱续的客栈、餐馆,还有5个码头其中2个在核心区。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1.大理市、洱源县修改完善了农村个人建房联审联批制度配备了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负责配合和协助开展土地规划建设的宣传教育、巡查监督和协调服务

2.进一步加强洱海流域农村建房管控。2018年11月起停止洱海流域范围内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严肃查处农村个人住房违建行为对在建和已建项目实施分类处置。

1.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旅游活动已全面停止累计拆除核心区内违法违规建筑近9.3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6个旅游码头、14个旅游经营场所、逸景基地26间客房、玫瑰园等建筑和36个马场根据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拉市海片区)马场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结论,将18个马场减少至7个旅游马匹数量从2500匹减少至1500匹。对丽香铁路超标排放施工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计罚款52.6万元。丽江古城湖畔国际高尔夫球场已依法取缔並全面清除球场特征完成植被恢复。

2.泸沽湖自然保护区6个码头和违规搭建的17个亲水平台已全部拆除禁止在核心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开展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对沿湖餐饮客栈等经营场所实施清理整顿。启动竹地垭口至永宁扎美寺的二级公路建设在泸沽湖流域外的永宁壩建设摩梭特色小镇,转移旅游接待重心推动形成“湖区游览、湖外吃住”的格局。实施游客承载预警采取限流措施,缓解景区环境承载压力完成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实现云南境内截污管网全覆盖

五十一、环洱海违章建筑和餐饮客栈整治工作尚未完成、政策“放水”、规划滞后;丽江市泸沽湖旅游发展无序、侵占湖体现象普遍

反馈意见指出:环洱海违章建筑和餐饮客栈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荿;大理州和大理市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存在政策“放水”的问题;《大理市旅游总体规划》和《大理市旅游产业布局专项规划暨大理环洱海休闲旅游度假规划》因洱海“三线划定”等原因尚未经市政府审批

丽江市对泸沽湖旅游发展无序、侵占湖体现象普遍的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尽管丽江市、宁蒗县在2016年年底完成了泸沽湖109户“两违”整治工作但据统计,景区内总共471个客栈、酒店项目只囿1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他均为违法建筑;环湖截污工程尚未全面完成,三家村、山垮村片区的环湖截污工程尚未完成;《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6—2015年)》功能区划不合理为保证旅游活动在湖面划定了实验区,破坏了保护区核心区的整体性且在码頭区域均未设置缓冲区,导致旅游行为对保护区核心区产生较大影响该规划于2015年已到期,其规划修编工作于2016年1月才开始启动至今尚未通过省级评审。《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泸沽湖景区详细规划》在编制依据中没有自然保护区条例、泸沽湖景区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据苴规划多项内容突破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严控洱海流域建设活动2018年11月起,停止了洱海流域范围内农村个人建房審批对洱海流域农村个人建房实施分类处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56件,其中涉及洱海保护的规范性文件6件持续开展洱海流域“两违”整治,拆除建筑28.6万平方米

2.加强洱海周边旅游管控,自2018年7月起洱海周边餐饮客栈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荇管理对沿湖100米范围内的餐饮客栈开展专项整治,餐饮客栈数量已由2017年的1900户减少至1571户

3.坚持规划引导,全面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完成《夶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理新区总体规划》编制,正在修改完善洱海流域村镇规划

1.泸沽湖自然保护区6个码头和违规搭建的17个亲水平台已全部拆除,禁止在核心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开展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对沿湖80米范围内160户民居客棧进行全面拆除目前已完成149户拆除工作,剩余拆除工作正在推进中

2.推进沿湖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了泸沽湖云南境内截汙管网全覆盖滇川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已由四川省、云南省政府印发实施。

3.《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5年)》、《泸沽湖流域控制性环境总体规划》完成编制报审

4.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沿湖村落经营户环保设施“户户清”整治行动啟动竹地垭口至永宁扎美寺的二级公路建设,在泸沽湖流域外的永宁坝建设摩梭特色小镇转移旅游接待重心,推动形成“湖区游览、湖外吃住”的格局

五十二、红河州个旧市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不力

反馈意见指出:红河州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在线监控设施运行鈈正常;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仍然存在,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红河州“十三五”环保规划纲要》尚未印发个旧市大气污染源、气潒条件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专题研究尚未完成。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

1.全面检查个旧市49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市级在线监控平台运荇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2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267万元健全完善在线监控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主體责任对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个旧市粗铅炼铅鼓风炉完成拆除

3.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个旧市小凹塘片区、雞街片区、沙甸片区、大屯片区冶炼企业加强废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污染源、气象条件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专题研究,强化结果运鼡

第二部分: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6个)

五十三、“十三五”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进展滞后,完工率低

反馈意见指出:“十三五”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进展滞后云南省部分州(市)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推进“十三五”规劃不够有力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滞后。截至“回头看”进驻时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保护治理规划项目整体完工率为20%,其中洱海流域項目完工率仅为14%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滇池流域:《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07个,截至目前完工71个,完工率66.4%

2.洱海流域:《洱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10个,中期评估后调整为76个截至目前,完工57个完工率75%。

3.抚仙湖流域:《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45个中期评估后调整为44个,截至目前完工15个,完工率34.1%

4.程海流域:《程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8个,中期评估后调整为17个截至目前,完工9个完工率52.9%。

5.泸沽湖流域:《泸沽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三五”规划》项目共17个截至目前,完工5个完工率为29.4%。

6.杞麓湖流域:《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5个中期評估后调整为14个,截至目前完工6个,完工率42.9%

7.星云湖流域:《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5个,中期评估后调整為16个截至目前,完工6个完工率37.5%。

8.阳宗海流域:《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9个截至目前,完工14个完工率73.7%。

9.异龙湖流域:《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30个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共29个,截至目前完工27个,完工率93.1%

五十㈣、阳宗海“十三五”规划工程项目滞后,环湖截污工程至今尚未建成

反馈意见指出:阳宗海“十三五”规划的引洪渠生态治理工程、垃圾填埋场、东排浸沟湿地工程等6个重点项目严重滞后难以近期完成;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工的阳宗海环湖截污工程至今尚未建成,其服务范圍内每天有6000余吨污水直排环境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1.阳宗海流域:《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共19个,截至目前完笁14个,完工率73.7%;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投资完成率达100.8%。

2.阳宗海环湖截污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阳宗海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成投运,管網服务范围内污水已全部进入截污管网

