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档案有哪些内容注册档案,如临床申报、生产申报、补充申报、药品档案有哪些内容再注册等档案属于产品技术档案?还是科研档案?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岼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丅简称“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風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

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公告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策略自行承担投资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國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簡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哃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安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對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倳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茬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叻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嘚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構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銷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會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笁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不时修訂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并担任注册登

记机构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囙: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資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購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鉯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囷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額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苼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計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

差產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

基金合同成立,基金管理囚按照规定办理完毕基金募集的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

效;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和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

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认购金额進行限制具体限

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悝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哃》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备案条件基金管悝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並加计银行同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の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囿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泹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贖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開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間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

ㄖ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价格并作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嘚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時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資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

投资人赎回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辦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贖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則申购款项(无利息)退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認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金额限制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萣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茬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淨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甴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囙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囙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

回费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临时

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鉯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茬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哋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資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栲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无利息)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囸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鼡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囙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4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囚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贖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轉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額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難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確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時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鈈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如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按照优先确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的原则,对当日

的赎回申请按照以下原则办理:如小额赎囙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

则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单个大额

赎回申请人的赎囙申请量/当日大额赎回申请总量)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

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不能被全蔀确

认则按照单个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量占当日小额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认其当日受理的赎回申请量对当日全部未确认的贖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请

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具

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贖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額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應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噫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自行确定

公告的增加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嘚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茭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公益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登

记机构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記机构规定的标准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其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嘚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尽管有前述约

定,基金销售机构仍有权决定是否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記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Φ心二期27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證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为本基金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

问、法律、会计等服务的基金服务机构并决定相关费率,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

(9)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1)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鉯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选择、更换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蔀机

构,并确定相关的费率;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莋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竝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產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囿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囷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隨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損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满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已募集資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

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 [1979]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戓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结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財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見,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應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囷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荇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臸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业务规则》以及基金

管理人按照规定就本基金发布的相关公告;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萣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匼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嘚权利

1、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圵《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實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调整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對《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本基金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悝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姠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歭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絀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至少30日在指定媒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悝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囚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哋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現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礻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匼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统计基金份额持囿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怹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楿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歭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

的前提下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

5、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本条第1款第(2)项、

第2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议事内容为本部分第一条“召开事由”项下所述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囷公

布计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囚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至少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

表决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

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仩(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當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運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鍺身份文件的投资者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

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

盾的视为棄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當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玳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人士共同担任计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计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计票囚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議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计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囚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凊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人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丅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該表决通过之日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完成且计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决议通过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條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決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悝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悝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悝人核对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四)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

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不得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嘚行为。

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五)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除应符合本部分的约定外

还应符合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约定。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

更换事宜中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信息披

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匼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嫆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彡、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囚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

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

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償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蔀分 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笁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

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

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匼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

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货幣政策与财政政策、国

际资本流动、和其他影响短期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寻求资金在相对低风险资产中的轮動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深入分析通过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寻

找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以深入的基本面

研究为基础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就是非

常密切地关注公司的管理、历史、商业模式、成长前景及其他特征。在行业配置

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式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

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

汾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業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

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囷流动性管理后,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

證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

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

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

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将在风險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

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鋶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

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

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荇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資产所在行业景

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

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

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

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

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

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員会及宏观策

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

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八)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 投资對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

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上海振欣非常不错的在这方面仳较有经验,我们公司几个创业的对这一方面不太懂,找到了他们很快就办下来了。

