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从事基层水利事業的职工单位的性质是农村供水我已从事这项工作二十一年单位给我们从来没有交过任何保险什么待遇都没有现在我们已经接近退休年龄單位什么都没有就让我们走人行了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该咱办单位的这种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發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是一名从事基层水利事业的职工单位的性质是农村供水我已从事这项工作二十一年单位给我們从来没有交过任何保险什么待遇都没有现在我们已经接近单位什么都没有就让我们走人行了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该咱办?单位的这种做法符合和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况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嘚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根据勞动者表现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間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勞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