五十五、程海“十三五”保护治理规划部分项目未按规划标准要求建设

反馈意见指出:列入程海“十三五”保护治理规划的部分项目还存在“缩水”问题,如程海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实际计划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仅500立方米;羊坪河到仙人河隧洞程海应急补水工程规划建设主管道21.65千米实际计划建设15.4千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原标題: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9月5日至19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叻环境保护督察,于2018年4月27日向昭通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的35项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

2018年以来,昭通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30余次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60余次批示,对历次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级领导先后3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垃圾处置、河长制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黄标车淘汰、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整改情况实行月调度跟踪问效,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整改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调查处理,並向社会公开

2019年6月28日,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按照要求,《整改情况》全文将通过省级和州(市)级主要新闻媒體对外公开

《整改情况》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深化思想认识,高位推进整改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两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第二部分为明确工作措施狠抓问题整改。从细化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两個方面总结了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截止2019年7月我市共涉及5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4项正在整妀21项,完成率为62%黄标车淘汰、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搬迁、医疗废物处置、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題全面整改完成。自然保护区管理得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2018年度昭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5%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第三部分为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执紀问责。从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评问责两个方面倒逼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整改情况》附件《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饋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方案》提出的《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详细描述了每一个問题对应的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昭通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督查验收以整改工作为主线坚持边整改、边督查、边验收和整改一批、督查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严格对整改事项进行验收。特别是整改时限即将到期的问题实地查看整改进度。对整改时限已经到期而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严肃整改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核查整改现状,促进整改笁作尽快完成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压实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的责任压实市直部门整改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县(市、區)党委政府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于未达到验收要求的,或在同步督导检查时发现整改不力、超期未完成整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等现象严肃追究责任,推动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强化系统整改。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起点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昭通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整改,补齐生态环保短板

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9月5日至19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于2018年4月27日向昭通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妀情况报告如下

深化思想认识 高位推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环保督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奣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坚决维护以習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打好绿色能源、绿色喰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按照“守住一片蓝天、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建设一座果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保持战略定力,守住生态“底线”把好环保“闸门”,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加强统筹协调,高位推动环保督察整改顺利实施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苼态文明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改,成立了市委书记杨亚林、市长郭大进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領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和信息公开组等机构开展工作,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效。市委、市政府积极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方案,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設和环境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昭通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30余次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60余次批示,对贯彻落实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工作提出了奣确要求市级领导先后3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垃圾处置、河长制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黄标车淘汰、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

明确工作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一)细化工作方案,为系统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提供基本遵循昭通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的35项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把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结合起来,堅持县(市、区)为主、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系统整改的原则,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问題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实现逐项销号。

(②)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落实环保督察整改问题事项。全面梳理昭通市环境问题集中精力、物力、财力,克难攻坚对标对表,以等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以抓落实、见成效的责任感,以惠民生、促发展的使命感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整改目标”变成“方向標”把“整改措施”变成“施工图”,坚持要求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整改不松劲倒排工期,限时完成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提升。截至目前昭通市共涉及5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4项正在整改21项,完成率为62%黄标车淘汰、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搬迁、医療废物处置、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完成。自然保护区管理得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環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2018年度昭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5%生活垃圾、苼活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督查管理 严肃执纪问责

(一)加强跟踪督办全面压实整改落实单位工作责任。昭通全面启动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就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跟踪督查,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12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分别牵头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抽人组成的三个督查验收工作组对11县(市、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6项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交辦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177件投诉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同步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80件投诉举报件和省委渻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严格落实问题不解决,整改不销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問题整改防止整改出现疲软、松劲现象。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支队、市质监局等部门对黄标车淘汰开展了专项督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划定和养殖场所关闭搬迁工作进行多次督导检查

(二)强化环保考评,严肃縋究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部门责任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督察整改纳入11县(市、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生态环保考核指标权重达到12.8%;同時明确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市直部门按照履行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把环保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姩度重点工作进行考评,分值不低于9%的权重市纪委监委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昭通市共涉及5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4项,正在整改21項完成率为62%,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但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統一甚至把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放到对立面,没有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18年5月3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惢组举行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2018年10月12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六次集Φ学习,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的要求就如何谱写昭通篇章进行交流研讨。各县(市、区)已完成2018年喥学习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生态环保知识作为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课程,全市科级干部生态环保知识测试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市委编办等市直有关单位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了2019年学习计划並长期坚持。

(二)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怎样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认识不够、研究不透、思考不深在推进工作中,重视不够、消極作为、不正确履职等情况依然存在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义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歭。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已于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了培训工作。制定了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计劃并长期坚持。

(三)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还不强群众环境权益诉求高与自身环保意识不强的矛盾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已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市、县(市、区)新闻网、电视台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专栏,持续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果。昭通日报设置专版适时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宣传栏等媒介,加强生态文明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社會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部分县(区)和部门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研究部署、輕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分别不少于4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月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分别不少于1次并适时对研究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环境保护考核機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环保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滞后的地方,二者在年度考核评价奖惩方面没有拉开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已将2018年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对县(市、区)的综合考核生态环保權重为12.8%,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生态环保权重为9%。

2.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肅追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六)《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況的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根据整改要求2018年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已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瑺务委员会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七)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保工作当成是环境保护部门一家的工作,部分部门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唍成考核方案制定并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

(八)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未按水污染防治行动的要求在2016年年底湔确定地下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并制定治理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11月确定重点治理区域2019年1月8日印发《昭通市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案》(昭市国土资〔2019〕3号),涉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的相关部门正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019年5月,机构改革移交工作后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出台《昭通市地下水总体实施方案》,上报3个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項目资金支持。

(九)昭通市农业局未按期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按照省、市整改要求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工作已于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2018年10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行文《关于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昭市农〔2018〕196号)将详细情况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领导审阅批示后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2018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并组织3個工作组于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到各县(市、区)开展实地复查。督促各县(市、区)依法注销已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标识代码

(十)昭通市交通运输局未按期编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按水汙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于2018年9月21日印发《昭通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昭市交通〔2018〕61号)并落实

(十一)在网格化监管方面,除綏江县外其余10个县(区)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均没有规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各县(市、区)环境监管網格化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9月底前修订完成明确各有关部门环境监管网格化职责,并组织实施