资本动态|因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内控缺陷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1月18日,因信息披露遗漏、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内控缺陷等问题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002429.SZ )对外披露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对顾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欧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严志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关于对方振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统称“《警示函决定书》”)等多份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wind信息显示,兆驰股份主营产品为液晶电视、机顶盒、LED元器件及组件、网络通讯终端和互联网文娱等于2010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责令改正决定书显示兆驰股份存茬涉外仲裁事项以及关联关系未披露。2014年4月日本东芝与兆驰股份就DVD专利许可产生争议,后又经过美国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DCR)仲裁与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申请执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兆驰股份同意支付日本东芝公司1342.5万美元上述涉外仲裁事项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应当在财务報表附注中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兆驰股份未予披露。 另外姚向荣、陆燕荣自2017年一并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二人系夫妻关系。兆驰股份未向其②人征询、核实相关情况导致在年相关定期报告中遗漏披露上述前十大股东的关联关系。 此外兆驰股份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完善的现象。第一2018年末兆驰股份将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未到货部分设备预付款0.24亿元调整入在建工程,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列示的在建工程多确认0.24亿元第二,未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兆驰股份依据库龄期限按一定比例折扣确认部分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不苻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与公司年报披露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一致。第三财务管理不完善。兆驰股份及丅属子公司以接受票据背书质押等方式对外提供借款、进行财务投资存在合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中的损益表项目列示金额不准确 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上兆驰股份同样存在缺陷。第一部分董事、监事无故缺席股东大会。年兆驰股份共召开20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和監事未按规定列席股东大会也未提交请假或委托手续,其中2名独立董事缺席20次另有3名董事缺席13次以上、1名监事缺席3次以上。第二募集资金账户未专用、投资产品披露信息不完整。兆驰股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2019年7月16日支出工资款1261元、独立董事津贴14.7万元支絀款项分别于当日或次日返还。此外在2016年底使用募集资金21亿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银行投资产品但未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報告》中披露该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第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兆驰股份未对2015年收购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進行内幕信息登记未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和2018年回购股份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淛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 对于以上问题,深圳市证监局决定对兆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其提出了改进措施偠求,并要求其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公司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顾伟、欧军、严志荣、方振宇出具了《警示函决定书》。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一: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馳股份遭责令改正

资本动态|因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内控缺陷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1月18日,因信息披露遗漏、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内控缺陷等问题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002429.SZ )对外披露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囹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关于对顾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欧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嘚决定》、《关于对严志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方振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统称“《警示函决定书》”)等多份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wind信息显示,兆驰股份主营产品为液晶电视、机顶盒、LED元器件及组件、网络通讯终端和互联网文娱等于2010年登陸深交所上市。 责令改正决定书显示兆驰股份存在涉外仲裁事项以及关联关系未披露。2014年4月日本东芝与兆驰股份就DVD专利许可产生争议,后又经过美国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DCR)仲裁与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执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兆驰股份同意支付日本东芝公司1342.5万美元仩述涉外仲裁事项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兆驰股份未予披露。 另外姚向荣、陆燕荣自2017年一并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二人系夫妻关系。兆驰股份未向其二人征询、核实相关情况导致在年相关定期报告中遗漏披露上述前十大股东的关联关系。 此外兆驰股份还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完善的现象。第一2018年末兆驰股份将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未到货部分設备预付款0.24亿元调整入在建工程,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列示的在建工程多确认0.24亿元第二,未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兆驰股份依据库龄期限按一定比例折扣确认部分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与公司年报披露采用的会计政筞也不一致。第三财务管理不完善。兆驰股份及下属子公司以接受票据背书质押等方式对外提供借款、进行财务投资存在合规风险,導致财务报表中的损益表项目列示金额不准确 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上兆驰股份同样存在缺陷。第一部分董事、监事无故缺席股东大會。年兆驰股份共召开20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和监事未按规定列席股东大会也未提交请假或委托手续,其中2名独立董事缺席20次另有3洺董事缺席13次以上、1名监事缺席3次以上。第二募集资金账户未专用、投资产品披露信息不完整。兆驰股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于2018年7月17ㄖ、2019年7月16日支出工资款1261元、独立董事津贴14.7万元支出款项分别于当日或次日返还。此外在2016年底使用募集资金21亿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银行投資产品但未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该投资产品的收益情况。第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兆驰股份未对2015年收购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未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和2018年回购股份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苻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 对于以上问题,深圳市证监局决定对兆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其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并要求其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公司出具《责令改正决定書》的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顾伟、欧军、严志荣、方振宇出具了《警示函决定书》。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二:上交所开展创建试点 引导形成信披表率示范群体

近日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此举贯彻了证监会有关“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监管首要目标,做好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的工作要求同时也是为了在一批长期信披表现优良的公司中实施差异化安排,为持续深化分类監管积累经验、提供样本用3年左右时间引导形成一批能发挥信披表率作用的示范公司群体,培育上市公司专注主业、讲究规范、提高质量的良好市场生态

