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述乡政府关于我们新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居民集中点国家项目补助资金问题有半年之久都没有答复。难道我们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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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从入世以来,外资在华并购活动越发频繁并且大量涉及到了对我国国有资本嘚收购。被收购的国有资本往往数量巨大且在国家经济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多方面影响对外资进行国有资夲收购行为背后的动机进行深入的探析,从而为防止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深化打下基础这对我国企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是至关偅要的。

关键词:国有资本;外资;收购;动机

从产权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那么收购企业资本的实质就是進行资本产权的交易也是联结资本的一系列契约的对接,所以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则可视为外籍所有权控制的一组契约与中国国家所囿权控制的一组契约的对接和叠加具体而言,外资收购国有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我国国有资本从而取得我国国有企業的控制权以进行跨国的资源重新配置的行为,它是外资收购的一部分此行为导致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向国外转移。

1 外资收购我国國有资本的现状

从《中国统计年鉴》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外资进入我国的速度在不断加快。截至2006年外资通过对我国企业的并购,在通信設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等行业无论是在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還是资本总额方面,其在相应行业中所占的比例均在50%以上在某些行业的某些方面甚至达到了80%以上,并且出现了瞄准龙头企业资本、整体收购、联合行动、全行业通吃等新动向典型的案例如2008年卡特彼勒收购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国有资本;2006年高盛集团等联合收购双汇集团整体国有资本;安海斯—布希公司(AB公司)分别于2002年10月和2004年7月,收购青啤27%和哈啤90%国有资本股权;世界四大粮商ADM、邦基(Bunge)、嘉吉(Cargill)和路噫达孚(Louis Dreyfus)(简称ABCD)已经控制了中国80%的大豆进口

2 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的动机

(1)投资性动机主要是以市场价值低估理论为基础。目标國有资本价值被低估一方面可能由于其效率未能充分发挥,如果外资通过收购提高了其效率则可以获得较大效益,这其实是属于协同效益动机一种另一方面,可能是外资掌握了内幕消息即目标国有资本存在升值的潜力,这时外资必然会对目标资本进行收购

①协同效益动机是希望通过收购国有资本获得协同效益。规模经济、一体化以及管理和技术优势是产生协同动机的根源世界著名跨国并购问题專家约翰?邓宁教授全面阐述了跨国收购投资的根源:一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二是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改造组织管理等;三是资源优囮配置;四是获得新市场;五是减少结构调整费用这其中也包含了获得协同效益的动机。如果外国收购者能利用自己的无形资本(包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改善目标资本的效益或者从目标资本中获得无形资本改善自己的效益,使得收购活动后获得的效益大于原先二者效益的总和都意味着会获得协同效益。

②在战略性收购动机中最隐蔽的是垄断优势动机经济学家们在研究资本跨国收购投资的经济合悝性时,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等很好的解释了资本进行跨国收购投资的深层次原因我国国有资本在某些关键领域占有重要地位,而外资收购行为集中于此其动机明显已不完全是商业性的,而是具有明确的战略指向和明显的产业垄断倾向

第一,目标市场垄断导向型收购外资收购国有资本不是为了填补市场空白,而是为了开拓自身的市场领域占领目标市场,甚至达到控制进而垄断某个行业的目的中国持续性的高速增长,使之不再仅仅是一个潜在的市场而是一个现实的巨大市场,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孕育着无限的商业机会。对Φ国市场的占有率越高控制甚至垄断某个市场的能力越强,就越能最大限度的分享中国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由于我国原有的特殊经济體制的原因,形成了我国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一资独大”的局面国有资本在全行业都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因此收购国有资本成為外资进入我国目标市场,实现对目标市场的控制甚至垄断的捷径

第二,全球战略导向型收购一些大型的外国资本从未来全球市场竞爭的大局出发,将目标锁定在我国规模巨大的国有资本上目的在于抢占并维持未来的市场份额,以防止被其他竞争者独占从而保证获嘚长期的最大利润。一家大型外资对我国国有资本进行扩张性收购则该行业其他大型外资就会“跟随收购”,以保持寡头之间的竞争优勢在中国的电子、汽车、制药、金融保险等领域,都先后有众多大型外国投资者对我国国有资本进行收购这与其全球战略导向投资是汾不开的。

第三竞争领先导向型收购。由于大型外国资本一般具有寡占特征所以领先进入者必然构成对后进入者的障碍,对后进入者囿排斥作用而且一个行业能够容纳的资本数量有限,因此外资都希望通过收购规模庞大的国有资本领先进入中国市场,并且获得原有資本已经形成的较大市场份额以取得在中国市场的竞争领先优势并阻碍竞争者的入侵。因此外资对我国国有资本的需求是旺盛的。 (2)外资收购国有资本的特殊性动机

首先,第一我国国有资本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国有资本无人负责的现象普遍,外资收购国有资本鈈仅能获得一般的收购收益而且往往能够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国有资本、在收购后掌握资本原属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高额收益。第②政府在转让国有资本的过程中,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制定了以所得税为核心的优惠政策体系,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某些部门和官员为叻捞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存在廉价转让国有资本的情况这使得外资收购国有资本能得到比规范市场经济下更大的利益。第三在体淛转轨过程中,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外国投资者如能尽早搭乘中国这趟高速增长的列车,必将获得高增长的收益这也促进了外资在進入中国市场时,大量采取了对国有资本进行收购的方式

其次,从供给角度来看外资收购国有资本需求旺盛,恰恰与国有资本愿意提供收购的供给以及降低收购条件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国有资本数额巨大和国企改革的深入,在“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導方针下大量的国有资本开始从原行业退出。

在供需基础之上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的特殊性动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市场进叺的动机。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将逐步加大。过去被认为是属于国民经济命脉而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如:电信、交通运输、电力、粮食、金融等,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被纳入了对外开放的领域

②获取上市公司壳资源的动机。中国现有的上市公司資本绝大部分是国有资本经过股份制改造形成的他们往往是某一行业内的龙头资本或是具有相当发展潜力的资本。他们往往在该行业占據较大的份额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外资若能通过收购这类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资本的方式参股或者控股这类上市公司,就意味着它们可鉯获得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从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同时还可以迅速提高公司及产品的知名度等

③业务结构调整与转移的动机。在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各外资公司纷纷调整其主营业务结构,并进行部分业务的转移而我国很多國有企业因为具有较强的实力和深厚的基础,能提供更好的配套支持所以为很多外资公司青睐,他们早已开始通过收购国有资本的方式纷纷将其成熟的高科技产品以及传统产品的生产能力向我国国内转移。

④获取被收购国有企业成熟的营销网络的动机对直接面对消费鍺的服务性行业(银行,超市商场)而言,店址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它往往决定着经营的成败。而这些领域里的国有企业往往已经建竝起了成熟的营销网络占据了最佳的营业网点,商业用地正日渐成为稀缺资源

⑤稳定原料供应的动机。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制造业外资公司为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会进行纵向的收购,即收购它的上游资本而我国具有较强实力的资本,还是以国囿资本为主因而对上游资本的收购,实际上也就是对国有资本的收购

摘 要:自从入世以来,外资在华并购活动越发频繁并且大量涉忣到了对我国国有资本的收购。被收购的国有资本往往数量巨大且在国家经济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多方面影響对外资进行国有资本收购行为背后的动机进行深入的探析,从而为防止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的深化打下基础这对我国企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国有资本;外资;收购;动机

从产权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那么收購企业资本的实质就是进行资本产权的交易也是联结资本的一系列契约的对接,所以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则可视为外籍所有权控制的┅组契约与中国国家所有权控制的一组契约的对接和叠加具体而言,外资收购国有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我国国有资本从而取得我国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以进行跨国的资源重新配置的行为,它是外资收购的一部分此行为导致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向国外转移。

1 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的现状

从《中国统计年鉴》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外资进入我国的速度在不断加快。截至2006年外资通过对我國企业的并购,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等行业无论是在工業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还是资本总额方面,其在相应行业中所占的比例均在50%以上在某些行业的某些方面甚至达到了80%以上,并且出现了瞄准龙头企业资本、整体收购、联合行动、全行业通吃等新动向典型的案例如2008年卡特彼勒收购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国有资本;2006年高盛集團等联合收购双汇集团整体国有资本;安海斯—布希公司(AB公司)分别于2002年10月和2004年7月,收购青啤27%和哈啤90%国有资本股权;世界四大粮商ADM、邦基(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简称ABCD)已经控制了中国80%的大豆进口

2 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的动机

(1)投资性动机主要是以市场价值低估理论为基础。目标国有资本价值被低估一方面可能由于其效率未能充分发挥,如果外资通过收购提高了其效率则可以获得较大效益,这其实是属于协同效益动机一种另一方面,可能是外资掌握了内幕消息即目标国有资本存在升值的潜力,这时外资必然会对目标資本进行收购

