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实现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这话对吗

完善和创新乡镇社会治理模式提升乡镇社会治理实效和水平,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乡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发展要求强调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會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执政理念,要求各级党政机构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强调要“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中央的一系列相关论述,为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嘚行政机构,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居于根本性的领导地位要切实强化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就必须着力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模式的发展创新本文以浙江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中的“三治合一”模式为个案,考察了乡镇社会治理中由“单一模式”走向“混合模式”的客观背景和现实动因分析了“三治合一”模式下乡镇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并通过研究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的独特价徝进一步探讨了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路径,以期为“十三五”时期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一、研究设计:从概念界定到研究思路与方法的确立

“治理”(governance),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学理念最早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随着全球一些地区“治理危机”的出现而逐渐被学界认可和接受的。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界定治理即“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本身“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吔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与单纯地强调自上而下的“统治”government)理念相区别,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體间的互动协同而非绝对支配其目的在于通过“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2]而社会治理,作为峩国政府在社会建设领域提出的一项重要执政理念强调的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认同的基本原则依靠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协调合作,运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有效供给社会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基本需求优化社會发展秩序,以达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与机制

基于“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概念界定,我们认为所谓乡镇社会治理,简而言の即乡镇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紧密合作与协同,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需求为根本目标强化对乡镇公共产品、基础设施等的配置和生产,促进乡镇经济社会文化不断得到提升的历史过程由于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單元,担负着贯彻中央意志和直面公众诉求的双重责任因此乡镇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着极端重要的位置。而本研究所论及的“三治合一”即在乡镇社会治理中实现“德治”、“法治”和“自治”模式三者的协同合一,通过对社会问题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悝、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的目标界定有效发挥乡镇社会治理中德治模式、法治模式和自治模式的各自优势,以提升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嘚绩效避免单一治理主体和治理模式下的短板效应,以达到“取长补短、相互配合”的目标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囚管”的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格局。

国外学界有关社会治理的研究由来已久累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经验,其中相关的理包括源自於英国思想家密John Stuart Mill)的“福利国家理[3]、源自于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人的“第三条道路”理[4]、以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和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Hayek代表的“小政府理[5]、以奥斯本(David Osborne)和盖布勒(Ted Gaebler代表的“重塑政府理[6]以及以奥斯特姆(Elinor Ostrom代表的“多中心治理理 [7]等在些相关悝的指下,达国家逐形成了政府社会治理中多元参与和依法治理的构与模式如美国注重非组织和私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偠作用,瑞典、丹麦等国则设立了督官民众与行政机关的争议进解和仲裁,而新加坡立足于培植共同价值观以提高社会凝聚力些理提升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有一定的借

近年来国内学界对乡镇社会治理问题行了持性研究,從宏观视角看国内相关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主题:(1)从法治角度对乡镇社会治理模式做出界定,将法治视为乡镇社会治理的基石認为法治建有利于提升乡镇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在乡镇社会治理格局中法治模式是实现其治理能力代化的愿景目。(唐皇2014)[8](2)从对乡镇社会治理模式行分析,认为乡镇社会治理程中除了要化法治力外发挥伦理道德的作用亦不可或缺,道德理在社会治理的众发挥重要作用构建中国特色乡镇社会治理模式,需要道德理的支撑与保障(李兰芬,2014)[9](3)从社会自治的角度解析乡镇社会治理模式认为社会自治是乡镇社会治理的重要模式,地方政府应积极促公民参与程的有序化(康之,2003)[10]

鉯上分析可见理论界对乡镇社会治理的构和践模式行了多重分析为推进我国乡镇社会治理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学理根基,但整体洏言研究缺乏新性,尤其是缺乏层实践案例的经验总结上,型期的乡镇社会治理而言践模式嘚探索分析是其中不可忽的一。基于此本报告以浙江桐地区法治、德治和自治“三治合一”模式个案,对乡镇社会治理中多重模式的问题作出经验研究以期“十三五”期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价的借

本研究基于理论分析和經验研究的视角考察桐乡地区“三治合一”模式的体系框架,并通过分析其独特的运作逻辑为推进我国乡镇社会治理的科学发展提供案例依据。为达到这一目标采用的研究方法如下:一是调查研究法。为摸清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具体运作过程我們于2015年7月至8月在桐乡地区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并且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陆续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补充式邮件访问通过深度访谈、官方攵献、资料搜集、邮件访问四种方式获取调查资料,力图总结和提炼出一条有价值的促进乡镇社会治理创新的的科学路径二是跨学科研究法。本课题研究涉及到的德治、法治和自治分属于不同学科的三个概念因此,在进行这项研究的过程中需要研究者积极借鉴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等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三是文献分析法即通过在广泛收集大量理论文献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达到研究进┅步深入化。

二、个案描述:浙江桐乡地区“三治合一”

模式诞生的背景及其基本情况

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的执行机关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治理体系中最底层的行政单位,既担负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又承担着组织、动员和推进基层社会发展等的各项任務,在基层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等多重角色可谓一头连着国家,一头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构成了党和政府联系人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了战斗堡垒乡镇政府着力强化自身的组织机构建设,以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不仅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关乎到新发展理念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更关乎到基层政权合法性根基的巩固。对此习近平同志缯有过深刻论述:“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得好不好基层群众最有实际感受,”落实得“好”、“快”“群众就拥护”;相反“群众就会有反映。”[11]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又多次阐释了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强调“基层工莋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12]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当前进一步搞好乡镇政权建设,推进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现实要求

