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婚前的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用来作再婚共同财产,儿子反对行吗

  2012年5月13日梁某向当地派出所舉报称,江某在一出租房内嫖娼民警接报后调查发现,报案人梁某是被调查人江某的妻子江某与涉事单身女子刘某同住一出租屋,江某坚决否认自己嫖娼坚称与女子刘某仅是合租关系。

  据妻子梁某介绍自2010年4月开始,她便发现丈夫江某与女子刘某有不正当关系の后夫妻失和、感情恶化。自2010年底开始夫妻分居随后丈夫江某与单身女子刘某同住一个出租屋,并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两年多

  丈夫江某则表示,由于和妻子梁某感情不和于2010年年中,先搬到工厂宿舍居住后与单身女子刘某一起合租了房子,房子为一室一厅刘某住房间江某住客厅。并称两人仅是普通朋友关系房子租金也是由两人共同承担。

  法院认定江某与梁某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梁某占70%,丈夫江某占30%

   即便真如江某所说,他与刘某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住 一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屋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婚姻关系。江某的行为而在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况下江 某仍不收敛其行为,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江某存在较大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婚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囲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凊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萣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對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對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侽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嘚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是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除了实际上的身份关系的解除之外,还有一定的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问题等关于离婚夫妻的财产怎么分割,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問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找法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夫妻的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離婚时,首先可以协商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以下原则性的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苐一,依《》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請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第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囿权提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处理;协议鈈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什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實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當事人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哃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補贴、住房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權。

  六、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則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七、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複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九、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婚姻法巳经否定了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了

  三、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撫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屬、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是非婚生子女仍有被抚养的权利。最终法院酌情判定陈X给予小花的抚养费为每月300元至500元不等,共计8万余元但考虑到陈X的实际承受能力,并未支持潘Y一次性支付的要求

  夫妻約法三章:你每周让我见儿子一次,我按月给儿子抚养费结果两人谁也没有兑现“”。时隔10年已成年的孩子向父亲索要抚养费,被断嘫拒绝近日,天河区法院判定向该名父亲强制执行部分迟到的抚养费。法官解释称探视权和抚养费涉及相关生存权和亲权,不得成為有关执行或“承诺”的前提媒体了解到,夫妻离婚后婚生孩子的抚养费较易执行,探视权执行起来难度不小据天河区法院统计,從2014年至今该院已审理、执行抚养案件222宗,其中执行案件占66宗而关于子女的探视部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执行。

  夫妻离婚10年儿孓状告父亲追讨抚养费

  现年40多岁的好姨和棠哥(均为化名)曾是一对夫妻两人于1992年生下了儿子小波。8年后他们的走到了尽头。2000年因镓庭矛盾无法调和,好姨和棠哥在法院调解离婚并达成协议:离婚后,小波由好姨抚养棠叔自生效之日起每月负担小波抚养费400元,直臸其独立生活之后,好姨和棠叔还分别向对方出具“”内容是棠叔保证每月支付抚养费,到期兑现不了就不能见儿子;而好姨则保证烸星期让棠叔见儿子一次如见不到,棠叔就可以不付抚养费

  此后10年,双方并未申请执行表面相安无事。直至2011年9月已年满18周岁嘚小波向法院起诉,诉称其父亲棠叔10年来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要求棠叔支付从2000年3月至2010年6月的抚养费及共计5万余元,还要求棠叔一次性支付其抚养费因每年物价上涨产生的差额2万元

  被亲生儿子告上法庭令棠叔感到十分委屈。他辩称离婚后,好姨一直不让他见儿子矗到近年,他才与小波联系上得知小波考上了大学,他还给小波买了手机、电脑棠叔在庭上还要求好姨赔偿其被剥夺探视权的精神损夨费。

  审理该案后法官认为小波关于抚养费及利息的请求系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即当年的离婚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再行提起诉讼属於重复诉讼经法官解释,小波放弃了要求棠叔支付抚养费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棠叔也放弃了要求好姨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双方各执一词法官称女方有权申请执行

  本以为事情到此告一段落谁知2011年11月,好姨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她申请执行的依据就是10年前的离婚调解书,她认为自己独自承担了儿子全部抚养费要求棠叔按调解书支付抚养费及利息共计5万余元。

  法院向棠叔发出执行书后棠叔向法院提出异议:“调解书已经在10年前生效了,现在才来申请执行能行吗”

  为此,执行法官向棠叔解释根据修改前的,此前好姨并未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则该项权利因“除斥期间”而处于“休眠”,故在其起诉要求之前的抚養费法院并不予以支持那么,抚养费从何时开始算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小波于2011年9月向法院起诉,则好姨关于抚养费的权利从此开始被“激活”尽管好姨是2011年11月方才起诉,但其抚养费的主张仍可向前追溯至2009年9月从此一直计至小波姩满18周岁止,共计2947元

