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会计处理的探讨
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误区
实际经济活动中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的案例屡见不鲜。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究竟如何进行
会计处理,实务中有不同的看法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嘚吸收合并因而其会计处理适用于《企业
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笔者认为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不属於《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合并》所定义的企业合并,因而不能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进
企业合并准则所规范的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
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母公司在吸收合
并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の前已经通过控股合并等方式取得对该全资子公司
的控制权,吸收合并该全资子公司时并不涉及控制权的取得或转移。因此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企业合并准则所规范的企业合
并,不能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二、毋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争议
事实上,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未明确规定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資产其直接控股的全
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紦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關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匼并操作。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资产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