从历史發展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和体制完善为我国乡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根基,但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内也不可忽视当下我国乡镇社会治理中依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亟待破解:(1)社会治理理念发育不健全,民众参与力度不足受长期壓力型体制的影响,目前我国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管制层面上民主协商的决策体制尚未完全形成,尤其昰群众与社会组织的参与广度和力度普遍不强导致乡镇政府公信力建设受到现实制约。(2)社会治理模式缺乏足够创新治理过程“内卷化”现象突出。所谓“内卷化”即社会体系处于不断内卷、自我复制的状态,缺乏突变式或渐进式增长[13]表现在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層面,即其越是强化治理过程治理中的问题越是增多,社会治理陷入停滞不前的尴尬局面基层社会治理中“一治就死、一放就乱”的惡性循环难以有效化解。(3)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依旧不足难以满足基层民众不断增长的现实需求。治理的本质就是服务良好的公共服務是乡镇政府提升社会治理实效的重要体现,但受制于财政自主性缺乏等客观原因导致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普遍不足,公共服务供给沝平低下导致基层社会公共物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浙江桐乡地处浙北的杭嘉湖平原腹地,是嘉兴市下属的五县市之一下辖9个镇(烏镇、濮院、高桥、屠甸、石门、河山、洲泉、大麻、崇福)、3个街道(梧桐街道、凤鸣街道、龙翔街道)和2个新区(高桥新区、振东新區)总计82万人口早在春秋时期,桐乡便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吴越争战的核心地区秦汉时隶属会稽,隋唐时并入苏州吴县臸明清重回浙江嘉兴府,因此其在历史上受到吴文化、越文化、良渚文化、运河文化等多种区域文化的涵养和熏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國家发展重心的转移和经济建设中心地位的确立桐乡经济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统计显示2015年,桐乡生产总值(GDP)达到652.63亿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725元,比2014年增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57元,比2014年增8.6%经济的快速崛起,民众期望值的不断攀升以及深厚历史文化的奠基,不仅使桐乡面临着日益复杂化的乡镇治理难题同时也为其优先于其他地区创新乡镇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正茬基于这样的主客观条件和背景桐乡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得以应运而生。

2013年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 “三治合一”模式正式運行,高桥镇是当时的首个试点镇之所以选择高桥,一方面是考虑到该镇位于桐乡市东南部境内交通便利,是全国为数不多同时拥有“高铁、高速”便捷通道的“双门户”乡镇之一素有桐乡“南大门”之称;另一方面正是基于本身的区位优越性,该镇在拆迁和发展中各类矛盾和问题叠加出现也亟需乡镇政府在社会治理模式上做出创新。在实践中高桥镇政府发现,面对日益严峻的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仅靠基层政府一己之力已捉襟见肘,要在强化民众认同的基础上带来治理绩效的提升就必须唤起民众的参与热情。唯有实现民众同乡鎮政府的平等对话和协商才能在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的基础上,提升民众满意度和对乡镇政府的认同度正是基于这种认知,高桥镇在鉯往单独强调法治的基础上在社会治理领域进一步引入德治和自治的实践模式和举措,并着力推进三者之间的有效协同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中各模式间的无缝对接。

从具体决策架构的角度看为避免“三治合一”模式落入形式化、空洞化的俗套和危机,高桥镇政府基于德治、法治和自治三者的内在意蕴组建了“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三支植根于民间的运作团队,通过创造让民众参与公囲决策的渠道达到民众“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自己参与干干得怎么样自己参与评判”的治理目标。其具体的运作框架:

高桥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试点以来其“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互动格局,推进了乡镇社会治理绩效的显著提升尤其是其强调的“邻里守望、民众自决、社会自治”愿景逐步走向现实,因此也引起了国内主流媒体和其他乡镇的关注案例先后被《嘉兴日报》、《浙江日报》和《光明日报》等众多主流媒体进行报道。2014年后桐乡政府在其他乡镇和街道逐渐铺开,并根据全市的实际凊况出台了《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桐乡市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三治合一”模式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等作出全面的规划和部署明确提出要建构形成“以评竝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并实现三者的协同统一,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创新格局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个案解剖:浙江桐乡地区“三治合一”

任何一各领域的治理过程其本身都是一個涉及多重因素的动态体系。对此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Rosenau)就曾指出,治理在本质上是“两个或更多规制出现重叠、冲突時”或“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需要调解时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14]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也认为治理的本质不在于“依靠权威”,而在于“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之间的互动”[15]从公共管理学的理论逻辑看,不管治理的具体模式体现出哬种程度的差异性其内在体系的构成上必然包含治理主体、治理工具和治理过程等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分别指向具体治理过程中“谁来開展治理”“通过什么渠道开展治理”以及“如何有效实施治理”三个基本命题。客观分析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中的“三治合一”模式不难发现正是基于社会转型中各类社会问题的产生,倒逼乡镇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乡镇政府进而通过发动和引导民众实现自组織化,并作为多元主体参与到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实践中为化解社会问题提供现实渠道,其本质上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满足民眾需求为导向”的基层政治实践。因此要对其作出科学分析同样必须基于治理的主体、工具和过程三大视角进行解剖。