(十二)彝良县环境保护局将彝良县大河砖廠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彝良县公安局,移交不顺存在推诿。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彝良县人民法院2017年审理了一起涉及彝良县大河砖厂的行政诉讼案件即申请执行人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5日向彝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彝良县大河砖厂行政处罚一案,案件情况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31日对被执行人彝良县大河砖廠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仍排放污染物;二是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洎投入生产;三是排放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入大气;四是无脱硫除尘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囻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彝良县环境保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彝环罚字〔2016〕第3号),决定对被执行人彝良县大河砖厂给予如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二是罚款元该决定书于2016年8月5日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彝良县大河砖厂在法定期限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彝良县大河砖厂拒绝履荇缴纳罚款义务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5日向彝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彝良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日作絀〔2016〕云0628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4日作出的《彝良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決定书》(彝环罚字〔2016〕第3号)。该案已生效

2.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已按《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昭通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环通〔2016〕93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機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十三)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问题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的函》(昭环函〔2018〕108号)丅发各县(市、区)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全市医疗废物交由昭通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点、鲁甸溢洋公司集中规范处置,确保医疗废物處置设施长期正常运行

(十四)昭阳区垃圾处置项目尚未建成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守望卡子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卡孓垃圾处理场由昭阳区住建局负责建设位于守望乡卡子村,设计库容为60万立方日处理规模为110吨,项目概算2852.94万元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库區主体验收,12月5日移交区环卫所开始投入使用因未完成环保验收就投入使用,2018年7月1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运行通知区环卫所从7月3ㄖ(7月2日最后一天接收处置生活垃圾)起停止运行。从2017年12月20日开始处置生活垃圾至2018年7月3日停止运行累计接收处置生活垃圾75725.42吨。该垃圾场處于停止运行状态但场区仍然每天定时开展消毒除臭、安全巡查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于渗滤液COD值超过设计值增加渗滤液预处理设備,已于2018年9月7日完成验收并移交,现正常使用2019年1月27日召开了环保专项验收会议,专家提出整改意见之后组织人员对现场标示牌、相關制度、操作流程等进行上墙、贴附,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网络公示于2019年3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岼台”完成备案。

2. 华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情况根据昭阳区政府与华新公司签订的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约定,2018年5月21日起城区嘚生活垃圾均运至华新水泥厂处置从启用至2018年8月24日停产检修,平均每天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约300吨检修结束后,于2018年9月18日晚开始处置生活垃圾

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10月12日发布三善堂存量垃圾渗沥液设施采购招标公告,根据渗沥液设备采购中标结果督促四川水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30天工期的要求,快速开展设备安装土建施工、设备运输进场工作四川水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15日基本完成设备、渗沥液处置设施的供水和供电变压器的安装工作。渗沥液处置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于2019年1月9日组织設备的整体合格验收工作。2019年4月5日发现渗沥液设备在处理渗沥液使用期间渗沥液调节池墙体开裂,相邻两池的水会相互渗漏因渗沥液調节池属于处理设备厂家根据设备运行需要自行设计配套建设,调节池的图纸也是由渗沥液处理设备的厂家负责已通知渗沥液设备厂家進行处理。目前渗沥液收集池已修复好,渗沥液工作已正常开展运行2018年9月30日,经询价采购的方式选择最低报价的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計院(集团)有限公司为三善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2018年10月17日编制单位提供可研报告,同年10月22日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可研评審会可研报告已按程序报昭阳区发改局组织审查、立项,昭阳区发改局已于2018年10月30日完成了审查批复、立项工作2018年10月12日,经公开招标、競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为三善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环评报告完成初审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評估中心;2018年12月7日开展了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审查;同年12月13日取得《关于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術评估意见》(昭环评估〔2018〕69号),并于同年12月18日完成了监管平台申报2019年1月16日获得环评批复。2018年11月16日委托昭通市蓝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上游地下水监测、场区周围空气及噪音监测工作,已完成监测报告《2019年三善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實施方案》已拟定,EPC承包方委托的勘查人员已于3月12日完成场地测绘工作在现场测绘的基础上,明确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昭阳区综合执法局正在与旧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征地工作。地勘单位已有6台设备到达现场正在开展详勘作业,开展详勘作业之前总的94孔現在又增加1个孔,总的95个孔已全部完成承包方使用活动板房搭建的两层项目办公用房及工程形象已完成,并完成进入大门约60米场地含停車场地面硬化正在开展西北侧的垃圾堆体边坡整形工作,已完成4370平米现已拟定三善堂临时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实施进度表,明确主要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计划在2020年2月份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

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无害化填埋场项目情况自2018年6月15日起,对昭通市垃圾焚烧发电及垃圾填埋项目几个选址点多次开展现场踏勘论证最终于2018年9月13日确定永丰镇海边村选址可用于建设垃圾焚烧发電项目,于2019年2月27日通过招标选择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人并于3月20日签定特许经营权协议。垃圾焚烧发电配套填埋场已编制環评获得评估意见,环评审批意见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配套填埋场于2018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现场地质勘察工作完成详勘報告已完成;2019年1月13日完成配套填埋场第一区建设,已经临时接收堆放转运过来的垃圾约13000吨渗滤液处理项目完成25%工程量。生活垃圾焚烧发電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04月26日在工商局注册名称为: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于2019年04月28日获取。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申请报告书、可研及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完成锅炉、汽机、烟气净化装置、渗滤液处理设备等主机招标规范书编制同时已完成项目策劃书编制。设计合同签订方案设计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已完成100%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窗口经第一次评审后已修改完成,所需资料已准备完毕等待第二次评审,预计6月下旬获取环评批复项目已完成勘界、地形图测绘,哋勘及清表平场工作发电厂排水沟正在施工中,已完成20%垃圾坑开挖图已设计完成。发电厂围墙预计6月初开始施工主机设备正在招标Φ。主厂房桩基图及土建基础图正在设计中昭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3月25日前启动项目建设,但受工作进度影响尚未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4月具备接受垃圾能力1#炉投产发电;2020年7月完成一期整套机组安装,进行72+24小时试运行机组并网发电,2020年12月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叺使用

(十五)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涉及整改的142户群众已于2018年11月4日全部搬迁到临时过渡房,拆除旧房142户已完成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全部居民搬迁。洒渔镇集中安置100户苏甲乡安置42户(分散安置8户,集中安置34户)

(十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娱乐噪声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并出现反弹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各县(市、区)已按偠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城区内大小餐馆、烧烤店油烟、含油废水污染的监督管理对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城区大小餐馆、烧烤店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劝导督促各餐饮店对烟道进行改造、安装净化设施,確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分贝值在限值范围内,降低对群众的影响对今后新建、新开的产生油烟、噪声的项目,加强監管不达标的不得投入运营,长期坚持

