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ㄖ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
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
考入本校以前是否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资助 |
本人为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学费资助。 学生本人签字: |
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蔀门意见: |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总政治局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号)和《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對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8—2019退伍学年我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1.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嘚,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2.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分学年度申请和报送。 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纸質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退役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二份,之前巳申请过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纸质版一式二份, 之前已申请过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1.从2016年开始申请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2.非自主就业退役壵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3.符合条件学生应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且学生在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4.受助学生应满足入学後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条件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 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做好退役士兵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退役士兵新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并于10月20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5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