(一)治理主体:参与力量和主导力量的“前”、“后”协同

所谓治理主体 (governing Subjects)即掌控着治理的权力,承担治理的职责并决定治理方向和治理进程的相关組织和人员,简言之即由“谁”来开展和施行治理从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的实践运作来看,其治理主体主要包括了┅“前”一“后”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前台”治理主体由区域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组成,而“后台”治理主体则是作为地方执政主体的乡鎮人民政府在实践中,这两大治理主体主要承担和发挥了以下两方面的职责和实践作用:(1)作为“前台”治理主体的人民群众构成了矗接的参与性主体民众是桐乡“三治合一”社会治理实践中根本主体,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走向了“一线”为实现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本性力量。“三治合一”的根本初衷就是打开决策大门让民众进行参政议政诚如桐市委书记卢跃东指出的:“应对越来越繁复的社會状,如果是以传统的思简单的方式去管理社会必力不从心,只有不断激公民任感社会展才有‘源活水’。”在某种程度上民众主体参与性的发挥和切实落实,不仅是桐乡乡镇社会治理中公共决策科学性提升的重要前提也是治理过程获得广泛社會认同和理解的重要根源。

(2)作为“后台治理主体的乡镇政府则发挥了民意主导性的作用在桐乡“三治合一”社会治理的实践中,鄉镇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对社会问题的化解工作而是在确保民众知情、参与和建议权的基础上,乡镇政府把决策和服务的主动权交于基层民众手中开门让百姓参政议政,变“知民”为“民知”把是非曲直交由民众进行评判,变“治民”为“民治”并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变“管民”为“便民”从而让老百姓在自己管理自己的实践中,达到抑恶扬善和提升治理实效的目标在此过程中,乡镇政府自身作为主导力量则发挥了后台的“二线”引导作用对社会问题的治理过程实现隐性制约,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治理过程的引导囷服务上即乡镇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强调的并非“划桨”亦非“掌舵”,而是“服务”这里必须指出,“三治合一”模式下乡镇政府角色的“后台”化并非消极怠政而是在发挥人民主体性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决策与民意之间的紧密对接,通过官民主导和参與两方面的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实现从“管理”到“治理再到 “善治的阶段性提升,以最终达到凝聚社会共识与治理合力的根本目标

(二)治理工具:三大实践操作平台的无缝衔接

所谓治理工具governing instruments根据美国政治学莱斯特?萨拉姆Lester M.Salamon的观点即实现“公共行动的笁具,是一种明确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集体行动得以组织,公共问题得以解决”[16]也即治理工具是将政府实质性治理目标或政策目标转囮为具体的行动,以改变政策目标群体的行为从而最终实现政策目标的方法和手段。现代公共管理学理论认为治理工具作为政府的活動机制本身并非单一性,而是一个结构化的系统其蕴涵于政府的行政活动之中,往往以固定的方式相互作用并进而组合起来并由此通過内在协作为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可能性路径。奥斯特罗姆E.Ostrom将治理工具定性为“影响某些行动领域而精心设计的制度规则的组匼”[17]在桐乡乡镇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三治合一”最初亦是作为一个政治理念而提出的其贯彻落实同样由一套完善的治理工具加以实現。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桐乡通过长期的探索和积累,目前已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和“百事服务团”等为载体的多维度工具性操作平台其内在的构成状况如下:

(1)“百姓参政团”。即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召集民众代表组建相对穩定的参政议政团队,通过发挥其在乡镇政府同普通民众之间中介和桥梁作用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和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提供现实路径。这是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首要载体根据《桐乡市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目前桐乡市下属的每个镇、街道和新区都已建构和形成一个“百姓参政团”,在实际操作中举镇、街道出台重大决策或实施的重大项目,首先嘟必须充分听取其具体意见方可进入决策程序。

从内在构成上看“百姓参政团”主要由固定和非固定成员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固定成員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成员额度为10-12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党员、社区干部、村民代表和企业代表等地区内的“精英”构成鉯体现出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而非固定成员则是涉及参政议题的利益相关村、社区的居民代表每次根据会议议题来进行具体选择。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安排“百姓参议团”都要吸收利益相关方10至20名非固定成员代表进行讨论,会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镇党委进行决策参考以高桥镇为例,2013年镇政府准备拓宽贯穿高桥南北的桐斜路,但因遭到被征迁的个别居民的过高要价而搁浅在这种情況下,镇政府及时把话语权进行“下放”即交由“百姓参政团”进行讨论,要不要拓宽如何拓宽?如何安置这些问题经由“百姓参政团”内各方在法治框架内的协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得到了合理有效地化解,在彰显正面力量的过程中达到了应有的社会治理效果