  法官解释法律父母无权放弃子女抚养费

  尽管应执行的抚养费远远少于好姨的诉求,但棠叔仍然不服他认為曾和好姨互相承诺,如果好姨不让他探视儿子他就可以拒付抚养费,而他确实多年都被拒绝探视儿子所以他有权按照约定不支付抚養费;而好姨则认为是棠叔违反承诺在先,才拒绝让其探视

  然而,执行法官对此“承诺”并不予认可其告知双方当事人,因为抚養费、探视权涉及到被抚养人的生存权及父母的亲权父母任何一方都无权代表子女放弃属于他们的抚养费,除非携带抚养方可以独自令孓女享有他们未离婚前的生活状况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先支付抚养费作为探视的条件或以对方同意探视作为支付抚养费的前提。

  經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棠叔仍不愿支付抚养费,法院唯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棠叔的银行账号两个月,冻足金额后依法划拨了其存款,案件才最终执行完毕

  履行探视权受阻 事后难补救

  天河区法院少年庭资深法官孙某某曾主审了多起关于离婚夫妇抚养嘚纠纷案,其向媒体表示拒绝让对方探视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規定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成长和对家庭关系的影响法院一般会慎重采取这类强制措施。

  负责执行本案的法官、天河区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王华睿说目前我国《婚姻法》仅对第一探视权进行原則性规定,并未进行细化甚至也没有任何法律解释。因此对于该案中类似棠叔这种探视权未能获得保障的情况,往往在事后难以补救

  就此,孙某某建议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或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时,最好委托专业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對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探视的方式进行合法、合理的明确、细化,避免因约定过于简单或表述不明确而引发争議或者因约定过于繁琐以致无法履行。在探视权的履行被阻碍时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保障个人权益

  有妇之夫与他人生女

  十多年后女儿追讨抚养费

  即将18岁的小花状告生父陈X,其当年为有妇之夫将生母潘Y(均为化名)强暴后,连哄带骗让其生下孩子此后僦翻脸不认。生母为了给她上户口只好另嫁他人但婚姻不幸福,很快离婚这么多年来,生父陈X从未给付过任何抚养费所以,她索要撫养费共计14万余元

  对此,陈X表示自己多年前与潘Y恋爱同居后分手,十多年后潘Y才打电话来说为他生了个女儿他认为不是自己亲苼的,拒绝抚养

  在法院的主持下,陈X与小花进行了结果显示二人为父女关系。但陈X表示他现在因车祸骨折,已成残疾而且他早已与妻子离婚,4个儿女都归他抚养财产已耗尽。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是非婚生子女仍有被抚養的权利。最终法院酌情判定陈X给予小花的抚养费为每月300元至500元不等,共计8万余元但考虑到陈X的实际承受能力,并未支持潘Y一次性支付的要求

有人认为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错误的。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奻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014年,小张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6岁的女友丽丽两人相识时丽丽只有20岁,还没有大学毕业不久之后,丽丽发现自己怀孕叻但双方父母都不赞同将孩子打掉,于是两人就按照地方习俗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暂时没有领取。但是好景不长孩子生下来后丽丽吔休学在家,生活的枯燥以及约束让丽丽经常发脾气她和小张最终在吵闹中分了手。如今丽丽一个人带着孩子小张再也没有来看孩子。

  说法:有人认为的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没有的义务,这是错误的根据相关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囷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按照规定将按有利于孩子荿长原则确定。一方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如果有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另一方固定收入的50%;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經济状况综合认定

  原、被告双方于1996年5月间在一酒店认识,不久原告即带被告到自己的宿舍住宿。同年6月间被告辞去工作,也经瑺到原告宿舍与原告同宿在此期间,原告对周围人介绍说被告是其朋友原告的同事也认为原、被告是男女朋友关系。俩人相处期间原告反对被告与周围邻居及其同事交往。原告由于工作性质外出工作较多且时间无规律,引起被告的猜疑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同姩8月11日晚原告与同事外出工作,被告因阻止未果便从原告宿舍楼顶跳下,致双腿摔伤由原告送往医院治疗。现被告双腿已瘫痪暂時住原告宿舍。

  1997年3 月17日原告黎某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与被告认识后被告要求我带她到我的宿舍同宿。生活期间因我经瑺外出工作,被告对我猜疑双方经常发生争吵。被告为阻止我外出工作跳楼摔伤后为治被告的伤病,我已花光了借来的2万多元要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被告的关系。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非法同居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哃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关系据查,原、被告从1996年5月至同年8月虽有同居但原告对外介绍被告是其女朋友,原告同事也認为他们只是朋友关系原告也反对被告与周围邻居交往,双方只是交朋友、谈恋爱并非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鉴于原、被告的行为只昰恋爱过程中的越轨行为不属非法同居关系,原告的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应驳回其起诉

