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四川警方在侦破一起团伙电信诈骗案后发现有一些人长期为该团伙的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信用卡管理等一系列罪名遂将其列为逃犯上网通缉。
12月1日14時许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获悉了其中一名涉案人员林某(男,20岁海口人)在海口的居住地点,立即持办案公安機关提供的《拘留证》前往实施抓捕不料林某不在家。为了给林某改过的机会民警将情况通报林某母亲并留下联系方式,希望林某能主动自首不要一错再错。15时许民警接到林某的自首电话并将其带回派出所。
根据林某供述今年年初,他借用朋友的身份信息提供给另一朋友张某办理银行卡、信用卡等张某称将给林某一定的“报酬”。期间张某用这些卡为犯罪分子洗钱。然而过了3个月林某查询卡内的过账资金流察觉到自己可能“摊上大事”了,而张某承诺的所谓“报酬”却分文未付遂将提供给张某的卡片办理挂失报停。
目前林某已移交四川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