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3 年 在吉林省的珲春市买的住房
2014 年物业说:第一年取暖费必须交 。
我们就交了取暖费,之后我媳妇怀孕,家里刚装修完毕 想着 刚装修的房子可能对孕妇不好,所以我跟我媳妇回了山东我父母这这住我母亲也方便照顾孕妇, 可是今天珲春森林山供热公司给我打电话说:你家今年欠取暖费没交┅共2000 多元,
我说:我家房子从买了开始就没住过人,第一年是物业说必须交取暖费我们才交的
他说;那你家为什么不报停。
我说 ;也没囚通知我们啊 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事情,以为不交钱就不会给供暖呢!, 他说:今年9月份已经在小区的门上贴上公告了
不取暖的用户需要报停。
我说:我们一直在山东 也不知道这个事情
我又说:那你就把我家的取暖给断了呗。
他说: 已经产生供暖是断不了的
我想咨詢一下律师, 如果打官司 我有多大的几率会赢我现在还在山东, 要是赢得几率大的话 我就回去打这个官司, 因为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们不是傻吗 ? 不交钱还给供热 然后反过来管我要钱! 我的手机号是: 希望有律师能给我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