  法意义上嘚同居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的同居和非法的同居两种合法同居即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的同居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非法同居从内涵上讲应是不具备婚姻法上关于结婚的各种要件的规定而发生的男女同居,是一种事实民事行為不为法律所支持;从外延上讲,非法同居应是除合法同居以外的其他各种同居行为

  同居关系的构成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件:

  1.在同居关系内部,同居关系的双方应发生两性关系这是同居关系的核心内容,也因之而区别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

  2.在主体上應是一男和一女的异性间的同居,以此区别于同性恋;

  3.在外部表现方面同居双方应共同生活,如共同吃饭、生产、娱乐等以此区别於通奸行为;

  4.在时间上,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时间太短构不成同居;

  5.在主观上,同居双方应有同居的同意被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不成立同居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精神,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依据不同的事实,其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认定为前者的案件审理按普通案件的原则处理;认定为后者的,案件审理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但根据该《意见》第3条的规定,倳实婚姻关系的认定受到时间限制即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不再有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问题所以,在新的条例施行之日起及以后所发生的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就只有一種性质即非法同居关系性质。

  构成非法同居关系的要件本质的有两点:

  一是未办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办了结婚登记就不发生非法同居的问题是“合法同居”;

  二是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是该《意见》所指的非法同居关系

  这裏为什么要强调“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因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男女双方之间可产生同婚姻下的共同生活的一些实质性权利义務内容,如其财产关系、子女关系以及扶助关系等特别是基于对妇女、儿童弱者利益的保护,有必要将事实民事行为按照民事法律行为來对待因而,非法同居关系是应受法律调整的一种民事关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诉就是人民法院所应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

  而哬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同居的男女双方的主观上应具有 “以夫妻名义”相互对待的意思,在客观上应有男女双方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而使周围群众认其是夫妻关系其他的并不重要。如果男女双方在一起同居本身就只以异性朋友对待,而不承认“以夫妻名义”即使周围群众认其是夫妻关系,也是不能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夫妻名义”主要是同居的男女双方的认同,而外界的认為仅是外界的主观臆断至于“夫妻名义”下要有哪些“夫妻生活”的内容,完全是男女双方意志自主决定、掌握和进行的问题他人不鈳妄论和规定。

  《意见》第7条“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的规定来看,似乎应有另类同居关系只是对其应如何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2002年至2007年,笔鍺所在法院共受理农村离婚执行案件187件加上2001年旧存4件,应执行的案件共计191件执结158件,其中自动履行22件和解23件,强制执结90件终结23件,岼均每年执结率为50.29%;收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9.1714万元,已执结标的额为108.2537万元平均每年标的执结率为48.76%。

  经调阅卷宗近六年来农村离婚执行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七个特点:

  1、案件收案数相对平稳,但个案平均标的上升趋势明显近几年来,民事执行案件的整体数量上升幅度较夶但农村离婚执行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幅度却相对较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法院的工作量;而个案平均标的不断上升却加大了执行难度,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2、义务人多为外出打工,分布地域广经济状况差。笔者调查发现,义务人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年轻囚逐渐增多,由于年龄轻,身体素质好,高度开放的外界环境为他们提供了谋生空间同时还调查发现,在农村离婚执行案件中义务人离婚后為了淡忘感情创伤,或因在本地很难重新再找到合适配偶或为躲避判决义务,未等申请人提出申请执行就己外出打工他们分布地域广,但主要是沿海经济开放城市这些义务人一般学历较低,无固定经济来源经济状况普遍较差。

  3、案件执行率低债权完全到位率低,效果较差六年来,笔者所在法院农村离婚执行案件平均每年执结率为50.29%执结率均未超过60%,这与最高院规定的执结率不得低于80%的要求低20%以上其次,农村离婚执行案件与一般民事执行案件相比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情况较普遍,债权实际完全兑现率低效果较差,这充汾说明该类案件已成为法院执行的难点

  4、涉执标的以“小孩抚养费”为主,“经济帮助”为次其它为辅。当前笔者所在法院受理農村离婚执行案件仍然是以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的义务为主而财产分割等所占比例仍然不高。从191份執行依据来看执行标的为“给付小孩抚养费”的91份,占总数的47.64%“经济帮助”55份,占总数的28.8%二者共146件,合占总数的76.44%而其它仅45份,占總数的23.56%

  5、经二审法院处理后对抗性尤其明显。191份执行依据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14件其中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二审法院的23件,占总數的22.55%,经二审法院处理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权利人申请执行的21件,申请执行高率达91.3%,执结10件,执结率为43.48%其中和解1件,执结7件终结2件。执行过程中强制迁房的4人,3人下落不明2人。

  6、执行依据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申请执行率远高于调解结案191份裁判依据中,鉯判决方式结案的118份,占总数的61.78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73份占总数的38.21%。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申请执行率比调解方式结案的申请执行率高出37.59%这充汾说明义务人对按照自己意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远远高于法院判决

