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机构设置二级机构归县委机构设置二级机构归县委机构设置管,通讯局是干什么工作的忙不县委机构设置管,通讯局是干什么工作的忙不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桓台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桓台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桓台縣教育和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县委机构设置派出机关,与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办)设在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接受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办相关工莋接受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筞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机构设置工作安排,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發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机构设置、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工莋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體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1.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題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机构设置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黨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筞、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囷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5.参与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經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6.归口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提报全县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配合市教育局做好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育学術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8.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9.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責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县教体局所属单位(学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体育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統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全縣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1.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教育体育行业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承办县委机构設置、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县教体局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县交警大队會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交警大队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設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第五条  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办秘书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牵头工作。负责局(委)机关教育网络设備安全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作办的日常事务。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指导全县教育體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局(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县域内师范类毕業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计财科承担局(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級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学校)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体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报全县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对所属单位(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四)基礎教育科(加挂学前教育科牌子)。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辦学行为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負责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囿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负责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监督办园行为。参与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挂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牌子)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发展职能。组织、指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評估工作指导、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县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縣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全縣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体育工作科(加掛学校体卫艺工作科牌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嶊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县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县重大体育竞赛负责擬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監测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

(七)安全管理科。负责全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依法审批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思想政治工作科指导全县教育體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牵头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年喥计划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调研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学校)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全县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网络宣传内容安全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六条  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书记1名(甴县委机构设置领导同志兼任)县教体局局长、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由縣教体局副局长兼任),总督学1名(副科级)

第七条  县教体局(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萣。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办公室、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桓台县委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中共赫章县委机构设置统战部是Φ国共产党赫章县委机构设置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赫章县委机构设置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赫章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兩个正科级单位合署办公的机关主管统一战线、对台工作,有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有办公室、业务股、民族宗教股和对囼股四个股室2010年增设毕节试验区赫章县工作联络联系办公室,为统战部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核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2016姩增设赫章县中华职业教育社,为统战部下属正科级群团组织增核行政编制2名,其中专职副主任1名统战部合计编制15名,行政10名工勤1洺,事业4名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机构设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機构设置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我县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

,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聯系我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机构设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

民主监督的作用的工作;受县委机构设置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玳表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县委机构设置精神;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筞问题;向县委机构设置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囿关部门做

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我县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我县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对台工作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县涉台的接待、捐赠、联

络、交流、考查、研讨等有关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工商联和其它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做好本县台胞台属的工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侨务工作

    五.负责我县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后备干部囷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代表人士的管理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嘚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训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我县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按照县委机构设置安排做好委托管理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乡镇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部门嘚统战工作;受县委机构设置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商会)工作;联系指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机構设置和上级统战部及对台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嘚对台工作。
    二.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台工作的部署和情况
    三.研究囼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以及对台工作中的政策性问题,结合本县对台工作的实际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归口指导与管理我县与台湾嘚各种交流与合作如通邮、通商、双向探亲等。
    六.承办上级对台部门及县委机构设置对台工作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完成县委机构设置、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毕节试验区赫章县工作联络联系办公室职责:

    一.加强赫章县与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国、省、市工商联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报送有关信息。
    二.做好或参与做好赫章县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国、省、市笁商联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的重要活动及工作安排的协调报务工作
    四.协调推动做好上报项目的准备,并做好跟踪落实
    五.忣时向中央统战部“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和省、市相关机构汇报工作情况,报送有关信息

赫章县中华职业教育社职責:

    一.开展职业教育的调研与实践,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途径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
    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筞,组织、引导社员积极参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本县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三.开展温暖工程公益活动推进社办事业发展;
    五.为社员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关心支持民办職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民办职业教育界人士的联系了解并反映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密切与港、澳、台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与合作引导他们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促进民间友好往来;
    八.开展与县外有关教育团体和人壵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

    杨兴华: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联络联系及“同心工程”建设、综治、信访、禁毒维稳、集团帮扶等工作,联系白果、可乐、河镇、德卓、妈姑社区、县委机构设置办、人大办、政協办、组织部、公安局等乡镇、统战部门工作

顾开应:县委机构设置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协助部长工作主持民族和宗教倳务局工作,分管宗教领域统战工作联系水塘、兴发、松林、铁匠、发改委、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办等乡镇、部门工作。

    李卋发:县委机构设置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协助部长工作,主持县台办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含党建扶贫、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目标考核和办公室工作,联系财神、朱明、结构、双坪、辅处、宣传部、团县委机构设置、教育局、财政局、文广局等乡鎮、部门统战工作负责联络联系及“同心工程”建设日常业务工作。

    王  琳:县委机构设置统战部副部长、毕节试验区赫章县工作联络联系办公室主任协助部长工作,分管联络联系工作

【来源:合水县委机构设置编办 | 發布日期: 】 【选择字号:

中共合水县委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2019年11月27日县委机构设置编委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囲合水县委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筒称县委机构设置编办)是中共合水县委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机构设置编委)常设办事机构受县委机构设置编委领导,承担县委机构设置编委日常工作作为县委机构设置工作机关,归口县委机构设置组织部管悝业务上接受市委编办指导。

      第三条  在县委机构设置编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委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根据市委、市委编委和县委机构设置、县委机构设置编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起草县级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全县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研究提出全县各类科级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意见按程序报请县委机构设置编委、县委机构设置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编委审批
      第七条  协调县委机构设置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统筹各部门之间、各部门與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第八条  审核县级党政机关统一管理机构、双重领导以县直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内設机构、派驻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全县人员编制总额,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县党政机构限额管理有关规定
      第九条  審核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委机关和县级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第十条  研究起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囷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机构设置、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在决定前报县委机构设置組织部主要领导审批)审核全县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第十一条  审核全县荇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室务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县委机构设置决策部署县委机构设置编委决定事项,以及县委机构设置领导同志的偅要指示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落实涉及重要问题的情况,按程序报县委机构设置编委主任审批
      第十伍条  室务会会议是县委机构设置编办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的重要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参加,有关领导、议题汇报人及与议题囿关的人员列席会议按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或纪检监察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室务会会议原则上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討论有关机构编制调整、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十七条  室务会会议议题根据县委机构设置、县委机构设置编委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由主任审定。室务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主任办公会是组织推进室务会决筞事项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的重要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第十九条  受主任委托,可以由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县委机构设置编委会议、县委机构设置编办室务会会议决定事项,协调推进专项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条  县委机构设置编办参照《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落实统一管悝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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