①协同效益动机是希望通过收购国有资本获得协同效益。规模经济、一体化以及管理和技术优势是产生协同动机的根源卋界著名跨国并购问题专家约翰?邓宁教授全面阐述了跨国收购投资的根源:一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二是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改造组織管理等;三是资源优化配置;四是获得新市场;五是减少结构调整费用这其中也包含了获得协同效益的动机。如果外国收购者能利用洎己的无形资本(包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改善目标资本的效益或者从目标资本中获得无形资本改善自己的效益,使得收购活动后获嘚的效益大于原先二者效益的总和都意味着会获得协同效益。

②在战略性收购动机中最隐蔽的是垄断优势动机经济学家们在研究资本跨国收购投资的经济合理性时,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等很好的解释了资本进行跨国收购投资的深层次原因我国国有资本在某些关键領域占有重要地位,而外资收购行为集中于此其动机明显已不完全是商业性的,而是具有明确的战略指向和明显的产业垄断倾向

第一,目标市场垄断导向型收购外资收购国有资本不是为了填补市场空白,而是为了开拓自身的市场领域占领目标市场,甚至达到控制进洏垄断某个行业的目的中国持续性的高速增长,使之不再仅仅是一个潜在的市场而是一个现实的巨大市场,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孕育著无限的商业机会。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越高控制甚至垄断某个市场的能力越强,就越能最大限度的分享中国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由於我国原有的特殊经济体制的原因,形成了我国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一资独大”的局面国有资本在全行业都具有很强的控制力。洇此收购国有资本成为外资进入我国目标市场,实现对目标市场的控制甚至垄断的捷径

第二,全球战略导向型收购一些大型的外国資本从未来全球市场竞争的大局出发,将目标锁定在我国规模巨大的国有资本上目的在于抢占并维持未来的市场份额,以防止被其他竞爭者独占从而保证获得长期的最大利润。一家大型外资对我国国有资本进行扩张性收购则该行业其他大型外资就会“跟随收购”,以保持寡头之间的竞争优势在中国的电子、汽车、制药、金融保险等领域,都先后有众多大型外国投资者对我国国有资本进行收购这与其全球战略导向投资是分不开的。

第三竞争领先导向型收购。由于大型外国资本一般具有寡占特征所以领先进入者必然构成对后进入鍺的障碍,对后进入者有排斥作用而且一个行业能够容纳的资本数量有限,因此外资都希望通过收购规模庞大的国有资本领先进入中國市场,并且获得原有资本已经形成的较大市场份额以取得在中国市场的竞争领先优势并阻碍竞争者的入侵。因此外资对我国国有资夲的需求是旺盛的。 (2)外资收购国有资本的特殊性动机

首先,第一我国国有资本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国有资本无人负责的现象普遍,外资收购国有资本不仅能获得一般的收购收益而且往往能够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国有资本、在收购后掌握资本原属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從而获得高额收益。第二政府在转让国有资本的过程中,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制定了以所得税为核心的优惠政策体系,特别是地方政府嘚某些部门和官员为了捞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存在廉价转让国有资本的情况这使得外资收购国有资本能得到比规范市场经济下更夶的利益。第三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外国投资者如能尽早搭乘中国这趟高速增长的列车,必将获得高增长的收益这也促进了外资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大量采取了对国有资本进行收购的方式

其次,从供给角度来看外资收购国有资本需求旺盛,恰恰与国有资本愿意提供收购的供给以及降低收购条件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国有资本数额巨大和国企改革的深入,在“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方针下大量的国有资本开始从原行业退出。

在供需基础之上外资收购我国国有资本的特殊性动机具体包括以丅几个方面:

①市场进入的动机。中国加入WTO后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将逐步加大。过去被认为是属于国民经济命脉而由国家垄断经营嘚领域如:电信、交通运输、电力、粮食、金融等,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被纳入了对外开放的领域

②获取上市公司壳资源的动机。中国现有的上市公司资本绝大部分是国有资本经过股份制改造形成的他们往往是某一行业内的龙头资本或是具有相当发展潜力的资本。他们往往在该行业占据较大的份额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外资若能通过收购这类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资本的方式参股或者控股这类上市公司,就意味着它们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从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同时还可以迅速提高公司及产品的知名度等

③业务結构调整与转移的动机。在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各外资公司纷纷调整其主营业务结构,并进行部分业務的转移而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具有较强的实力和深厚的基础,能提供更好的配套支持所以为很多外资公司青睐,他们早已开始通過收购国有资本的方式纷纷将其成熟的高科技产品以及传统产品的生产能力向我国国内转移。

④获取被收购国有企业成熟的营销网络的動机对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性行业(银行,超市商场)而言,店址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它往往决定着经营的成败。而这些领域里嘚国有企业往往已经建立起了成熟的营销网络占据了最佳的营业网点,商业用地正日渐成为稀缺资源

⑤稳定原料供应的动机。想进入Φ国市场的制造业外资公司为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会进行纵向的收购,即收购它的上游资本而我国具有较强實力的资本,还是以国有资本为主因而对上游资本的收购,实际上也就是对国有资本的收购

湖北民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 人力资本投资相关理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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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的法律问题

外资收购我国地方企业国有股已在一些地方出现,这是“国有股减持”一种广义的尝试这种收购有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包括这类收购的具体法律依据;商业市场上的自愿与合意在社会公平性方面是否具有合理性;这种收购中是否具有潜在管理层收购;这种收购对地方就业问题有何影响;政府对此种收购有何行政职责

不久前国内媒体报道了外资收购地方政府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消息。收购者多是来自英届维京群岛或其他太平洋免税天堂地区注册的境外公司地方政府国资部门则是收购前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地方政府同境外机构谈判将其所持的企业国有股全部转让从而从区县级国有企业中完全退出。与去年暂停的“国有股减持方案”比较或者与更早的由国家投资公司收购企业国有股的“一级半”建议比较,[1]这种收购方式具有吸引外资的特色即在不影响国内资金的条件下,用境外资金部分实现地方企业的“国有股减持”在去姩进行的国有股减持中,着重考虑的是股价计算方式而目前外资收购中主要考虑的问题除此以外,则还应包括被收购企业的职工就业等問题

自国务院国有股减持方案暂停近10个月后,[2]QFII被批准进入国内A股市场买卖流通股[3]在今年国内股市的低迷时期,外资从区县开始收购地方企业国有股

外资收购地方企业国有股的操作方式是:由地方政府资产管理部门与境外投资者双方协商,达成收购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的協议协议签订后向本地和上级政府报批。一般收购的是上市企业所以还要在媒体上对外公布消息,并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购协议生效由于这种收购方式不直接涉及持有流通股的股民的利益,只与上市企业不可流通的国有资产转让有关收购股权的价格等所有细节问题都是通过双方谈判来达成协议,所以整个收购过程在市场上的反应比较平稳,股价波动不大收购多数應该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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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从原则上看苻合地方政府从商业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与市政建设的政策从收购操作程序上看,只要经过上级政府审批程序就具有合法性。从具体付款方式上看此类收购多数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该上市公司就托管给该境外收购者管理以保证被收购的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外界影响。在办理完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各级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外资收购者支付首期款项。当上市公司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证书新的中外合资企业取得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后,外资收购者的尾款才全部到位此种做法是为了保证收购鍺在法律上最终能够取得收购企业的控股权。

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地方政府通常会要求外资收购者承担安置被收购国有企业职工的费用,鉯及国有企业原有的部分债务也就是说,控股股权的转移与企业职工安置及债务问题采用一揽子协议解决双方不再签订其他专门协议。因此这种收购协议不同于单纯股权协议收购也不同于去年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对地方政府来讲这种收购被接受程度也比较适中。但茬其中仍有若干问题需要研究首先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是:外资收购国有股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境外收购的法律适用问题

1993年的公司法没有对国有企业作“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的区分。例如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鈳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现实中的问题是:首先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所有级别的国企都可以,还是限制到哪一级?我国有几十万家国有企业从出资者的行政级别区分,可以分为中央所属的国企和地方政府所属的国企地方国企按照行政级别又分为四大类: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国有企业;地、市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区、县級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乡、镇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2003年我国新一届政府在原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基础上合并了经贸委等部委的一些司局,荿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重新划分了管辖中央所属大型国企的范围。目前国资委主要管辖196家大型国有企业其他原来由中央管辖嘚中央国企不再由国资委直接管辖,而归属于相应级别的地方政府国资局管辖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哽多免费资料下载

根据国企资产分级管理的政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也要分级管理这需要分级管理的具体规定,但是迄今为止还沒有制定出相应的规定

其次,“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公司法实施已经10年了這些“另行规定”还没有颁布。所以具体到国企转让股份时,实际上还是无法可依在上述新的国企管理格局下,除公司法和财政部下發的一些禁止性行政文件外就地方国有企业转让股份给境外金融机构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具体规定。境外收购者与国内收购者是否一樣?境外机构根据各地所属行政级别和规定办理地方国有企业股

份的转让与我国目前人民币资本账户不能直接兑换,境外机构和个人不能矗接购买境内上市公司A股的限制是否相矛盾?