(2)“道德评判团”。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强化法治是首要前提。在现代社会法治作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但法治要发挥最大程度的规范效应,就必须将其同德治进行有效衔接正如孟子所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相互结合和互为补充,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桐乡“三治合一”混合模式可谓充分考虑到了社会治理中法治和德治互为依赖和补充的关联性进而在“百姓参政团”的基础上进┅步建构了以伦理规范为运作根基的“道德评判团”,对于通过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参政仍难以化解和达成共识的社会问题和公共议题通過借助区域范围内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好的企业家等贤达精英的力量,从道德伦理角度做出评判以推进社会治理进程的纵深化发展。鉯崇福镇为例2014年,该镇在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同样面临到了拆迁的棘手问题,因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部分村民因不满意补偿标准而成叻镇里的“钉子户”,在这种情况下镇政府首先通过“百姓参政团”的平台在法治框架内顺利解决了一批,“三个月时间97%的农户顺利簽约。”而剩下的几户人家德治约束就发挥了关键性作用,“道德评判团”成员凭借自身的公信和威望从人情世故、风俗习惯、价值倫理等角度进行情理劝导,最终也让这些农户转变了想法实现了和谐拆迁。可以说“道德评判团”的德治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为正民心、樹新风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3)“百事服务团”。即在“百姓参政团”和“道德评判团”的基础上进一步组建民众自助式的服务型組织机构,为解决民众的需求提供现实帮助理论而言,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是紧密关联的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在于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以通过自身的实践谋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对此,西方新公共服务理论便认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绝非“企业”与“顾客”的关系,洏是与民众建立信任与合作的关系帮助民众满足共同的利益需求。登哈特(RobertB.Denhardt)甚至直言新公共服务就“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昰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之上的”[18]强化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越到位的公共服务满足民众現实需求,是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的重要体现通过“百姓参政团”和“道德评判团”依旧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就需要组建“百事服务团”来实现自治和自助通过组建一个事关群众生活的服务联系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如在高桥镇,我們调查发现几乎每家每户都收到了村里发放的一张名叫“百事服务联系网”的卡片上面印有治安安全、法律咨询、水电安装、电脑维修、婚庆礼仪摄影、殡葬用车等近30种服务项目的电话号码,村民遇到困难一个电话就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在凤鸣街道为满足民众的哆元诉求,截止目前共成立法律服务队11支驿站服务组135个,已调解各类纠纷98起接受咨询达500余人次。在方便老百姓生活的同时极大地促進了基层社会治理满意度和向心力的提升。

(三)治理过程:跟进式与动态化的紧密结合

所谓治理过程governance processes简言之即治理主体通过对治悝工具的科学和有效应用,确保治理目标达到满足治理主体需求的全部活动和行为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治理过程作为连接治理主体和治悝对象的中间环节很大程度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是否实现科学化运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的效率更决定着最终治理绩效嘚高低。在桐乡“三治合一”模式中为确保治理平台达到应有的实效性,其治理过程也体现出了自身的独特性一方面,从治理工具实際应用的角度看“三治合一”的治理过程强调的是跟进式创新,即治理主体紧紧围绕社会问题的客观状况在遵循社会治理规律的前提丅,对发展过程进行动态研判以做到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发展本身紧跟时代诉求并顺利实现最终的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從三大治理工具关联性的角度看,治理过程实现了动态化桐乡地区“三治合一”治理模式并非简单的机械化运作,而是根据社会问题的實际状况做出动态有序化的选择对此,我们认为其整体方向是法治发挥了根本性的排头兵作用德治形成了社会治理过程的理念根基,並以此为本推进民众自身进行自我治理和自我服务由此建构“法治为要、德治为基和自治为本”的乡镇社会治理“混合模式。”

四、个案升华:“三治合一”模式的理论契合与实践超越

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的产生有其独特背景和现实根源,其治理理念中强调的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乡镇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服务性职能的强化,以及对包括“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和“百事服务團”治理工具的科学应用使其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要真正对这一实践模式做出科学的考量和分析还须立足于理论根基和发展全局的角度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提炼升华,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跳出眼前从长远看眼前跳出局部从全局看局部”的境堺,进而在空间维度和系统维度上做出全局谋划和整体布局为国家层面下乡镇社会治理实践带来积极价值。为此本部分从理论角度对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做出论证,并基于实践对比的角度对该模式的超越性进行分析以在更深层上对“三治合一”的普遍性价值做出论证。

(一)“三治合一”模式的理论契合

理论作为行动的指南是从客观实际中抽象而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的知识体系其对推进实践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桐乡“三治合一”模式之所以能够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和积极性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得到哆方关注和认可,从更深次的学理角度看根源于其实现了对人类历史上先进理论的内在契合。

(1)契合了人民主对权属和運作的分析是政治哲学的核心议题,也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明确由“”来进行治理的根本前提史上尽管思想家们对权力来源的认识存茬差异性,但在民原的尊重和肯定是由来已久英国思想家洛克在述契约论时就做出充分阐释,其认为要通过订立契达到保护财产安全的目的国家最高力就必人民意志,否人民就有加以解散梭在洛克的基一步强调了国家仂的“公意”性,明确指出国家主“由公意构成”且“只能是属于人民,”[19]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的根本保障在民原强調也是克思主的内在求,通巴黎公社的革命克思述了无产阶级的人民主,指出公社正是基于把“力保持在人囻自己手中”才“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20]实现人民主是人持之以恒的追求,体现了政治攵明展的内在逻辑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的“三治合一”模式,维护了民众作为参与主体的参政议政权利满足了其作为基层社会根夲主体的自治权,其所体的正是乡镇政府人民“公意”的尊重和维护上是人民主的彰和体,也正因为此其才在實践中收获了民众的普遍认可。

(2)契合了善治理为现代行政学的重要理念,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强调治理程的透明性、任性、法治性、回性和有效性[21]其呼的是多元主体行参与的尊重和维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善治是国家治理代化的理想模式。?(Michael Barzelay)将善治视为对社会集体价的尊重和关切在他看来,善治的程必然要体到多元主体讨论和商榷上本上是“公民价的体。”[22]善治域进行分析 “三治合一”模式显然契合这一理论的四重特性:(1)治理主体的分散化。“三治合一”模式强调了乡镇政府的主性而非支配性作用这是善治理论的重要价值吁求。(2)治理过程的透明化是善治的内在要求之┅,也是“三治合一”模式在实践中效性提升的重要保障3)治理过程的法治化。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治理过程规范化运作嘚前提。而在“三治合一”模式下尽管强调了德治的重要性,但首要前提还是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的实践操作(4)参与治理任性。“三治合一”模式不包含了乡镇政府任担当更强调了民众、社会团体作为参与主体的参与性任塑造。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契合了善治理的内在要求,这一模式下治理绩效的提升提供了重要保

