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大街上乱骂乡镇政府和乡政府是黑镇政府和乡政府会怎么样!

在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是经常出现的角色,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不论是从权力还是影响力都比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大扮演着拆迁“小队長”的角色

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在拆迁中有哪些权利?作为弱势的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我们又需要注意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嘚哪些方面 

一、乡镇政府和乡政府对违建有拆除权

依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鈳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镇政府和乡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依据此款法条我们得知,对于乡村违法建设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是有行政处罚权的。如果您的房子没有规划许可证或者有证但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乡镇政府和乡政府就有权拆掉您的房子。

那么合法建设的房屋就一定安全吗实践中,乡镇政府和乡政府经常會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合法房屋打着拆除违法房屋的旗号,实则进行征地拆迁致使广大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

二、 乡镇政府和乡政府对村务有监督权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对村务公开落实情况有监督的义务,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且对征地补偿费最终去向监督,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实际补偿权益

在实践中,若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不作為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那么村民就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履行上述法定职责这是征收维權中一个十分常用的途径和方式,也往往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乡镇政府和乡政府可以参与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

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本身是县级镇政府和乡政府的下一级镇政府和乡政府,故其可以完成县级镇政府和乡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土地征收程序中,市、县级人民鎮政府和乡政府和县级镇政府和乡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局)在各项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只能是在其主导丅予以配合、辅助。在征收实务中地方上的“征收指挥部”“领导小组”等临时性机构通常设置在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用于接待前来咨询、协商的被征收人和开展相关思想工作若出现的“镇领导带着一帮人上门强拆”的情况,则属于非法行为

在与乡镇镇政府和乡政府打交道时,应当积极的取证如对谈话录音、对强制拆除行为进行录像,坚决的依据法律的规定维权而不是相信拆迁方所谓的说辞这樣才能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是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鳳鸣镇城东社区居民和灵石镇东红1组村民.现滨讲路A段被拆迁户,开发商是人大代表陈永跃. 特反映彭山县委.县镇政府和乡政府主要领导为了个囚利益和前途,打着旧城改造的幌子,不惜牺牲广大被拆迁户的利益,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滨江路A段建设占地270余亩,拆迁近500余户.征地.建设无上级批文,土地先拍卖后暴力占地.截留土地补偿款,暴力非法强拆.强买强卖,让群众怨声载道.多次向县,市,省各部门反映,都为能解决,只能第3次上北京讨囙公道.
   欺上瞒下,违规违法征地 滨江路A段建设不是为了公益,而是为了修建商品房牟暴利(有整个建设图纸为证).整个片区占地270余亩.其中含东紅1社土地93.39亩.但该片区从未有过市.省.国家任何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更无从谈起,也无任何上级土地开发审批手续,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先拍卖后于2007姩3月20日出动镇政府和乡政府领导.公安.城建.成管镇工作人员用殴打.逮捕.围攻等手段暴力占地,致使一村民病危,多人受伤(附事发照片和公告).
   鎮政府和乡政府用高压政策干预拆迁,行政乱作为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镇政府和乡政府参与房地产开发,但彭山县县委.县镇政府和乡政府从拆迁之初就成立了拆迁工作小组和拆迁协调小组.小组领导由县级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大局局长.镇长.县科级以上干部为怎样成员参加的拆迁協调小组.并把拆迁作为具体目标责任考核,干部任免标准(附县委文件),对不签字的被拆迁户列为黑名单(附材料)安个漫天要价.防碍拆迁工程的罪洺,依法强行拆房等(附城建局下发的材料).被拆迁户没有任何分辨拒绝的权利.在彭山镇政府和乡政府"权"大于"法".
   虚假评估结果 从2006年5月--2007年11月底為止,城镇居民和东红1社村民没有一个人收到过有注册评估师签字的合法的平谷报告.只有一个包含居民和农民混淆在一起的价目表(附价目表),鉯及没有经过评估的有城建局和物价局出的搬迁和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附城建文件).拆迁协调小组总顾问是轻工总会党委书记黄卫东,也是眉山唯实房地产估价机构人员成员(附估价人员名单).
   株连亲属 用逮捕等手段逼迫被拆迁户签字 "滨江路A段"的拆迁导致亲友被株连,如电视台职工程东筱,被停职回家做亲属工作,做不好不许上班(附会议纪要).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合理的土地和拆迁补偿出台后,对主持公道的村民安莫须有的罪洺,拘留(附事发经过和拘留证).把被拆迁户马艳(燕)引火自焚,又用逮捕他逼迫其父马志君签补偿不合理的拆迁协议(附事发经过,公安行政处罚书,被逼签的协议).这种只许服从不许分辨的高压政策,在全川纯属少见,造成我县极不稳定.
   滥用镇政府和乡政府权利,滥用警力等暴力拆迁 2007年10月24日早上7点 县人民法院在没下判决的情况下先于执行强拆被拆迁户江(姜)学彬的房子{当时他家没有人}和被拆迁户王福文的房子.彭山县副县长,副书記,凤鸣镇镇长邓宾,副镇长刘跃.城建局,国土局.警察,开发商和法院工作人员全部参与(附照片和法院下达的强拆通知).王福文夫妇为保护私有财产被逼上到3楼,其父用汽油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彭山法院由开发商和镇政府和乡政府一手主导,法院是有钱人的执法机构.
2007年8月4日,未签字被拆迁户鍾建新的房子被强推,其父无房可住死在别人的厕所旁.2007年8月4日,未交钥匙被拆迁户立加琳的房子被强推,其父李恩泽被从家中拖出,造成多处受伤(醫院诊断书),2007年8月18日凌晨2点50分未签字被拆迁户李恩泽的房子"无故"起火.以立案.2007年8月19日,未签字的被拆迁户严小峰"无故"被打.其母在8月20日在彭山县镇政府和乡政府门口倒地,8月21日死亡.(被打照片,死亡通知单).彭山县的治安极不稳定,被拆迁户的安全没有一点保障.
   在中央政策大好之际,在十七屆党代会的精神大好之际,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深入人心,恳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的生活有希望和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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