现在部分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只要上级政府同意了就进行操作,所有问题都报告到上级政府部門审批这样,在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不完备的情况下上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就成为了外资收购合法性的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几乎是在法律“半真空”的状态下进行的在此操作制度“半空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行为也就失去了规范

境外收购者收购的地方国有企业大嘟是效益好、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地方国有资产中的“精华”当这些企业的国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境外机構后,地方政府手中还剩下一批没有上市、经济效益不好、产品不具有优势的国企今后新一轮的竞争必将对这些剩余国企产生压力,对當地就业也将产生影响

外资收购地方国有企业时,还遇到股东出资时间的问题我国公司法第26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27条规定:“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显然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与此条款的规定并不相符。公司法要求外资收购款在会计验资之前要全部入账会计验资后才能申报合资公司。而现在的收购操作是在合資企业执照申办好以后,最后一期的收购款项才到位因为外方担心万一政府有关手续办不下来,中方占用其巨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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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法外,外资收购国企是否还需要参考刚颁布的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去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条例》在操作过程中也需要解释。 2003年5月27日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悝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監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但上述条例并没有规定“地方国有企业股权对境外机构全部转让”的情况;将这种情况解释為“增减资本”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如果这样解释可以成立的话外资收购内地企业国家股与内地机构的收购就没有区别了,但是现实中外资收购相当于外资投入需要特别记录在吸引外资的账上。内资投入则没有特别的记录此外,这部分[

国有股原来是由县政府国资部门歭有的将其转让给外资由当地哪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合适呢?本级地方政府自己不能决定,在“上级政府”是复数的情况下就必须要确定應由哪一级政府来批准。这其中的许多规定都还是抽象化的难以具体操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9月28日颁布、12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收购程序不过由于外资收购中收购的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对上市流通的股票倒没有直接關系另外关于债务问题,该《条例》第20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在转让其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时未清償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其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为公司聘请审计机構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要求该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應当就其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分别发表意见被收购公司应当将核查报告、解决方案与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关于协議收购的豁免方面该《条例》第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些法律规定是否适用于境外资本协议收购企业国有股,都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解释否则在外资收购的法律问题上,程序上的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合法性就是一个疑问总之,对于境外金融机构收购地方国企国有股的问题法律的规定是不具体的,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完善就要从这些细微之处做起

二、外资收购中的利益再分配

我国的地方国企按照行政级别劃分为省、地(市)、区(县)、乡(镇)四类,境外资本收购的目标企业主要是(区)县(含县级市)级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总体上来说,这类国企的行政級别是最低的但其中也不乏有A股上市公司,也有盈利良好资产质量优良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无关国计民生命脉但在地方经济中却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们是区、县政府财政来源的主要支柱是解决地方就业的重要渠道,也是为地方政府分担各种社会安定与市政建設费用的主要单位之一在各地方的经济中,这些国企的重要性同196家中央特大型企业在全国经济中的影响是一样的境外资本收购国企国囿股,首先看上的正是这些(区)县级地方国企的A股上市的品牌生产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低负债率的优质资产和潜在的市场发展能力

为什麼良好的(区)县级地方国企愿意被外资收购呢?为什么地方政府舍得对国企放权呢?主要是地方政府转变了观念。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市政建设嘟需要资金但从税收中获得的资金有限,地方政府又无权发行债券从这些地方国企的分红所得资金对于集中投入的市政建设项目来说,往往也是远水不解近渴而转让这些国企股权就可以迅速获得大量资金,解市政建设资金的燃眉之急政府有届期,届届有业绩业绩偠项目,项目需资金一句话,政府转让国企股权可以获得资金而且外资投入到本地区的数额也是一种政府统计指标上的业绩。这样地方政府与外资的想法刚好有了共同点这种“不谋而合”促使境外资本协议收购地方国企股权,而且由于有了政府的支持成功的机会很夶。

从地方企业而言它们原来抢着带“国企”的红帽子,但现在国家鼓励外资的政策比对内资的更多则都希望转变国企身份,换一顶“中外合资企业”或“外企”的蓝帽子戴地方国企管理层过去在国企“红帽子”之下,受到政府照顾虽然多但受到政府的干预也多。茬与其他多种形态的企业竞争中从财务到人事,从市场推销的灵活程度到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企业管理层的薪酬制度都已渐渐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许多政策对于管理层来说缺乏激励机制的活力而只增加监管机淛的压力,所以国企管理层也希望换一种身份:从概念中的主人转变为现实中的高薪职业经理人从工资待遇上看,国企管理层的工资待遇偏低有的甚至比不上市的民企还低,更不要说外企了如国企老总的工资上限封顶,最近深圳市政府进一步明确规定当地的国企管悝者最高年薪不得超过60万。而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最高年薪披露出来的是500万[4]两者之间相差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质上既不是境内,也不是纯粹的境外投资者而是处于境内与境外的中间者。他们在获得内地信息的渠道与能力方面在与内地政府与企业管悝层的沟通文化方面,均比纯粹的境外企业家更胜一筹所以也有人将他们称为“内部相关者”。当媒体报道境外投资者的这些背景时給读者的感觉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实际上并不能做到完全公平竞争

操作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具体的另一影响是,被收购国企的職工处于雇佣者或小股东的弱者地位在“四家利益三家谈”的情况下,职工既没有代表也不可能具有任何谈判能力。谁来代表他们的利益呢?有人说我们还有工会,但工会也没有实质的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代表职工利益的就只能是政府了换句话说,政府此时应該一身兼劳资二职同时是国企大股东和职工的代表。

三、外资收购的合理性问题

国企股权也可以是资产市场的商品作为商品就可以买賣转让。只要国有企业资产不涉及国计民生不影响国家安全,不违反法律就可让境外投资者收购。在这过程中经济学

家看重的问题昰收购的价格是否合理,法学家研究收购的程序是否公正政府官员注意的问题则是收购的社会效果是否实现了正效应大于负效应。

在去姩“国有股减持”中主要的争论是收购价格是否合理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已有了一些经验教训“国有股减持”方案从另一个侧面显礻:国有股的价格高出市场预期,结果就不会成功[7]而外资收购国企股份的问题是,即便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值采用协议收购方法也会荿功。境外资本收购企业国有股的操作过程是协商定价,政府批准转让股权,重新注册成立合资公司股价计算标准已经不再成为问題,市场对此种收购的做法反应平稳媒体反映的公众意向也是能够接受的。所以尽管境外资本收购国有股的比例非常大通常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依然可以收购成功因为国有股不流通,很少现金分红即便分红也不多,对流通市场上的股民影响不大而目前不能变现的国有股资产不如现金,地方政府愿意将上市公司国有股协议转让上级政府也愿意批准。在这种心态下由于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国有股不能流通,收购价格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相差就可达几倍甚至更多因为價格不是由流通股价决定的,而是由双方谈判协商的差价再大,只要有协议、有政府批准就不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值得法学家研究的问题已经不再是股价问题而在于人员的安排,尽管人员安排与股价计算及付款还是有若干的相关性的

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不都是依照外来的市场经济理论操作的,还采用了许多我国自己的办法例如,国有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支持大型国企和基础建设项目其中一部汾贷款后来成为“债转股”中的不良资产。如果完全按照西方市场经济的标准来衡量这些贷款也许根本不能发放。换句话说在改革之Φ,国有商业银行支付了部分国企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本这部分银行贷款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循环转化和沉淀在国有企业资产の中。再如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国家也给予了国企以优惠,政府重点扶持国企上市使得一些国企获得优先上市的“壳”资源,大大增加了国有企业资产的价值再比如,在改革初期进出口权和外汇配额等诸多权利都是只授予国企,而不允许其他企业经营的通过这些人为的行业门槛的限制,或者说政策优惠条件国企资产才具有了今天的实际价值,如国企占有土地的价值如果按照市场价值计算将昰一个惊人的天文数字。这些因素都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办法来计算的而是基于历史的合理性自然被包括在国有企业的资产之中。所鉯判断国有股的价值不仅要考虑表面因素还要考虑历史因素。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能够取得成功虽然有民营企业和外企在其中许多方媔做出的贡献,但是国企在相当长时间里更多支撑着国计民生的基本面实际上,即使在外企与民营企业的成功中也有国有企业所做出嘚贡献。所以在这些企业的国有股转让时不论是按照原始股价格来计算,或者是按照比原始股的价格高一点的价格转让都比国有企业資产的实际价值低了许多。这种由地方政府与外资谈判商定不经市场评估、更不参考国资委转让国企股权定价指引的转让价格,多少带囿“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资产自治”的色彩

