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保证金信用证账户必须由债权人占有,分行开立信用证,但100保证金信用证账户在支行,能否认为分行实际占有100保证金信用证账户

附件 中信银行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国际贸易项下信用证业务(以下简称信用证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将其纳入全行统一的风险控制体系,从洏保障信用证业务积极、有序、安全地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條 我行各级业务机构在办理信用证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并遵照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其咜有关解释、通则办理信用证业务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行各业务机构在办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信用证业务。 第四条 我行各业务机構办理信用证业务必须通过全行统一的国际业务大集中系统进行操作任何机构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在系统外操作。 第二章 进口信用证业務 第五条 我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须纳入全行公司业务授信流程统一管理 进口信用证系指我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外受益人开竝的、保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兑的书面承诺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第一性的。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一项具囿潜在风险的、或有负债性质的表外业务 第六条 进口信用证业务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业务机构开立的信用证,应具囿真实性的进口贸易背景严禁开立以融资为目的的信用证,禁止为逃避监管采用事后修改信用证期限、金额或将开证金额化整为零等掱段,变相开立信用证不得利用滚动开证的方式开新证、还旧证。 (二)风险总量控制原则:鉴于进口开证业务具有潜在的风险业务機构必须将其风险余额纳入严格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充分考虑本机构的存贷比状况、资本金及流动性状况同时考虑进口开证业务嘚风险权重并采用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进口开证业务的风险规模实施监管。 对于大额授信开证或可疑的开证业务应了解基础交易情况。 (三)分级授权原则:各一、二级分行下属的同城及异地支行不得直接对外开证必须集中到所属一、二级分行本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戓报其上级行国际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门批准后以其上级行的名义开出。 第七条 开证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悝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二)必须是经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進口业务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三)必须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在册单位若非在册单位,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内的企业申请开证;或非我行所在地外汇局管辖的异地企业申请开证等須持有开证申请人所在地外汇局签发的、审核其真实性的“进口付汇备案表”。 (四)是我行实行综合授信的客户或能够提供规定的开證100保证金信用证且100保证金信用证以外部分能提供经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五)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在我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 开证申请人委托我行办理进口开证业务应提交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合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合同或购汇申请书等有效凭證及文件 第八条 我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纳入全行授信流程,由风险管理部门控制信用风险国际业务部门控制操作风险。开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综合授信方式指业务机构在对开证申请人的经营风险、财务状况及其与我行业务往来的历史记录进行综合评估嘚基础上,免收或减收其开证100保证金信用证授予一定规模的、为期一年的授信额度用于进口开证的方式。全行各业务机构为申请人开证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授信的方式具体操作中要求如下: 1.对每一开证申请人授信额度的核定,按我行授信流程中的有关评审办法及规定經批准后方可办理。 2.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一笔开证应由国际业务部门逐笔报相应授权人签字开出;同时,国际业务部门应负责信用证業务有关技术、政策等方面风险的防范及处置 3.业务机构应建立客户台账制度,以监控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并严格执行经核定的授信额喥。综合授信额度的调整需经相应的信用审查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收取全额开证100保证金信用证方式,指对未实行综合授信方式嘚开证申请人采用逐笔收取100%100保证金信用证的方式办理进口开证业务。具体操作中要求对开证100保证金信用证实行专户管理每笔100保证金信鼡证应与信用证一一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 (三)一部分用授信额度其余部分收取100保证金信用证。授信额度和100保證金信用证两者之和应不少于开证金额 (四)单笔授信的方式,申请人在我行无综合授信额度或综合授信额度已用完,以后的每笔开證都必须采用单笔授信的方式根据我行授信流程中的有关评审办法及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单笔授信额度用完即失效,不循环使用 (五)风险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零风险开证:即亚行或世行请款类开证;经确认的并为我行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大额存单全额质押开證;凭符合条件的国外银行已承兑的远期信用证项下预期

例1: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鉯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

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

因该证没有象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专业人员審核发现

(1)信用证的格式很陈旧,信封无寄件人地址且邮戳模糊不清,无

(2)信用证限制通知行-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议付;有违常 规;

(3)收單行的详细地址在银行年鉴上查无;

(4)信用证的签名为印刷体而非手签,且无法核对;

(5)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至尼日利亚而该国为诈骗案哆发地。 根

据以上几点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开证行总行联

系查实确是 如此。从而避免了一起伪造信用证件诈骗

例2: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加拿大AC银行ALERTA分行电开的信

用证,金额约100万美元受益人为安徽某进出口公司。银行审证

员发现该证存在以下疑点:(1)該证没有加押证实仅在来证开注明

不足一星期;(3)来证要求受益人发货后,速将一套副本单据随同一

份正本提单用DHL快邮寄给申请人;(4)该证為见45票天付款且

规定受益人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5)信用证申请人在加拿大,

而受货人却在新加坡; (6)来证电传号不合常理针对这几个疑点,

赶紧向总行国际部查询回答:

州银行驻京代表处联系,请示协助催晒最后得到答复:

发出确认电,且与开证行无任何往来

用第彡家银行密押的诈 骗案

例3:广西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署名印尼国民商业银行万隆分行

来证使用开证行与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之密押。后来該中行去 电上

海打银行核实,得到复电:

行从未开出此证且申请人未在当地注册,无业务往来记录

这是一份盗用他行密押并伪冒印 尼国囻商业银行的假信用证

例4: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香港KP银行开出的金额为

USD1,170,000,00元的信 用证,受益人为广西某进出口公司出口

货物为木箱。采證有如?quot;软条款

船名已簧昵肴巳峡刹⒂煽?ば幸孕拗な樾问酵ㄖ?芤嫒?quot;

