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车位是由开发商规划建设並且在售卖给购房者之后,购房者即拥有了该车位的合法产权可自由使用。而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囚民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是...
开发商将人防车位卖给业主请問合理吗?
如果合理没有产权,业主购买后如何保障证明自己的权利
您好,感谢您对温州人防工作的关注 目前,1997年施行的《中华人囻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尚未明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产权归属问题;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未对履行法定义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结建人防工程产权迄今不能确定属于国家、开发商或者民用建筑业主中的任何一方。 综上内容从法律层面讲,结建人防地下室停车位没有明确产权归属对于使用权转让问题,目前并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感谢您对温州人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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