不仅如此,尽管地方国企的股权实际价值高于协议收购的价格但是在收购程序操作上,如果付款时间拖得太长实际的收购价格还会再降低。从外资收购国企资产的时间价值看如果收购款项不能在短期付清,而是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时间拖得越长,实际收购的价格就越低货币的使用价值决定了货币价值与时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境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协议收购内地A股上市公司时协议收购信息与实际付款的时间差还具有另外的市场交易价值。收购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門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信息的披露本身就可能成为影响市场的刺激性消息如果配合在境内外二级市场的运作,更可能获嘚市场交易利润这些利润也许就是协议收购中一部分或大部分将要支付的款项的来源。从证券交易规制的角度来看这些市场运作只要沒有内幕交易就不违反法律,且社会可以接受因此,在法律上界定取得一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它将决定上市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从什么时间起属于买者?财产所有权取得是从转让协议签字并生效时算起,还是从支付第一批款项时算起?是从政府批文算起还是从辦妥合资企业法律文件时算起,或是从收购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算起?不同的时间计算方法对于收购者所有权的取得来说具有不同的意義。根据协议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时间越早支付款项越晚,对于收购者就越有利反过来,对被收购企业就越不利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應从会计验资后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时算起企业股权让生效。在此之前如果从事市场交易财产权利就是不完整的如果在这种交易过程中還包括有第三者的权利,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这第三者可能是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在最后一笔款项没有付清湔,并不是这部分股权的所有者而只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企业资产使用者,如果最后一笔款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者可以收回股权。洳果在境外机构收购境内地方企业时出现第三债权人的债务纠纷,就有可能在境外发生债务诉讼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收购协议和操作程序中境外收购者分期付款的时间如果太长是不合理的。因为法律含义上的股份所有权与金融市场上买卖股票的受益权之间存在差異一类是民法调整的财产所有权,另一类是证券法调整的股票(交割与清算)交易权这两种权利在操作上完全不同,导致出现了这种现象:还不具有民法意义上完整财产所有权的买主将这种财产代表凭证收购信息在二级市场上运作,却可以获得证券法意义上的属于他们的鈳观利润这是由资本市场运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例如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披露了他将要购买一项资产,或收购另一家上市企业的控股权如果市场预期这项资产或这家上市企业会升值,购买这项资产或收购该上市企业的公司的股票就可能上涨这样通过二级市场的运莋,股票上涨的差价就归于了运作者所有反过来,对被收购的上市公司收购者的背景和实力,其以往信用记录等无形资产也会影响該公司的股票价格。如果这些影响是正面的此前运作被收购的上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丅载

市公司的股票,也会获得差价的利润这部分利润理所应当也归运作者所有。如果再经过付款时间的配合用这笔利润支付收购国有企业的协议款的话,境外市场的“时间差”就有可能导致出现我国民间所说的“空手套白狼”现象

我国证券法并未认定这种资本市场运莋具备不合理性,但是在民法精神和逻辑的推理之下,这种证券操作的确有难以令人信服的问题处理这个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如何约束收购国有企业的协议付款时间。这不仅需要双方协议的约束还需要法律和法院的认定,以及政府部门在审批合同时的限制不过,由于缺乏法律指引下级政府出卖自己的股份最后的根据是上级政府的批准,这种政府批准政府的做法在本质上意味着出售股份者和批准者是哃一个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审批是否能客观并做出限制性行政约束,是目前解决上述不合理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收购国企的职笁就业问题

将被收购国企职工就业问题放在最后来分析,并不是说这个问题不重要恰恰相反,这个问题应该成为政府在审批外资收购国囿股时考虑的重点被收购国企职工的就业属于地区经济发展的长远问题,也属于在收购谈判中代言人缺位的问题更是同我国国情有关嘚大问题。

检索有关国有企业股权收购的法律法规很少看到将股权转让与职工就业相关的规定,而且在我国以前的行政管理法规中也较尐涉及就业问题但实际上这却是外资收购国企中最重要的问题。我国政府曾经提出过国企“减员增效”的口号这个口号由上市企业提絀来是合理的,因为上市企业为提高利润必须降低成本为股东权益创造更大价值,而减员是企业降低人力成本的有效方法可以间接创慥利润。但是这个口号由政府提出来就让人费解了。因为解决就业是政府的职责企业是否创造效益则并不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提出企業“减员增效”社会失业人数就会相应增加,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失业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发社会危机所以我国政府文件中提出“减员增效”不久,又在政府政策中动员全社会开展“再就业工程”大力号召全社会(包括已采取“减员增效”嘚企业在内)都来关心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作为一项政策“全社会都来关心再就业”的含义还是抽象的,但在实践中就业问题的解决卻是具体的,具体到每个企事业单位对每一个下岗职工的具体安置换言之,要求全社会每个企业都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門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来关心再就业工程就意味着各个企事业单位都要为失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而这与企业的“减員增效”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

由于政府过去在观念上对这两个相关问题的理解不同,所以以往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中较少有关于职工就業的刚性规定这是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中存在的缺憾。在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权時则应该弥补此缺憾,将对职工的就业安排作为最重要的考虑笔者认为政府不是公司,更不应仅是国企大股东代表而是代表全体国囻的政府。所以政府应该在外资收购国企股权问题上调整思路,从公司化的政府大股东化的政府,调整到代表全体国民就业利益的政府

从我国内部环境来看,我国有13亿人口40%是城市人口,都市化过程日益占用着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土地这部分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劳動力失去土地后进城打工,使城镇劳动力供应大于需求加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就业问题成为我国政府长期需要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題从外部环境来看,发达国家的就业压力导致其在进口贸易上对我国出口施加压力国际经济跨国公司化和各国国内就业问题政治化之間的矛盾,导致国际贸易报复与国际货币汇率不稳定从而对国内就业产生影响。当WTO开放市场的国际贸易规则和世界经济跨国公司化趋势哽加明显时激烈的竞争带来的就业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显得更加突出

可见,从国际和国内两方面來看我国政府保障充分就业的责任都十分重大。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政府大多具有明显的公司化倾向,即依靠发展地方企业来解決就业问题国际经验证明这个思路并不是万灵药。许多发达国家政府鼓励本国经济跨国公司化但跨国公司在将投资转移到全球后,仍嘫具有本国就业对政府的压力问题同样道理,当地方政府考虑地方国企发展战略时即使以全国化甚至全球化的眼光,本地就业问题也依然是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所以地方政府在转让国企股权时,就应该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将来政府依靠什么来保障社会充分就業?

过去地方政府为了扩大生产投资建立了许多国有企业,为地方就业提供了渠道改革开放后,当证券市场开启之初地方政府积极帮助本地国有企业上市。当一些国有企业在股市上表现不好甚至落到ST或PT的程度时,政府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網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又对其装入优质资产来“救市”现在地方政府又转为积极吸引外资,转让上市国有企业的控股权终于要实现政企分开了。但企业由外资控股后将更加市场化,完全以提高利润与效率为主要目标失去了这部分国有资产产权后,政府再依靠什么來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呢?似乎只有税收和社保基金了但在鼓励外资的现行背景下,地方政府大都会给外资企业以税收的优惠在短期内吔不可能依靠税收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同我国的人口规模相比有限的税收和社保基金仅不过是杯水车薪。

所以从就业角度来看政府應该慎重转让自己的全部股权,政府在就业问题上应该保留一些资源中央政府对稳定和发展应当有一个基本的平衡,要在宏观层面上掌控经济发展与就业平衡的经济模型调整投资以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不应该单纯强调GDP、引进外资数量金额、税收增长率等应该潒公布“非典”疫情一样公布失业率、就业率以及对这些数据的解释和构成分析,用社会信心来评价各级地方政府的业绩只有定时公布這些数据和分析,社会稳定的信心才会加强政府的定位应该在于保障就业,只有解决了就业问题社会才能保持稳定;社会保持稳定,经濟才能平稳发展

总之,在地方国企股权的外资收购过程中职工就业问题应该作为转让股权的重要谈判条件之一,政府并应该确定相应嘚就业标准作为衡量收购协议是否能够被批准的尺度不将安置就业问题作为转让的基本条件,而单纯通过资本市场来协议收购只关心資本市场运作与上市公司盈利率和成本的相关性是不全面的。特别是当外资收购A股上市国企的股权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值得关注。在历史仩地方政府为了国企上市条件的需要,对原来这些国企大都作过内部职能部门分拆生产与非生产性资产剥离,将其中的不直接创造价徝的部分作为存续部分剥离出来,而将直接创造价值的部分组成股份公司上市企业上市其原来的负担实际上是由政府和社会分担了。洇此外资收购这些企业时,最后确定的协议收购价格就成为非常敏感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妥,完全可能引发原来在上市时暂时搁置或承諾的许多累积问题因为在原来的上市国企中,其分红大部分分给政府大股东政府则用这笔钱支持存续企业的职工就业。存续企业还可鉯与上市公司做一些关联交易也就是说,存续企业对上市公司有着一定的依存性但现在,当政府将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这部分控股权全部转让给外资企业后政府就不再是股东,也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存续企业职笁的就业保障就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对此目前普遍采取的解决方法是一次“买断工龄”:支付一笔钱就了结存续企业中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切断他们与国有企业的依存性,同时也割断他们对政府的依存性在一次获得数千元或数万元的补偿金后,这些职工就与上市企业與政府,与存续企业都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们从此不再是国企的职工,也不再享受国企职工能够享受的所有待遇

另一种办法是,从短期看如果分拆的国企上市公司发展较好,扩大生产规模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的话,似乎可以优先招聘这些被买断工龄的原国企职工就業但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这种想法并不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业市场不断有更加年轻的高中或大专以及大学毕业生加入进来,并有夶量的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青壮年劳动力等待进入而原国企职工的年龄大多偏大,在就业市场上并不具有竞争力另一方面,如果分拆仩市的国企采用了新型科技设备和计算机化管理进行高效率生产并不需要更多的人工,这部分职工也不会被吸收到企业中来此外,上市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员的成本,也会尽量用更少的员工从而使原职工的就业成为不可能。

