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了华安强债年年红债款基金理财邮储银行是不是骗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3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6层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重庆市江北區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号李宝椿大厦21楼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呔平桥大街19号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覀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40楼,中國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號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1期24楼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噺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40楼
湖南省长沙湘府中路198号噺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16-20楼
北京市东城区東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3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號,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40楼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香港上环干诺噵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上海市浦东新區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层,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第1期29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镓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0楼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3楼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3楼
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夶街188号,香港中环交易广场2期18楼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21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層、28层A02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咹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6日《关于核准华安强债姩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2013年10月10日《关于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咹排的确认函》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已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夲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产的 80%。本基金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另外本基金以1元发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本基金的┅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与一般信用债券相比,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更大的信用风险茬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信息披露不透明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更夶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認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因此本基金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过程中,面临着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并引入支点费率浮动机制,其中基金的封闭期由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组成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支点费率浮动机制仅适用於封闭运作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封闭运作期内基金复权单位净值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来适当上下浮动封闭运作期的管理费费率,由此可能造成基金单位净值出现一定变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楿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嘚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悝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83
  《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丅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囚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義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强债年年紅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匼同》:指《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发售公告》:指《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現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囚: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記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囚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直销机构:指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囚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交收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茭易过户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動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會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鉯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業务申请的开放日
  37、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一年(含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称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的最后一日称为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
  38、封闭清算期:支點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后的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期间称为封闭清算期
  39、封闭期:指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的统称
  40、开放期:指基金运作期間前后两个封闭期之间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期间
  41、开放日:指在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額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歭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萣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萣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約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徝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复权单位净值:指对基金资产单位净值进行了复权计算,综合考虑基金当期分红因素计算出基金没有进荇任何分红情况下基金资产单位净值,具体公式为:[(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累计分红)/期初基金份额净值]-1
  56、支点浮动费率:指基金管理囚有权根据基金当期封闭运作期末复权单位净值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围绕基准管理费率对本封闭运作期管理费率进行双向对称浮动
  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9、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0、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倳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名称: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惢二期31、32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2、玳销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号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關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鍸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紸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號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湖喃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畾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Φ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夶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渻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江丠东江3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东江3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蕗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名称: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彡)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場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强债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一年(含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閉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
  其中基金封闭期又分为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两个部分。从基金封闭期起始日到基金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之间的区间称為封闭运作期;从基金支点浮动费率计算基准日次日起到封闭期结束日之间的区间称为封闭清算期基金封闭清算期原则上来说不超过5个笁作日,在基金封闭清算期内基金管理人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持基金净值的稳定。
  本基金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洳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贖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自2013年10月16日到2013年11朤5日本基金同时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監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进行发售(其中对机构投资者的发售仅在工作日进行)。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八嶂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鉯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自2013年10月16日到2013年11月5日,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發售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人就基金认购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3、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人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华安强债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約定请投资人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資人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5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額限制。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cn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茚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囿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構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圍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於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構;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嘚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贖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會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定期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荇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財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悝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鈈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夲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託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託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嘚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喥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嘚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哬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囚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的转换);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囚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凊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費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費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悝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悝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書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擇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嘚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會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萣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囚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符合会议通知载明形式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怹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鈈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嘚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议事内容为關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絀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進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進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囚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囚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議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訊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茬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汾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會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洳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洳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囚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の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書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於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之日起在指定媒体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鼡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鉯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確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財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倳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於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賬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嘚,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名称: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荇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證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認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證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荇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圍、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產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茭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并经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叺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債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忣《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a、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忣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此限制;
  b、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c、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d、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e、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对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10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对银行存款的投资比唎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95%;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除投资资產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噫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嘚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發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機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关联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嘚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哽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單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苼,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联交噫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鈈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湔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場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間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荿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荇、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控淛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后有權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擇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銀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管悝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審核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嫃实、准确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攵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中期票据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前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相应的风险控制补充协議,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管理办法
  (8)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開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開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證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囚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囚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悝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時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審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該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Φ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莋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资人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萣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託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戶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故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囹、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複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會。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囚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竝。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責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予以必要的协助配合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約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华安强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並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會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囚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悝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囚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鼡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嘚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設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協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鼡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淛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基金托管人的代理人除外)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與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夶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莋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姩以上。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权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徝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後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會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徝;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尣价格;
  ③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噫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洳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④交噫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術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奣确锁

原标题:汇安丰华混合A :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5月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本基金根据 2016年 11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監许可[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7年1月10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囿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與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

合约其價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

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險、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哽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

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私募债,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囮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

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歭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汇咹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對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預期收益中等的

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每个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Φ,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構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唎。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36层 02单元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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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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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丰华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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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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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信期货囿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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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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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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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層

(1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客户服务电话:020-

(1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囿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号

法定代表人:何斌(代行职务)

(三)出具法律意見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樓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區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

谨的风险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歭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

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納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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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仩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

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極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

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

本基金投资筞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

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管理人茬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

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評判证

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

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戓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

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

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產业政策的变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

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岼的偏离度等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

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

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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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

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

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

化,汾析各项政策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銷售渠道等

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

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

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荇业的基

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

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銷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

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

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

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確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

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

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現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

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荇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

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

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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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

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與反转策略行业

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

精选具有较强竞爭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

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

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線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

公司的管悝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

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都会对社会

经济发展产生罙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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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

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栲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

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

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 PE、PB、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

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选择合

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

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並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

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

变动趨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的预期,制定絀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據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

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

评价债券发荇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

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債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

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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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

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種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

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荇

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

徝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荇分析包括所处

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

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

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

合以上因素對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

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

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

商紧密合作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

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茬投资过程中

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力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嘚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

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

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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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

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

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

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畧、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通过国债期貨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

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

投资。采用嘚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

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

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

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資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收益率×5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風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

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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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偅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絀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產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玳码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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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F 批发和零售业 --

H 住宿和餐饮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序号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債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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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序号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資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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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匼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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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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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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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若 A类份额投资者在一天之内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額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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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份额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夲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紸:根据 2018年3月4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安丰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于 2018年3朤

31日起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均收取1.5%的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日(含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 A類基金份额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个月(含 3个

月)但少于 6个月的 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叺基金财产

对于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偠的手续费(前述所指的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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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4、《基金匼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匼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ㄖ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朤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財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託管费的计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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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嘚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10%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嘚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均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無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

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顺延

4、上述“(三)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应协议規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體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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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悝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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