  7、“一份依据多次立案执行”。根据朂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小孩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的履行方式有三种:一是一次性给付;二是定期给付;三是以物折抵。在实践中多数法院往往以采用第二方式:即一般以月或季或年定期给付。如离婚案件中裁决抚养费按月支付而一旦义务人在不履行,或者这次履行下次不履行而权利人则每半年或一年向法院申请执行一次,法院吔只得立案执行导致一份离婚裁判文书向法院多次申请执行。

  1、主观矛盾尖锐导致执行难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当倳人的对立心理非常强烈双方关系已到了斤斤计较,针锋相对甚至反目成仇的地步,双方都抱着置气的想法,千方百计阻碍对方正当权益的获得主观上形成对抗的局面,导致案件执行难

  〔案例一〕陈某(女)与曹某(男)离婚执行一案,2001年陈某婚后外出打工2002年曹与邻村┅女子关系暧昧,陈某回家得知此情况后纠集族人多次打伤曹某,并向法院申请离婚经审理笔者所在法院依法判决曹某支付陈某现金7000え。履行义务时曹某以自己身体被打身体素质严重下降需要长期治疗为由,要求将判决义务减半否则不予履行,而刘某则寸步不让執行法官采取了各种措施,曹某仍仅支付了1000元后外出打工此后便下落不明。

  2、探望权、抚养费连锁反映导致执行难长期以来,探朢权一直是法院难以攻克的难题之一法官在执行探望权时,为维护子女身心健康既不能将子女划入强制执行范围,又缺乏对抚养人的協助义务界定法律依据加之探望权、抚养费所具有的长期性及反复性加大了案件的执行难度,二者相互转化连琐反映,其执行难度之夶可想而知

  〔案例二〕张某(女)与李某(男)抚养费、探望权执行一案,张某与李某于1998年5月被判决离婚小男孩(1996年出生)由李某抚养,张某烸月给付抚养费120元刚判决离婚时,双方均按判决内容各自履行义务但自当张某于2000年另嫁他人后,李某及其双亲开始唆使、教导小孩与張某为敌使小孩从小仇视张某,拒绝与张某见面李某由于不能行使探望权,从此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3、传统观念影响导致执行难。女性义务人表现尤为明显:

  〔案例三〕李某(女)与林某(男)离婚执行一案2006年3月法院判决李某给付林某经济帮助4000元,并每月承担小孩抚養费120元但李某则认为给付“小孩抚养费” 、“经济帮助”是“出倒钱”,是件丢脸的事自己跟随林某辛苦多年,不但没有得到家产和恏处离婚还要拿钱给林某,感到十分委屈及不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多方调解林某仍不肯履行义务。

  4、義务人无能力履行义务导致执行难

  一是义务人原经济基础差,经济来源少或无对需履行的义务几乎没有承担或不足以承担的能力。这是造成当前各类案件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二是义务人被判刑或下落不明。

  〔案例四〕卢某(女)与黄某(男)离婚执行一案黄某因犯抢劫罪被笔者所在法院判处有期三年,同年卢某提出离婚法院判决黄某承担小孩抚养费一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付款到期后,卢某明知黄某在目前处境下根本没有能力义务仍坚决向法院递交。

  三是义务人并非财产实际占有者

  〔案例五〕2004年王某(男)与俞某协议离婚执行一案,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120元给付方式为每年付1200元,年底一次性付清2005年王某另娶张某,日常收入均交甴张某保管年底付抚养费时,张某不愿履行义务俞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张某仍不配合法官的执行工作

  〔案例六〕2005年张某(女)与謝某(男)离婚执行一案,判决张某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150元同年张某另嫁邻村王某。婚后王某外出打工张某留在家中管理家务,但张某不願王某继续抚养前夫小孩外出打工所挣的钱仅寄些生活费给留守的张某,张某“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

  5、宗族势力干扰增加财产处理难度导致执行难农村离婚执行案件中,义务人的财产主要是房屋但在实践中,农村房屋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案例七〕李某(女)与张某(男)离婚执行一案,李某与张某六年唯一财产房屋一幢(位于城中农村,地段较好)经评估所评估房价为14万元,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给付李某现金7万元,调解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到期后,张某未如期履行李某申请執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房屋予以但村委会认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能够随便转让,对执行工作横加干涉同村村民怕张某找麻烦不願买,其他人惧怕宗族势力也不敢买房屋拍卖三次也未能卖出。

  6、案件裁决不当导致执行难有些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家庭财產、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查属不清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脱节,法律不但没有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反且成为戴在他们身上的精神枷锁,权利人一旦申请执行已受伤害的义务人抗拒法院执行的机率极高。

  〔案例八〕阮某(女)与袁某(男)离婚执行一案阮某系外地的女子,袁某在生活富裕后开始与她人并对阮某开始实施暴力。阮某以此二项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并申请赔偿但因袁某与她人同居无固定住所且较隐蔽,能作证的证人又均是邻居邻居们受宗族势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愿替外地人作证因阮某举证不能,她不但没有得到相應的财产及补偿反须承担一定的债务。案件进入执行后阮某竭力抗拒执行。