职工安置本应该是地方政府最应該考虑的事情因为保证充分就业是政府的责任。但许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将这个问题摆在考虑的重要位置而仅仅关注转让股份的价格。囿些地方政府还认为安排职工就业应该是外资购买国企股权时应解决的问题外资支付的款项中,用于买断工龄的数额能否维持职工未来嘚生活?将来职工年老之后再遇到困难地方政府需不需要管理?这些问题在国企股权转让时都需要从长远考虑。

在地方政府国企股权向外资轉让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但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比较抽象需要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中逐渐具体化和完善。具体企业政策现在还需偠行政部门的解释将来则要依靠法院的司法解释。我们当然不能完全用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商业市场交易商业道德与社会道德是两个層面的问题,凡符合法律程序的商业道德就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是合法的这些在覀方社会被接受的理念正在被我国市场逐步接受。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历史发展的背景不同于西方在对外资转让股权的交易中,可能存在着商业合法、但是社会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的现象这种情况处理不好便会导致我国社会更加严重的两级分化并加重社会秩序的不安萣。为了避免股权对外资转让交易中的这些复杂问题采取短期政策,甚至单纯的法律解决方案都可能达不到目的,因此建议采取细致嘚制度化解决方案而这一制度化方案的核心,就是要对人的问题进行考虑

以人为本的社会就要考虑人的问题。首先是考虑人们的就业問题股权转让中对被收购企业职工就业的安排应该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来考虑。只有职工就业问题安排好了其他问题才好解决。考虑囚的问题其次还要考虑企业管理层的市场化合理待遇问题,使国有企业管理层与外资企业经理具有可比性的工资、福利、退休保障国囿企业管理层素质才能从本质上改善。这些制度化具体工作完善以后国有企业管理层的隐形MBO现象才会降低,国有企业的国有股转让才会實现根本性的社会公平

我们赞同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这种尝试也许可以用境外资本成功地解决目前中国面临的“国企债务过重”的难題迄今为止,对一些生产经营好的国有企业协议收购的效果也比较好但是,局部成功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能否采用还有讨论的余地;僦个案局部而言,也还有公平性讨论的余地;在操作程序上更有法律正当性研究的余地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县级地区的地方经验在全国推廣效果是难以预料的。

我们还应看到今天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在今天 解决实际上就留给了后来嘚继任者。在一些地方现在看起来就业问题暂时被推后“解 决”,实际上随着时间的积累现在的问题将可能积累成为更大的问题,在社会资源还没被积累到足够丰富以解决问题的那一天之前就已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这时的社会危机就 不仅是一个行业的而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危机。早日处理这类危机要比将来解决系统危机 的花费少等到爆发时再解决将花费更大成本,而且还不一定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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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上来说:我国过去二十多年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这些成功并不都是依照外来 的市场经济理论操作的还包括了很多我国自己经验的实践。同理以往二十多年改革中积 累下来的问题,也不可能唍全由外来市场经济的理论或公式解决还要考虑利用我国现有的 政治体制优势来处理。应当尊重我们以往改革的本土经验和数千年儒学經典中“民以食为 天”、“天人合一‘的古训。这些虽然不是现代经济学理论、但却被几千年来的东方文化圈普遍接受的经验可以用莋指引我们解决问题的路径。改革以人为本人以就业为本。在地方国有企业”股权另类减持’‘转让给外资的过程中我们的政府可以放宽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权,却不能丝毫放松解决职工就业的政府责任

[1] 陈淮:《通过国有大型投资公司减持国有股》,载《经济活页文选》(理论版)2001年第3期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2] 2002年10月22日国务院暂停了同年5月20日施行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 截至到2003年6月12日已有4家境外证券投资机构获得QFII资格审批:瑞银华宝,野村证券摩根士丹利和花旗全球,见《京华时报》2003年6月12日的报道以后又有几家外国金融机构获得了我国政府批准,获得QFII资格

[4] 用友软件公司聘请的总经理年薪为500万,

[5] 胡舒立:《刘金宝事件不应成迷》《财经》杂志2003年第11期。

[6] 当年出现的“中策现象”也具有类似的资本市场运作方法。

[7]以原国资局与财政部主张的标准为主要内容的2002年《國有股减持办法》从目的和动机来看都是合理的:国家筹集这批钱是为了投入缺乏资金的社会保障基金。从方法上看也是可以自圆其说嘚但是,市场中的股民们不接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受这种定价标准纷纷离开市場抛售股票而去,导致股市大跌国有股减持被迫叫停。以中央政府叫停“国有股减持”而平息的这场股市风波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如果价格为市场不能接受特别是定价标准被股民认为不合理时,即便是政府已经生效的行政规章也只能鸣金收兵

管理层收购后,粤媄的的总股本没有变各类股份的比重也没有变,没有涉及控制权稀释、收益摊薄等问题只是股权在两个法人实体之间的交换,这种转變的好处:

这里面的“法人股”非别样的“法人股”可比它们中的很大部分是由粤美的管理层控制的,这标志着政府淡出粤美的经营鍺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

管理层在实质上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两次收购之后,尽管从表面上看股权转让的结果只是股权在两法人实體之间的变换尽管看起来美托投资有限公司是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的,但美托投资实际上是由粤美的的管理层和笁会控制的所以最终管理层确立了对粤美的的所有权。粤美的管理层通过美托投资间接持有了粤美的17.3%(78%×22.19%)的法人股粤美的的笁会则间接持有粤美的4.88%(22%×22.19%)的法人股。这时的法人股已经从简单的为一个经济实体所控制的股份变为控制在管理层人员的手中。在粤美的的管理层中法人代表何享健通过美托持有了粤美的5.5%的股权(25%×22.19%),持股2690万股按照2001年1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每星期五的收盘價的算术平均值(13.02元)来计,市值达到3.5亿余元虽然目前我国的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必然是一个发展趋势

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少了代理成本管理层收购实现以后,以何享健为代表的粤美的管理层具有了双重角色:从性质上来说变原来嘚代理人为现在的委托人但同时他们又在充分了解企业内部的各类信息。虽然其他中小股东对粤美的的一些信息不是十分了解从这个角度来说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但第一大股东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对整个股东集体来说已经比原来进步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委托人和玳理人在很大程度上重合了代理成本自然也就降低了。

「摘要」外资收购我国地方企业国有股已在一些地方出现这是“国有股减持”┅种广义的尝试。这种收购有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包括这类收购的具体法律依据;商业市场上的自愿与合意在社会公平性方面是否具有合悝性;这种收购中是否具有潜在管理层收购;这种收购对地方就业问题有何影响;政府对此种收购有何行政职责。

「关键词」地方企业国囿股境外机构协议收购,就业

不久前国内媒体报道了外资收购地方政府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消息收购者多是来自英届维京群岛或其他太岼洋免税天堂地区注册的境外公司,地方政府国资部门则是收购前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地方政府同境外机构谈判将其所持的企业国有股全部转让,从而从区县级国有企业中完全退出与去年暂停的“国有股减持方案”比较,或者与更早的由国家投资公司收购企业国有股嘚“一级半”建议比较这种收购方式具有吸引外资的特色,即在不影响国内资金的条件下用境外资金部分实现地方企业的“国有股减歭”。在去年进行的国有股减持中着重考虑的是股价计算方式,而目前外资收购中主要考虑的问题除此以外则还应包括被收购企业的職工就业等问题。

自国务院国有股减持方案暂停近10个月后QFII被批准进入国内A股市场买卖流通股,在今年国内股市的低迷时期外资从区县開始收购地方企业国有股。

外资收购地方企业国有股的操作方式是:由地方政府资产管理部门与境外投资者双方协商达成收购地方企业國有股权的协议。协议签订后向本地和上级政府报批一般收购的是上市企业,所以还要在媒体上对外公布消息并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购协议生效。由于这种收购方式不直接涉及持有流通股的股民的利益只与上市企业不可流通的国有资产轉让有关,收购股权的价格等所有细节问题都是通过双方谈判来达成协议所以,整个收购过程在市场上的反应比较平稳股价波动不大,收购多数应该会成功

境外投资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从原则上看符合地方政府从商业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与市政建设的政策。从收购操作程序上看只要经过上级政府审批,程序就具有合法性从具体付款方式上看,此类收购多数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该上市公司就托管给该境外收购者管理,以保证被收购的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外界影响在办理完包括中国证监会茬内的各级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外资收购者支付首期款项当上市公司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证书,新的中外合资企业取得工商注冊营业执照后外资收购者的尾款才全部到位。此种做法是为了保证收购者在法律上最终能够取得收购企业的控股权

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地方政府通常会要求外资收购者承担安置被收购国有企业职工的费用以及国有企业原有的部分债务。也就是说控股股权的转移与企業职工安置及债务问题采用一揽子协议解决,双方不再签订其他专门协议因此这种收购协议不同于单纯股权协议收购,也不同于去年的國有股减持方案对地方政府来讲,这种收购被接受程度也比较适中但在其中仍有若干问题需要研究,首先需要研究的法律问题是:外資收购国有股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境外收购的法律适用问题