行在将来证通知受益人时提醒其注 意这一

信用证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風险。后来经磋商, 申请人撤销该证

另由香港IB银行开出同一金额、同一货物、同一受益人的信用证,

输船名和装 运日期时才能实施

仍掌握在申请人手中,而受益人却面临若申请人拒发装运通知则

无法提交全套单据给银行议付的风险,此时该中 行了解到与该进

出口公司联营的某工贸公司已将40万元人民币质保金汇往申请人要

深圳的代表,而且该进出品公司正计划向其申请人民币打包贷款600

万元作订贷之鼡于是,该中行果断地采取措施一方暂停向该代

款,另一方面敦促其设法协助工贸公司追回质保金后经多方配合,

例5:辽宁某贸易公司与美国金华企业签订了销往香港的5万立

方米花岗岩合同总金额高达1,950万美元买方通过香港某银行

开出了上述合同下的第一笔信 用證,金额为195万美元信用规定:

知将由开证行随后经信用证修改书方式发出

证后,即将质保金260万元 人民币付给了买方指定代表装船前,

買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 由,拒绝签发

例6:某中行曾收到香港BD金融公司开出的以海南某信息公司

为受益人的信用 证金額为USD992.000.00元,出口货物是20万

台照像机信用证要求发货前由申 人指定代表出具货物检验证书,

其签字必须由开证行证实且规定1/2的正本提 单在裝运后交予申

请人代表。在装运时申请人代表来到出货地,提供了检验证书 并

以数张大额支票为抵押,从受益有手中拿走了其中一份囸本提单

后来,受益有 将有关支票委托当地银行议付但结果被告知:

收支票为空头支票,而申请人 代表出具的检验证书签名不符纯屬

例7:江苏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由香港客商面交的信开信用

证,金额为&127;318 万美元当地中行审核后,发觉该证金额、装

交期及受益人名称均有明显涂改痕迹 于是的提醒受益人注意,并

立即向开证行查询最后查明此证是经客商涂改,交给 外贸公司

企图以此要求我方银行姠其开出630万美元的信用证,&127;以便在

国外招摇 撞骗事实上,这是一份早已过期失效的旧信用证幸亏

我方银行警惕性高,才及时制止了这┅起巨额信用证诈骗案

例8: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印尼雅加达亚欧美银行(ASIAN

瑞士联合银行保兑的电开信用证,&127;金额为 600万美元受益人

为广东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是200万条干蛇皮但查银行年鉴, 没

有该开证行的资料稍后,又收到苏黎世瑞士联合银行的保兑函

但其两个签字 Φ,仅有一个相似另一个无法核对。此时受益人

称货已备妥,急待装运以免 误了装船期。为慎重起见该中行一

方面,劝阻受益人暫不出运另一方面。抓紧 与纽约瑞士联合银行

和苏黎世瑞士联系查询先后得到答复:

也从未保兑过这一信用证,请提供更详细资 料以查此事

可以确 定该证为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分子企图凭以骗我方出口

例9:2000年6月A公司向B银行提交了由B银行所在地C

银行通知的信用证和┅套信用证项下单据,该信用证金额为

美元经审核后,B银行发现此证系由电传开立按惯例

电传开证应加具密押,密押经通知行核查相苻即可证明电开信用

证的真实性。此证注明没有密押但加盖了C银行的通知章。根据

UCP500的规定C银行已将该证通知A公司,即认同了该信用證的

表面真实性在该证真实的前提下,B银行又对该证项下单据进行了

合理、审慎的审核经审核,B银行发现此套单据存在不符点首先,

OF LADING(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

代替B/L其次,信用证要求提单以开证行为抬头而A公司在FBL

后做空白背书。B银行按惯例向A公司提示不符点并向A公司提出

二种处理方案:一是由A公司提交以开证行为抬头的B/L,撤换原来

的FBL;二是由B银行向开证行电提上述不符点待对方同意后再行

A公司表礻货物已装船,无法再由船公司出具B/L接受第二种

方案。于是B银行立即向开证行电提上述不符点并要求开证行尽

快给予答复。在这之后嘚三天内B银行一直没有收到开证行的回复。

三天后A公司向B银行提示由C银行通知的该证的修改书,该修改

书写明删除由申请人出具检验證这一不利于A公司的软条款同时

将单据条款修改为B/L或FBL。A公司表示此项修改已删除该信用

证的软条款,并且B/L或FBL二者具备其一即可这已經表明申请

人和开证行接受电提的不符点,已经达到了B银行的要求所以A

公司要求办理出口押汇,且押汇金额仅为10万美元远低于信用证

金额。B银行并没有听信A公司的一面之辞反而提出了疑问:按照

惯例,如果开证行接受上述不符点它应该在电传中明确表示申请

人接受仩述不符点,不日将付款并将这一内容以电传方式通知B

银行,而不是采用信用证修改的方式通知更不应该将此修改发给C

银行。这些违反常规的做法引起了B银行的警惕B银行坚持等待开

证行的电传通知,在此期间将单据留存,既不寄单也不为A公

司办理出口押汇。五天後开证行开立电传通知,声明申请人拒绝

接受上述不符点此时A公司已不见踪迹。至此这起诈骗案已真

相大白。事后据B银行调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并未如A公司 所

述已装船,而是留在A公司所在国境内并没有出口。

从以上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这是一起以诈骗议付行押彙款为目

的、境内外不法分子精心策划的骗汇案件。由于B银行以UCP500为

依据并不被较大金额出口和A公司的一面之辞所迷惑,而是合理、

审慎哋审核单据避免了一起重大骗汇案件的发生,防止了国家巨

额外汇的流失不法分子的阴谋之所以没有得逞,主要由于B银行

有效地做到叻如下几点:

第一没有片面地为追求扩大业务量而办理此笔大额信用证项

下的押汇,而是时时保持警惕坚持合规经营,不违规操作始终

对形势的发展有清醒的认识,有效防止了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了

第二,以统一惯例做为办理国际业务的依据根据统一惯例的

规定,FBL是由运输行出具和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它与B/L是两

个概念,并不能代替提单更为重要的是,它不是物权凭证这导

致了A公司在没有裝船的情况下可以取得FBL,妄图以此来代替提单

第三牢牢掌握国际惯例,就会在信用证实务中处于主动地位

始终把握局势的发展。本案ΦA公司和申请人为B银行设下了多重

圈套,首先A公司以大额信用证为诱饵,伴以并不是物权凭证的

FBL妄图诱导B银行使其想当然地认为FBL就昰信用证要求的提单,

从而为A公司办理押汇再将单据寄出,必将遭到开证行的拒付

从而达到诈骗B银行押汇款的目的。其次在B银行审絀不符点并

电提后,申请人要求开证行不做出付款承诺即并不以电传方式通

知B银行接受不符点,而是以修改方式接受FBL如果B银行不以国

際惯例为依据,就会想当然地认为此修改表示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

就会为A公司办理出口押汇,而开证行迟迟不给B银行回复就是

在等待辦完押汇并将单据寄来时,再以单据存在不符点为由提出拒

例10:几家外省公司向该省一私营工厂购锡锭工厂将铝锭外

包锡,假冒锡锭交貨诈骗了多个出口商和信誉卓著的进口商,进

口商被骗后通过驻中国使馆交涉影响了我国的外贸形象。进出口

商之所以上当的根本原洇是提单是真实的而工厂当地的权威机构

的检验人员收受贿赂,协同作案为假货出具了检验证。形式真实

但内容虚假的商检证危害性佷大但发案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再

说作为融资银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落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如果进、出口商、开证行的信誉俱佳,货物行情也看好银行办理

融资基本上是降低了风险,即使是有信贷员跟贷碰到上述的案子,

也不大可能识破骗局这类假单风險,除非银行事先落实资产保全

措施否则必须在单据方面做到严格相符。所以单据的质量对银

行押汇资金的安全回收是至关重要的,任何时候单据相符都是银

行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例11:某制造商签订了一项以安特卫普船

边交货(FAS Antwerp)为价格条件提供重型机械的巨额合哃由不

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付款,信用证规定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签发

的已在安特卫普提货的证明货物及时备妥装运,但到达安特衛普

后买方却不提货由于卖方未收到买方的证明,无法根据信用证收

到货款经过长达一年的交涉,卖方虽然得到赔偿但仍受到巨大

損失。这就是卖方与国际商会联系并对跟单信用证制度作为付款保

证提出异议的原因在签约前,卖方曾与他的通汇银行联系得到

卖方根据上述要求作了安排,他取得了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已

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取得了充分的付款保证,但使他失望的是实

践上付款铨无保障。因此该公司向 国际商会提出质疑:信用证制

【分析】 本案例的问题是出在合同内容有缺陷,而不是信用证制度

不错,卖方甴不可撤销的保兑跟单信用证得到最好的保护根据《统

一惯例》第9条a及b款的规定,这种信用证是开证行及保兑行的

同时根据该条内容,付款的保证取决于受益人提交规定的符合信

用证条款单据的能力这也是很清楚的。

此外如果卖方同意接受的信用证规定要提供一份戓数份要由买方

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单据,则卖方就是在冒风险例如下列单据是危

--买方签署的收货证明。

--货运代理人代买方收到貨物的证明

--由买方会签的商品检验证书。

因此国际商会再一次强调: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让买卖双方自行商定信用证所偠求的

不精确或不完整,结论是:

--支付缺乏保证不是由跟单信用证制度而是由合同导致的

国际商会《信用证申请人操作指南》(416a出蝂物)第14页以

是受益人能够并愿意提供的,并且

受益人能以规定格式和规定的细节来提供的单据

中规定的单据的签发、细节或格式均不能被买方控制。

例12:某市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用证一份 金额

为100万美元,购花岗岩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Φ有

(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签

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

(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並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

知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

问: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

指可能导致开证行解除不鈳撤销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条款最典

型和最多的形式是该信用证所规定的某些单据被开证申请人所控

从上述信用证条款中可以看出,甴开证申请人验货并出具检验证书

及开证申请人指定装船条款实际上是开证申请人控制了整笔交易,

受益人(中国出口公司)处于受制於人的地位信用证项下开证行

的付款承诺是毫不确定和很不可靠的。后来经调查该开证申请人

家实际资本仅有3元(新加坡元)的皮包公司。

例13:我国某省外贸公司与美国

万美元并通过香港某银行开出了上述合同项下的第一笔信用证,

金额190万美元购5千立方米花岗石砌石。信用证规定:货物只

能待收到开证人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

证行以修改方式发出。该外贸公司开立信用证後将质保金260万

元人民币付给了买方的指定代表。该外贸公司做法对不对

【分析】不对。因为信用证规定

形式进行使该信用证的主动權落在开证申请人手中。事实是装

船前,签约人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发出

金白白丧失损失惨重。后来据媄国邓白氏公司提供资信报告,

签约人合同中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纯系编造

例14:某外贸公司与香港公司达成了一笔1019公吨镀锡铁皮和镀锌

薄板,金额约20万美元的交易支付条件为即期信用证,规定为2

月和3月不久,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很快开出了信用证规定了商

品的名称和規格、数量、重量和装运期等。中国船运公司应托运人

请求向其发运了48个集装箱,供其装货和加封3月24日承运人

条未动。但启封以后發现箱内只有充满脏水的铁桶,没有镀锡铁

皮和镀锌薄板3月30日,收货人立即将该欺诈行为通知了中国银

行并要求其通知指定的议付银荇。但中国银行收到一份香港银行

打来的电传说已根据提示汇票和单据支付了货款。这时外贸公

司发现商业发票与提单两者不符:即信用证内的商品发票中要求规

格为50厘米,而提单内规格为50毫米4月14日,我方提出香

港议付银行可以行使追索权,向出口商索回货款3天鉯后,中国银

行又收到香港议付银行的电传说中国银行提出偿还货款的要求超

过了允许的合理时间,因此要求中国银行(开证行)立即偿付。

中国银行无奈作了偿付

【分析】在这案例中我们要吸取教训如下:

(1)外贸公司在要求中国银行签发信用证时,应先对受益人嘚资金

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按照《统一惯例》,银行所处理的是单

据而不是货物,他们只是按照信用证规定审核单据因此,卖方

(2)由于香港与大陆近在咫尺并且当地有许多中国公司和一些中

国的银行,买方完全可以委托一家中国公司于装载货物之前或期间

(3)外贸公司和中国银行在发现受骗以后审单太慢,发现严重不

符点后再向香港银行索偿时已过了银行审单合理时间(7天)

例15:国外来信用证的金额为:

式衬衫,单价为每件2.10美元CIF London,共2000件我们应

怎样缮制出口发票金额?

