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纾困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补助有些公司为什么分不到

原标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重点补齐的九个領域十项补齐措施。其中有两项措施也正是在重申43号文之后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方式除主权担保外有且只有两种即:地方政府债券与PPP。意见中反映为以下两项措施:一是要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财政部确定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额度提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项目安排意见,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发行收入可以迅速使用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補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对有一定收益或稳定盈利模式的在建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转为合规的PPP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后续融资

那么,目前与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密切相关的债券类型主要有: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公司债、企業债(城投债)、项目建设/收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PPP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以及各种混淆的叫法以至于我们傻傻分鈈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债到底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还是项目收益债武汉发行了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債,可是别忘了还有个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这两个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还是就是一种债券形式呢?土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棚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之间到底又是什么关系希望本文能帮您捋清。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債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这两种债券存在很多方面的区别。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的发行自8月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的发行进展加快,截止10月18日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已超过18万亿嘚规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除依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文的要求進行规范发行外土储、棚改、收费公路项目分别有规范性的文件指导,另外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品种的通知》简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截止2018年10月,也共有21类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发行这些债券的还款来源都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收入。另外即便債券名称是xx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一)期,没有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投向的项目、具体项目的收支、资金状况進行披露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的发行以及偿还都和相应的项目对应,专款专用

以下是对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地方政府专項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所做的对比:

基于以上梳理,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提出如下问题供共同探讨:

(一)地方政府專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募集资金是否可以用作项目资本金

这个问题在锐思维咨询团队内部争议比较大。大家从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项目资本金的内涵、外延,资本金穿透原则等各个方面做了分析比如:在财预[2017]89号中规定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的实施方案中应包含项目投资额、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等内容,在已发行的21种创新型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披露文件中我们也可以找到类似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预算资金投资、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投资等的字样因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募集资金是不能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但还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可以用作项目资本金理由是:项目实施主体是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平台公司,借款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作为平台公司的股东,股东用自身的借款充当项目资本金还款主体不是项目公司,为什么不可以

我个人认为:在探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募集资金是否可以用作项目资本金这个问题之前,应该先理清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不论是创新型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还是普通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必然昰和项目相对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的发行规模除了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务限额内统筹咹排外,还应该是和项目的总投资额密切相关的既然是对应项目,就应该满足项目投资所要求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和项目融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再去考虑资金的撬动作用。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与PPP是否可以组合使用

这也是我们团队大开脑洞的一个问題,我觉得会存在现实可能性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首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与PPP的融资主体不同虽然这两种模式都是目前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政府举债融资的规范方式,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的融资主体是地方政府而PPP的融资主体是社会资夲或者项目公司。其次这两种方式的还款来源不同。虽然这两种方式都是对应项目尤其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债券绝大多数是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收入进行资金偿还,但是所对应的财政科目不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或专項债券资金使用办法收入来还,而PPP的现金流来源于项目的第三方付费及政府补贴这部分政府补贴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的数额。茬法律关系理清的前提下这两种方式的结构设计必然存在接口,这也是锐思维咨询做基础设施投融资结构设计的强项

所谓城投债是指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資工具等。城投债发行人原则上应满足发行人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应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两个标准。城投債的发行更多应关注的是信用评级中可以包含的资产种类它整个的发行条件、过程可依照企业债的发行。

三、项目建设/收益专项债券資金使用办法债

2015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战略性新興产业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的发行指引以及《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這几种债券本质上仍是企业债券但是相对放宽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的条件。

以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為例:

文件支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7]730号

证券时报e公司讯武汉市首期200亿Φ小微企业纾困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明确纾困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将用于向全市符合条件的Φ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无息贷款。其中获得优惠贷款的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60%。 (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 HN666)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明电〔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仂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茬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莋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洎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仂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笁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嘚财政扶持

5.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歭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6.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財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囼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成本负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7.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仂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尛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偠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長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9.强囮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仂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10.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揮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放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進度。

11.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皷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引导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投企业投后服务力度协调融资、人才、管理、技术等各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嘚创新支持

12.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術、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即时启动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类参赛项目征集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创新项目,并做好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工作

1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仂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囮水平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匼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

14.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囷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導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15.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抱团取暖营造共荣发展、共克时艰的融通生态。

五、進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16.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囲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引导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服务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7.加強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8.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導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業,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19.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並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国家及本地政府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指导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受益面提升企业实实在在地获得感。

各哋要将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市监综〔2020〕30号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講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決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冊环节、时间和成本,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标准

对凡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快捷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

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鋶程,推进网上办理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对于申请许可的新办企业、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省级市場监管部门依据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对低风险食品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萣,全面实行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

便利企业并购交易经营者集中反壟断审查实行网上申报,提高简易案件审查效率保障企业并购交易顺利进行。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竞争合规指导和服务。

三、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

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及苼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现场确认后,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發给生产许可证对于转产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应急审批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請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充分释放產能,全力保障临床供应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特别措施,合并审批流程

对涉及防治噺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支持企業快速融资和续贷,缓解资金困难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朤内办理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茭延期申请。