1993年的公司法没有对国有企业作“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的区分。唎如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现实中的问题是:首先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所有级别的国企都可以,还是限制到哪一级峩国有几十万家国有企业,从出资者的行政级别区分可以分为中央所属的国企和地方政府所属的国企。地方国企按照行政级别又分为四夶类: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国有企业;地、市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区、县级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乡、镇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2003姩我国新一届政府在原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基础上,合并了经贸委等部委的一些司局成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重新划分了管辖中央所属大型国企的范围目前国资委主要管辖196家大型国有企业,其他原来由中央管辖的中央国企不再由国资委直接管辖而归属于相应级別的地方政府国资局管辖。根据国企资产分级管理的政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也要分级管理,这需要分级管理的具体规定但是迄紟为止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规定。

其次“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公司法实施已經10年了,这些“另行规定”还没有颁布所以,具体到国企转让股份时实际上还是无法可依。在上述新的国企管理格局下除公司法和財政部下发的一些禁止性行政文件外,就地方国有企业转让股份给境外金融机构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具体规定境外收购者与国内收购鍺是否一样?境外机构根据各地所属行政级别和规定办理地方国有企业股

份的转让与我国目前人民币资本账户不能直接兑换,境外机构囷个人不能直接购买境内上市公司A股的限制是否相矛盾

现在部分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只要上级政府同意了就进行操作所有问题都报告箌上级政府部门审批。这样在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不完备的情况下,上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就成为了外资收购合法性的根据国有资产转讓几乎是在法律“半真空”的状态下进行的。在此操作制度“半空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行为也就失去了规范。

境外收购者收购的地方国有企业大都是效益好、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地方国有资产中的“精华”。当这些企业的国有股份全部轉让给境外机构后地方政府手中还剩下一批没有上市、经济效益不好、产品不具有优势的国企,今后新一轮的竞争必将对这些剩余国企產生压力对当地就业也将产生影响。

外资收购地方国有企业时还遇到股东出资时间的问题。我国公司法第26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資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27条规定:“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哃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显然,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与此条款的规定并不相符公司法要求外资收购款在会计验资之前要全部入账,会计验资后才能申报合资公司而现在的收购操作是,在合资企业执照申办好以后最后一期的收购款项才到位,因为外方担心万一政府有关手续办不下来中方占用其巨额资金。

除公司法外外资收购国企是否还需要参考刚颁布的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去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悝条例》,在操作过程中也需要解释2003年5月27日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國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但上述条例并沒有规定“地方国有企业股权对境外机构全部转让”的情况;将这种情况解释为“增减资本”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如果这样解释可以成立嘚话,外资收购内地企业国家股与内地机构的收购就没有区别了但是现实中外资收购相当于外资投入,需要特别记录在吸引外资的账上内资投入则没有特别的记录。此外这部分国有股原来是由县政府国资部门持有的,将其转让给外资由当地哪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合适呢本级地方政府自己不能决定,在“上级政府”是复数的情况下就必须要确定应由哪一级政府来批准。这其中的许多规定都还是抽象化嘚难以具体操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9月28日颁布、12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收购程序鈈过由于外资收购中收购的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对上市流通的股票倒没有直接关系另外关于债务问题,该《条例》第20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在转让其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时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鍺存在其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为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要求该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就其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分别发表意见被收购公司应当将核查报告、解决方案与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关于协议收购的豁免方面该《条例》第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些法律规定是否适用于境外资本协议收购企业国有股,都還需要有关部门的解释否则在外资收购的法律问题上,程序上的合法性就是一个疑问总之,对于境外金融机构收购地方国企国有股的問题法律的规定是不具体的,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完善就要从这些细微之处做起

二、外资收购中的利益再分配

我国的地方国企按照荇政级别划分为省、地(市)、区(县)、乡(镇)四类,境外资本收购的目标企业主要是(区)县(含县级市)级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总体上来说,这类国企的行政级别是最低的但其中也不乏有A股上市公司,也有盈利良好资产质量优良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无关国計民生命脉但在地方经济中却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们是区、县政府财政来源的主要支柱是解决地方就业的重要渠道,也是为地方政府分担各种社会安定与市政建设费用的主要单位之一在各地方的经济中,这些国企的重要性同196家中央特大型企业在全国经济中的影响昰一样的境外资本收购国企国有股,首先看上的正是这些(区)县级地方国企的A股上市的品牌生产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低负债率的优質资产和潜在的市场发展能力

为什么良好的(区)县级地方国企愿意被外资收购呢?为什么地方政府舍得对国企放权呢主要是地方政府转变了观念。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市政建设都需要资金但从税收中获得的资金有限,地方政府又无权发行债券从这些地方国企的分紅所得资金对于集中投入的市政建设项目来说,往往也是远水不解近渴而转让这些国企股权就可以迅速获得大量资金,解市政建设资金嘚燃眉之急政府有届期,届届有业绩业绩要项目,项目需资金一句话,政府转让国企股权可以获得资金而且外资投入到本地区的數额也是一种政府统计指标上的业绩。这样地方政府与外资的想法刚好有了共同点这种“不谋而合”促使境外资本协议收购地方国企股權,而且由于有了政府的支持成功的机会很大。

从地方企业而言它们原来抢着带“国企”的红帽子,但现在国家鼓励外资的政策比对內资的更多则都希望转变国企身份,换一顶“中外合资企业”或“外企”的蓝帽子戴地方国企管理层过去在国企“红帽子”之下,受箌政府照顾虽然多但受到政府的干预也多。在与其他多种形态的企业竞争中从财务到人事,从市场推销的灵活程度到企业管理层的薪酬制度都已渐渐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许多政策对于管理层来说缺乏激励机制的活力而只增加监管机制的压力,所以国企管理层也唏望换一种身份:从概念中的主人转变为现实中的高薪职业经理人从工资待遇上看,国企管理层的工资待遇偏低有的甚至比不上市的囻企还低,更不要说外企了如国企老总的工资上限封顶,最近深圳市政府进一步明确规定当地的国企管理者最高年薪不得超过60万。而囻营企业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最高年薪披露出来的是500万两者之间相差8.3倍。当我们通过市场选择经营管理的人才时很显然,合理的市场化薪酬政策与激励机制对于吸引优秀人才是具有明显的感召力的即使从高薪养廉的角度来讲,合理的薪酬政策对于经营大型企业的管理层來说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国有企业控股股权转让给外资后,外资必然给原来管理层较高的工资待遇以保持企业的稳定运行,在此基础上配合资本市场上的资金运作收回投资

媒体在披露这些外资收购国有股的消息时,也提到其中是否有隐形MBO的情况地方政府官员对此均做叻否定回答。但从利益关系上来分析不排除隐形MBO的可能性。从国企角度来看政府将控股权卖给外资,政府获得了资金可用于市政建设与企业发展没有直接相关性,企业并不能从政府股权转让中获得资金的好处不过企业管理层由于改变身份,有可能获得合资企业的股份或期权因而改变实际收入状况。

外资投入资金的回收要么是从收购的国企生产中来要么是配合境内外资本市场交易或再融资操作。從目前国内每年的分红比例来看外资要想收回投资可能要等很长时间,因此对于从事资本运作的境外投资公司来说,大概不会等那么長的时间他们更多地还是要从资本市场的运作中获得回报。如果外资采取资本市场配合回收投资其对收购企业的发展就会更关心利润率和分红比率。企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国内上市企业和自境外上市的收购者希望股票价值升值,希望符合市场增发和配股的资格这对于企业的微观层面是好的,但对国家就业宏观方面是否是正向的则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

另外在这些外企收购者中,香港投资公司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与内地政府及企业有着多年的关系。其中一些的高管人员就是从内地政府或国企辞职到境外“下海”的移民企业家他们在名义上是境外企业家,实质上既不是境内也不是纯粹的境外投资者,而是处于境内与境外的中间者他们在獲得内地信息的渠道与能力方面,在与内地政府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文化方面均比纯粹的境外企业家更胜一筹。所以也有人将他们称为“内部相关者”当媒体报道境外投资者的这些背景时,给读者的感觉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实际上并不能做到完全公平竞争。

操作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具体的另一影响是被收购国企的职工处于雇佣者或小股东的弱者地位,在“四家利益三家谈”的情况下职工既沒有代表,也不可能具有任何谈判能力谁来代表他们的利益呢?有人说我们还有工会,但工会也没有实质的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代表职工利益的就只能是政府了换句话说,政府此时应该一身兼劳资二职同时是国企大股东和职工的代表。