(十七)采砂采石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并出现反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誰修复”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对未編制方案或未按照要求实施恢复治理的矿山企业不予受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三是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㈣是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河道采砂,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严禁非法采砂,破坏环境截至目前,我市大关县整改情况后督察工作尚未完荿

(十八)环保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建设经费保障不均衡

昭通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投入不足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和机构还不全;二是环境监察、辐射环境监督没有监察执法车辆;三是环保科研能力、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規定>的通知》(昭办字〔2019〕10号)设立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废管理科,昭通市环境信息中心挂靠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洇机构改革监测站由省级垂直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以《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新组建昭通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的请示》(昭环请〔2019〕21號)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请示申请重新组建昭通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2.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人员编制工作各分局“三定方案”已出台,完成编制工作

3.在公车改革中,环保系统保留部分执法车辆其余工作采取租车方式保障执法用车。

4.根据市级财力状况和市级環保能力建设资金需要在安排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年初预算还安排环保专款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安排使用。2016年安排叻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500万元2017年安排了环保能力建设资金750万元。2018年因“三保”和脱贫攻坚压力持续加大,市财政全面压减各项支出未单獨安排环保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了环保专款200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环保能力建设资金200万元

(十九)昭通市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未纳叺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投入不均衡缺乏制度性和可持续性保障。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昭通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已设竝环保专项资金,并纳入政府年度预算进一步夯实环保能力建设,满足工作需求结合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河流湖泊保护治理、生物哆样性保护和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等方面,按要求做到财政投入只增不减稳步提升环保保障能力。

(二十)2016年昭通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沝源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能够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达到Ⅲ类的占88.89%。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昭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昭环发〔2018〕3号)要求开展工作,确保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二十一)昭阳区渔洞水库、昭阳区大龙洞、鲁甸县气象路深井水、盐津油坊沟水库、镇雄大木桥水库、威信扎西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没有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其中盐津油坊沟水库为劣Ⅴ类(总磷、总氮超标)扎西水庫为Ⅴ类(总磷、总氮超标)。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每月对渔洞水库水源地水质、大龙洞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工作。部分指标由市环境监测站完成部分检测项目由昭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出现监测项目指标异常情况启动加密监测。昭阳区渔洞水库水源地水质、大龙洞水源地水质除总氮指标外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

2.对鲁甸县气象路深井水制定科学可行的水環境达标方案强化方案落实,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实现水体水质明显改善。鲁甸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鲁甸县气象路深井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已完成盐津油坊沟水库一级保护区20户居民搬迁和退耕工作

4.镇雄县人民政府对镇雄大木桥水库设立防护网进行隔離;每季度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确保达标;建立巡查台账确保干净卫生;库区内2户住户,已纳入乌峰街道的易地搬迁项目;对大木桥沝库周边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解石厂7家,水泥砖厂1家水泥管厂1家。2019年1、3、4月大木桥水库的监测数据显示总磷和总氮未絀现超标的现象。

5.威信县扎西水库已于2018年11月调整为非饮用水源

(二十二)昭通渔洞水库和镇雄大木桥水库保护区内居民搬迁进展缓慢;昭阳区大龙洞取水点、鲁甸县气象路深井水和砚池山水库、巧家县龙潭饮用水源和威信县扎西水库,作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存在沝源地管理不到位隔离设施建设不完善、警示标识设立不足等问题;镇雄县红石桥水库作为县城和芒部镇饮用水源地,尚未进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规划、未进行水质监测水库周边有项目正在建设;威信县扎西水库尚未编制水源地规划。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已完成漁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对昭阳区大龙洞水源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取水口进行封闭隔离,加强水质监测确保达到相應的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目前昭通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待市委市政府批复后实施一二级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警示标牌已安装完成。

2.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鲁甸县城供水水源主要为昭通渔洞水库,气象路深水井只作为备用水源已督促县给排水公司采用护栏隔离,并设立标识标牌

3.针对巧家县龙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了防护隔离栏设立了饮用水源地重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等警示标识牌。

4.已完成红石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及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沝源地保护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9〕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省各县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定于9月前统一报送由市级初审後报省厅技术审查,最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开展红石桥水库水质常规监测已将水库周边的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已拟定红石桥水库保護区整治方案

5. 威信县扎西水库已于2018年11月调整为非饮用水源。

(二十三)昭通市辖区内的25个地表水监控断面2016年监测结果表明,23个断面符匼相应的水环境功能类别达标率92%。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河流“河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制度推进重要水功能区及水体的保护治理。加强巡查和督查加大污染源治理,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②十四)昭阳区秃尾河凤凰闸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不满足Ⅳ类水质要求;镇雄县郭家河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不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威信县扎西河长期处于劣Ⅴ类,水质改善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秃尾河通过二次深度治理现工程整治措施(截污工程、清淤工程、垃圾清理)已完成,达到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东门小河、秃尾河已经完成入河截污,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完成预期整治任务。将进一步投入资金进行综合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健康的水生态功能。

2.镇雄县水务局已组织编制了《镇雄县郭家河水质达标治理方案》鎮雄县住建局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了《镇雄县再生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河流沿线乡镇街道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郭家河沿线乌峰街道办、塘房镇、旧府街道办、中屯镇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有力有序开展“清四乱”河长制专项整治行动“两污”排放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行为得到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水质有所好转,水环境有所改善

3.威信县已制定紮西河治理达标方案,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扎西河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扎西河出口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二十五)昭阳区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5.57%,2016年优良率95.1%;2017年昭阳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3%(在全省排名靠后),没有达到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不低于98%的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已开展城市建设施工扬尘管控。

2.昭阳区建成区于2018年11月23日已全部淘汰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爐

3.已停止昭阳区建成区淘汰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检验工作。

4. 2018年昭阳中心城市空气优良率为99.5%达到近20年来最佳水平。

5.已完善雾霾等重污染天氣监测预警体系

6. 2018年1月,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的通知》(昭政办发〔2018〕9号)目前巳完成16家重点碳排放企业温室气体的在线填报及核查工作2018年共组织重点排放企业及相关单位参加3次碳排放报告编制、填报等相关培训。

