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传销有没有人被捕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快讯】传销解救师风清扬

风清扬反传销网讯:南京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传销头目被判刑大快人心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3年 **月**日生,身份证号碼********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出生地河南省中牟县住河南省中牟县**镇**村**号。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7月24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0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某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被告人王某某加入的名为“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组织不生产销售商品、不提供服务,系“拉人头”式收取加入资格费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規定,参加者必须缴纳人民币(下同)3800元购买1份“份额”才能加入该组织最高缴纳69800元购买21份“份额”,并宣传投资69800元回报可达1040万元。該组织实施五级三晋制参加者根据自己购买及发展的下线购买的“份额”层层累计提升级别,并收取返利该组织将成员分散到团队(經理室)进行管理,团队(经理室)由老总领导团队(经理室)内设立大总管、自律总管、能力总管等职务,负责本团队(经理室)传銷人员开展传销活动以及与其他互动团队(经理室)进行自律检查、能力和经晨业务学习等日常组织、管理活动。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期间该團队(经理室)租住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滨湖花苑、朗诗未来家等地开展活动。

2019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担任该团队(经理室)自律配匼至案发。任职期间王某某根据安排与邵某某经理室、霍某某经理室、左某某经理室、周某某经理室、宫某某经理室(均另案处理)等經理室进行相互自律检查、能力和经晨业务学习等,上述经理室有传销人员共计120人以上

被告人王某某于2020年7月23日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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