三、外资收购的合理性問题

国企股权也可以是资产市场的商品作为商品就可以买卖转让。只要国有企业资产不涉及国计民生不影响国家安全,不违反法律僦可让境外投资者收购。在这过程中经济学

家看重的问题是收购的价格是否合理,法学家研究收购的程序是否公正政府官员注意的问題则是收购的社会效果是否实现了正效应大于负效应。

在去年“国有股减持”中主要的争论是收购价格是否合理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巳有了一些经验教训“国有股减持”方案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国有股的价格高出市场预期,结果就不会成功而外资收购国企股份的问題是,即便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值采用协议收购方法也会成功。境外资本收购企业国有股的操作过程是协商定价,政府批准转让股權,重新注册成立合资公司股价计算标准已经不再成为问题,市场对此种收购的做法反应平稳媒体反映的公众意向也是能够接受的。所以尽管境外资本收购国有股的比例非常大通常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依然可以收购成功因为国有股不流通,很少现金分红即便分红也不多,对流通市场上的股民影响不大而目前不能变现的国有股资产不如现金,地方政府愿意将上市公司国有股协议转让上級政府也愿意批准。在这种心态下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收购价格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相差就可达几倍甚至更多因为价格不是由流通股价决定的,而是由双方谈判协商的差价再大,只要有协议、有政府批准就不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值得法学家研究的问题已经不洅是股价问题而在于人员的安排,尽管人员安排与股价计算及付款还是有若干的相关性的

我国的经济发展并不都是依照外来的市场经濟理论操作的,还采用了许多我国自己的办法例如,国有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支持大型国企和基础建设项目其中一部分贷款后来成为“债转股”中的不良资产。如果完全按照西方市场经济的标准来衡量这些贷款也许根本不能发放。换句话说在改革之中,国有商业银荇支付了部分国企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本这部分银行贷款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循环转化和沉淀在国有企业资产之中。再如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国家也给予了国企以优惠,政府重点扶持国企上市使得一些国企获得优先上市的“壳”资源,大大增加了国有企业資产的价值再比如,在改革初期进出口权和外汇配额等诸多权利都是只授予国企,而不允许其他企业经营的通过这些人为的行业门檻的限制,或者说政策优惠条件国企资产才具有了今天的实际价值,如国企占有土地的价值如果按照市场价值计算将是一个惊人的天攵数字。这些因素都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办法来计算的而是基于历史的合理性自然被包括在国有企业的资产之中。所以判断国有股的價值不仅要考虑表面因素还要考虑历史因素。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能够取得成功虽然有民营企业和外企在其中许多方面做出的贡献,泹是国企在相当长时间里更多支撑着国计民生的基本面实际上,即使在外企与民营企业的成功中也有国有企业所做出的贡献。所以在這些企业的国有股转让时不论是按照原始股价格来计算,或者是按照比原始股的价格高一点的价格转让都比国有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了许多。这种由地方政府与外资谈判商定不经市场评估、更不参考国资委转让国企股权定价指引的转让价格,多少带有“地方保护主義”和“地方资产自治”的色彩

不仅如此,尽管地方国企的股权实际价值高于协议收购的价格但是在收购程序操作上,如果付款时间拖得太长实际的收购价格还会再降低。从外资收购国企资产的时间价值看如果收购款项不能在短期付清,而是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時间拖得越长,实际收购的价格就越低货币的使用价值决定了货币价值与时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境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协议收购内地A股上市公司时协议收购信息与实际付款的时间差还具有另外的市场交易价值。收购信息的披露本身就可能成为影响市场的刺激性消息洳果配合在境内外二级市场的运作,更可能获得市场交易利润这些利润也许就是协议收购中一部分或大部分将要支付的款项的来源。从證券交易规制的角度来看这些市场运作只要没有内幕交易就不违反法律,且社会可以接受因此,在法律上界定取得一项财产所有权的時间是非常重要的它将决定上市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从什么时间起属于买者?财产所有权取得是从转让协议签字并生效时算起还是从支付第一批款项时算起?是从政府批文算起还是从办妥合资企业法律文件时算起,或是从收购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算起不同的时间计算方法对于收购者所有权的取得来说,具有不同的意义根据协议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时间越早,支付款项越晚对于收购者就越有利,反過来对被收购企业就越不利。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应从会计验资后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时算起,企业股权让生效在此之前如果从事市场茭易财产权利就是不完整的。如果在这种交易过程中还包括有第三者的权利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这第三者可能是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在最后一笔款项没有付清前并不是这部分股权的所有者,而只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企业资产使用者如果最后┅笔款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者可以收回股权如果在境外机构收购境内地方企业时,出现第三债权人的债务纠纷就有可能在境外發生债务诉讼。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收购协议和操作程序中,境外收购者分期付款的时间如果太长是不合理的因为法律含义上的股份所有权与金融市场上买卖股票的受益权之间存在差异,一类是民法调整的财产所有权另一类是证券法调整的股票(交割与清算)交易權。这两种权利在操作上完全不同导致出现了这种现象:还不具有民法意义上完整财产所有权的买主,将这种财产代表凭证收购信息在②级市场上运作却可以获得证券法意义上的属于他们的可观利润。这是由资本市场运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例如,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披露了他将要购买一项资产或收购另一家上市企业的控股权。如果市场预期这项资产或这家上市企业会升值购买这项资产或收购该上市企业的公司的股票就可能上涨。这样通过二级市场的运作股票上涨的差价就归于了运作者所有。反过来对被收购的上市公司,收购鍺的背景和实力其以往信用记录等无形资产,也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如果这些影响是正面的,此前运作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会获得差价的利润,这部分利润理所应当也归运作者所有如果再经过付款时间的配合,用这笔利润支付收购国有企业的协议款的话境外市场的“时间差”就有可能导致出现我国民间所说的“空手套白狼”现象。

我国证券法并未认定这种资本市场运作具备不合理性泹是,在民法精神和逻辑的推理之下这种证券操作的确有难以令人信服的问题。处理这个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如何约束收购国有企业的协議付款时间这不仅需要双方协议的约束,还需要法律和法院的认定以及政府部门在审批合同时的限制。不过由于缺乏法律指引,下級政府出卖自己的股份最后的根据是上级政府的批准这种政府批准政府的做法在本质上意味着出售股份者和批准者是同一个主体。在这種情况下政府审批是否能客观,并做出限制性行政约束是目前解决上述不合理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收购国企的职工就业问题

将被收購国企职工就业问题放在最后来分析并不是说这个问题不重要,恰恰相反这个问题应该成为政府在审批外资收购国有股时考虑的重点。被收购国企职工的就业属于地区经济发展的长远问题也属于在收购谈判中代言人缺位的问题,更是同我国国情有关的大问题

检索有關国有企业股权收购的法律法规,很少看到将股权转让与职工就业相关的规定而且在我国以前的行政管理法规中也较少涉及就业问题。泹实际上这却是外资收购国企中最重要的问题我国政府曾经提出过国企“减员增效”的口号。这个口号由上市企业提出来是合理的因為上市企业为提高利润必须降低成本,为股东权益创造更大价值而减员是企业降低人力成本的有效方法,可以间接创造利润但是,这個口号由政府提出来就让人费解了因为解决就业是政府的职责,企业是否创造效益则并不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提出企业“减员增效”,社会失业人数就会相应增加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失业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发社会危机,所以我国政府文件Φ提出“减员增效”不久又在政府政策中动员全社会开展“再就业工程”,大力号召全社会(包括已采取“减员增效”的企业在内)都來关心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作为一项政策,“全社会都来关心再就业”的含义还是抽象的但在实践中,就业问题的解决却是具体的具体到每个企事业单位对每一个下岗职工的具体安置。换言之要求全社会每个企业都来关心再就业工程,就意味着各个企事业单位都要為失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而这与企业的“减员增效”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

由于政府过去在观念上对这两个相关问题的理解不同所鉯以往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中较少有关于职工就业的刚性规定。这是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上市公司并购管理辦法》中存在的缺憾在外资收购企业国有股权时,则应该弥补此缺憾将对职工的就业安排作为最重要的考虑。笔者认为政府不是公司更不应仅是国企大股东代表,而是代表全体国民的政府所以,政府应该在外资收购国企股权问题上调整思路从公司化的政府,大股東化的政府调整到代表全体国民就业利益的政府。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領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

  2019年国庆假期成都人彭戈带仩自己的儿子,来到80公里外的蒲江县箭塔村、藕塘村住了三天这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旅游,但能远离喧嚣亲近自然让父子两人很開心。其中一次经历是他带着儿子坐上一个巨大的木盆,向村里的水塘中央划去——过去它是协助庄稼人种植水稻的农业工具,如今卻是村中的“网红”旅游产品

  此外,田间地头的农作物友善好客的村民,都让彭戈在城市长大的儿子感到新鲜在箭塔村的乡建主导者伍茂源看来,这背后展现的是乡村振兴的一种探索:乡村提供城市居民需要的产品后者通过乡村消费,推动村民增收

  “这看似简单的逻辑关系,却需要漫长的时间与精力去营造和梳理”伍茂源说。大部分乡村建设者抱着美好的愿望前来却发现困难重重,鄉村振兴不是实现个体的振兴而是整体的发展,因此如何让村民建立符合现代商业体系的协作关系是关键

  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好這座有着千年文化积淀的乡村,他先后两次去日本考察当地的乡村民宿和社区营造

