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住院医疗費用报销比例
按《南府办发〔2016〕29号文件》执行
1、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50,中心卫生院和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25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南充市内县级三级医疗机构550元南充市内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南充市外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南充市外三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等级医療机构标准执行。
2、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在起付线以上扣除先期自付的费用后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85%中心卫生院和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醫疗机构75%南充市内县级三级医疗机构70%,南充市内市级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60%南充市外省内就医报销比例下浮10%。四川省以外医疗机构50%
关於办理低保或其它的证件减轻后期经济压力问题:
1、申请低保可先向村申请,群众大会评议乡村联合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予以调整
2、可进一步向民政部门咨询能否享受其他一些帮助,比如大病医疗救助等
关于大病报销需要材料哪些资料的问题:
1、医院出具等级证明(公立医院可不出具);
2、由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住院费用一万以上需提供,外伤不论住院金额多少都需提供)复印件出院证明、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必须原件);
3、住院病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南部县内开户)复印件(非住院病人银行卡则需提供持卡人身份证複印件)。
消息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