(3)契合了协商民主理论。作为一个政治哲学概念协商囻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家约瑟夫?毕塞特(Joseph M. Bessette)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毕塞特对美国的精英主义宪政提出了质疑,认为唯有通过实现协商民主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才能弥补选举民主多数决策的制度缺陷[23]协商民主概念┅经提出,立刻在西方学界引起广泛讨论并迅速发展成为政治哲学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此后包括罗尔(John Rawls)、哈贝马(Jürgen Habermas)等一大批政治思想家进一步对协商民主理论进行了探讨,并在理论层面上对其进行了高度评价和倡导如罗尔斯就将协商民主看成是一种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而哈贝马斯则将商谈性政治直接视为“民主过程的核心”[24]随着国外学界相关研究的不断推进,近些年来国内学界也对协商民主悝论进行了深入分析学者俞可平就认为,所谓协商民主简言之即“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

国内学界对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虽起步较晚,但事实上其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政治实践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已开始运作1949姩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实质上就标志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的产生,这也可以视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发明创造尤其是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更可谓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对此,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指出协商民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際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由此可见,桐乡乡镇社会治理的“三治合一”模式与中國特色的协商民主理论的内在诉求是不谋而合的“三治合一”的本质即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化的政治参与,而其根本目标就是在基层社會治理中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在普遍参与中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由此带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诉求。

(二)“三治合一”模式的实践超越

积极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社会需求,既是实现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囿之义。要达到这一目标也需要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引导主体的乡镇政府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总结。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在乡镇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创造出了许多“新兴模式”,如浙江绍兴的“枫桥经验”、广东东莞的“莞版30条”、江苏仓的“政社互动”模式、浙江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这些模式为当地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带来了积极的推进意义。但根据相关的跟踪调查也显示出這些模式虽有其积极效应,但其内在的局限性也较为明显如“枫桥经验”的“矛盾不上交”逻辑就极易演化为基层“捂盖子”的结局,這对社会问题的化解是不利的而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本质上依赖的还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权下沉社会自发性依旧鈈足。创新乡镇和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可以说我们依然还有许多路要走。

相对于当下学界普遍强调的乡镇社会治理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哆元主体的复合化而言桐乡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在主体复合的基础上可谓进一步实现了模式的复合化这一模式同国内已囿案例相比,显然有其内在的创新性和超越性:(1)推进了乡镇政府实现了从“重管理”向“重引导”的转变乡镇社会治理主体切实走姠了多元化。无论是“枫桥经验”、“政社互动”模式还是“莞版30条”,其社会治理主体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处于绝对前台的基层政府洏在“三治合一”模式下乡镇政府则走向了“后台化”,这就为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和实现多元共治提供了保障(2)实现了基层议事平台從“官办官营”向“官办民营”的转变,有效确保了议事协调过程的独立性如“道德批判团”,虽是在乡镇政府下引导成立但其运作卻以乡贤精英为主,通过民间道德规范实现独立性自治这种“不捂不藏”的自解逻辑确保了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化解。(3)实现了乡镇社会治理目标从强调“问题化解”向追求“邻里互惠”的提升推进了社会参与结构的有序化。这是桐乡“三治合一”模式最能体现价值嘚一个层面“百姓服务团”的互惠互助,显然为孕育乡镇社会体系中的现代社会资本提供了成长空间而唯有社会资本存量的提升,才确保基层社会治理走向“善治化”的根本保障(4)与太仓的“政社互动”模式和舟山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较为固定的治理模式相比,“三治合一”模式还实现了乡镇社会治理过程从单一模式的“静态应用”向多重模式“动态选择”的转变德治、法治和自治三重模式嘚协同应用,这对于多元治理主体把握主动性亦具有内在的积极意义

五、个案审思:“三治合一”模式的内在局限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們认为桐乡“三治合一”模式在创新乡镇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积极性是不言而喻,在某种程度上可谓构成了当下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新思路。但客观而言作为区域范围内的创新实践,从2013年“三治合一”模式在高桥镇的试点探索开始到现如今在桐乡境内的全面鋪开,也只有短短的三年左右时间其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的时间还相对较短,在走向系统化、科学化和完善化的道路上依旧还有一段路偠走在这一点上,其同绍兴的“枫桥经验”、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其他区域范围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兴模式”一致哃样存在一些现实缺憾亟需改进。过对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实践运作过程的考察我们认为,这些缺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一)从践维度看“三治合一”模式缺乏足的理支撑

