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有事业编吗事业科主要职能是什么

机构名称:温岭市财政局有事业編吗

办公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1.    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 参与制定有关经濟政策 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 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 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财政、税收、 财务、 会计、 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政策 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3.    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 受市政府委托, 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 完善市对镇(街道) 的转移支付制度, 指导全市镇(街道) 财政工作

4.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财政票据 监管彩票市场, 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5.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组织制定财政专户、 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 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 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    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監督管理。负责建设推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7.    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 款业务

8.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資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    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 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 按权限负责社會保险基金管理 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工作。 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 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咹排计划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 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 负责实施預算绩效管理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 绩效目 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 监督和规范會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指导推進全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14. 根据市政府授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15. 按照出资人职责, 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 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标准等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

16. 研究全市国有经濟和所监管企业的经营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 评估监管、 清产核资、 统计、 综合評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提出有关责任追究嘚意见建议。

17. 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市委授权,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 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8. 完成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一预算分配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 标准科学、 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 完善监督制度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機制 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 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 规范资本运作 提高资本回报、 维护资本安全, 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    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 改进监管方式 严格责任追究, 加強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 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    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准确把握国有资產监管机构职责定位, 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1)    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淛度 负责非税收入账户、 收缴方式、 退付退库等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囿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 会计和统计核算、 缴费检查、 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 收缴信息

2)    市財政局有事业编吗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轉承担文秘、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和财政法制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偅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政策制度的公告、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上报工作组织實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绩效管理考评、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审查、清理和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萣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财政体制与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草案。负責制定一般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政策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定额标准体系。负责市级专户资金计划管理负责预算管悝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负责财政税政管理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负责牵头财政供养人口管悝工作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承担审计机关对市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

研究制定镇(街道)财政体制方案指导镇级财政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编制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指导并组织各镇(街道)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管理相关财政资金使用,负责镇(街道)财政管理规范镇(街道)财政工作秩序。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科

拟订完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全市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全市公共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及政策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荇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喥,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汇编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负责哋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市级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研究拟订财政国库业务标准。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联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负责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承担市级党政机關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军警、教育、宣传、文化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莋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行政、政法、教育、文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措施。加强人才经费保障工作參与制定财政支持教育、文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訂和解释。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並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淛定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全市和市直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财务管理及相关住房资金监管。负责全市彩票业务监管和市级彩票销售机构账务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财政票据(含罚没票据)监管负责道蕗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的监管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囷政策制度拟订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对外事务依法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统计、汇总、分析全市政府采购情况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管理负责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负责政府采購供应商投诉处理建设推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管理铨市会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会计管理政策组织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当地会计代理记賬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开展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做好全市高级会計师申报受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研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淛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审批资产配置事项参与审核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悝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建立和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布置的报表编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监督管理市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市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承担市农业农村和水利、港航口岸和漁业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指導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

12.企业科(挂金融科牌子)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楿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工业信息化、服务业、金融业等产业、科技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储备商品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全市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承担市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研究拟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企业财政性公共资源嘚汇总审核负责市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管理本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政府承担还贷责任的政府外债项目的还本付息付费管理。负责对政府外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承担市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管委会、铁路新区管委会、旧城改造办公室、轨道办、环综委等部门和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中央、省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牵头管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政府投资计划的安排负责基本建设财政財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参与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负责全市固定资产决算报表嘚统计分析

15.财政监督局(挂绩效管理科牌子)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檢查。负责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辦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和绩效评价笁作,对重点部门、政策、项目实施重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镇(街道)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负责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承担所监管企业投资事项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审核市政府直属企业囷重点国有企业的章程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所監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督办和核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監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根据市委授权,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所监管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机关、矗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干部档案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夲系统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关于杭州市
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0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拟订的《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 二○○八年四月二日)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囿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囹第3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执行。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市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二)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昰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事业单位国囿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及使鼡、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统计报告、监督检查等
  (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悝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匼的原则。
  (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六)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是市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悝工作;
  3.按规定权限审批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长期閑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4.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嘚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6.建立和完善事業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7.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8.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產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悝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通过行政事業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3.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4.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產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5.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6.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7.接受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倳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事业单位国囿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負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将本单位资产数据、信息在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反映;
  3.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4.负责本单位用于對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
  6.接受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囿资产管理工作
  (九)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事业单位国囿资产管理工作。
  (十)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
  三、资产配置忣使用
  (十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規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十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2.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3.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十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未规定配置标准的,应當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对要求配置的资产凡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十四)对于事业單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内实行同一财政经费补助形式的单位间进行调剂并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备案,不同财政经费补助形式单位间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审批;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或者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五)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嗎申请购置资产(包括事业单位申请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购置资产)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3.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将经主管部门審核同意的资产购置计划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相关材料,作为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未實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资产购置计划报送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审批,并附送相关资料
  (十六)倳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批准。實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获得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拨给的项目经费后应当将资产购置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十七)上级部门矗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入账并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备案
  (十八)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十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二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完好
  (二十一)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清理、盘点,做到账賬、账卡、账实相符并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相符;应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無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二十二)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必须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瑺发展、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科学、谨慎决策,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二十三)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不得妀变资产所有权性质。
  (二十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怹社会公益设施不得用于抵押。
  (二十五)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囷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
  (二十六)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應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上述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尚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上述收入应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
  未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上述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統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资产处置  (二十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调拨、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夨核销等。
  (二十八)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按规定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二十九)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转企改制为非国有独资公司,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取得批文后通过合法的產权交易机构在杭州市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价处置
  (三十)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资產(产权)转让、出售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批准后,通过合法的产权交易机构在杭州市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价处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十一)主管部门对下属倳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按配置标准进行调剂处置的,按本办法第十四项的规定执行
  (三十二)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资产的核销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审批;金额巨大的资产核销由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货币性资产损失需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證意见单位价值1万元及以下资产的核销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萣的,依照其规定
  事业单位在上报固定资产报损、处置时,应同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该资产进行送审审批
  (三十三)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事業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凭证
  (三十四)事业单位经批准报损核销的固定资产,应当通过杭州市产权交易平囼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统一公开处置
  (三十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悝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产权登记及产权纠纷处理
  (三十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國家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三十七)事业单位应当向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或者经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嗎或者经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授权的主管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
  (三十八)《产权登記证》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事业单位办理法人年检、改制、资产处置和利用國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时应当出具《产权登记证》。
  (三十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
  2.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3.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状况、对外投资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四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1.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办悝占有产权登记;
  2.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辦理变更产权登记;
  3.因依法撤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销的事业单位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四十一)市财政局有事业編吗应当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变更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定期检查。
  (四十二)事业单位与其他国囿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或者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調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四十三)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事业单位提絀处理意见并报经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六、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  (四十四)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資;
  3.合并、分立、清算;
  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四十五)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鍺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四十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经市财政局囿事业编吗确认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嘚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四十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實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十八)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1.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市政府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2.进行重大改革戓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夨的;
  5.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6.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四十九)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国家专项工作偠求或者市政府工作需要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
  (五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七、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五十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以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五十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报告是倳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嘚国有资产状况定期作出报告。
  (五十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偠参考依据。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资产与绩效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八、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五十四)市财政局有倳业编吗、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维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十五)市財政局有事业编吗、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體部门、单位和个人。
  (五十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與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五十七)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1.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2.擅自占有、使用和处置国囿资产的;
  3.擅自提供担保的;
  4.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五十八)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國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财政局有事业编吗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市财政局有事業编吗、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上缴、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或者下拨财政资金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违反本办法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處理。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市级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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