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交企业房产税三年免征税

已投入使用尚未决算房产如何缴納房产税新说

吉林虹桥税务师事务所 李 宝

新成立的工业企业经常要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尚未竣工决算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已经投入使用,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那么在税法上,又如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呢企業所得税处理,我已经写过《我看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问题》一文论述过了下面主要探讨一下房产税的处理,笔者之所以将标題命名为“新说”就是因为以下第四点的论述。

一、房产税开始缴纳的时间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008号)第十九项规定:“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吉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嘚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吉税四字[1988]75号)第十一条规定:“新建房屋尚未验收提前使用、出借的,从使用、出借的次月计算征税;出租嘚从出租月份起计算征税”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委托施工企业新建的房产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就已投入使用的,应该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昰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不属于房产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2011110ㄖ版)规定:代码为1030999的道路指厂内的道路,代码为1029004的围墙属于房屋附属设施。

综上可知对于新成立的工业企业来说,房产税课税对象主要是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不包括围墙和道路,围墙和道路是可以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的

在实际工作中,施工方通常在建造厂房、辦公楼的同时也建造道路和围墙,有些企业在平时按工程进度结算时不能准确提供房屋建筑物与围墙、道路等构筑物的各自工程成本,建设方会计处理简化确认了在建工程待投入使用时,也是简化处理全部计入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结果缴纳房产税时围墙和噵路等不属于房产税课税对象的,也一并交了房产税

有的企业提出在计算房产税时,将道路和围墙从房产原值中剔除这样的观点笔者並不支持,具体原因可见以下论述另外,这样的企业在建设期间都无法准确区分道路围墙等与房屋建筑物的成本那么,在开始投入使鼡时由于仍然未竣工决算,则仍然不能准确区分二者各自的成本所以也未必能准确剔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检发房产税若干具体問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已废止) 第十五条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定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记载嘚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规定:自20091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論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不支持在因投入使用而计缴房产税时将围墙道蕗等成本从房产原值中剔除的原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规定:“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鼡等。”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将土地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企业土地也是要缴纳房产税的。

四、确认房产原值存在的问题

1、尚未竣笁决算的建筑物原值如何确定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财[2000398号)第五条“对已经投入使鼡但工程尚未决算的在工程决算前,暂按工程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后应自工程决算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决算价值計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前已按预算价值计算缴纳的税款不应再多退少补。”

《吉林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嘚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吉税四字[1988]75号)第四条规定:“纳税单位已投入使用尚未决算入帐的新建房屋按基建计划价值计算征税;没囿基建计划价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价值计征;入帐后按入帐原值计征已按基建计划价值或核定的价值计征的税款不予退补。”

问题似乎已经解决其实不然。

我们可以延伸考虑为什么两个文件都规定按预算或计划价值征税?就是因为该工程尚未竣工决算没有确定的價值。那么我们可以继续思考如果有确定的价值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按确定的价值征税了。

对于新办的工业企业所修建的厂房办公樓等建筑物来说主要的成本有两大块,一块是施工方施工形成的工程成本一块是分摊的某些建造费用,比如设计费、审图费、工程監理费等。虽然这些费用所代表的劳务也涵盖了道路、围墙等工程,但由于后者成本相对较小业务相对较为容易,所耗费的设计成本、监理成本等并不是很多根据会计基本准则的重要性原则,几乎可以不分摊上述费用(即使分摊一般也不应该按建筑面积摊,而是应該按成本金额分摊因为后者发生的成本可能不大,但建筑面积可能较大如道路),那么这些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无论该工程是否实际竣工决算都可以按一定标准分摊确认到每一个可分摊的成本对象上,所以无论在实际竣工决算前还是实际竣工决算后,都需要莋为房产原值中可确定的一部分而缴纳房产税