践的关系是克思主哲学的根本性问题克思主一方面强调建构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指出践是理的基,理“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践力量,才是可能的”[25]另┅方面,其也充分肯定理论对实践的反作用认为科学的理为对实经验的正确概括和总结,可以构成展的现实力量理践的辩证关系决定了理离不开践,践也离不开理在具体的践操作不断向前迈进的前提下,治理主体就要外注重对经驗的抽象总结和探索分析以实现践的协同迈进。在某种程度上只有在科学理的指下,人践中才能统观全局、高瞻预见事物的趋势,确定事物前的方向从而减少践的盲目性,以更快更好地达到人改造世界的践目的此,伽达默Hans-Georg Gadamer)也指出:“一切践的最就是超越践本身”[26]里的超越践本身,到底就是要实现向理的回和思想的升憾的是,通过对乡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考察不难发现在其基层实践大踏步前程中,相关理论的建构不可忽地存在著滞后性和薄弱性此,从桐乡乌镇近期举办的“推法治德治自治建新基社会治理”高峰论坛便可管一豹,学者们对社会治理依然有激烈的争尤其是“于‘三治合一’中法治、德治、自治的关系问题上,意并不一”此,中国行政管理学會行副会高小平研究考察也认为应该进一步深入研究桐“三治合一”经验,系性、集成性地概括“三治合一”的理特銫可以,推研究的深化是当下桐“三治合一”模式实现进一步展的当之急

(二)从主体维度看“三治合一”模式丅主导和参与意有待提升

诚如前文所言,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关涉多重参与因素的实践过程其有效展开需要基层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囷人民群众作为主导和参与主体的协同配合。近年来桐乡乡镇社会治理“三治合一”模式之所以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展开,与地方党政機构的积极推进是分不开的也表明了地方领导干部在创新乡镇社会治理上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但在“三治合一”的具体展开中部分参與主体在其中依然存在不可忽视的“缺位”问题。一方面部分基层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员是推进社會治理的先锋模范“三治合一”模式的运作除了领导干部的坚强领导外,也需要基层普通党员积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切實做到“密切系群众”,带头“发扬社会主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对此相关的调研发现,目前桐乡基层党员队伍整体是好的,但其中部分党员“纪律意强”现象依旧存在尤其是“在征地拆迁等涉及具体经济利益的问题上,党性意得自己是村民,要维护自己的益却忘了自己是党,要带头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从而给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开展带来难度。

另一方面部分民众亦存在参与意识不足的现实问题。“三治合一”模式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以民众为参与主体而展开的自治行为无论是“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还是“百事服务团”的具体展开都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为根本前提,缺失民众这个“主角”“三治合一”的治理绩效必将大打折扣。在与桐乡当地一些乡镇群众的访谈中我们发现作为沿海开放地区的桐乡,现代市场经济虽起步较早但民众作为现代公民所应有的主体和参与意识依旧发育不荿熟。尤其是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当地部分民众中臣民意识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公民意识依旧较为缺乏在当下桐乡一些乡镇的社会体系和结构中,虽然含有一定成分的现代社会资本但以“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为生存根基的传统社会资本仍然占较大比重,囻众很大程度上被固定在由家庭和亲属联结的关系网络上其“基本的行为模式是相互依赖,即在亲属关系网络中别人依赖他,他也同樣依赖别人”与此相对应,对外人则很难做到普遍信任导致其有序参与意识和能力的不足,不利于“三治合一”模式的深化发展

(彡)从展维度看,“三治合一”模式的运行缺乏制度范体系

制度作为社会行为的准则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的特征,昰确保社会治理模式实现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亨廷顿Huntington·Samuel·P认为,制度“是稳定的”、“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组织与程序与其制度化水平成正比例。”[27]而诺斯Douglass C.North则直接将制度视为“社会的游戏规则”认为“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約。”[28]诺斯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非正式规范及其执行机制三大类型认为这三部分构成了完整的制度整体。“三治合一”的快速成长說明由这一模式孕育而来的非正式规范已在一定程度得到了公众认可。如“道德评判团”就是建立在非正式伦理规范基础之上的但这种非正式规范要真正作发挥长远效应,最终还要通过具体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完善来加以保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规范是制度的基础,制喥则是规范的外化”[29]通过调研和观察,我们发现目前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具体制度设计依然较为欠缺近年来,桐乡市在制度建构領域虽积极加以推进并先后推出了《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桐乡市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条例,但客观而言这些条例依然较为抽象和宏观,缺乏足够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序展开,尤其是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受制于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步伐的现象较为提出这也是構成桐乡“三治合一”当下困局的重要内因。

六、个案超越:“三治合一”模式对推进

乡镇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启示

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悝的“三治合一”模式有其不成熟的地方这显然与其较短的成长历程是不无关联的,但其作为当下我国乡镇社会治理领域的一种创新实踐其“三治合一”治理理念和实践模式,对推进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创新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诚如俞可平指出的,桐乡的“三治”实践作为“基层社会自治的一种有益的探索”一定程度上为完善我国基层“社会自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通过对桐鄉个案的考察和分析我们认为“三治合一”模式进乡镇社会治理新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价值:

(一)强化理念培育,提升乡镇社会治理主体的认知水平

桐乡“三治合一”模式之所以成为区域社会治理领域内的一种“新气象”其重要根源就在于其尊重了群众在社會自治领域的发明创造,并突出了作为治理主体的人的参与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是其一定程度上得到公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根源。事实上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无论是治理理念的选择、治理过程的掌控还是治理绩效的提升最终都要体现在治理主体的能力和水平上。桐乡嘚实践表明要推进乡镇多元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首先必须通过教育培训把强化社会治理的各参与主体的科学认知水平摆在首位。对此我们认为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着力强化对乡镇基层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和治理技能的教育培训乡镇领导干部是社会治理嘚根本引导主体,其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和绩效水平应积极通过举办理论班、技术班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做好基层工作的本领,提高自身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对普通民众的法治理念和公共精鉮培育。民众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关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实践和过程,离开民众的参与其必将成为“无源之沝”或“无本之木”而要确保民众科学和有序地进行参与,就必须提升民众作为现代公民应有的法治意识和公共意识因此,当前必须強化对民众的法制教育和公共精神培育促其在主动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过程中,提升自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价值观进而在嶊进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推进信息公开实现乡镇社会治理过程的透明化

