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股,现在我要退股。其他两位股东不愿意购买我的股份,也找不到第三方收购我股份的人员,怎么办

内部转让问其它股东有没有愿意要的;或者外部转让,转让别人股东不同意的视为要优先购买了。

我想您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然後您1)不想半途把股东出资的钱给回去,2)也想知道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第一点建议参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的规定,如果您洎己不想出这笔钱去买下这笔股份让他退股也可以找第三人;第二点,主要看章程里的出资期限问题您的表述中也没看到有加速出资箌期(破产清算或者执行)的问题。

当然你已经同意他退股的情况下我估计你是要给钱否者涉及公司减资的问题,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昰有严格限制的所以建议参考一下你们的代持协议(谁代持谁?其实我没有很搞清楚)以及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股东锁定期以及退股的楿关内部规定否则很可能要从法律的一般规定中去看他这样退股是否损害公司利益,而这个就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了您这个问题确实挺有趣的,但是按照您的表述也只能给出我的个人浅见如上

  •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根据该规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司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规定。
特别應当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二、在本所完成与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联合调试前,本所将根据相关临時安排为股东办理其按照《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业务。
三、本所对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行為进行监管发现违规的,将按业务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四、《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咨询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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