【分析】 应首先核对信用证如果与信用证相符,按商业习惯做法

在缮制出口发票时应在总金额(单价×数量)中先扣除5%优惠(折

扣)得出一个毛净价,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扣除5%佣金得出净价。

在既有折扣又有佣金的交易中我们应掌握先扣除折扣,然后再计

扣佣金因为折扣部分是不应支付佣金的。

例16:中方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后我方收到美

国花旗银行开来的信用证,证上最大金额为15000美元,但我方

在装运出口时实装不同规格、不同单价的货品的总金额为15,042

美元超出了信用证允许的最大金额,议付行不同意接受而我经

办人员以该外商资信较好为由,认为區区小数不会计较遂具保请

银行寄单,后果由出口人负责结果遭到开证行的拒付。请问在

本项交易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

【分析】我方对此应吸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必须对信用证业务下

证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一切有关单据并从表面上确定其是否与

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是否承担付款的责任因此,银行付款的

依据只是看单据表面是否相符而不管客户如何表态之类事宜。不

论我方所提交发票金額与信用证金额多出多少都以单证不符论处

作内部注销,使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相符从而保证基本货款顺

例17:1996年3月4日,原告厦门象嶼保税区中包物资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称中包公司)与被告香港千斤一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千

斤一公司)签定了一份购销总价值225万美元、7500吨热轧卷板的

合同合同约定起运港黑海港,目的港中国镇江港采用分批装运

方式履行。合同签定后中包公司于同年7月1日依约开出受益人

为千斤一公司、金额为60万美元增减5%、代号为FIBXM96698-XG 的

远期不可撤消信用证, 信用证规定货物装运时间不迟于1996年7

月15日付款日期为1997年1月14日,後更改信用证交货地点为

被告千斤一公司在议付期内向议付行交付了全套单据原告于

1996年7月18日向开证行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保证承兑而取得了

全套单据,该行于同月25日对外承兑千斤一公司取得承兑汇票后

转让给了英国伦敦的一家公司。原告中包公司取得的海运提单载明:

承运船舶为被告里舍勒公司所属

量2149.50吨 价值644850美元, 装运港依切利夫斯克

(ILYICHEVSK)目的港中国福州马尾港,装船期1996年6月26

日提单签发日期1996年6朤26日。该提单表明是被告香港永

威船务有限公司(下称永威公司)代被告里舍勒公司签发,但不是

里舍勒公司的格式提单提单的抬头洺称也不是永威公司。

但该轮并无该票货物原告中包公司认为被告方提供的装运单据和

提单都是虚假的,故起诉至厦门海事法院请求判令其与千斤一公

司的购销合同及海运单据无效,并撤消信用证不予支付信用证项

下款项,并由千斤一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里舍勒公司系在利比亚登记的航运

另案被扣押于马尾港)。该公司未委托永威公司为其代理船舶也

未授权永威公司代其签发提单。

5月24日至6月31日在依利切夫斯克港装运吨货物但

未装载原告所持提单上的货物。

福州代理称其未接到有关收货人为原告的委托

厦门海事法院12月21日判决如下:1,原告中包公司与被告千斤一

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无效被告永威公司1996年6月26日签发的

9A号提单等相关单证无效。中包公司申请开立的千斤一公司为受益

人的FIBXM96698-XG号信用证项下款项不予支付2,千斤一公司和

永威公司连带赔偿中包公司开立和更改信用證的银行费用人民币

9103.03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3驳回中包公司对里舍

例18:1997年1月10日,芝加哥F银行向A银行开立了一笔金额

为15783美元的即期信用证该证装船期分别为2月25日和3月8

日,受益人为B市某外贸公司货物名称为铁钉。

2月12日A银行收到该信用证项下第一次修改,要求将裝船期

分别提前至2月15日和2月24日并修改货物描述等内容。A银行

立即与受益人联系请求答复。受益人于2月19日向A银行发出书

面确认拒绝修妀,A银行即向F行发出同样内容的电报3月3日

受益人交单,A银行经审核无误后议付单据并按开证行要求寄单索

汇。A银行编号为BP95I1327/973月13日,A銀行收到F银行电

报称该单据迟装并超过有效期,以此拒付并准备退单

经查,此笔单据的装船日为2月25日交单日为3月3日,完全符

合修改湔信用证的要求据此,A银行据理力争反驳F银行提出的

此后,F银行又多次来电坚持上述不符点并两次将单据退回A银行,

但A银行毫不退讓又两次将单据重寄开证行。由于A银行有理有

力的反驳F银行最终于4月25日付款。

例19:在A市的中国某进出口X公司与澳大利亚某贸易公司Y签訂

了一个贸易合同由Y公司向X公司出口一批国内紧俏的物资,货

物拟于1999年7月15日运至A市X公司向Z银行申请开出跟单信

用证,该信用证未指定具体的议付行后来,货运期将至X公司怀

疑Y公司有诈,要求银行拒绝同意向议付行议付Y公司找了个担保

公司,该担保公司承诺货已經装船并发往目的港。事后申请人

通知开证行授权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是U国际银行该银行接到授

权后,即按UCP500的要求于次日向受益人Y公司放款后来,买方

X公司一直未收到来自Y公司的货物于是以受益人欺诈为由向A

地法院申请保全令,要求法院冻结Z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款项(但

事实上此时开证行已经同意议付行议付,并且议付行已经将有关

款项发放给受益人)A地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Y公司的欺诈荇

为成立Y公司应按其与X公司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撤销Z银行信用

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后来U国际银行不服判决而上诉,上诉法院仍

然维持叻原判决于是该银行试图在其所在地的外国法院起诉我国Z

银行。Z银行接到U银行的主张后才意识到有可能在外国的未来诉

讼中被裁决败訴,并可能导致当地分支机构的财产被强制执行

例20:1998年9月8日,湖南省华隆进出口总公司(华隆公司)授

权下属独立法人海南省华隆进出ロ光峰公司(光峰公司)办理进出

口结算和开立信用证业务1998年12月10 日,光峰公司与江门市

篷江区计委物资总公司(江门公司)签订进口代悝开证协议书约定:

由光峰公司代理江门公司向银行办理开立信用证等事宜同日,光

峰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开证行)申请開立信用证12

月22日,开证行开立了远期80天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的

开证申请人为华隆公司,受益人为潮连物资(香港)有限公司(潮

连公司)通知行为香港南洋商业银行。信用证条款第48A第3条

并由光峰公司的工作人员易峰在货物收据上签名受益人潮连公司

将信用证項下的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要求付款开证行审单后发现,

华隆公司预留在银行的信用证项下货物收据签字样本为

字而受益人提供的货粅收据上的签名却是

月26日以货物收据上的签字与开证行持有之式样不同为由予以拒

付,同时将拒付通知了信用证实际的开证申请人光峰公司

本案涉及的另外一份相似的信用证是开证行于1999年1月15日开

立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302280美元该信用证第2条约

同一张样本上盖有两個华隆公司公章,其中一个章附有

收到信用证项下货物并由光峰公司的易峰在货物收据上签名货物

金额为美元。受益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單据提交给开证行

要求议付开证行审单后发现受益人提交的货物单据只有华隆公司

公章和易峰一人签字,遂于1999年2月26日以

有异于开证银行所持的签署样式

而受益人认为单证相符开证行不当拒付,遂起诉开证行要求其

例21:1993年11月23日,B公司与香港D有限公司签订了进口2500

吨船板的匼同按照合同规定,B公司以每吨330美元(CIF价)从D

公司购进2101件甲板共计总金额82.5万美元,目的口岸为黄浦

合同订立后B公司立即请求A银行开出了鉯D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

撤销的150天远期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82.5万美元编号为

其他单据通过议付行E银行香港分行提交A银行承兑,B公司通过A

银荇于1994年1月3日接受单据并表示承兑。1994年1月25日

当B公司持单前往黄浦港提取贷物时,发现该货物早于1993年11

月9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因D公司与陝西省五矿公司的纠纷而

明令查封B公司为此数次与D公司联系均未有结果。B公司遂与黄

浦港务公司协商黄浦港务公司考虑到西安中级人囻法院尚有部分

货物未查封,于是允许B公司提走剩余船板但还有724件价值

美元的船板始终未能提取。

为此B公司于1994年3月3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貿易仲裁委员会提

出仲裁申请并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D公司隐

瞒真相确属恶意欺诈为由,下达冻结裁定书冻结A银荇开具的

L/C593BB717信用证及该证载明的部分金额美元。

1994年12月1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D

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订立合哃前或订立合同时已向B公

司披露了货物被查封的情况,故B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中D公司尚未

履行部分同时要求D公司对其违法行为给B公司造成嘚损害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1995年3月25日B公司与D公司就执行仲裁裁

决达成和解协议,A市中级人民法院亦对此做出执行裁定:B公司必

须支付货款225390美元及其利息但将L/C593BB717号信用证项下

余额美元及利息冻结,直至D公司依和解协议提供相应

例22: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香港KP银行开出的金额为

USD1,170,000,00;え的信 用证受益人为广西某进出口公司,出口

货物为木箱采证有如下

已被申请人认可并由开证行以修证书形式通知受益人

TO BENEFICIARY)。;该中行在將来证通知受益人时提醒其注 意这一

经磋商 申请人撤销该证,另由香港IB银行开出同一金额、同一

货物、同一受益人的信用证 但证中仍囿这样的

只有在收到本证修改书,指定运输船名和装 运日期时才能实施

面临若申请人拒发装运通知,则无法提交全套单据给银行议付的風

险此时,该中 行了解到与该进出口公司联营的某工贸公司已将40

万元人民币质保金汇往申请人要 深圳的代表而且该进出品公司正

计划姠其申请人民币打包贷款600;这万元作订贷 之用。于是该中

行果断地采取措施,一方暂停向该代款另一方面敦促其设法协助

工贸公司追回質保金。后经多方配合才免遭损失。

例23:辽宁某贸易公司与美国金华企业签订了销往香港的5;万立方

米花岗岩合 同总金额高达1,950万美元买方通过香港某银行

开出了上述合同下的第一笔信 用证,金额为195万美元信用规定:

知将由开证行随后经信用证修改书方式发出

证后,即将质保金260万元 人民币付给了买方指定代表装船前,

买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 由,拒绝签发

例24:某中行曾收到香港BD金融公司开出的以海南某信息公司为受

益人的信用 证金额为USD992.000.00元,出口货物是20万台照

像机信用证要求发货前由申 人指定代表出具货物检验證书,其签

字必须由开证行证实且规定1/2;的正本提 单在装运后交予申请人

代表。在装运时申请人代表来到出货地,提供了检验证书 并鉯

数张大额支票为抵押,从受益有手中拿走了其中一份正本提单后

来,受益有 将有关支票委托当地银行议付但结果被告知:

支票为空頭支票,而申请人 代表出具的检验证书签名不符纯属伪

例26:江苏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由香港客商面交的信开信用证,

金额为;318 万美元當地中行审核后,发觉该证金额、装交期及受

益人名称均有明显涂改痕迹 于是的提醒受益人注意,并立即向开

证行查询最后查明此证昰经客商涂改,交给 外贸公司企图以此

要求我方银行向其开出630万美元的信用证,;以便在国外招摇 撞

骗事实上,这是一份早已过期失效嘚旧信用证幸亏我方银行警

惕性高,才及 时制止了这一起巨额信用证诈骗案

例27: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印尼雅加达亚欧美银行(ASIAN

联合银行保兑的电开信用证,;金额为 600万美元受益人为广东某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是200万条干蛇皮但查银行年鉴, 没有该开

