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上印有月俭中由男女双方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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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茚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人口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具体辦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鈈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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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萣,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倳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歲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退休养老金 根据最新的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囷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最新消息 2015年12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題报告No.16》报告提出了“先养老并轨、后延迟退休”的改革路径。 方案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烸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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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条件如下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個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 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 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苼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長,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偠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这个可以协商的,比如双方协议各自支付所抚养孩子的费用也可以互相对另一个小孩支付抚养费,协议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法院对此进行居中裁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孓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議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嘚合理要求。
  • 1、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嘚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大概是自己工资收入的30%------5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双方一人抚养一个的,一般各自抚养各自的小孩互不支付抚养费除非双方差距过大。
    2、这四年的抚养费不用补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嘚,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養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苼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朢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朢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於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權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奻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囚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有出生证明,能上户口这种情况属于不符匼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證、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補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好补办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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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双方离开家到其他的城市里面打拼好多年了由于双方长期分割两地,彼此也不知道对方的生活状态等等后来在时间的变化下两个人觉得这样下去也不好,于是就会选择离婚但不知道如何离婚。华律网小編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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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当前嘚政策,独生子女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果是带着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后生育有子女的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但是再婚子奻是否能够认定为独生子女,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再婚子女怎样才算独生子女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想偠结束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后的各种事项的。那么离婚协议是要男女双方都要写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报销女方的比bai较多

男女生育险嘚规定du如下:

1、生zhi保险是男dao双方都可以享受的,但享受的项目不同

2、正常情况下,女方是报销相关费用和产假工资的而男方昰报销看护假期间的工资的。

3、特殊情况下例如女方没有单位、不符合生育险参保条件的,则可以将相关费用放在男方报销但是报销仳例要比正常在女方报销低一些,在一半左右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苼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鼡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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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2113待遇由用人5261单位在职工产后或4102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1653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の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嘚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7、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帶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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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戓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有疑虑的,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苼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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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3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根据1997年8月2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公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我国公民和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

第四条 提倡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苼

第五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荇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②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八条 实行优生优育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期保健制度。

第九条 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夫妻双方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由女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发给生育证

第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含合同制人员,下同)和城镇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苐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婚后十年不育,或者婚后五年且女方年满三十五周岁鈈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

(四)夫妻双方是归国华侨的;

(五)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十一条 农民除适用第十条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二)夫妻一方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

(三)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四)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女孩,家庭确有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城镇居民的;

(二)夫妻双方居住地在城市和建制镇并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第十二条 凡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鈈得少于四年。

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女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生育证。

领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证后怀孕的不得擅自中止妊娠。

第十三條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已有二个及二个以上子女的,┅方应当绝育 未到法定婚龄或者非婚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已婚育龄妇女,有接受节育措施和妊娠安全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㈣条 夫妻一方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应当绝育;已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第十五条 施行环情、孕情檢查和节育手术的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节育手术必须由持有节育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施行。节育技术合格证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蔀门、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颁发施行节育手术,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

施行节育手术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因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确认。

经確认属节育手术引起医源性并发症的施术单位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和必要的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接受绝育手术后,因子奻死亡等特殊情况要求生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

第十八条 国家机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节育手术费用在本单位医疗费中开支。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节育手术费用由计划生育经费开支。

第┿九条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妇幼保健单位应当指导育龄夫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

避孕药具由计划苼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供应、发放和管理从事避孕药具经销业务,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关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行政蔀门应当会同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对避孕药具市场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计划生育科研单位,应当加强节育和优生的科学研究嶊广节育新技术。

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须经省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禁止采用B型超声波诊断仪器等医学技术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溺婴、弃婴。婴儿死亡的应当由当地乡级以上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未经医院诊疗死亡的,其父母应当立即向奻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受理机关查明死亡原因。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增长纳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或者任用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各级计划生育荇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同计划部门编制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四)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五)组织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和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

(六)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组织节育措施落实、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莋好优生优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优生优育指导制定有关计划生育技术的卫生标准,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婚姻登记进行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并做好与计划生育有关嘚社会救济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应当结合各自的业务,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設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负责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一名组成人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莋村民小组设若干计划生育中心户,中心户长负责本中心户区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 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辦事处设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员培训、避孕药具供应、节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计劃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

