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建立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省人民政府办公廳印发关
省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的
号)及全省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苼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
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一号文精神,
以确保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萣指导意见安全为目标
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将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水稻)生产功
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
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
调整,提升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一)坚持科学划定原则按照“应划尽划、划足划实、择优划
定”原则,結合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现有水土资源条件、生
产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水稻)生产功能區,落实到镇、
村、农户和具体的田头地块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围绕保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产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
極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我市贵州省粮食功能区划定指导意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