证行的资料稍后,又收到苏黎世瑞士联合银行的保兑函但其两

个签字 中,仅有一个相似另一个无法核对。此时受益人称货已

备妥,急待装运以免 误了裝船期。为慎重起见该中行一方面,

劝阻受益人暂不出运另一方面。抓紧 与纽约瑞士联合银行和苏黎

世瑞士联系查询先后得到答复:

未保兑过这一信用证,请提供更详细资 料以查此事

确 定该证为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分子企图凭以骗我方出口货物

例28:1997年1月30日中国銀行寄出某可转让信用证下14票单据,

金额共USD单寄新加坡某转证行,由新加坡的第一受益

人换单后将单转寄德国的原始开证行要求付款2朤14日,中国银

行收到新加坡银行转来的德国银行的拒付电拒付原因两点。第一

动物健康证缺少名称;第二,正本提单弄混中国银行查信用证及

单据留底,认为:1、信用证对动物健康证名称规定为英文名称仅

在括号内显示德文名称。提交的单据未显示括号内的德文名稱但

显示了括号外的英文名称。因此即使不符也是非实质上的不符,

德国银行借此拒付理由不充分2、单据留底记录表明,提单提交噺

加坡银行时完整无缺没有问题。单据是否为新加坡银行搞混不得

而知因此正本提单即使搞混也不是中国银行的责任。据此中国

银荇向新加坡银行发出反拒付电报,新加坡银行在回电中声明已将

中国银行电文内容转达德国开证行听候回复同时声明作为转证行

本身对單据的拒付和最终的付款与否不负责任。其后中国银行通

过新加坡银行再次发出反拒付的电文,要求开证行付款但从新加

坡银行得到嘚回电都说正在与德国开证行联系,开证行坚持不符点

成立拒绝付款。鉴于通过新加坡银行无法解决问题中国银行曾

几次直接给德国開证行发电,催促付款但德国开证行在回电中声

明,既然它的信用证是开给新加坡的转证行的中国银行无权直接

此后,中国银行也就無法与德国银行进行交涉最终,此业务通过

部分退单部分无单放货的方式解决。作为出口商的我国外贸公司

也丧失了信用证项下收款嘚保障

例29:申请人中国A公司(买方)与被申请人加拿大B公司(卖方)

于1995年1月15日签订了098号5万吨白糖销售合同,单价

合同付款条件规定:自匼同签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方银行向

卖方银行开出货物价值100%的不可撤销、可转一次的即期信用证副

本。卖方在5天内按总金额2%电汇到买方中国银行某100保证金信用证账户上

买方在收到卖方100保证金信用证后2个工作日内开出即期信用证正本。如果

卖方在收到信用证7日内未能传嫃

方同时L/C 撤证失效。

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均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申請仲裁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合同签订的第二天申请人即按合同开具了信用证,而被申請人却

未能在5天内将2%100保证金信用证汇到中方银行1995年1月21日,被申

请人称申请人开出的信用证不能接受要求按被申请人?quot;信用

后,没有正式致函申请人具体指出该信用证的哪些内容与合同规定

不符而是提出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外要求,这些要求包括:

1 申请人应按照被申请提出嘚信用证样本重新开立信用证;

2 被子申请人将100保证金信用证交给加拿大银行的信托户口(而非电汇到中

3 双方按照被申请人草拟的

将每吨糖嘚价格由311美元提高到325美元

申请人不同意被申请人的要求,双方几次协商未能解决争议被申

申请人认为其已根据合同开立了信用证副本並为此投入1000万元人

民币做开证100保证金信用证,而被申请人置签订的合同于不顾不履行合同,

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

1 承担开证100保证金信用证100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损失,计人民币57万元;

2 根据合同第13条按货物总值2%计,赠偿申请人31.1万美元

1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囚支付违约金31.1万美元;

2 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利息的请求。

1 信用证受益人不能在合同之外要求修改信用证

信用证独立于合同但除非双方存在新协议,信用证必须根据合同

开立开立和接受信用证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1995年1月15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代表簽字盖章,依法有效对双

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的义

合同签订之后申请人已依约履行了开证义務,被申请人应当将合

同约定的100保证金信用证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但簧昵肴瞬唤雒挥谢愀侗

Vそ穑??姨岢隽撕贤?级ǚ段б酝獾牟焕?谏昵肴说牟缓侠硪?

螅?馐枪室獾奈ピ夹形?1簧昵肴司推湮ピ夹形?蛏昵肴顺械Nピ

寂獬ピ鹑巍?br> 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计算

关於卖方违约的赔偿责任,合同第13条

根据该条款在卖方(即被申请人)违约导致信用证失效的情况下,

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額2%的赔偿责任既然合同总金

额为1555万美元,被申请人应就其违约行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申请人还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为开立信用证而向银荇汇付100保证金信用证人民

币1000万元的利息损失计人民币57万元申请人此笔损失,系其

实际损失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相比,该实际损失的数額并不高于

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在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约定违约金的情况

下,申请人提出的还应由被申请人支付100保证金信用证利息人囻币57万元的

例30:1994年4月11日国内某公司(以下称为JS公司)与香港

date of B/L(不可撤消的提单日后30天远期信用证付款)。

经JS公司催促JS公司于5月底收到甴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分

的远期信用证,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为意大利的CIBM

SRL并将目的港改为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港,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8

Lines(鉯下简称MICL公司)信用证有效期为9月15日,在中国

JS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没有对信用证提出异议,并立即组织生产

由于生产衬衫的色织面料約定由香港GT公司指定的北京GH色织厂

提供,而此后北京GH色织厂未能按照JS公司的要求及时供应生产

所需面料并且数量也短缺,导致JS公司没有趕上信用证规定的8

月30日的最迟装运期限为此香港GT公司出具了一份保函给JS公

司,保证买方在收到单据后会及时付款赎单JS公司凭此保函于9

朤12日通过信用证指定的MICL公司装运了4700打衬衫(总货款为

单日期为1994年9月12日。

9月14日JS公司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全套单据递交议付行。不久

便收到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分行的拒付通知理由是单证不符:

1、数量短缺;2、提单日超过了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此后JS公司

多次与香港GT公司和意大利的CIBM SRL联系但二者都毫无音讯。

10月19日开证行来函要求撤消信用证,JS公司立即表示不同意

11月1日JS公司收到CIBM SRL的传真,声称货物质量囿问题

要求降价20%。JS公司据此推断CIBM SRL已经提货接着便从MICL

海运公司处得到证实。而且据MICL称CIBM SRL是凭正本提单提取

的货物因此JS公司立即通过议付荇要求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

分行退单。此后还多次去电催促退单事宜

11月15日,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分行声称其早已将信用证号

项丅的全套正本和副本单据寄给了JS公司的议付行但

议付行仅收到了一套副本单据。

JS公司了解到意大利商业银行在上海开设了办事处并立即与该办

事处的负责人交涉,严正指出作为在国际银行界有一定地位的意大

利商业银行擅自放单给买方是一种严重违反UCP500及国际惯例的

行為,希望意大利商业银行尽快妥善处理这一事件否则JS公司将

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华与JS公司协商解决这┅贸易纠纷。12月5日JS公司组成3

银行取得正本提单提货的事实后,谈判过程显得比较简单谈判中

对方以短量和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降價,JS公司未予理睬

12月10日,JS公司收到CIBM SRL公司汇来的全部货款

纵观以上案例,JS公司在此笔业务中利用信用证的游戏规则成功地

追回了全部货款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JS公司在遭拒付后与有关方面联系以协商解决此事时有关当事人

都避而不理。 正当JS公司一筹莫展之时收货人CIBM SRL公司一

封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并要求降价20%的传真使之露出了马脚,因

JS公司由此推断收货人很可能已经提取了货物接着JS公司便与承

运人核实貨物下落,证实了JS公司的推断而且是从开证行取得的

正本提单。因为在这一环节还有可能是承运人无单放货

根据UCP500的相关规定,开证行洳果决定拒收单据则应在自收到

单据次日起的七个银行工作日内通知议付行,该通知还必须叙明银

行凭以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并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

候处理。言下之意开证行无权自行处理单据。照此规定本案中

的意大利商业银行那不勒斯分行(以下称開证行)通知JS公司拒付

的事由后就应妥善保存好全套单据,听从受益人的指示

既然JS公司已确定了是开证行擅自将单据放给收货人,就立即通过

议付行要求开证行退单事实上开证行根本就无单可退,也就迫使

开证行将收货人推出来解决这一纠纷银行的生命在于信誉,此時

的开证行再也不会冒风险与收货人串通一气正是抓住了开证行这

一擅自放单的把柄,使得本来在履约过程中也有一定失误的JS公司

寸步鈈让将货款如数追回。

JS在前期履约过程中主要有两点失误:一是在信用证改变了目的港

后未能及时提出异议因为目的港从香港改成了意大利的那不勒斯

港,至少买方的运费成本增加了许多;二是当面料供应不及时时

没有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而是轻信了对方的担保函

例31:1989年9月3日,中国华亚贸易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转来的通

知告知A国开证行拒绝付出 Y0l58-72号信用证之货款,拒付理

华亚公司得知此情况后即通过当地银行与开证行联系,得到的回

答是:开证行无延长装运期和信用证到期日的记录这也就是说,

信用证修改书是伪造的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追

溯到当年的3月25日。

合同的签订者华亚贸易公司是国内一家专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而

布迪公司是A国一貿易商,在华设有办事处曾与华亚公司有过几

1989年3月25日,华亚公司又与布迪公司签订了一笔出口10000

套服装的合同合同号为89FCVO81O,价格条件为每件25美元CIFC3

目的港合同总价款为250,000美元,装运期为同年5月份合同

规定以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买方必须于装运期前50天将信

用证开到中國银行华亚公司所在地分行服装的品质以华亚公司所

在地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为准。

布迪公司授权格林先生为合同买方签字人签字下方寫明For HEC

合同签订之后,布迪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于装运期(1989年5月)前

将信用证开至华亚公司在华亚公司的一再催促之下,布迪公司拖

至1989年7月25ㄖ才开出信用证信用证号为NO.Y0l58-72,开

证行为A国银行该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为HEC公司,受益人为华

亚公司信用证规定:信用证的到期日为1989姩8月15日,到期

地点为中国信用证除要求卖方提交其他必须单据外,还规定卖方

应提交4份日期不得迟于1989年8月1日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由

于華亚公司干1989年8月5日才收到由银行转交来的信用证,因此

华亚公司根本无法按信用证要求的期限发货并得到所要求的提单。

在此情况下華亚公司立即与布迪公司联系,要求修改信用证以

使华亚公司能切实可行地交货。1989年8月8日华亚公司收到了

布迪公司发来的一份传真,內容是一份正式的信用证修改通知书

并将最后装运日期延长至1989年8月11日,到期回延长至1989年

8月20日另外,布迪公司还对此修改书出具了一份保函即对其

由于华亚公司收到此修改通知书距发货日期只有短几天并基于对布

迪公司的信任,于1989年8月11日发运了合同项下的10000套服

装发货後,华亚公司即向银行顺利提交了议付单据

接着就发生了本文开头叙述的情况。

拒付发生后华亚公司即与布达公司交涉。经过谈判华亞公司和

布迪公司就89FCVO810号买卖合同达成了一份由双方签字的协议。

1.布迪公司应用T/T(电汇)方式支付华亚公80000美元作为1000O

套服装的预付款莋为付款的保证,布迪公司应开立一份金额为

170000美元的预开支票支票上的日期为1990年5月30日。

2.布迪公司同意在国清关支付所有必要的关税囷费用,并将货物

运到由华亚公司确认的仓库,所有的仓储费用均由布迪公司承担

3.如果在199O年5月20日前布迪公司未能将货物售出,布迪公司

將接受货物并在199O年5月30日前将合同货款支付给华亚公司。

4.该协议视为89FCVO81O号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在收到布迪公司付款证明以后,华亚公司即向布迪公司提交提单

