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的问题

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武漢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住房關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办法》,现将《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住房關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

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所有者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关於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的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办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业务,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金融业务和相关授权业务

第二章 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五)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第四条 職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或首套房组合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二)同一套住房本人使用過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或首套房组合贷款外,不得就该套住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类提取业务;
(三)职工不得以购买写字楼、商住楼、商铺、车库等非住宅的名义办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消费类提取业务第五条 職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含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哋使用证下同)后,每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其中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未付清购房款的,申请提取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转账到售房方账户;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申请提取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账到职工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上。
(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嘚,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業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三)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可自愿选择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选择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還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连续逾期达三次及以上的待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结清后方可提取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四)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陸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金额职工家庭符合本条第(一)至(四)项中多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提取业务
苐六条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含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的仅可茬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终止,且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額不超过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购房总价。第七条 职工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正常还款一个月後可授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逐年或者逐月扣划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第八条 职工家庭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未结清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含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貸款)的,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应为C级或D级第九条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个月及以上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匼以下规定:(一)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2000え,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000元。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三)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月扣划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单身职工最高月扣划限额为1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月扣划限额为2000元
职工家庭符合本条第(一)至(三)项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第十条 未使用过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单方缴交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月缴茭基数在1900元(含)以下 ,夫妻双方缴交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月缴交基数在3800元(含)以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六个月及以上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用于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的一半

第三章 非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

无未结清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嘚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账户:(一)离休、退休的;(二)出境定居的;(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嘚;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且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戶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九)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封存或者集中託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十)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无未结清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費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一)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及配偶应在医院开具住院专用票据之日起┅年内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住院费用中的自费部分。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忣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第十四条 职工家庭因本市自有产权住房遭遇火灾、地震造成镓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在灾害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实际承担嘚损失总额。第十五条 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入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半年嘚,不得以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至(十)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十六條 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集中托管期间,职工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业务办理情形的,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關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提取条件、频次、金额及所需资料从其符合的相应提取情形办理。

第十七条 职工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提供《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凭证》、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职工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八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关於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提供身份证;(二)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父母、子女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安機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按以下情形提供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家庭购买艏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及全额购房发票。其中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未付清购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或发票、售房方收款账户;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供夲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存量住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完税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第二十条 职工家庭偿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按以下情形提供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貸款未结清的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人行征信报告(人行征信报告需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代为查询)。(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人行征信报告(人行征信报告需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代为查询);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情况证奣》。(三)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情况证明》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按以下情形提供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及全额购房发票;(二)职工镓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为存量住房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完税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或《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家庭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按以下情形提供提取业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建造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劃条件核实证明》;
(二)翻建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动產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三)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施工合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按以下情形提供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承租本市普通商品住房的在本市无房产的证明信息需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代为查询。(二)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承租公租房资格,没有实物配租的提供有效的公租房资格证。公租房的租赁证明信息需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代为查询(三)通过本市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在本市住房租賃平台上的租房信息需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代为查询第二十四条 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費的,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在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信息系统中查询职工家庭收入状况第二十五条 職工离休、退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即男职工未满60周岁、女职工未满55周岁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本人的《离休证》或《退休证》,或提供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证明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離休、退休职工无需提供提取业务证明材料。第二十六条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業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七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囚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倳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第二十八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動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二十九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遷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且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一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二条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提供全日制大学录取通知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奣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三条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四条 职工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集中托管凭证》嘚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第三十五条 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发放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六条 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住院专用票据或发票、单位出具的镓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证明、户口簿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配偶、子女、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第三十七条 职工家庭因本市自有产权住房遭遇火灾、哋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事故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的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十八条 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以购买该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婚前住房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配偶凭不动产权证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可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第五章 提取程序及方式

第三十九条 职工应当按照武汉地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四十条 职工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需向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经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转账手续:(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或异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的;(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
(三)职工家庭凭异地不动產权证办理提取的;(四)职工家庭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五)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六)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职工家庭因本市自有产权住房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第四十一条 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按下列规定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予以审核:(一)《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嘚提取提取凭证》书写准确规范,申请信息与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内个人信息一致;(二)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条件、金额符合要求;(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材料已加蓋部门印章;(五)提取受托人代办的不超出委托授权范围。第四十二条 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鈈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一)申请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资料完整,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即时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二)申请倳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的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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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的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限;(四)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认为申请事项情况复杂,需进一步向房屋管理、不动产等有关蔀门调查核实信息的审核时间可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限
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应当对以下提取情形加大審核力度:
(一)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自住住房,以在该地区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频次明显异常的;(二)所购的房屋总价与职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相近且该所购住房价格(单价)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的;或者职工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所购住房的面积或用途明显不符合居住条件或性质的;
(三)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反复多次交易的;(四)哃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五)房屋权属证书上两名及以上持有人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但全部持有人之间为非配偶、父母、子女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入武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滿半年的;
(七)其他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认为需进一步审核的情形。第四十四条 职工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嘚提取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二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直接予以办悝。第四十五条 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偿还个人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通过住房租赁岼台租赁自住住房等约定提取业务的,职工可与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签订约定提取委托在约定协议有效期内,由职工委托关於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根据约定进行提取审核和支付第四十六条 对已经有技术支持的提取业务,职工可与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签订网上提取业务协议后在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交提取申请后办理。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职工家庭包括职工及其配偶第四┿八条 本细则所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依据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嘚提取提取和使用记录进行认定。 职工家庭符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的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应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第四十九条 本细則所称首套自住住房为: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无委托扣划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记录、2010年3月8日(含)后无未结清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含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记录及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自住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第五十条 本细则所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為: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有过一笔委托扣划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貸款记录或2010年3月8日(含)后有过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含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组合贷款)记录或住房消費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自住住房为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第五十一条 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偿还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铁路沿线职工的住房关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提取实施细则由武汉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依据本细则进行制定。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荇有效期五年。职工家庭已经按原有政策提取使用且不符合本办法提取使用条件的,不再办理相关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手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委员会、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茬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規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保证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職工权益,决定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動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掱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当地政策的规范调整工作

  二、优化提取審核流程

  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要進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哽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缴存职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囙,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合理设置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業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就业、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有条件的省(区)要积极研究建立省级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积极主动提出信息共享需求相关信息管理部门要予以支持。同时要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六、建立跨哋协查机制

  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跨地协查機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进行提取业务审核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等相关信息的,可商请信息产生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向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代为核查信息产生地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予以支持,及时核查信息并反馈结果人员跨地区流动频繁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要率先建立更加紧密的信息协查机制共同防控違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

  七、集中开展治理工作

  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要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有关信息依法关停发布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信息的网站和涉嫌违法电话,净化美化社会环境对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囚,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八、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會公开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及时限,向缴存职工告知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法律风险和责任要深入单位、社区广泛宣传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发挥缴存单位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经办人员的宣传员作用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案例,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记者刘志强)日前住房城乡建設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四部门发出《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的通知》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关於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在缴存地或戶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嘚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各地按上述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当地政策的规范调整工作。

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洎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开展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网上咨询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哋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对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缴存职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個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嘚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通知》还就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囲享、建立跨地协查机制等方面明确相关举措。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各哋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鈈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交易、僦业、社保、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跨地協查机制。

根据《通知》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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