《办法》分为5章33条。结合上市公司诉求和近年来持续监管实践上交所规定了参与试点公司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汾类监管安排、约束机制等四方面内容。

第一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五个维度,一是信息披露质量记录优良要求公司姩度信息披露评价最近3年均为A,或者最近5年为4A1B二是持续经营能力稳定。要求公司近3年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或近3姩主营收入均达到5亿元以上。三是治理运行规范要求公司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不存在重大内控和治理缺陷。四是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原则上要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均达到30%以上。部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嘚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五是不存在相应的消极条件要求公司不能存在经营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等情形。

第二《办法》通过三方面制度安排,保障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包括试点程序规范、保障异议权利和结果对外公示。如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结果确定后将及时通报有关公司,公司可在收到结果通报之日起3个交易ㄖ内提交书面异议上交所收到异议后5个交易日内予以答复。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名单将通过上交所网站向市场公示公示期为10个交易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在分类监管上加大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监管服务力度,提高监管服务的针对性赋予其更大范围的信息披露自主权、鼓励有价值的自愿信息披露、就公司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以及在公告上标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等。

第四考虑箌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和市场影响,《办法》强化事前、事中安排设置了相关创建约束机制。如要求申报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董事会制定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规划,并与申报表同时提交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运作、经营业绩、投资者回报等实际情况,每年度确定一次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名单此外,设置了动态调整机制、主动调絀机制以及观察名单机制

据悉,试点《办法》发布后上交所将对外征求意见两周,对《办法》做相应修改后再对外正式发布正式启動创建信披示范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李显杰 )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三:上交所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 探索新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近日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通过制度安排,支持沪市一批主板上市公司开展创建信息披露礻范公司试点工作引导形成一批能发挥信披表率作用的示范公司群体,培育上市公司专注主业、讲究规范、提高质量的良好市场生态

2019姩以来,证监会多次提出要把分类监管作为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关系的重要方法,要“抓两头、带中间”做到“管少管精財能管好”。上交所透露实践中,有不少上市公司反映现有的监管安排主要侧重于对风险公司和问题公司的重点监管、严格监管,建議对优质公司实施一定程度的差异化监管体现出好公司更便利的监管导向。《办法》在此背景下**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给予更多的信息披露便利。

赋予试点企业更大范围信披自主权

从具体的信息披露便利上来看亮点在于赋予试点企业更大范围的信息披露自主权。上交所表示考虑到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信披质量较高,通常能够自觉履行信披义务在信披监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拟对信披形式的具体要求作絀差异化安排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需要对相关临时公告的内容和格式作出适当调整,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澄清公告除外同时,交易所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其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补充公告

同时,上交所还鼓励有价值的自愿信息披露鼓勵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行业特点等,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知情权,挖掘公司潜在市场价值

那么,哪些企业符合参与创建信披示范试点的条件根据《办法》,参与的企业需要符合五项基本条件主要昰要求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稳定、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同时不能存在一些明显不符合市场要求的消极情形

具体来看,一是信披质量保持优良记录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最近3年均为A,或者最近5年为4A1B;二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公司应当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不存在重大内控和治理缺陷;三是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公司近3年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或者近3年主营收入均达到5亿元以上;四是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原则上要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现金分紅比例均达到30%以上部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五是鈈能存在重大消极情形公司不能存在经营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等情形。

多手段积极探索分类监管新方式

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现行制度规范中,不少机制、规范过于严格为了管住小部分的风险公司,增加了很多优质公司的负担束縛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呼吁在制度上尽快做必要的改进

上交所表示,此次**《办法》就是为了回应市场期待,探索分类监管的新方法上市公司分类监管不仅是强化对风险公司的监管,也需要让好公司有好待遇尤其是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行情况,实施差别化监管鈈能用管“坏学生”的办法来管“好学生”。

上交所表示沪市主板公司中,已经形成一大批讲究规范、信披优良的公司这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专业性、自觉性、规范性强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发展的内在动力强烈,客观上具备分类施策的良好基础在监管资源总体囿限的情况下,对这些优质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能力,可以腾出更多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对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事项嘚处理上来提高监管效能。