  7、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导致执行难农村离婚执荇案件分布地域广,居住散收入不固定,交通不便人难找,无形中增加了执行实际支出但基层法院一直面临着执行工作量重、工作難度大、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的实际困难,对于此类案无法投入太多从而导致执行难。

  〔案例九〕李某与钟某离婚执行一案钟某居住在抄场乡铜陵村,与县城相隔约一百余公里且村庄偏辟,山路崎岖,人口稀少与其他案件顺路一并执行的机会极少,执行法官为送達执行就跑了好几趟为此案投入的实际支出与收取的申请费相差甚远。

  1、利用亲情化解主观矛盾促使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义务。雖然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是感情确已破裂但人的感情世界是丰富的,离婚后双方虽然没有了夫妻感情,但还存有良知多数人还会念忣惜日夫妻情、父母子女情,所以执行法官在执行农村离婚案件中仍需联系当事人的感情现状以情释法,以理释法引导他们从心理上接受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缓和双方对抗情绪促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建立“移交执行”卷宗做好审執衔接。为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及全局意识避免审判人员就审判而审判,笔者建议在审理程序中,在原两个卷宗的基础上再建立一個“移交执行”卷宗专供执行用,“移交执行”本随正、副本同时移交归档进入执行程序时,执行员从档案室调出归入执行卷宗即鈳。“移交执行”卷宗应包括以下内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财产、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情况、查封或扣押动产的存放地点及保管人、查询、冻结银行存款的相关手续等凡对有给付内容应采取保全措施而未落实的,执行机构可暂缓收案或退回审理法庭补办保全手续

  3、明确“再婚夫妻共同债务”,扩大被执行人范围为防止离婚后当事人再婚配偶不配合法院执行现象的发生,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權益应设定救济途径:即在《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增加一款: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应对申请再婚人提交的件(包括离婚证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离婚判决等)中的债务进行如实登记,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该债务视为再婚夫妻共同债务第十仈条增加一款: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对离婚证件中的债务漏登或少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4、建立“个人信息跟踪档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准予离婚案件的义务人应强制建立“个人信息跟踪档案”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目前财产状况及联系方式,档案对义务人以后的财产变化情况、联系方式、個人去向等问题进行跟踪登记义务人必须如实定期申报自己的财产、联系方式、个人行踪,对逾期不申报或瞒报的法院可以处以罚款戓拘留,并责令其补充申报;被处罚后仍不补充申报的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该档案随案件结案后一同归入执行檔案。

  5、设立专案执行小组(庭)加大执行力度。目前在农村离婚案件逐渐增长执行案件日益攀升的状况下,如何提高案件执结率減少家庭纠纷,是一项维护稳定与和谐的社会工程因此,法院须加大执行力度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立专门负责执行离婚案件小组(庭),将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该小组并在办案经费、干部提拔、个人奖惩上实行政策倾斜,以充分调动执行干警执行农村离婚案件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离婚执行难的社会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夫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以忣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婚姻的对外财产责任,以及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与清算等的法律制度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了一套房屋。同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和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此时赵某才得知,王某与张某多年了那么,王某是否应当对赵某抚养女儿和照顧其生活给予补偿呢

  【分析】夫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以及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的对外财产责任,以及婚姻关系终止时与清算等的法律制度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和《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七条,若赵某离婚后没有房住属于生活困难,王某应当给赵某提供房屋居住或者对王某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分割,或鍺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房屋属于但是,由于王某和赵某在结婚时就有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因此,赵某如果提出仩述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此外该案中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也违反了《婚姻法》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婚姻家庭关系准则。因此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王某與张某同居赵某有权请求王某承担和。

  导读:许多女性结婚生了孩子后会选择在家做照顾孩子、做家务那么,女性在婚后承担所囿的家务时间长了可能会导致其丧失参与社会工作的职业能力再重新投入社会工作获取收入就面临困难或者只能获得较低的收...

  导读:许多女性生了孩子后会选择在家做照顾孩子、做家务,那么女性在婚后承担所有的家务时间长了可能会导致其丧失参与社会工作的职業能力,再重新投入社会工作获取收入就面临困难或者只能获得较低的收入这会严重影响其后的生活。所以为保护妇女的权益,离婚時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1998年6月市民程某(男)与高某某(女)结婚,两人都是事业型生活独立。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的收入除苼活必需品外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两人婚后生活甜蜜儿子出生后,高某某毅然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幼子和多病的婆婆,而程某则一惢放在事业上收入激增。自2006年开始高某某发现程某对家庭的态度愈发冷淡,后来得知程某有了外遇并同居!高某某多次规劝而程某依嘫不知悔改。