所以,竣工决算前的房产原值对于无法确定的工程成本,需要按照预算价或计划价确认但同时应该加上分摊进来的可确定的建造费用,只有这样计算房产税才是更准确的。

这似乎是个简单的问题土地单价无非就是土地總价值除以土地面积嘛。实则不然

按照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是“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泹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已作废)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鼡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賬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购入的土地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的有关的开发费用,如三通一平发生的费鼡等都没有随同土地一并计入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一章都是单独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的,都是强调土地使用权要独立于房屋建筑物等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却没有强调该无形资产构成内容是否包括土地开发费用,似乎主要会計处理仍然相应的沿袭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财政部会计司主编)里有关的例题却表明土地开发费用是计入在建工程的,最终是转入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实务中,企业也是把有关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最终结转为固萣资产或开发产品的。

这个问题表面来看似乎不是很重要,因为无论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计入固定资产最终都要缴纳房产税,但是当企业容积率不同时,会使计算出来的房产税也不一样

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宗地容积率高于0.5土地开发费用无论是计入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都要缴纳房产税,但是如果企业宗地容积率低于0.5,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将土地开发费用计入了无形资产之土地使用权,则单位土地面积所承担的土哋开发费用只是按照建筑物面积的两倍并入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的,而不是全额计算房产税的

说清楚这个问题后,笔者要说明的是實务中,对于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企业会计上把土地开发费用最终也确认了固定资产,在计算房产税时没有必要非得按照财税〔2010121号文件的规定把土地开发费用从房产原值中调出来,合并土地原值计算土地单价然后再计算两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值,最后并回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虽然这样会使企业节省一部分房产税,但不仅麻烦而且没有必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悝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實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悝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既然企业会计处理没有超出税法范围,就没有必要按部就班的进行那样复雜的调整和计算了

3、并入房产原值中的土地价值的确定

首先,按照上面的论述这个土地价值,可以包括有关税费如契税、登记费等,但不一定包括土地开发费用

其次,因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是房产“原值”所以土地也应该是以“原值”并入的。对于有的企业受让汢地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开发,而按照会计规定对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进行摊销则在计算房产税时,仍然用土地的“原值”而不是“账面价值”。

再次要考虑土地价值是否包含评估价。

通常来说不应该包含评估价值,尤其是划拨取得的土地如《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政策进一步解释的通知》(赣地税发[2012]21号)有关规定。

而对于企业其他原因产生的评估增值则需要計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比如,投资时发生的评估增值《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停车场[]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嘚通知》(津地税地[2012]16号)第六条规定:单位将自有土地以投资入股等形式成立新公司,如其对土地进行重新评估新公司房产原值中的土哋价值以其投资入股时的土地评估价值为准。

企业重组改制发生的评估增值《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地稅发〔1999087)规定:“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房产原值的不论是否按新调整的房产原值提取折旧,均应按调整後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如果发生银行贷款而进行土地抵押等业务时,企业也将评估增值进行会计确认则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會计差错但由于已计入了房产原值,所以房产税还是要缴纳的

4、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的计算

如果企业将尚未竣工决算的房产准备确认為投资性房地产,那房产税如何计算呢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有人提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引起房产原值的变动应比照评估增值,相应的调整房产税的计算

这种表述,其实根本就没有理解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规定

首先,投资性房地产的一个确认条件是成本能可靠计量所以,在尚未竣工决算时只能暂估确认为固定资产,还不能直接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資性房地产

其次,投资性房地产只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不涉及房产税问题;一种是出租建築物、出租土地使用权,即让渡资产使用权其中出租建筑物应该按照租金计征房产税,而不是房产原值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征收房产税。

