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林金融集团地处广东省广州市金融枢纽地带业务面涉及融资担保、资金业务、短期拆借等传统金融业务,以及近年集团的发展重点互联网金融、高科技软件研发和設计等创新金融业务,并成功开发出为大广州地区中小型企业准时发放工资的系统平台扶持中小微企业良好发展。目前集团下辖五家法囚公司分别是广东盛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广州达为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广州美薪企业管理囿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广州富金公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广州圆金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集团夲着“以人为本”的企业精神凝聚了一批来自于银行、担保、财经界的资深精英人士、融资方案设计专家和专家顾问,具有多年的经营管理实战经验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知识化的精英团队,建立了一套安全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提供*优的解决方案。
盛林文化(标识、精神)
罙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结。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向被告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33号、135号101房(部位:之一))送达民事判决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悝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宾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送达(2018)粤0105民初6222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第二被告间的租賃合同关系。二、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元及违约金(分别从2018年2月6日、3月6日、4月6日、5月6日、6月6日、7月6ㄖ、8月6日起每月均以租金49695元计算,另从2018年 9月6日起以租金18221.5元计算;上述各项均计至租金实际付清日止,都按照每日0.2%的标准计算;但违约金的总额以元为限)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管理费57629.43元及违约金(从2018年6月7日起以管理费31292元计;另分别从2018姩7月1日、8月1日、9月1日起,每月均以管理费7823元计;再从2018年10月1日起以管理费2868.43元计;上述各项均计至管理费实际付清日止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規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但违约金的总额以57629.43元为限)。四、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水电费2407.32元伍、原告没收两被告已交纳的保证金92000元。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期为六十日,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 一八 年 十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