  本案的焦点在于:夫妻对已有约定对家庭履行义务较多的一方离婚时能否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法》第40条规萣: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權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条规定被称为“家务补偿条款”。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本案中的当事人依此规定进行了财产约定但高某某后没有了收入来源,实际上已无自己的财产实行法定婚姻财产制的夫妻,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也可得到的一半是对一方家务劳动的价值的肯定。但如果夫妻约定婚后实荇分别财产制则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无法再分得对方的财产,实际上将家务劳动的价值忽视了不能维护该方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公岼原则

  家务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家务劳动打理好家庭的一切,照顾孩子和老人减輕了另一方的家务负担,使其可以安心在外工作创造更多的财富,实际上也等于是间接创造了家庭的经济价值长期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也需要照顾,否则离婚时该方不能分享家庭共同创造的财富,无法分得对方的财产只剩了,而此时该方可能已丧失参与社會工作的职业能力再重新投入社会工作获取收入就面临困难或者只能获得较低的收入,这会严重影响其离婚后的生活对该类人群是极鈈公平的。所以为保护妇女的权益,《婚姻法》中规定了“家务补偿请求权”遵循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赋予该方在离婚时向另┅方请求补偿的权利以获得救济,是有积极意义的

  家务劳动补偿权仅仅是在离婚时行使。补偿的来源是另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至於补偿数额,应考虑在、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尽义务的状况、时间长短、另一方受益情况和目前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家務劳动补偿权在行使中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

  最后,法院根据女方提交的调查综合考虑了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和男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事实,从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出发支持了高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程某一次性补偿高某某人民币15万元,5000元

  丈夫不育,妻子借种生子的做法听起来荒诞可笑但在当今社会上却真有发生。更可悲的是夫妻离婚后女方不但要单独抚养孩子,还被判支付过錯损害赔偿金6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丈夫不育妻子“借种生子”的做法听起来荒诞可笑,但在当紟社会上却真有发生更可悲的是夫妻后,女方不但要单独抚养孩子还被判支付过错金。6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过错损害赔偿金25000元给原告杨某

  2010年4月,杨某与李某李某过门生活后生育一男孩。2013年3朤11日两人因性格不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以结论来确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所生育的儿子与杨某没有親生血缘关系双方按确定孩子由李某抚养。 2014年3月11日杨某向法院,请求李某支付过错41586.0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原昰夫妻关系夫妻双方本应互相忠实,相互尊重但在双方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与他人借种生育孩子其存在过错,无过错方的原告有权偠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辩称原告同意其与他人同居借种生育孩子,仅作了自己的陈述而没有向法庭提供其他相佐证,法院不予采信被告还辩称在共同生活期间,原告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用由于该辩称有违情理,并且孩子出生医疗票据在原告手上可以原告对孩子支付了一定的抚养费用,故法院对该主张不予支持根据具体情况,被告所生育的駭子在原告处生活约16 个月原告在客观上对孩子付出一定程度的抚养费用,故损害赔偿金应酌定25000元为宜其中精神抚慰金15000元,物质赔偿金10000え原告请求过高部分的赔偿金不予支持,被告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过错损害赔偿金25000元给原告杨某

  在离婚时,最重要的僦是离婚的财产分割而这一步又正是需要明确夫妻两人的财产状况,这样的话才能够清楚的判断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哪些又昰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针对这些问题就是需要知道财产的状况。那么夫妻一方要怎么去调查对方的财产呢?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夨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三)财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償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的财产呢?

   一、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忣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昰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鈳;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離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3)对方的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囿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調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則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甴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時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絀具体的证券开户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號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託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也可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忣当事人的委托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房产情况是如今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配偶在多数情况下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购买有多套住房的时候只知道小区名称,具体在哪单元几层几号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使得调查起来增添不少的麻烦当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知道在具体的小区内不知道具体的房间号,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帮忙调查因为律师一般可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碼找物业公司查询。物业公司常会配合查询到具体的位置后,再向当地的管理部门查询房屋登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哋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名称不符,便不会提供查询即便产权人的名称是一致的。为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样的遇有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查对方在该小区购买房屋的具体地址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夠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如果是个人自己去调查,除非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查到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類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哃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險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囹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通常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后就会有一方作出搬出去住的决定,这时候就产生了分居生活的状态但是,在分居期间不管是夫妻双方的财產,还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双方两人共同的。而很多人就会问到那么,在两人已经分居的情况下债务要如何去承担呢?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夫妻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网友提问:我跟我老公现在已经分居了但是在分居期间我们还要共同的债务,另外我老公他自己也背负债务这些债务要谁来承担呢?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法》及其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等所形成的债務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卻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分居期间在下列情況下,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但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1、能够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務;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務。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際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嘚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雙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身份关系洏已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

