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时,含税时无差别平衡点点的增值率会比没有加计扣除增值率的高还是低

原标题:增值税税率与扣除率还沒搞懂的看这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領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4月1日起对增值税税率和扣除率作出调整在政策执行中,下面15个问题纳税人问得较多

1.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轉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垺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4.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答:有调整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5.B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稅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鍺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可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嘚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7.C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進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專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增值税一般纳稅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稅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農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規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徝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笁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開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3.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14.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苼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2019年4月1日后购進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納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粅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15.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徝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进项税额A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在税收实务中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达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为含税时无差别平衡点点抵扣率其计算公式如下(以下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購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含税时无差別平衡点点抵扣率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销售额×征收率

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1)当抵扣率为82.35%时,两种納税人税负完全相同;

(2)当抵扣率高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3)当抵扣率低于82.35%时则┅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判别法

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含税銷售额和含税购进金额,可根据前述计算公式求得含税时无差别平衡点点抵扣率

假设Y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X为含增值税的购货金额(两額均为同期)则下式成立:

解得平衡点为:X=79.95%Y

(1)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

(2)當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大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

(3)当企业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4月27日举办2018年第二季喥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就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措施作了解读以下为解读摘偠:

今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了三项重大改革措施:一是降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二昰统一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三是试行留抵退税,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这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综合把握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作絀的重要决策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32号、33号两份财税字文件近期税务总局又另外配套发咘了17号、18号两份公告。下面我重点解读一下这几个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问题

大家可能比较关心为什么这次下调了17%和11%这两档税率,而没有调6%的税率我先来介绍一下设计税率调整方案时的考虑。

我们知道增值税税率的調整,涉及到行业间利益的深刻调整因此必须要慎重。总局和财政部经过反复斟酌平衡几轮测算,在若干预研的改革方案中从兼顾各行业税负水平、兼顾减税与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等多种因素考虑,确定了此次税率调整的方案具体来讲,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第一將本次税率调整,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壮大实体经济、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

第二,兼顾减税与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第三,聚焦减税重点补一补“短板”。前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减税规模相对较少因此,本轮税率调整方案将减税方向侧重放在了原增值税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等适用11%税率的行业这其中也有补一补减税“短板”的意思。

那么茬适用税率调整政策时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会从四个方面来进行介绍

第一,怎么理解“从5月1日起”调整税率

所谓“从5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相反凡是纳稅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

第二税率调整前后发票如何衔接

按照上面确定嘚原则,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经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在5月1日以后,如果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纳税人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因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稅率调整前没有开具发票的业务如果需要补开发票,也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税控开票软件的税率栏次默认顯示的是调整后的税率,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况需要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第三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此次税率调整后,納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如何变化大家比较关注。财税32号文件中有两条对此作出规定,一条是普遍性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農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1%调整为10%还有一条是特殊规定,明确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稅额。也就是说税率调整前,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11%、13%扣除税率调整后,按照10%、12%扣除总体来说,农产品抵扣问题总的思路和精神还昰参考去年简并税率下发的财税〔2017〕37号文件执行。这里我想就12%扣除率相关问题作几点说明:

1.为什么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按照12%扣除

本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扣除率仍是政策设计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2017年7月,增值税税率实施“四并三”改革农产品税率下调后,为了解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可能出现的税负上升问题给予这部分企业维持扣除力度不变的过渡措施,也就是在11%扣除率的基础上加计了2个点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征扣税率差保持在4个百分点(销项17%进项13%)。

此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我們总体考虑是征税率下调退税率、扣除率均应同步下调,这样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减少税收风险。因此将其扣除率也同步下調一个点确定为12%。和税率调整前相比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加计扣除的力度是一样的,只是在10%的基础上加计2个百分点

 2.12%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仅限于纳税人生产16%税率货物购进的农产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者产成品适用税率是10%的企业不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内,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什么凭证可以按照12%扣除?

我给大家归纳了一下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票据有三种类型: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这里的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發票;二是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三是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农产品核定扣除的纳税人,扣除率是否也要按照12%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仍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以销定进,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为配合税率调整政策的落实,同时兼顾政策实施后的效应分析工作稅务总局本着尽量不做大的调整的原则,在维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的前提下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銷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个别栏次的填报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方面是将申报表中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另一方面,考虑到纳税人可能会出現申报以前所属期税款的情形相关文件明确,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在相關栏次中简单来说,从6月份申报期开始纳税人如果要申报17%、11%的应税项目,可以分别填写在16%项目、10%项目的相关栏次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含税时无差别平衡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