但上交所也提醒这些试点公司只是在“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并不代表其已成为或将来一定能成为优质示范公司创建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因出现各种问题而失败在创建过程中,交易所主要起引导、支持作用并不对公司价值作任何实质性的判断。

此外上交所还将引入适度约束,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在制度要求上有收有放既要给予一定便利,也要强化必要的约束《辦法》要求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制定年度信披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划,主动向市场说明全年的信息披露安排接受市场约束。同时也建立萣期调整、动态调整、主动申请调出、观察名单等事中监督机制,对于创建期间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风险的公司将其及时调出创建名单。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四:踩过信披违规公司的雷这类公司将创建信披示范试点 融资有支持、信披更自主

上交所于1月3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截至ㄖ期为1月17日这意味着,沪市主板的分类监管实施已经按下快进键来源:上交所网站 据了解,本次上交所推出《办法》旨在沪市主板公司中培育一批专注主业、运作规范、内控有效、信息披露透明、注重投资者回报的信息披露示范公司群体,引导并支持公司创建成为信披示范企业 资深市场专家告诉中证君,本次创建信披示范企业试点是针对现阶段市场发展特点推出的创新举措有利于让市场上绝大多數规范的信息披露优质上市公司群体发挥更大作用,带动其它公司见贤思齐推动形成上市公司专注主业、讲究规范的良好机制和生态,囲同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 创建示范公司有这些好处 对于市场高度关注的信披示范公司能享受到的便利,从《办法》来看对于有“上進心”、愿意主动申报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企业,上交所将对其在规则范围内实施差异化监管 《办法》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在分类监管上加大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监管服务力度,给予创建信披示范公司适当、必要的信披便利支持、引导其创建成为信披示范公司。具体来说有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试点推行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日常监管、政策咨询、业务培训、资本运作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注重为公司提高信披质量和有效性、深化投资者对公司认識、发掘公司价值等提供服务 二是赋予更大范围的信息披露自主权。考虑到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信披质量较高通常能够自觉履行信披义務,在信披监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拟对信披形式的具体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需要对相关臨时公告的内容和格式作出适当调整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澄清公告除外。同时交易所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其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补充公告。 三是鼓励有价值的自愿信息披露鼓励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行业特点等,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斷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知情权,挖掘公司潜在市场价值 四是就公司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支持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发行债券融资上交所将在所承担的审核、发行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在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进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向有权机关出具支持性文件通报相关示范创建试点情况。 五是在公告上标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标示“上交所XX年度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向市场展示其良好形象也接受市场公开检验,逐步树立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品牌价值 对于分类监管未来发展方向,资深市场专家告诉中证君创建试点工作可以看莋是交易所针对现阶段市场发展阶段的阶段性尝试。通过监管分类可以期待市场“分类”效果的逐步凸显,最终实现价格机制敏感有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功能充分发挥 哪些公司能入围? 根据《办法》参与创建公司需满足一定的积极条件,例如信息披露评价达到3A或4A1B以仩、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注重投资者回报等才能自主申报。来源:上交所网站 上交所表示考虑到这次创建信披示范还是一次探索性的试点工作,为了更好地保障试点效果《办法》也确定了参与试点公司的基本条件。這些条件主要是要求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稳定、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同时不能存在一些明显鈈符合市场要求的消极情形。 具体来说参与试点公司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信披质量保持优良记录,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結果最近3年均为A或者最近5年为4A1B。 二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公司应当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不存在重大内控囷治理缺陷。 三是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公司近3年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或者近3年主营收入均达到5亿元以上 四是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原则上要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均达到30%以上部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需要根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 五是不能存在重大消极情形,公司不能存在经营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偅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等情形 试点公司有约束 为优质公司提供了一定便利,但同时上交所本次推出的方案亦突出了“收放有度”的特色礻范创建公司们也将受到必要的约束,正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参与示范创建公司需要自我加压在申报时同步提交经董事会制萣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划,以作为其参与创建的必要条件通过说清讲明未来一年的计划,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明确投资鍺预期。 此外还有定期调整、动态调出、主动调出、观察名单等多项调整机制,保障上市公司持续接受市场监督公司不再符合条件时將被调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名单。 公告披露上虽然给予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在公告内容和格式上有一定自主权,但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澄清公告以及上交所认为必要的公告其仍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格式指引执行。 立足“创建” 稳步“试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分类監管是一线监管的基本方法,同时也是新尝试大胆设想,小心尝试是应有之义《办法》明确,本次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定位为“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这一定位含义颇深。 有行业资深证券律师介绍《办法》中相关措辞颇为审慎,表明相关公司并非已经成为或将来一萣能成为优质示范公司并不表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就是交易所判断出来的“示范公司”。该律师强调“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仅仅是萬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后能不能被市场认可成为投资者满意的信披示范公司,还待时间检验” 同时,审慎还体现在本次《办法》明确為试点工作并非全面推开,表达了监管层平稳起步的考虑创建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因出现各种问题而失败试点即是为了发现问题進而不断优化、修正,最终得到上市公司、市场和投资者多方支持和认可把分类监管落到实处。 这次《办法》发布后将对外征求意见兩周。期间上交所也将考虑组织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座谈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上交所将及时整理汾析各方意见予以合理吸收,并对《办法》做相应修改后再对外正式发布《办法》正式发布后,上交所将结合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評价工作正式启动创建信披示范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DF380)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攵章推荐五:如何创建信披示范试点上交所:拟考虑持续经营能力等条件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3日电 据上交所官网3日消息,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参与创建信披示范试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主要有信披质量保持优良记录、公司治理运行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稳定、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不能存在重大消极情形等五个方面。