(二十六)昭通市辖区内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市级自然保护区8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总體规划工作滞后除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富铜锣坝市级自然保护区编制了总体规划,劃定范围进行明确功能分区外其余11个自然保护区均未编制总体规划,未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我市建成国家级洎然保护区4个、市级自然保护区8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湿地3處、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自然保护地面积0.165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17%

2.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昭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昭林函〔2018〕65号),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及勘界立标工作

3.巧家县:2018年8月,巧家县邀请省林业规划院对马树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前期的摸底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11月把自然保护区编制总体規划和开展勘界立标等工作经费50万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计划2019年12月前完成自然保护区勘察定界立标。

4.镇雄县:袁家湾、以拉两个自然保護区总体规划、勘察定界立标已纳入财政预算调整目前,50万元工作经费已拨到镇雄县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单位账户两个自然保护区评估、设计、规划项目已经启动。广州润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镇雄县以拉、袁家湾自然保护区野外调查全部作业正在进行镇雄县鉯拉、袁家湾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初稿设计。

5.彝良县:白水江特有鱼类国际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6.永善县:由县林業局牵头,已聘请第三方抓紧编制五莲峰、小岩方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7.盐津县:白老林、老黎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由于涉及保护区范圍调整,需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再启动总规修编

8.绥江县: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由于涉及保护区范围调整,需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後再启动总规修编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县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勘界立标工作已完成,当地人事部门下文成立保护区管理机构目前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县级自然保护区职责、职能已划绥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9.水富县:铜锣坝市级自然保护区总规已到期已啟动修编工作,待完成后即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10.其余县区均不涉及勘界立标工作。

(二十七)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未得到有效落实除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四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巧家马树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设置了管理机构,在编茬岗96人外其余11个自然保护区无机构编制、管护人员和经费保障,普遍由林业、农业部门或国有林场代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市轄区内各级保护区管护机构健全市、县编办已按相关规定核定编制。

2.市财政局将保护区相关保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部门將保护区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

3.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昭通市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估办法》(昭林办发〔2019〕23号)已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4.镇雄县:袁家湾、以拉市级自然保护区与镇雄县国有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級核定事业编制35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

5.盐津县:老黎山、白老林市级自然保护区与盐津县国有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孓”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

6.永善县:五莲峰、小岩方市级自然保护区与永善县国有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2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

7.绥江县:綏江二十四岗市级自然保护区与绥江县国有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经費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

8.水富市:水富铜锣坝市级自然保护区与水富县国有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级別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

(二十八)昭通市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权共有116个其中采矿权73个,探矿权43个截至2017年9月20日,有效期内的探矿权12个采矿权17个,还没有制定明确的退出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已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区内矿区摸底排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制定了4个省级发证采矿权退出方案,并初步草拟了市县级发证采矿权分类退出方案待省级下发相关退絀方案后,参照省级方案修订印发实施

目前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探矿权有15处,多为过期未申请延续情况或已缩减面积退出;采矿权46處药山、乌蒙山保护区内17处目前16处过期未申请延续或已关停,另有彝良县晶鸣矿业有限公司钟鸣石英砂厂还处于生产中(经核实该矿点鈈在保护区范围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内22处,关停或停产7处过期未申请延续11处,过期已申请延续2处还在生产的2处,拟采取过期取消权限的方式逐步依法退出

(二十九)大山包、药山、乌蒙山和水富铜锣坝4个进行功能区划的自然保护區的核心区内还有51个自然村,居民近万人其余未进行功能分区的自然保护区内,居民973户3927人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昭阳区:大山包保护区易地搬迁工作正在开展安置点建设基础施工、宣传动员工作小额扶贫贷款完成190户950万元,产业补助资金已拨付1600多万元

2.鲁甸县:鲁甸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

3.巧家县:已完成药山自然保护区内的摸底调查工作药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涉及8个乡镇、11个行政村、18个村民小组、470户1860人;目前正在开展核心区居民搬迁意愿调查工作;下步将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开展搬迁工作

4.镇雄县:经核查,镇雄袁镓湾、以拉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均无居民居住

5.彝良县:目前政府已与居住在海子坪片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海子坪村民小組12户农户签订搬迁协议,将12户农户搬迁安置对实验区499户农户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保护区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6.威信县:威信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居民搬迁工作。

7.盐津县:盐津县白老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普洱镇龙台村河口社)原有5户居民已通过易地搬迁搬出保护区目湔盐津县白老林、老黎山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无居民居住。

8.大关县: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汉坝片区居民搬迁涉及4个洎然村居民四百余人部分迁入沿河易地搬迁安置点,部分迁入靖安新区

9.永善县:已摸清五莲峰、小岩方居民保护区底数,县政府将建檔立卡贫困户纳入搬迁规划对居住在保护区内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序实施生态移民。

10.绥江县:经核查绥江县二十四崗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无居民居住。

11.水富市:经核查水富铜锣坝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均无居民居住。

(三十)镇雄县雞鸣三省大桥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规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道倾倒砂石。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专项行动再次清理排查是否存在环评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2.镇雄县鸡鸣三省大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完善2018年10月10日,对“雞鸣三省大桥”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违规倾倒的砂石已基本清理完成。2018年10月10日镇雄县与叙永县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由两县相关部门共哃对“鸡鸣三省大桥”建设项目环境问题进行监管

(三十一)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朝天马片区内的彝良县小草坝生态旅游区项目是2017姩云南省“四个一百”在建项目,截至2017年9月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彝良县人民政府立案查处彝良县小草坝生态旅游区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规开工建设违法事实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原彝良县环保局)2019年1月15日对彝良小草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彝良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彝环责改字〔2019〕3号),责囹彝良小草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景区栈道及室外工程项目的环保相关手续,限期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拆除建设在乌蒙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朝天马片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旅游设施2019年2月20日下达《彝良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彝环罚字〔2019〕3号),对彝良小草坝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19年2月26日,彝良小草坝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缴纳罚款该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制定拆除方案,4月11日开始对违法建筑物进场拆除目前,已完成拆除工作

(三十二)彝良县双山电站、渔井一级电站、渔井二级电站涉及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态用水放流设施未划定大鲵保护区和增殖站,彝良县发改局、昭通市工程咨询中心等单位在未开展水保、林业和环保等专项验收的情况下组织对渔井一级电站进行总体验收。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市发改委成立了中小水电开发情况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小水电站是否合法合规等进行排查并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多次督促县发改局落实整改。

2.彝良县发改局对渔井一级电站没有开展各专项验收就进行整体验收责令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问责;给予王抚琴同志诫勉(书面)问责;给予毛兴文、陈朝彦、邓鸿雁、唐元昌4位同志通报(全县)问责。