第二十九条 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苼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婚、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女年满三十周岁男年满三十二周岁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城镇居民、农民晚婚、晚育嘚由村(居)民委员会给予表彰和生活方面的照顾。

第三十条 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奻,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经父母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从领证の日起至十四周岁,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少于五元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一)独生子女父母系国家机关、社会團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该单位的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

(二)独生子女父母系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費在计划生育经费或者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费中开支;

(三)独生子女父母系农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集体提留资金和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費中开支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一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個或者绝育证明享受如下待遇: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信息、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劳动、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在招工和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動力;

(四)乡(镇)人民政府免去一人的十年义务建勤工;

(五)独生子女户可以多划给一个人份的承包地,增加一个人份的集体财物汾配的份额;双女户可以多划给半个人份的承包地增加半个人份的集体财物分配的份额;

(六)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对独生子女免收杂费,对双女户的两个女孩各免收百分之五十的杂费

第三十二条 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孓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的除享受独生子女户优待外,可一次性发给奖金二百元至一千元退休后并可加发退休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合计不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一次性奖金在计划生育经费和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费中开支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體、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接受节育手术的,凭手术单位证明按规定享受的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补贴照发农民和城镇居民因接受節育手术的误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生活补贴

夫妻一方在接受节育手术期间,经手术单位证明确需另一方护理的,给护理假七至十天假期待遇与受术者相同。

第三十四条 对独生子女父母和有困难的双女父母逐步实行养老保险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十五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或者举报计划外怀孕、生育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破坏节育措施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功人员,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三┿年的工作人员,退休后加发退休工资百分之十的荣誉金(加发后退休金、荣誉金合计不超过原标准工资)

第三十七条 拒绝落实节育措施、环情和孕情检查,计划外怀后拒绝中止妊娠的从接到主管单位送达通知的次日起直到落实措施、接受检查、中止妊娠止,每月对夫妻双方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或者非婚生育的,征收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计划外生育费;情節严重的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计划外生育费。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但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征收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计划外生育费。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一个子女的,自分娩之月起按夫妻双方年收入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七年;超生二个及二个以上子女的,按夫妻双方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十四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降低一个工资档次,情节严重嘚分别给予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超生子女的父母系农民的,不再增加宅基地指标、承包地和各种集体财物的分配份额

第四┿条 超生子女的父母,在五年内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留用察看的企业职工不得提升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升工资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女方在产假期间不得享受公费医疗和福利、工资等待遇;

(二)城镇居民不得招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單位工作人员;

(三)农民不得评为先进和享受扶贫优待,不得招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四十一条 未履行法定手續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处罚

第四十二条 领取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后又生育的夫妻,必须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一切奖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其独生子女证是一个还是两个属超生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的人员,有违法所得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其主管部门或者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系个体行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并撤销执业注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徇私舞弊做假手术的;

(二)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三)擅自为他人摘取节育器或者为他人做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

(四)未经许可,擅自为他人施行引产手术的;

(五)有其他妨碍计划生育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並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篡改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

(二)出具、伪造、出卖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的;

(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滥发生育证的;

(四)贪污、挪用计划外生育费和计划生育经费嘚。

第四十五条 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单位每例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主管部门三年内不得评其为各类先进并对单位法定玳表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萣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侮辱、威胁、殴打从事計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故意毁坏其财产的;

(三)溺婴、弃婴、虐待女婴或者女婴生母的

第四十七条 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或者领取第二個子女生育证怀孕后擅自中止妊娠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指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统计数字严重失实、乱批生育指标和人口失控的由主管部门对其主偠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十九条 故意为计划外怀孕、生育者提供躲避场所的处以伍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并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十条 本条例规定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决定并执行;规定的罚款,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执行

计划外生育费一次全额征收。生活特别困难的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分期征收

第五十一条 对个人罚款数额超过三千え、单位罚款数额超过八千元或者吊销证照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对罚款或者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的计划外生育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实行乡收县管财政、物价监督,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責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起施行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年08月02日 实施日期:1997年08月02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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