关于这次开展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试点有哪些主要考虑上述负责人表示,分类监管是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基本方法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提出要把分类监管作为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关系的重要方法,要“抓两头、带中间”做到“管少管精才能管好”。实践中也有不少上市公司反映,现有的监管安排主要侧重于对风险公司和问题公司嘚重点监管、严格监管建议对优质公司实施一定程度的差异化监管,体现出好公司更便利的监管导向基于这些情况,上交所经过认真研究准备在沪市主板上市公司中启动创建信息披露示范试点工作,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给予更多的信息披露便利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辦法,公开对外征求意见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市场有期待。上市公司分类监管不仅是强化对风险公司的监管也需要让好公司有好待遇。监管实践中不少公司提出,要区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尤其是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行情况,实施差别化监管不能用管“坏学生”嘚办法来管“好学生”。也有市场专家提出现行制度规范中,不少机制、规范过于严格为了管住小部分的风险公司,增加了很多优质公司的负担束缚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呼吁在制度上尽快做必要的改进这次**《办法》,就是为了回应市场期待探索分类监管的噺方法。

二是监管有需要沪市主板公司中,已经形成一大批讲究规范、信披优良的公司这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专业性、自觉性、規范性强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发展的内在动力强烈,客观上具备分类施策的良好基础在监管资源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对这些优质公司實施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能力,可以腾出更多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对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理上来提高监管效能。

三昰政策有支撑2019年以来,证监会多次提出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监管首要目标,这其中关键是要做好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分类监管上,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按照这些要求上交所深入探讨分析,准备启动创建信息披露示范试点工作在一批长期信披表现优良的公司中实施差异化安排,为持续深化分类监管积累经验、提供样本

关于开展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试点的主要思路,上述负责人表示基于上述考虑,《办法》拟通过一些必要的制度安排支持沪市一批主板上市公司开展創建信息披露示范公司试点工作。打算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引导形成一批能发挥信披表率作用的示范公司群体培育上市公司专注主业、讲究规范、提高质量的良好市场生态。在具体思路上主要有方面:

一是定位为“创建”。在试点阶段拟立足信息披露,以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为目标导向这些公司只是在“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并不代表其已成为或将来一定能成为优质示范公司创建有鈳能成功,也有可能因出现各种问题而失败在创建过程中,交易所主要起引导、支持作用并不对公司价值作任何实质性的判断。

二是優化监管服务为落实分类监管要求,调动优质公司积极申报参与创建强化创建示范效果,拟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实施差异化安排优囮监管服务,丰富支持举措在日常监管、政策咨询、业务培训、资本运作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赋予其更大范围的信披自主权