和其他正本单据以便布迪公司在美国情关。

6.如果布迪公司同意该协议的条款华亚公司将不起诉布迪

此协议签订後,华亚公司先后收到了80000美元的预付款与17000

美元的预开支票随即华亚公司将全套提货单据交给布迪公司,以

1990年4月底华亚公司将支票交给銀行转送受票银行兑现。支票

兑现时遭到银行拒付华亚公司询问布迪公司原因,布迪公司答复

是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是没有提供任何证奣。华亚公司后又多次与

布迪公司联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付清货款但都没有成功。至

此华亚公司与布迪公司对89FCV81O号合同产生纠纷,甴于双方不

能友好协商解决最后只得通过提交仲裁解决该纠纷。

在仲裁过程中华亚公司与布迪公司分别陈述了事实经过和各自的

观点.此合同纠纷的焦点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l.89FCV0180号合同的买方是谁?华亚公司认为合同的买方是布达

公司在合同买方一栏中清楚地写明叻布迪公司的全称和地址。布

未写明HEC公司的全称和详细地址而且布迪公司签订关于

89FEC018O号台同的补充协议时,布迪公司完全独立地在协议上簽

名并承担了支付全部货款和接受货物的义务。

而布迪公司则认为一个销售合同的买方究竟是谁不能仅看合同中

买方一栏里所填写的洺称,而应该从交易的实质内容来确定

布迪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常驻办事处,其在华的一贯做法是代理A国

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销商同中國的进出口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从

中赚取佣金。这一点可以从合同中的价格条件

看出3%的佣金即是付给中间商布迪公司的,最后的买方簽名说明

了这一切;布迪公司的格林先生是代替HEC公司签订这份销售合同

的况且根据合同,这批货物的付款应由买方开出保兑的、不可撤

銷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到中国银行而这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HEC

公司;这就更进一步地说明了这一销售合同的买方是HEC公司,而

不是布迪公司布迪公司只是作为拿佣金的代理人参与签订此合同

的。那么这也不必履行作为买方接受货物和支付货款的义务。

2.此批货物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华亚公司认为买卖合同订有品质

条款,这是买卖双方当事人对货物质量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严

格遵守合同的规定。按照品質条款的规定:

亚公司所在地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为准、

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向商检部门报

验,得到了针对這批货物的商检证书和出口商品放行通知单另外,

此批货物发运前布迪公司曾派其驻华代表对10000套服装进行了

检验,认为该产品可以接受并予以发运并签发了产品合格检验证

书,这足以说明货物的质量是符合合同要求的但在合格证书的下

而布迪公司却坚持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于1990

年6月2O日寄给华亚公司一份签署日期为1990年3月10日的A国

方面出具的检验证书,证书上说明了对两套服装进行了檢验发现

服装质量有问题,但并未提及服装型号其理由是公约规定

货物必须适用于同一规格的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于货物不符合合同嘚情形,即使在交货后方始明显卖方应负有责

任。由于货物有质量问题无法在协议期间及时卖出,所以布迪公

司通知银行停止支付先湔抵押的支票也是理所当然的

至于布迪公司为何在199O年6月2O日才将检验证书寄给华华亚公

司,是因为根据双方签署协议的规定布迪公司在1990姩5月20

日才享有对货物的所有权,因而其检验货物及索赔就在5月20日以

针对谁是合同的买方及货品质量两个问题华亚公司和布迪公司产

生了仩述分歧,对于这些分歧中孰是孰非.仲裁庭必须作出明确的

代理是许多国家商人在从事进出口业务中习惯采用的一种贸易做

法从法律意义上讲,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

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执行其他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人只是代表本人与第三

人订立合问。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他对该

合同也不承担个人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理人也有可能被

认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从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对

此大陆法与英美法有不哃的规定。

大陆法把代理分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两种如果代理人是以本人

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的即为直接代理;

反之,如果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本人的利益与第三人订立合

同的,则为间接代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茬合

同关系英美法则没有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之分。

对合同标的物的验收是重要的贸易环节如何检验、按什么标准检

验、在什么时候檢验等,都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说明按照国

际贸易惯例执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

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際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代为检

验货物。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合情

形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说奣不符情报,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

同的权利买方如发现货物有缺陷,应在发现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

例32:某市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用证一份 金额

为100万美元,购花岗 岩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中有

(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签

字该签字必须 由开证行检验;

(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

知后装运,而 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 问:该信用

指可能导致 开证行解除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条款,最典

型和最多的形式是该信鼡证所规定的某些单据被开证申请人所控

制 从上述信用证条款中可以看出,由开证申请人验货并出具检验

证书及开证申请人指 定装船条款实际上是开证申请人控制了整笔

交易,受益人(中国出口公司)处于受制于人的地位信用证项下

开证行的付款承诺是毫不确定和很鈈可靠的。后来经调查该开证

人是一家实际资本仅有3元(新加坡元)的皮包公司。

例33:我国某省外贸公司与美国

1950万美元并通过香港某銀行开出了上述合同项下的第一笔信用

证,金额190万美元购5千立方米花岗石砌石。信用证规定:货

物只能待收到开证人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

由开证行以修改方式发出。该外贸公司开立信用证后将质保金260

万元人民币付给了买方的指定代表。该外贸公司做法对不对

【分析】不对。因为信用证规定

形式进行使该信用证的主动权落在开证申请人手中。事实是装

船前,签约人代表来产哋验货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发出

金白白丧失损失惨重。后来据美国邓白氏公司提供资信报告,

签约人合同中的地址、电话號码等纯系造假

1.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账户余額为100万元,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30万元信用证100保证金信用证存款余额为15万元,则2017年12朤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 本题考核“货币资金”项目的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荇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项内容信用证100保证金信用证存款属于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为商业汇票属于应收、应付票据核算的内容


2.下列各项中,事业单位应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的是()

A、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B、按照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C、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D、从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 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核算。事業单位的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选项A,计入经营收入;选项C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选项D,计入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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