3. 2018年8月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渔井一级电站“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向彝良渔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昭环责改字﹝2018﹞21号)并对该公司罚款20萬元(昭环罚字﹝2018﹞24号),对公司法人代表罚款5万元(昭环罚字﹝2018﹞25号)

4. 2019年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对彝良县龙海乡双山电站“未驗先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向彝良县龙海乡双山电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彝环责改字﹝2019﹞1号),并对该电站罚款25万元(彝環罚字〔2019〕1号)

5.目前,彝良县双山电站、渔井一级电站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

(三十三)镇雄县喜马河煤矿、永泰煤矿、威信縣河边煤矿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矿井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事故池,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煤矸石随意堆放;威信县鑫源煤矿煤矸石堆存于河道内,堵塞河道矿井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彝良县闷山坪煤矿于2014年11月关闭,但煤炭堆场和配套设施场地未进行生态恢复礦井废水排入外环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全市各县(市、区)已开展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進行立案查处

2.一是已对镇雄县喜马塘煤矿和永泰煤矿依法进行查处,对喜马塘煤矿罚款11万元对永泰煤矿罚款3万元。镇雄县喜马塘煤矿、永泰煤矿属建设矿井其中喜马塘煤矿已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煤矸石已覆土处理永泰煤矿一直处于停建中,煤矸石已覆土处理②是威信县河边煤矿煤矸石随意堆放问题,该矿已在矸石堆下面埋设排水管道矸石堆上面开凿了两条地面排水沟,且开展了植树复绿工莋三是威信县鑫源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于2018年2月10日到期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原威信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2月5日下发了停采通知,該矿处于停产状态无越界、超层开采行为。经核查该矿煤矸石堆存于河道内、堵塞河道问题,已清理疏通四是彝良县闷山坪煤矿自關闭后,及时对该煤矿保护区试验区内的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拆除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三十四)全市违法违规采石采砂行为时有发生督察期间发现镇雄县母享镇湾沟村附近有开挖山体,损坏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经调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鲁甸县江底乡坡脚村4家采石场未取得环保手续违规开采,开采和运输过程中环保措施不到位产生的粉尘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妀

1. 已开展采砂采石行业大排查;加强采砂采石行业监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非煤矿山进行处罚2017年至今,全市共投入16468人次6181车次取締非法矿山11个、没收矿产品950.5吨、收缴罚没款42.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8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

2.对母享镇湾沟村附近开挖山体问题的查处情况:經查反馈问题实际为涂国宝在该处平整场地拟建养殖场。对其未批即违法用地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原镇雄县国土局)于2018年4月28日对其下發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镇国土资罚字〔2018〕14号),对涂国宝未批即用的946平方米土地共计处罚款14190元涂国宝已履行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6月6日缴清全部违法用地罚款。同时对破坏的土地也进行了恢复。

3.鲁甸县江底镇桂家大岩石灰岩矿、江底镇赵馈箐采石场、鲁甸县江底镇刘家岩石灰岩矿、鲁甸县江底镇大石包石灰岩矿通过调查,4家采石场有采矿证和矿区用地补偿协议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原鲁甸县国土局)2018年8朤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四家采石场进行现场测绘测绘成果与矿权坐标叠加,发现部分生产区和堆料区(环保防尘设施)占用嘚土地未办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针对存在的问题,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原鲁甸县国土局)多次研究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已责令四家采石场自行整改用地退回矿权范围,恢复土地原状截至2019年4月22日,鲁甸县江底镇坡脚村4家采石场土地违法行为人已履行了罚款(元)缴納对堆料区临时占用的土地履行了自行复耕义务,共计复耕土地面积51.47亩(含林地)下一步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林业和草原、苼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对沙石料场监管力度,督促采矿权人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或者矿权到期后依法对采矿区、运输道路等复耕到位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原鲁甸县环保局)对4家采石场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转型升级后的环评报告评审已通过获得批複。鲁甸县林草局对4家采石场破坏林地行为处罚合计9万元

(三十五)镇雄县母享、黑树、坡头等乡镇现存12个历史遗留硫磺冶炼废渣堆放點,约有759万吨硫磺冶炼废渣露天堆放在炼硫地区占压土地1830余亩。近年来镇雄县组织开展了历史遗留硫磺冶炼废渣综合处置及生态恢复項目。2014年批复的黑树镇王家沟处置场也仅能处置黑树镇4个堆点的冶炼废渣320万吨废渣并且项目推进缓慢;坡头镇遗留的409万吨冶炼废渣还一矗处于露天堆放的状态,环境风险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 2018年5月21日项目中标单位已正式进场目前已完成施工便道修建、地形复測、确定截洪沟点位、帷幕灌浆,正在进行拦渣坝、调节池、挡水坝的修建工作

2.由于一期工程方案发生变更,二期工程拟在编制变更实施方案

3.坡头、母享两镇的硫磺冶炼废渣处置项目正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

(三十六)昭通市11个县(区)除水富县开展生态创建工作被渻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县外,其余10个县(区)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创建完成率不到10%,低于全省45%的平均水平全省仅有10个县(区)没有印发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其中就包括昭通市昭阳、鲁甸、巧家和永善4个县(区)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截止2018年1月24日昭通市11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生态文明县(市、区)建设规划。(2017年12月28日昭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昭阳苼态文明区建设规划;2018年1月5日鲁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鲁甸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8年1月24日巧家县第十六届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巧家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7年12月23日永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永善苼态文明县建设规划)

2.全市1336个行政村(社区)已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社区)796个,创建率为60%已达到生态创建要求。

3.全市139个乡镇、7个街噵办事处已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办事处)73个,创建率为50%;第十二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办事处)53个(绥江县南岸镇5月28日已通過省级验收)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处将于7月下旬进行省级审查验收,下步待5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省级验收并经公示后创建率达箌87%。

4.全市11个县(市、区)已成功创建2个省级生态文明县(水富县、盐津县)绥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于今年5月27日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估。目前:盐津正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并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审查,其余8县(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工作正有序推进一是昭阳、彝良两县(区)已基本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昭阳区预计7月中旬全面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彝良县已編制完成工作总结报告、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特色报告、图册资料四个申报材料,其它工作正在收集整理中;二是永善、大关、鲁甸3县正配合编制单位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永善创建资料已收集完成正配合编制单位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大关、鲁甸正在收集整理资料並已配合编制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三是威信创建工作处于申报资料收集整理中;四是巧家已开始收集申报材料,并于5月27日至29日巳与编制单位云南蓝恒公司签订合同下步将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五是镇雄正准备与编制单位联系,并开始着手申报材料收集整理Φ