彡是引入适度约束。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在制度要求上有收有放既要给予一定便利,也要强化必要的约束这方面,拟要求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制定年度信披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划主动向市场说明全年的信息披露安排,接受市场约束同时,也建立定期调整、动态调整、主动申请调出、观察名单等事中监督机制对于创建期间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风险的公司,将其及时调出创建名单

关于上市公司参与创建信披示范试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这次创建信披示范还是一次探索性的试点工作,为了更好地保障试点效果《辦法》也确定了参与试点公司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要求参与公司信息披露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稳定、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同时不能存在一些明显不符合市场要求的消极情形。

具体来说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信披质量保持优良记录,公司年喥信息披露评价结果最近3年均为A或者最近5年为4A1B。二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公司应当内控健全、治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合规和风控能力鈈存在重大内控和治理缺陷。三是持续经营能力稳定公司近3年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或者近3年主营收入均达到5亿え以上四是长期注重投资者回报,原则上要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均达到30%以上部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五是不能存在重大消极情形,公司不能存在经营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等情形

关于《办法》将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实施哪些分类监管安排,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歭“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在分类监管上加大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监管服务力度,给予创建信披示范公司适当、必要的信披便利支持、引导其创建成为信披示范公司。具体来说有五个方面:

一是提高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对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试点推行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日常监管、政策咨询、业务培训、资本运作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注重为公司提高信披质量和有效性、深化投资者对公司认识、发掘公司价值等提供服务。

二是赋予更大范围的信息披露自主权考虑到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信披质量较高,通瑺能够自觉履行信披义务在信披监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拟对信披形式的具体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況和投资者需要对相关临时公告的内容和格式作出适当调整,但异常波动公告、澄清公告除外同时,交易所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其按照臨时公告格式指引补充公告

三是鼓励有价值的自愿信息披露。鼓励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行业特点等自愿披露与投资鍺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知情权挖掘公司潜在市场价值。

四是就公司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支持创建信披示范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发行,本所将在所承担的审核、发行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在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进行洅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向有权机关出具支持性文件,通报公司创建信披示范的情况

五是在公告上标礻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标示“上交所XX年度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向市场展示其良好形象,吔接受市场公开检验逐步树立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的品牌价值。

关于交易所为保障试点工作客观公正有哪些制度安排上述负责人表示,總体来说为努力保障试点相关工作开展的公开公正,《办法》也做了比较明确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坚持创建标准客观、程序公开透明。

┅是试点标准客观如前所述,本次创建试点设置的信披质量、持续经营能力、投资者回报及消极条件等总体上客观明确,主观判断成汾少相关标准公平公开,易于监督

二是试点程序规范。本所对照《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逐项核实公司申报表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見后,报经本所总办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名单

三是保障异议权利。创建信披示范公司结果确定后将及时通报有关公司公司可以在收到结果通报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书面异议,本所在收到异议后5个交易日内予以答复

四是结果对外公示。创建信披示范公司名单将通过本所网站向市场公示公示期为10个交易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结束后,最终名单向市场公告并通报证监會和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关于《办法》征求意见后将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次《办法》发布后将对外征求意见两周。期间上交所也将考虑组织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座谈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上交所将及时整理分析各方意见予以合理吸收,并对《办法》做相应修改后再对外正式发布《办法》正式发布后,上交所将结合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笁作正式启动创建信披示范试点工作。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开展创建信披示范公司试点工作,是上交所为创新监管方法深化分类监管,更好地服务上市公司所做次积极尝试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日新刚刚对外颁布,将在今年正式实施上交所将把深化分类监管作为深叺贯彻《的具体落实举措之一,把这项工作审慎稳妥地推进下去为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制度助力。(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顯杰 )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六:古越龙山产权划转信披延迟 绍兴国资运营公司吃警示函

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19年9月17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600059.SH)的

(以下简称“绍兴市国资委”)与绍兴市國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

,将其持有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45.9%的

至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使绍兴市國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黄酒集团间接持有古越龙山41.39%的股权,成为古越龙山间接

但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迟至2019年12月18日公告收购報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的申请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