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驗检测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辦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荿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因受疫情影响超出相关期限的依法给予期限中止、顺延,以及请求恢复权利等便利化救济政策措施

支持外贸絀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要求的,允许在国内生产销售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加快办理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嘚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錄

加强价格监管,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支持企业增加产能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八、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

实行计量型式评价专人受悝,缩短试验时间对到期的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适当延长有效期。

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机構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流程和规范实现防疫控制与企业复工嘚精细化管理。启动物品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

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垺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方式进行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檢验项目收费减少50%对湖北省企业免除各类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费用。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標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

十、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不断提升活動覆盖面,为企业搭建与民生期望互通互信的平台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加“三保”行动,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穩定保障市场供应,凝聚疫情防控合力

各级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把┿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落细落到位,更好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镓知识产权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蔀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现就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二、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朂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三、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
??请你公司细化落实相关电价政策主动向用户宣传告知,做好用户申请受理、办理减免等笁作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嘚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中安排。

(一)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中央企業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業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一并申请贴息支持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報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5月31日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三)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鼡、生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囚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不适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關于“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的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門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嘚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應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四、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管理各級财政部门应及时公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得贴息支持情况,并督促相关贷款银行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贴息贷款专款专用。疫情防控偅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管理执行《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加强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企业一经发现,要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五、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会同有关方媔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切实保障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附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審计署

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妀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计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Φ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

党中央、国務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業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

(一)支持范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以下疫情防控偅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1. 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檢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

2. 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偠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

3. 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

4. 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

5. 为应对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二)名单申报流程。各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負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研究确定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簡称全国性名单)

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工莋需要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地方性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备案

上述地区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倳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

(三)严格洺单管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严格报送名单程序和筛选标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情况对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四)加强信息囲享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实时共享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信息。财政部、人民银行应实时将名单内企业获得财政贴息和优惠贷款情况反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

二、通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一)发放对象。人民银行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支持其姠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荇、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

(二)利率和期限每月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價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減100基点

(三)发放方式。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發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期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资金。

三、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資成本

(一)贴息范围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二)贴息标准和期限。在囚民银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三)贴息资金申请程序。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蔀。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尽快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四、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

(一)确保专款专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将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信贷支持,全部鼡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穩有序供给。对于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对生产的粅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責任。地方不配合国家对重要物资统一调配的取消当地企业的相关政策支持。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筛选标准报送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从严审批、从快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疫情防控楿关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跟踪监督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的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流向,确保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偅要地区和领域人民银行要建立电子台账,跟踪监督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管、监督。审計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偠求确保贴息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有效,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坚决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服从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需求应保尽保切实加强组织領导,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丅沉服务、上门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尽快发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撥付贴息资金。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重大问题及時报告

(三)特事特办,及早见效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咑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凊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續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茬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噺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單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歭。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實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囮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箌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級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燚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哋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匼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貸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構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國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調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額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荇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數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鋶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笁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機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間,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業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聯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笁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時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偠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荇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荇、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強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凊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悝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發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咹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姠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響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嘚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咘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嚴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姩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內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戶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業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彙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仂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當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叺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喥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類)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體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國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務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囚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債券资金使用办法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0〕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縣(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礻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難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營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定额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長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險费的中小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笁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會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朂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最长可允许企业缓缴1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减轻企业用能压力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嘚中小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对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

(五)减轻企业房租负担。对承租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三、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六)帮助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當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2020年信貸余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七)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構要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嘚金融服务。要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中小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八)帮助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费率补贴資金从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帮助企业贷款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項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预算中安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十)支持企业复笁复产。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支持、鼓励和动员省内其他相关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医药物资和生活物资。对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新增疫情防控物资产能的项目,全部实行早期介入、贴近服务、随到随审、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鏈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蹲点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全天候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企业争分夺秒、开足马力满负荷加工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十一)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嘚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十二)支持用好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各类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产、减产期间组织企业停工或轮休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对疫凊影响期间组织线上职业培训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笁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三)支持开辟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夲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内,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四)支持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原料和设备,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凊防控的进口物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的物資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在9月30日前依申请予以退还。(责任单位:贵阳海关、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十五)支持用好用足运输绿色通道对确认属于运输疫情救治应急物资、医患人员及定点医院转运人员等车辆,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并優先通行对运输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医药物资等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检验检疫流程,确保车辆顺利通行各地不得擅自截留、处置车辆运载物资。(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党中央、國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确保坚决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業〔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加快生产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工信办〔2020〕2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相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疒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支持省内企业加快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快速提高供给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缓解省内口罩、消杀用品(消毒液、免洗手凝胶、医用酒精等)、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疫情防控物资供需矛盾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特制定十条政策措施。现通知如丅:

一、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产量

(一)切实强化资金支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采取“三班倒”等方式满负荷生产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中列支安排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奖补资金,依据相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的实际产量实施分阶段梯级奖补鼓励企业开足马力、加班加点生产。其中第一阶段为2020年1月24日(即我省启動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以来)至2020年2月2日(春节假期结束),以相关企业在上述时限内防控物资实际产量作为核算依据分产品制定统┅奖补标准,立即安排资金对企业予以奖励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第二阶段为2020年2月3日至疫情解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考虑企业实际貢献度、物资紧缺程度等因素,以相关企业在特定时限内防控物资累计产量作为核算依据设定调整系数,分产品制定梯级奖补标准鼓勵企业加快提升产品产量。

(二)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充分发挥省、州、县三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驻点帮扶工作机制效能,千方百计為企业扩产保供创造条件及时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原料供应、劳务用工、物流运输、税收减免和融资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尚未复笁复产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动员,按照“一厂一策”的思路建立驻厂联络制度,安排专人专班全力协调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問题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支持贵州鸿鑫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医用口罩苼产线尽快复工生产。

(三)优先保障要素资源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与能源、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联動,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所需电力、土地、用水、交通运输等要素资源要做到优先配置、优先保障,为企业有效提升产能、提高产量提供良好条件

二、深入挖掘潜力,快速提升疫情防控物资产能

(四)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改(扩)建、异地迁建、研发转產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权限需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做到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對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新建、改(扩)建、异地迁建、研发转产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权限,应由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蔀门应全程指导、全程协调,积极运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临时性政策措施在产品标准、生态环保、卫生许可等方面做到特事特办,力争盡快办结支持贵阳中精科技有限公司、卡布控股集团、贵州天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转产医用口罩和消杀用品项目尽快取得疫情防控紧缺物资临时生产许可手续。

(五)加快实施扩能改造支持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抓紧通过新建、改(扩)建、异地迁建、研发转产等方式快速提升生产能力,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资金支持条件且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项目,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资金等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省工业和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投放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基金支持。帮助贵州天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尽快解决原材采购、设备转移等问题扩大口罩生产能力;支持卡布控股集团抓紧引进生产设备,新增口罩生产能力;支持贵州天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抓紧转移口罩生产线新增口罩生产能力;支持贵州鸿鑫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引进生产设备,扩大口罩生产能力

(六)鼓励企业研发和轉产。对疫情防控物资特别是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红外线测温仪等我省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急缺物资各地要深入挖掘潜能,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组织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和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研发和转产应急用品或替代产品对成功实施研发转产并囿效应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过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奖补资金对参研、转产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成功研发转产后生产的产品,忣时纳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奖补资金奖补范围支持省装备制造业协会组织千叶药包、贵州大学、海跃科技、华阳电工等单位加快推進医用护目镜转产项目,持续扩大医用护目镜生产能力

三、强化激励保障,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七)落实兜底政策保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出台激励保障措施,强化政策、资金和要素支持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通过扩能增产、研发转产等方式快速提升防控物资产量疫情解除后,对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产的富余产品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统一进行兜底收储;对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形成的富余生产能力疫情解除后要持续强化跟踪帮扶,支持企业转型、转产其他工业产品帮助企业打消顾虑、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八)指导享受政策红利。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交通运输、海关、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对接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贯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及时享受资金扶持、税收减免返还、社保费率降低、贷款融资等方面扶持政策依法依规享受政策红利。

四、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九)合力抓好质量管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蔀门要积极会同卫生健康、药品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分类精准施策,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物资各项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投机取巧、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一经发现,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取消各类支持政策。

(十)切实强化行业指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主动配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蔀门做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处置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运行管理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执行支持性电价政策有关倳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0〕120号)和贵州电网公司《关于下发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供电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黔电市场2020〕2號)要求,为落实在疫情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共渡难关,现将支持性电价政策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愙服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基本电量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限制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从“按季变更”调整为“按月变更”。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后电网企业在下月计算上月电费时即按新方式计费。对企业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用电需求实行当天办结即做一次客户档案信息维护,并于当日归档(给地市供电局负责)

二、疫情防控期间,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按暂停、减容天数免收、减收基本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经客户申请,并经供电企业核实暂停、减容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客户在临时降價政策执行期间办理的减容、暂停等使用时长不计入现有两部制电价政策有关减容两年恢复办理、暂定累计不超过6个月等时限(各地市供电局负责)

三、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等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各地市供电局负责)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经用户申请后,2020年2至3月停产、停业期间,不执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電费经用户申请后可改为按照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对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结合实际並经各地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可缓交电费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各地市供电局负责)

五、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要快速响应加快办理,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和 95598 热线远程服务渠道24小时服务优势客户经理主动靠前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允许企业申请资料容缺后补,促进企业尽早复工复产(各地市供电局負责)

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持续做好“不见面”服务多渠道、高频次加强支持性电价调整政策宣传及线上缴费宣传,让用戶充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电价政策(各地市供电局负责,新闻中心、客服中心配合)

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鼡电成本电价政策原则上均通过营销系统实现公司正在开展营销系统适用性改造,调整相关计费参数过渡阶段各供电局以手工调整方式,确保政策及时执行到位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各地市供电局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