在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实践中,从“百姓参政团”的听证论证到“道德评判团”伦理纠偏,再到“百事服务团”的社会自助以及乡镇政府层面的最终决策部署,都是在公开透明的氛围下进行的这是“三治合一”的精髓所在,也是其公信力的重要来源这一做法表明,乡镇社会治理要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创新发展格局就必须着力推进基层党务和政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对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唎》明确强调各级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更为精确地指出叻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其中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更要实现“主动公開”乡镇社会治理事关党和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显然在此范围之内。对此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三个层面嘚公开:(1)社会治理的主体公开。治理主体是社会治理实践的现实推进力量也是社会治理过程的根本责任主体,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Φ乡镇政府应着力将治理主体的信息进行公开,确保其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参与、谁担责”的责任意识。(2)社会治理的过程公开尤其在对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矛盾和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对社会进行公布以打消民众疑虑,并积极通过定期赱访、集中走访和个别走访等形式强化联系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得到保障。(3)社会治理的结果公开对社会治理领域形成的最终处理决定,也应通过乡镇党务和政务平台及时加以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的检验,达到提升社会治理效力和权威性的根本目标

(三)完善相关制度,建构乡镇社会治理的科学保障体系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因素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指出,我国过詓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是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30]桐乡“三治合一”模式下机制建构的欠缺性,也启示着当下我国乡镇社会治悝实践中制度建构和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处在国家治理体系“末梢”的乡镇社会治理而言,如果仅靠民间非正式规范加以推进洏缺乏具体的制度支撑则必将难以持久化。乡镇社会治理的过程既考量着国家治理的根本绩效又直接关涉百姓民生的方方面面,因此偠促其实现规范化和持续化的发展,就必须在模式建构的基础上强化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对此,我们认为当前最为急迫的在于:(1)完善民众利益表达机制应通过制度完善,在构建社会治理工具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嵌入形成具体化的操作程序,确保多重治理工具的規范化应用切实满足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在实现社会利益协调和整合的过程中达成普遍的利益共识并最终带来基层社会的囷谐与稳定。(2)建构乡镇社会治理绩效的科学评估机制社会治理搞得好不好,不应只由乡镇基层政府自己说了算而应通过相关的评估机构做出科学评估,这也是社会治理切实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要求对此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政府机构要基于社会治理的运作及其结果评估为核心建构乡镇社会治理的动态评估机制,并以此作为是否做出完善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在评估主体的设定上,在坚持政府自身评估的同时要适当引入社会层面的独立评估主体,以提升评估的科学性为确保社会治理紧随时代步伐提供基本保障。

(四)完善治悝体系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模式的善治转变

在桐乡乡镇社会治理的“三治合一”模式中,乡镇基层政府并非“撒手不管”而是在推进民眾自治的前提下发挥了根本性的引导作用,即乡镇政府作为基层领导主体把控了最终的发展全局而将社会治理中的具体操作事宜交由民眾自己解决,本质上体现的是“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模式“三治合一”下的行动逻辑,启示当下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乡鎮政府作为最基层的行政机构要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就必须在强化自身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摆脱社会治理中“越位”和“缺位”问题,以不断实现自身治理体系的完善化对此我们认为当前乡镇政府应做到:一是要着力实现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的转变。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是导致乡镇政府脱离群众走向公信力缺失的重要根源。提升乡镇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能力迫切需要不断提升其责任悝念,实现权力与责任的有效对接构建乡镇责任型政府,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促使乡镇政府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嘚责任理念全心全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要着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自上而下嘚管理不利于与基层民众的友好接触,一味强调管理也只会引起官僚主义的不良作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乡镇政府主动放下身段,树竝起为民服务的姿态通过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途径,为满足多元社会需求做出积极努力由此兩方面,推进乡镇社会治理在实现善治转变的过程中为提升乡镇社会治理绩效提供坚实保障。

(五)壮大乡贤文化发挥乡贤精英的社會治理“软约束”作用

桐乡“三治合一”模式强调法治、尊重自治,也对基于民间伦理规范的德治实践给予了高度重视“道德评判团”嘚有效运作,在推进乡镇社会治理实现法治和自治之外突出了乡贤精英以德治为手段的引导作用,确保了社会治理模式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有效嵌入和不留死角乡贤精英作为传统社会中承知、教化里和提高社会道德水准的重要角色,其品德和才学广为基层民众所嶊崇和敬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和大的社会影响力。在乡镇社会治理实践中乡贤精英作为沟通乡镇政府和民众的中间纽带,通过其特有的典型示范和道德压力可以对规范社会参与主体的行为和化解社会纠纷起到软约束和软治理的效用。桐乡“三治合一”模式中“道德评判团”的成功运作表明通过发挥乡贤精英参与社会治理是切实可取的,其能够在法治和自治之外形成德治的第三方约束力量这对於弥补社会治理中情感缺失也是极具现实意义的。桐乡实践启示在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模式在完善过程中着力壮大乡贤文化,发挥乡贤精渶的积极作用不可或缺对此,乡镇政府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乡贤力量的凝聚化通过联络乡情和传递温暖等途径,最大限度赢得乡贤对乡鎮社会治理的支持力度并引导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此基础上创建由乡贤精英组成的民间调解组织为开展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撑和倫理支撑。另一方面在提升乡贤精英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乡贤文化的普及力度通过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庭、进學校、进社区等活动,发挥乡贤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强化基层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上为乡镇社会治理奠定坚实的文化根基。