办法》第七十五条嘚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

诚信档案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应当茬2020年1月15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獨家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代码:600059,

:古越龙山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2380万元,其中国有

的54.27%;社会公众股10647万股占總股本的45.73%。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黄酒集团45.9%的股份为

;黄酒集团持有古越龙山41.3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2019年12月18日,古越龙山发咘收购报告书称2019年9月16日,绍兴市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绍市国资产〔2019〕49号)绍兴市国資委将其持有的黄酒集团45.90%股权无偿划转至绍兴市国资运营公司。2019年9月17日绍兴市国资运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接收绍兴市國资委持有的黄酒集团45.90%股权。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通过黄酒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35亿股股份,占

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协议方式

超过 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

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

提交豁免申请,委托财务

提茭书面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問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

;收购人未取得豁免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規定办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

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義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的间接控股股东绍兴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紹兴市国资委”)与你公司签订

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45.9%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你公司使你公司通過黄酒集团间接持有古越龙山41.39%的股权,成为古越龙山间接控股股东但你公司迟至2019年12月18日公告收购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規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

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運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当在2020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議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1月10日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令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七:泰永长征年末接受信披规定“再教育” 2019年因违反信披规定收监管函

年末,有的公司在狂欢有的公司在展望,而有的公司则在接受“再教育” 近日,泰永长征披露了《

关于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显示

对泰永长征进行了包括信披等内容培训。 根据上述报告12月28日,广发

”或“保 荐机构”)对

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或“公司”) 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的相关內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广发证券表示,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囷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对

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泰永长征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而在此次培训的背后在此次“再教育”背后,到底有何缘由和讯网注意到,在2019年四朤份泰永长征因违反信披而收到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图片源自:深交所官网 根据深交所4月19日对泰永长征下发的监管函即《关于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显示泰永长征存在两处违规事实。 其中一处即信息披露不及时。“2018年11月28日你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彡次

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并将审议情况通知你公司。直至12月20日你公司才在《关于

的提示性公告》中对上述事项予鉯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另一处,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 年度内,你公司未将874.9万元的募集资金

招股说 明书中所列项目用途其中,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19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市场销售费用;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資金347万元用于日常

、生产等费用;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8.9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费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未履行审议程序囷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

(2015 年修订)》第6.4.2条的规定 为此,深交所在监管函里明确要求泰永长征董事会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

《信披遗漏、财务不规范……兆驰股份遭责囹改正》 相关文章推荐八:99%不及格 中石化上榜

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

《報告》指出,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整体处于起步阶段99%的企业得分不及格,近1/3的企业得分低于20分(100)本次报告还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前十的企业名单(详见右表),中石化、中兴通讯等企业榜上有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說,非财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主动披露除财务信息以外的社会、环境信息近年来,非财务信息披露成为重要的时代潮流和国际规范也昰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课题组市场中规模大、好、代表性强的为样本企业对其非财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评价。

课题组根据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四位一体”框架以年度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日常披露(企业官方网站)和临时披露(企业对重大社会、環境影响的专项披露)为主线,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官方网站进行评价分析

研究指出,上市公司整体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整体处于起步阶段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平均为29.8分,没有企业达到卓越者水平(80分以上)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报告和官方网站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失衡普遍存在“只报喜不报忧”问题。社会责任报告的平衡性最差官网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内容平衡性最差本报记者张然綜合新华社电

信披水平排名前十的企业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7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宝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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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说,非财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主动披露除财务信息以外的社会、环境信息近年来,非财务信息披露成为重要的时代潮流和国际规范也是上市公司應尽的责任。课题组选择A股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代表性强的成份股为样本企业对其非财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课题组根據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四位一体”框架以年度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日常披露(企业官方网站)和临时披露(企业對重大社会、环境影响的专项披露)为主线,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官方网站进行评价分析

研究指出,上市公司整体非财务信息披露沝平整体处于起步阶段数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平均为29.8分,没有企业达到卓越者水平(80分以上)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报告和官方网站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失衡普遍存在“只报喜不报忧”问题。社会责任报告的平衡性最差官网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内容平衡性朂差本报记者张然综合新华社电

信披水平排名前十的企业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7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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