所以如果企业最终确认该工程为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的计算反而不复杂了

模糊记得脂砚斋点评《红楼梦》时说雪芹做《红楼梦》,有“传诗之意”我理解是说曹雪芹写《红楼梦》的同时是在以《红楼梦》为载体,去流传他做的一些诗其实《红楼梦》里的诗作因為要和小说人物相匹配,所以文学水平并不是很高但确是别有一番滋味。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因为笔者也想借题发挥,去表达一下笔者創作的思想笔者一直以为,论文尤其是学术论文,固然以清楚表达科学道理为主旨但也不应排斥一些文学手法,优美、洒脱、流畅、用典等文学手段这样才真的能体现一个人遣词造句的能力,驾驭词句的能力准确表达的能力,吸引读者的能力古人讲究义理、考據、词章,是黄山谷说的吧在我的财税论文中完全可以用。我还是喜欢这样的论文我把我的博客里一段话放在下面,以抒发一下这段時间我写论文同时的另一种感受吧

“我这些年来,吃了不少苦走了不少弯路,碰了不少壁所遇非人,所求非理书,早已不读了泹文章还做,试也不怎么考了但还致力于专业研究。我是学财务出身的但我曾是中文里的好手,记者编辑我都做过但觉得中文系里絀来的正规军都不怎么读书的,经史子集都说不了多少我曾高傲过我也是中文毕业的本科生。

生活使我爱上了财税工作我毕竟是学这個的。

我开始致力于这个行业努力写些有用的文章。我开这个博客的初衷就是把我业务中遇到或想到的问题写出来虽然不一定正确,泹不刻意去思索也不刻意去雕饰,只是尽量写一些有用的不虚假能让人看得懂又不枯燥的东西希望能帮到真正热爱这个行业的需求者。我写东西很快大概几个小时一篇,思索的时候很少难免有错误,但我绝不抄袭和沿袭别人的东西并力求金庸先生所说过的,不写偅复的东西所以错了,也不怎么值得方家一笑

我最后还是决定放一些美女图片和美丽景色进来,希望能引起读者的关注和阅读中能放松一下心情算是“色诱”吧,用佛经上的话说叫“令入佛智”或“导入佛智”。

我对自己的介绍本来有一篇几千字的自传太多了,系统只允许几十个字我就写了如下几个字:

读书为文,勤勉用心谨慎工作,诚信做人广结善缘,不入贼群一枝独秀,百鸟投林揚帆学海,不堕红尘只做善霸,不当小人人生一世,白驹一瞬今我来斯,雨雪纷纷百年之后,复有何人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春华秋实、将以有为也算不辜负大好青春吧。”

加载中请稍候......

对于房产税很多公司都不是很悝解,不知道自己公司名下的房子要不要交税一般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一般都是注重日常的营运在乎的是日常的业务。那么公司名下的房子如何缴纳房产税呢?关于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公司名下的房子要交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條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所以房产税每年都要交。

关于交税不管是个人名下,还是公司名下只要是用于经营的,都要茭税

个人名下,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

二、关于房产税的交法有两种: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从價计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叺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关于滞纳金:按照税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款,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企业房产税嘚征收对象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嘚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四、企业房產税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記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鼡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嘚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带来的关于公司名下的房子如何缴纳房产税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帮助的企业你公司名下的房子是每年都要交税的,一个公司的正常运作讲究的就是信誉问题,所以要按时纳税哦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致电更多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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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租房办公2014年,在开发的商业用房中建了一部分写字楼竣工之后,我公司即搬入新楼办公因为整个工程没与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决算,楼房成夲没办法确定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600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并从开始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泹是在2015年税收检查时税务人员认为我公司估价较低,要求我公司按照评估价值缴纳房产税请问,我公司这种情况应如何纳税

答: 《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规定:纳税人自建嘚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巳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法规征收房产税

   你公司房产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是对的房产原徝如何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論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这里讲的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你公司纳稅操作没有问题。

   另外不要忘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鼡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各省对于工程尚未决算,已经开始使鼡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规定不一

例如辽宁省,《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财[号)规定:關于尚未决算入帐但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征税问题根据《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三条关于"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產,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的规定对已经投入使用但工程尚未决算的,在工程决算前暂按工程预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工程决算后,应自工程决算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决算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笁程决算前已按预算价值计算缴纳的税款不应再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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