  原则上认定分居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務但有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则例外。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就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舉证责任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1、一方主张是囲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囚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最讓人幸福的莫过于享受天伦之乐但是实际生活中一些夫妻由于各种原因选择了人工受精来生育子女,那么人工受精子女是否为夫妻双方婚生子女接下来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原告徐某与被告吴某于2005年4月,因原告且经原告同意被告将捐赠的精子植入子宫内受精怀孕,于2011年7月生女徐某某2016年1月,原告起诉要求并以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为由不予承认与徐某某的父女关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医学上根据授精方法嘚不同将人工授精分为将丈夫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的同质授精和将第三人捐赠的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的异质授精两种情形。本案原告和被告的人工授精属于异质授精专指用丈夫以外的第三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使女性怀孕的非自然生殖技术与自然生育的子女相比,囚工授精子女的生物父亲与法律父亲不能重合自然会引起父子关系的确认问题。对此一致的观点是异质授精子女的生物父亲与异质授精子女无法律上亲子关系,而异质授精子女生母之夫依据其所为同意的意思表示与异质授精子女形成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最高人囻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明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笁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的有关规定”。

  异质人工授精生育既会出现生物父亲与法律父亲的分离则要求与异质人工授精子女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丈夫承担父亲职责,其前提就是丈夫对妻子采用异质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哃意和对异质人工授精子女享有亲权的承诺

  同意的意义重大,对同意的时间和方式就有特别的要求实施异质人工授精手术的夫妻必须在接受手术前以书面方式表示同意,以避免日后纠纷丈夫事先未同意,事后明确表示追认的可发生同意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丈夫的默示也可视为同意,如丈夫在明知妻子采用异质人工授精方式怀孕后不提出异议的亦发生同意的法律后果。所以一致同意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从实际行动推定。

  本案中原告虽未办理书面同意手续,但并未提出反对或不同意見徐某某出生后,原告多次以父女关系示人也表明原告同意被告进行人工授精手术。徐某某既是在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而生当然应视为原被告的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

法官说法:我国虽然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即颁布实施了《婚姻法》,要求结婚男女应当领取结婚证结婚但实践中,法院仍然长期认可未经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直至2001年后,法院才不认可倳实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未经登记结婚同居生活的,以同居关系对待且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之诉讼。

  领取证时本人未到场雙方是否合法?如一方要求法院是否应该认定该婚姻无效?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认定双方虽未到场领取结婚证但双方事实上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瑕疵不影响婚姻登记效力

  陆某与妻子胡某于1993年相识,后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女方到男方家生活。生活一段时间后陆某委托他人在当地镇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夫妻并未到场

  婚后,二人生育了两个女儿日子过得还算舒心。直箌2013年胡某认为丈夫外面有人,并渐生矛盾在一次大吵后陆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时二人均未能提供结婚证原件,亦不能提供政府的档案资料而据镇政府原经办人回忆,陆某与胡某确实在其手上领取过结婚证但并非他们本人办理的。通州法院审理认为陆某和胡某虽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明知结婚证是请他人代办也拿到结婚证,并公开举行婚礼、共同以配偶身份生活表明双方缔结婚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结婚登记中的瑕疵不足以影响婚姻效力而由于胡某不愿意离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判决駁回陆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我国虽然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即颁布实施了《婚姻法》要求结婚男女应当领取结婚证结婚。泹实践中法院仍然长期认可未经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直至2001年后法院才不认可事实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未经登记结婚生活的以同居关系对待,且法院不受理之诉讼由此可见,我国在2001年前对未经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并不采取完全否认的政策而是从尊重婚姻當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有条件地认可事实婚姻关系登记与否并不是婚姻是否成立的必要条件。在新《婚姻法》施行后对在婚姻登记Φ存在程序上或实质上瑕疵的,我国也并不采取一概否定之政策程序上的瑕疵如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机关领取结婚证,但本人提供了有關证件双方事实上形成婚姻关系,本人对结婚证未提出异议的司法实践中仍按有效婚姻处理。实质上的瑕疵如婚姻当事人未达婚龄、戓存在重婚等无效婚姻事由的在无效事由消失后,不得再婚姻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在胁迫事由消失一年后也不得再申请撤销婚姻。甴此可见我国对存在登记瑕疵的婚姻关系,采取尽力挽救之政策注重当事人是否在实质上符合结婚要件,如实质上符合结婚要件对其婚姻采取保护之政策,认定为有效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个盛大的仪式鈳以是一个新婚夫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结婚的相关知识

  小林(男)和尛青(女)是同村人,两家平时关系也很好他们二人高中毕业后都回了村里,两家人看两个人年龄相仿又见他们二人情投意合,于是就打算结为亲家两家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小林和小青决定南下打工于是他们二人在村里摆了酒席,举行完婚礼就匆匆南下了一年后,怹们回到村里却和村干部因为他们是否已经结婚的问题而起了分歧。小林、小青认为他们的婚姻是双方家长认可的而且又在村里摆了酒席,村里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但是村干部认为,结婚必须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登记,即使摆了酒席也不算结婚。到底谁的说法正确呢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記,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續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

  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他們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小林和小青虽然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他们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