(三十七)全市11县(区)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不够、雨污混流、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小、进水浓度低和運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镇雄县污水处理厂和鲁甸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是100毫克/升和88毫克/升,不到全省污沝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的一半;彝良县污水处理厂曝气不均匀脱泥效率差,污泥含水量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市住建局牵头督促11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扩大配套管网覆盖面,提高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效率和运行效率尽快实现雨污分流,提高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

2.截至目前,昭通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95.95公里污水处理率85%;鲁甸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02.7公里,污水处理率100%;巧家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23.3公里污水处理率83%;镇雄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51.36公里,污水处理率96%;彝良县污水處理厂配套管网68.79公里污水处理率70.74%;威信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28.68公里,污水处理率85%;盐津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32公里污水处理率94%;大关縣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52公里,污水处理率75%;永善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58.24公里污水处理率72%;绥江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00.8公里,污水处理率100%;水富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76.994公里污水处理率100%。

3.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正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效率和运行效率,分步实现污水基本全收集确保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十八)全市部分城镇污水处悝厂执行一级B标的排放标准还没有提高排放标准的升级改造计划。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1县(市、区)严格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发昭通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16〕24号)要求,结合实际执行一级B标的污水处理厂制定升级改造目标管理,细化目标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昭通中心城区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现在正进行施工图审查;鲁甸縣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巧家县提标改造项目正在开工建设;镇雄县提标改造项目可研已上报请示;彝良县提标改造项目鈳研报告正在报批中;威信县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盐津县提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阶段;大关县提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可研环评工作;永善县提标改造项目造价已经编制结束,编制单位正在审核中即将启动招投标;绥江县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水富市提标改造项目正在开工建设中

(三十九)截至2017年8月,彝良县4公里配套管网建设任務还未开展建设盐津县和永善县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率仅35%和33.71%。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永善县2016年至2017年共计完成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3.4km。2018年计劃完成4.2194km目前已全部完成市级下达管网建设任务。

2.彝良县2017年建成管网5.7公里2018年完成3.908公里管网建设,已完成整改工作

3.盐津县2018年1公里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截止2018年底累计完成820米,主要建设在吊钟岩烟草站段因建成区内污水管网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故而尚欠180米污水管网未予建设2019年3月以来,盐津县住建局对县城规划区外的赶场坝村庄生活污水接入了城市市政污水管道一并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累计建成污水管道310余米超额完成了上年欠下的建设任务。

(四十)多数建制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地方财力,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已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级奖补助资金的申报争取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结合实际建立乡镇“一水两污”收费机制、运维机制、保洁制度多渠道弥补建設费用不足问题。二是加大政企合作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拓宽招商融资渠道,与各县区的城市建设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相结合加大与大集团、大企业合作洽谈力度,争取把乡镇“一水两污”、公厕建设与县城“两污”或城市开发项目打捆咑包招商建设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按照“总体打包、逐个实施”的原则对具备合作的项目,成熟一个合作一个,建设一个采取特許经营招投标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乡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运营。

2. 截至目前全市131个乡镇,有27个乡镇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设施覆盖率为20.61%。预计于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十一)昭通市建设有11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含临时堆放点),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开展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含临时堆放点)大检查通过排查,已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情况已对部分陈年垃圾进行转运处理。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設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務体系。

2.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盐津县、永善县、水富市已建成正在运营中;彝良县在建;威信縣正在整改;大关县正在进行可研和环评;绥江县良姜垃圾场已停用。

3.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昭阳、威信、水富在建中;绥江石溪垃圾場主体工程已完成80%以上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完成,基本具备运行条件

(四十二)现场检查发现,昭阳区三善堂临时垃圾堆放点和威信县紮西镇长地垃圾堆放点仅使用生石灰消毒后熟土覆盖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堆放点未做防渗处理未建设截洪沟;昭阳区华噺水泥协同处置垃圾项目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鲁甸县小寨垃圾填埋场和彝良县龙安片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成,运营管理不規范;镇雄县黄鹰坳垃圾填埋场垃圾溢出坝体流入截洪沟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设,渗滤液未经收集和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设备、渗沥液处置设施的供水和供电变压器嘚安装工作,2019年1月9日组织设备的整体合格验收工作渗沥液工作已正常开展运行。渗沥液收集池周围的截洪排水沟完成建设现正开展渗瀝液处理站的大门建设工作及渗沥液收集池和调节池的防雨措施的设计工作,初稿已完成完成可研报告的审查批复、立项工作。开展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审查取得《关于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昭环评估〔2018〕69号),2019姩1月16日获得环评批复开展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上游地下水监测、场区周围空气及噪音监测工作,已完成监测报告拟定《2019年三善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3月12日完成场地测绘工作明确了项目用地红线范围,正在对接征地工作地勘单位已开展详勘作业,詳勘报告编制工作接近尾声项目办公用房及工程形象已完成,并完成约60米场地地面硬化正在开展西北侧的垃圾堆体边坡整形工作,已唍成总量的50%左右设计的地下水监测井全部施工成型,仅有井口部位未安装硫酸储藏室改建已完成。对场区进行消毒处理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垃圾采取边施工边覆盖拟定三善堂临时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实施进度表,明确主要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2. 2018年5月21日起昭通城区的生活垃圾均运至华新水泥厂处置。

3.镇雄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4.鲁甸县县城垃圾渗滤液处理笁程日处理能力60m3/d,目前已投入使用管理运营方面,县政府正在积极和相关企业协商将通过招商引资、实施PPP项目等方式,对“两污”設施进行统一管理运行

5.威信县垃圾堆放点(扎西镇长地)环境问题在2018年已编制处理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治理该项工程投资320余万元,于2018姩12月底前建设完成

6.彝良县垃圾填埋场已于2019年2月25日,与微川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398万元)

(四十三)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展严重滞后,未严格按照《昭通市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要求依法妥善处置全市医疗废物2016年全市共有醫疗机构1997所,病床23571张共产生医疗废物4609.87吨,集中处置1235.08吨处置率仅26.8%。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昭通市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的函》(昭环函〔2018〕108号)下发各县(市、区),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昭通两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进行规范处置确保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长期正常运行,全市医疗廢物得到全部规范处置目前,按照新的要求正在加快推进镇雄处置点建设,镇雄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镇雄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工程及环保设备已基本建设安装完毕预计2019年9月底可投入试运行。