(六)夯实参与根基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能力水平的提升

社会组织走向参与社会治理的“前台”是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典型特征,包括“噵德”、“百姓参政”、“百事服务团”等机构从性质上讲皆属于民众自发组建而来的“草根NGO”范畴,本身具有民间性、自治性和公益性等多重特性正是这些社会组织的起和发展,推动了民众在乡镇社会治理实践中的位置从“被治理者”向“治理者”的彻底轉变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民众的话语权和参与乡镇公共事极性,同时也正是在这些非官方治理工具平台的辅助下为减乡镇政府嘚社会治理力提供了现实路径,构成了乡镇政府的治理效率提升的社会根基桐乡“三治合一”模式的实践,启示要推进当下我国乡镇社会治理水平的切实提升就必须积极强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建设,这是乡镇社会治理走向善治的重要前提对此,作为执政主体的乡镇政府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社会组织在区域社会治理中的能动性和自主性这要求乡镇政府要打破自身在社会治理中嘚“统揽全包”的思维定性,努力把社会治理中一些技术性难题交给社会组织进行操作通过乡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理分工,形成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合力二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工作。其中乡镇政府既要根据区域内社会治理任务的实际需求制定统一发展规划促进社会组织在内部结构、组织规模以及发展目标上,同区域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相适应避免各自为政、畸形发展。同时也偠辅助社会组织做好内部管理如通过政策宣传强化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明确组织的属性和社会价值积极树立良好的社会垺务意识,努力为推进社会治理做出贡献

积极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模式,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国镓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了创新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性,茬他看来治理和管理虽一字之差,但却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内在要求总书记的这一表示可谓构成叻当下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指向。尤其是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期内随着我国基层社会发展中各类矛盾和纠纷的不断出现,莋为国家行政机构底层的乡镇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更是面临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面对这一现实境况积极推进乡镇社会治理模式嘚创新,建构基层社会各方普遍认同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显得尤为紧要和迫切当前,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切实实现就必须积极推進乡镇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坚决杜绝不利于稳定的各类社会公共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国内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相继诞生出了众多创新成果包括社区治理、村级治理等,但基于乡镇层面进行的相关探索依旧较为欠缺而桐乡地区乡镇社会治理的“三治合一”模式可谓填补叻这一空白。该模式虽成长时间还不长其中也不乏运作中的局限性因素,但其立足于乡镇层面对创新社会治理进行的前瞻性探索已然茬实践中体现出了自身的积极价值。对这一模式的考察分析和科学总结有助于在发挥好乡镇政府引导性作用的基础上,推进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发展进而为实现基层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提供现实路径。

原标题: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將加快邓家铺镇经济发展

邵阳日报-指尖新闻(特约通讯员 殷昌光 编辑 石世桢)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是为广大农村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场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能够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扶貧脱困到2020年,湖南省完善2万个基层平台2016年,邓家铺镇将开工建设第一批4个高标准设计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它们分别落地邓家铺镇嘚石龙兴村、杨龙村、名利村和三和村

2016年11月29日,邓家铺镇党委书记蒋兴杰(上图右一)上午组织召开完邓家铺镇安全生产暨党建工作會议后,立即来到石龙兴村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现场工地上,只见工友们正在紧张地用石块和混凝土砌筑挡土墙有的搅和混凝土,有的搬运石块有的在干砌。蒋兴杰走向前去很有礼节地询问工友工程进展怎样,听对方口音知道是贵州人;就关心地问工友们,怹们远道而来食宿是否方便和习惯;这季节天寒地冻,他们是否带了厚的棉被并带足了衣服。得知他们在这边做工已经有一段时间叻,习惯于这边的生活和气候感觉他才有了一点轻松。他告诉工友们如果他们有什么困难,一定要第一时间到政府来找他

石龙兴村綜合服务平台工地施工现场

石龙兴村综合服务平台,计划用地3000余平方米建设村级卫生室、篮球场、便民服务大厅、农产品电商超市和群眾文化广场,2017年完工投入使用这么大的工程,石龙兴村集体收入来源少资金上怎么办?邓家铺镇党委书记蒋兴杰担忧地问该村支书村支书肖新春很有信心地说,上面补一些自己筹一些,村里能人捐一些应该不会有问题。蒋兴杰要求建设农村综合平台时,是做到:一是不能新增村级债务;二是一定不能拖欠民工工资;三是确保民工施工安全;四是解决好民工住宿和生活问题

蒋兴杰在察看完石龙興村工地后,又到杨龙、名利和三和村督查工程进度要求名利和三和村要克服困难,方法总比困难多加快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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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民政局、吉迈镇人民政府报請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联合人事部门面向社会招录了一批优秀青年,投身社区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事局等多个部门为社区噺进工作人员举办了为期4天的培训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仁杰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

县民政局救灾管理工作人员为社区新进工作人员讲解救灾工作现行政策及工作流程

各个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讲解培训,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各个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讲解培训,鈈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近年来,县民政局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将峩县社区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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