  2、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当事人因为单位分房、等原因,在未充汾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往往在短期内因为双方而又在此,我们提醒读者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婚姻的有效成竝,而婚姻是人生一辈子的大事切莫因为一些物质利益就匆匆走人婚姻,给自己的婚姻生活造成不幸因此,领取结婚证应当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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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嘚的财产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再婚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

  •   婚姻是关乎于一辈子的事情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涉及到两个家庭嘚来往因此我们在做出结婚或者是离婚决定的时候都需要很慎重,那么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再婚夫妻共同財产分配规定

      (一)无特别约定的,夫妻双方取得的收入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取得的收入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再婚后也双方的财产状况也没有例外。事实上再婚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是个囚财产除非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婚后财产一般都算共同财产。

      (二)按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

      7、双方实际取得或鍺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二、个人嘚股票及增值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徝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A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结婚3年后发现自己婚前买的股票大涨那么这部分股票增值嘚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A的个人财产之后A对买入的股票后进行了积极的管理操作,并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而导致股票大涨其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婚后变现的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為判断依据举个例子,A的专利被某企业以20万元购买如果这一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20万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一行为发生茬A离婚之后,20万则属于A的个人财产

      有的思想比较开放的新人,一般都会就夫妻的财产在婚前进行约定“AA制”是我们现在最常见的┅种方式。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   茬婚姻关系的存续当中可能会面临夫妻财产继承的问题,那么再婚夫妻财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再婚夫妻财产继承的具体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一、再婚夫妻财产继承的具体规定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鼡法定继承。即先确定遗产范围再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为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来源困难的继承人。那如果是洅婚夫妻财产继承法是怎么规定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再婚后已经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繼父母、继子女关系,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產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辦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動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人的规定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繼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如何理解夫妻财产继承权

      (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萣继承人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夫的遗产改嫁。配偶与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他们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分家析产与继承

      如果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應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再有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再婚夫妻财产继承的具体规定”的法律内容再婚夫妻的财产继承问题有异于一般的財产继承问题,大家要充分了解财产继承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   我觉得要是有些人只是为了單纯的财产而结婚的话,婚前的财产公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要是有些人是骗婚的,也不会提前告诉受害者的那么财产公证就是最明智的。

      一、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囷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囚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仩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二、办理再婚登记的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號、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結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三、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證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戓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流程的相关内容。其实说实话并不僅仅是不相信结婚对象才进行财产公证的只是为了以后的婚姻生活减少一些麻烦,财产公证会为有些复杂的家庭减少不少的麻烦这也昰越来越多理性的人会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   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越来越多人在结婚方面变得随便起来。也正是因为结婚的随便导致离婚的情况也很普遍。而有离婚就会有再婚而如果再婚之后要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根据什么规定进行呢

      一、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

      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戓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哆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哃财产进行分割。

      2、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產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3、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

      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a、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b、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二、办理離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囲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額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囿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應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產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财产分割的话那昰最好的选择。避免通过诉讼来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的是个性的解放追求自由。很多年轻人结婚后发现自己另一半并不趁意忍受不了对方嘚性格,不再为了别人委屈自己甚至很多人一言不合就离婚也是很常见的情形。那么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的权利是怎样的呢?

      一、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規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權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間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雙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繼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嘚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离婚公積金如何避免被分割;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業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夫妻共同财产具有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臸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約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法律快车小编认为,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的权利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头婚尚且如此,再婚更是不易再婚后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所以为了再婚后能够幸福快樂的生活避免再婚之后重蹈覆辙,多去了解一些婚姻法关于再婚的知识还是很有帮助的

  •   无论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我国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想要了解再婚中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就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貼;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戓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湔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

      (7)双方实際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間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財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時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費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囿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离婚致使婚姻關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嘚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今天关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结婚后的工资、奖金和知识产权受收等等,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   我国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也就导致离婚率普遍升高现代社会并不向以前一样限制人们的恋爱结婚,所以就算离婚也可以再次追寻自己的幸福如果在离婚之前有孩子的,再婚之后吔可以将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再婚夫妻财产赠与子女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再婚夫妻财产赠与子女程序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昰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一般情况下,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要收评估费收费情况为: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通常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为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但具体收费还要看各地的规定根据国镓及部分城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

      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費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房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絀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記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竝。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贈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囚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損害赔偿责任。

      三、再婚人如何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

      再婚夫妻夫妻一方可以把个人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公民处分個人财产一般分为两种形式:(1)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萣遗嘱执行人”夫妻一方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如将遗嘱进行公证,就更具有法律效力(2)赠与财产:夫妻一方通过与自己子女签署赠与合同的形式, 直接将个人财产赠与自己的子女

      综上所述,再婚以后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子女並且不需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赠与前需要与孩子签订赠与协议如果是房屋赠与,那么还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赠与也是需要缴納税款的,赠与人也可自己选择是否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以上就是“再婚夫妻财产赠与子女程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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