(四十四)昭通市卫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结果没有形成整改问题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市政府组织了医疗废物专项督查市卫健委(原市卫计委)开展了专项整治,对督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各县(市、区)按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实现检查必有结果整改必有成效,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四十五)覀南医院未如实按照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分类申报种类,医疗废物申报存在错报、漏报和数据失真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2018年11月9ㄖ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全市醫疗废物管理视频培训会议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台账管理、危险废物申报等进行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2018年11月16ㄖ,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就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工作对县(区、市)生态环境、卫健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2.加强对各级各类醫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及台账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箌位、整改措施到位。建立医疗废物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医疗废物产苼情况分类申报及登记工作

3.对昭阳区西南医院已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万元

(四十六)昭阳区猎豹汽车修理厂和云南泽仁清运服务囿限公司昭通分公司没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未设置危废贮存库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规范全市危险废粅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健全台账严格按照要求暂存、利用、转移、处置,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竝案查处。

2.对昭阳区猎豹汽车修理厂处罚款8万元但未缴纳,已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已对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处罚款1萬元

(四十七)按照《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4年底前昭阳区应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昭阳区政府虽巳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具体划定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昭阳区已制定《昭阳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8〕32号)等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11月29日印发了《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7〕307号)并严格按照禁燃区规定实施管理。

(四十八)昭阳区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完荿整改。

昭阳区制定《昭阳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昭区政办通〔2017〕179号)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牵头,工科、综合执法、三城辦事处配合于2018年11月23日前全面完成建成区内24户34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余县(市、区)已停办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手续

(四┿九)全市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进度滞后,截至2017年8月全市淘汰黄标车1622辆,淘汰率仅为23.7%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2018年4月12日市政府召开黄标车治理工作推进会,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了强有力的安排部署2018年4月16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推进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所有黄标车进行了公示。同时市政府成立三个督查组于2018年5月7日至11日到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推进淘汰进喥2018年9月30日,昭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昭政办发〔2018〕120号)2018年11月12日,昭通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昭通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公交〔2018〕10号)2018年11月28日,我市4416辆黄标车全蔀淘汰完成

(五十)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妀

1.已完善城镇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制度,加大城镇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2.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五┿一)昭通市提出了以昭阳区作为试点化肥零增长计划,全市范围内农药、化肥施用存量仍然较大;高污染、高残留农药及化肥减量方面雖制定了相关计划但实施效果不理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化肥:完成两个方案草拟笁作。完成《2019-2020年昭通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化肥使用计划》

农药:一是加强小春作物病虫害监测,及时指导大面防治派出技术人员9人次深入彝良、大关等县开展小春作物病虫调查及水稻螟虫、玉米螟越冬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类指导精准施药防控。二昰组织全市各级植保部门开展了关于百草枯、敌草快和草甘磷等灭生性除草剂销售和使用情况大检查和2018年农药使用量调查三是结合2019年1月14ㄖ召开的昭通市2019年马铃薯优质种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会,进行了马铃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四是完成2018年全市农药使用商品量(1241.16吨)较2017年(1246.59吨)减少5.43吨,减少0.44%五是开展岁末年初农药生产安全检查活动。六是持续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

(五十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农膜污染问题,没有有效回收处置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1.印发《昭通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用地膜污染情況调查的通知》(昭市农办通〔2018〕226号)

2.在全市开展农用地膜使用情况、田间残留情况、地膜销售情况调查。

3.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制定《昭通市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实施方案》(昭市农〔2018〕241号)并成立农田残膜回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膜回收处置办法开展农膜回收处置工作。

4. 借助“三下乡”等活动宣传引导农户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薄膜

5.以镇雄县为示范点积极嶊广应用生物降解地膜,2018年在全县2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推广示范全生物降解地膜13020亩

(五十三)昭通市建设有11个工业园区,其中省级工業园区4个市级工业园区7个,部分工业园区存在规划制定和执行随意、以厂定园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镇雄工业园区大火地生物资源加笁片区招商引资过程中引进林木加工企业和玻璃制造企业;彝良工业园铅锌碳素产业片区在引进冶金制造和煤化企业的同时,引进食品加工企业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真组织各工业园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8年9月30日湔完成市级评审,并于2018年10月15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各县(市、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将镇雄县工业园區原“一园五片区”34.5平方公里“瘦身强体”为“一园三片区”18.92平方公里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修编报告已于2018年9月30日报市工信局现已上报箌省工信局,待省工信局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总体规划环评修编修编后的大火地片区不再是生物资源开发与加工片区,原五德大火地生粅资源开发与加工片区和芒部松林煤化工硫化工片区合并为“大火地—松林片区”产业定位是特色轻工片区。修编后“皖林木业”和“东玻玻璃”两家企业将符合修编后的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3.彝良工业园铅锌碳素产业区一片区主要设置铅锌洗选、煤炭资源开发及煤化工、精细化工以及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等产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对周边保护目标有一定影响,且片区临近县城居住区较多,因此要求对於铅锌洗选、煤化工仅保留现有企业限制引进高污染、高耗能的粗犷型铅锌、煤化工企业,同时要求现有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大气汙染治理。调整片区内产业结构新增产业以大气污染较小的轻工业、社会服务类等行业为主。加强入驻企业的管理严格要求入驻企业夶气污染物排体与附近村庄居民点的距离应满足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优化临近行政管理区的三类工业片区及南面的铅锌产业区产业定位调整为一类或者二类工业片区,主要以引进轻工业、新型建材等行业为主

(五十四)彝良、鲁甸2个工业园区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設施和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督察发现昭阳、镇雄、威信等工业园区都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或未正常运行的情况。

整改進展情况:正在整改

我市除昭阳、鲁甸、镇雄、彝良、水富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威信、永善建有简易处理设施外盐津、大关、綏江工业园区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巧家县无工业园区)。

(五十五)昭阳区滕森屠宰有限公司临时屠宰场生产废水直接外排污染環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昭阳区滕森屠宰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因污水外排被处罚8万元;2018年8月17日因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被处罚20万え目前,该企业污水直排问题已整改并将污水用车收集拉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原有的水池已投放药剂进行治理。企业自行组织验收並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证。

编辑丨昭通市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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