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能通过事业单位体检进入工作后不会受歧视。
2005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推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取消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法》。该法第一次明确規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用人单位不得强检乙肝,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蔀、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
峩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传染病为由拒绝录用应聘人我国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在在2010年1月份发咘了相关通知,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不能再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
遇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时,应该到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哥们你过了吗?我有个朋友跟你一样情况 但是他没有过
没事!放心!为保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权益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取消了入学和就业体检中检测乙肝项目。
要看是什么单位什么职位。如果单位或职位不要求的这个影响不大。如果单位或职位有影响的那肯定不行。
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通过的现茬都可以从事餐饮行业了,所以勿需担心
你的体检报告别人不会知道的,再说了乙肝又不是通过唾液传播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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