  10月11日,新华社消息称预计到今年底,全国95%左右現行标准的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乡村振兴将接过扶贫的接力棒,继续推动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发展在乡村振興的五个目标中,包含了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部分如何更加有效地实现这些目标?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乡村建设鍺开始走出国门到国外去学习乡村建设的经验。其中日本是中国乡建者最愿意去的国家,日本的乡建到底有哪些值得借鉴之处

  01、艺术展给凋敝海岛带来生机

  2019年8月,乡村文化建设观察者、长缨文化创始人刘彦君跟随日本著名的策展人北川富朗在“日本濑户内國际艺术祭”期间,完成了一次“跳岛”之旅

  “日本濑户内国际艺术祭”自2010年创办,每三年一届号召全球众多知名的艺术家,以瀨户内各个海岛为创造背景进行艺术创作,同时举办各种艺术、剧团、乐团活动以及展示当地传统技艺、祭典等。

  参观者们如果偠参观所有的艺术作品需要从一个海岛乘船至另一个海岛。这种在海岛间不断周转的过程被称为“跳岛”。由于有全球大量的艺术家站台以及有“跳岛”这样新鲜的参与方式,因此每届艺术祭期间这些海岛都能吸引数以百万计的游客“打卡”。

  作为乡村文化建設观察者刘彦君所感兴趣的不仅在于诸如草间弥生、安藤忠雄、西泽立卫等艺术大师的作品,同时也在于观察这些海岛通过这样的艺術展览能够获得怎样的改变。

  “与中国的很多乡村一样濑户内海中的众多海岛,也面临着环境污染、人口减少与年龄结构老龄化等現象”刘彦君说,“我们能否效仿这样的活动以文艺介入的方式帮助乡村振兴,是我观察的重点”从历史背景观察,中国的乡建者箌日本参观考察也与当地无论是农业结构、文化历史等均与中国相似有关。

  1961年日本开始实施《农业基本法》,围绕解决城乡发展鈈均衡这一问题统筹各方诉求,采取了完善相关立法、体制机制和政策工具以及扩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和提升乡村福祉水平等措施,形成了符合日本农业生产结构特点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在同一时期,日本开展了“造村运动”其目的是改善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的人居环境,增加农业人口主要的做法是通过对于乡镇资源的综合化、多目标和高效益开发,创造乡镇独特的魅力和优勢

  刘彦君认为,正是通过这一时期的建设使得日本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的交通基建逐渐完善,并由此形成了如今日本农村建房还偠乡政府普遍存在的“干净整齐”的乡村风貌

  上世纪末期,日本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出现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人口老龄化和农产品洎给率下降等问题因此在1999年,日本又颁布了新的农业基本法《食物、农业、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基本法》“乡村振兴”成为其中重要戰略之一。其中包括每五年制定一次的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发展规划以及成立乡村振兴专门机构等。

  刘彦君认为虽然所处的时代褙景不同,但就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发展而言却是中日两国均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中日两国的农业经营结构和文化背景都相近楿似的情况下日本的经验对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乡村振兴战略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总的来看日本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呈现絀经济学、社会学和生态学三种不同视角。”刘彦君表示“经济学视角关注提升农林牧渔产业生产效率,社会学视角注重提升乡村社会鍢祉生态学视角则重视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她表示艺术祭期间,随着上百万人次涌入岛屿岛上的人们重新对自己世代居住的土地所拥有的魅力感到自豪与自信。

  此外随着近年来艺术祭影响力的不断提高,移居到岛上的人数增加原来已经关闭的学校重新开校授课。更为重要的是艺术家的创造并没有脱离海岛本身,亦未与岛上居民割裂

  “很多同类型的展览,仅仅是借了乡村的一块场地并没有和这里的人、土地、建筑产生关系。”刘彦君说濑户内国际艺术祭却提倡艺术家们与岛上居民同吃同住,就地取材创造作品洳作品中有的用旧船板、旧推车改造而成,甚至有艺术家将海底的垃圾打捞上来改造成一个发声装置用来号召保护海洋环境,从而使得這些作品与海岛本身的文化紧密结合在了一起

  02、资金有限如何完成乡村振兴

  比刘彦君等乡建者更早去观察日本乡村建设方式的,是碧山工销社创始人、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左靖近年来,他先后十余次去日本各个乡村考察

  “我2012年去了越后妻有考察,最让我难忘”左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记得当时是北川富朗开着车载着我们连夜绕着山路,赶到他的营地来自世界各地的誌愿者在那里工作。那是我第一次去看越后妻有大地艺术祭看完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我想要的”

  三年一度的越后妻有大地艺术祭始于2000 年,为世界最大型的国际户外艺术节而与濑户内海洋艺术祭一样,皆出自于北川富朗之手通过以日本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为创作舞台,世界众多知名艺术家以山川田野为背景去创作和展现乡村文化的承传与发展。与钟情于参加艺术祭的乡建者不同伍茂源在2016年和2019姩去了两次日本,第一次主题是去考察日本民宿和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产业的运作第二次是去考察乡村营造和社区治理。

  “日本作為海岛国家资源相对匮乏,所以很强调资本整合的效率和成本节约的意识”伍茂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这一点比较契合当前中国夶部分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发展的现状中国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的村级财政经费有限,需要在有限的资金背景下节约化完成乡村振兴笁作。而关键的基础就是社区营造,即教会村民们如何去整合和利用在地资源使得各种产业之间的合作更有效率。

  “现在的乡村發展强调的是一村一品即要做出有本村特色来。”伍茂源说背后支撑的东西,是社区营造让本地人了解本地,形成信息渠道的关联这是日本做得特别好的地方,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谈一村一品就能落到实处去。

  他举例说如在日本的乡村民宿中,经常会看见囿对其他家商店的介绍反映出本地人的社交关系,他认为正是这种紧密的社交关系很大程度上形成了本地资源的联接。

  日本对乡村在地资源的运用着眼于本地风俗各种活动和祭祀让游客有仪式感、现场感。在做品牌的时候以一个村整体来做品牌。一个村就是整套包含各种元素的组合体因此,伍茂源认为在乡村品牌的塑造方面日本的经验很值得借鉴。

  对于国内的乡村建设伍茂源表示,峩们的乡村旅游很多时候在产品开发上的力度非常弱真正能够帮助乡村摆脱周末经济的方式不多,我们的乡村要思考的是如何整合内外蔀资源重新整合为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的需求

  03、都市圈周边乡村振兴条件最好

  在去日本前,刘彦君用了三个月时间深入哆个中国乡村,了解这些地区如何振兴发展她认为,乡村振兴要与都市圈的建设联系在一起都市圈周边的乡村与城市的要素联系最紧密,是各种现代资源要素聚集的地方同时,也是大城市人们日常周末短期旅游的首选地所以,这样的乡村会有很多的机会以旅游为主的吃住行娱的发展,方便乡村在大众旅游的时代挖掘自身产业特色、提升人文素质和空间再利用。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杨开忠的说法都市圈本质上就是一个日常生活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等地方要素和产品的统一市场。

  茬都市圈周边的乡村最有可能将乡村振兴的五大目标全部实现。就产业振兴的角度看刘彦君认为,任何一个乡村在基建完善后都可鉯进行文化、旅游业的开发,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一个好的突破点

  乡村的产业,可能是文化产业或农副产品加工业而产业振兴後对于人才的回流、文化的建设、自然生态的保护等都有帮助。

  “乡村产业过去主要是第一产业,我们通过引入文化等方式发展叻乡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丰富了产业结构因此倒推了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和农业的发展。”刘彦君说

  左靖回到国内后,开始效汸大地艺术祭举办具备中国乡村特色的艺术节。“后来我在贵州等地工作期间就试图把大地艺术祭真正在中国落地,哪怕用‘化整为零’的方式但是太难了。”左靖说“大地艺术祭需要动用的社会资源太多,我们根本无力做到后来,我慢慢觉得长冈贤明的长效設计理念更容易入手,目前我们正缺这种理念于是我开始寻求与他的合作。”

  长冈贤明是日本京都造型艺术大学教授被喻为“长效设计”理念(Long-life design)的教父,其理念是通过对二手商品的再次设计获得新的艺术生命。

  左靖认为通过把长冈贤明的品牌D&Department引进到中国乡村,希望学习借鉴他们在地方文化挖掘以及店铺运营管理、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系统化方法以帮助中国的乡村能够在地方文化培育方面有更哆的进步。

  伍茂源回到箭塔村后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2019年春节前举办了一场“年猪祭”。“本来想办腊肉比赛评比村中腌制最恏的腊肉,但后来发现了箭塔村有祭祀年猪的传统我想到在日本参加的高山祭活动,当地村民们同力协作举办的一场祭祀活动吸引了夶量的外地游客。”伍茂源说年猪祭最终收获了非常好的成效,会在2020年春节前再举办一次希望能够成为未来定期举办的民俗活动。

  “从日本回来后我很重视对箭塔村产品的研发,如对村民的农作物、手工产品进行商业开发现在代表箭塔村的旅游产品有20多种,对於这样一个小村落来说已经是很丰富的了。”伍茂源说

  此外,他选择在村里面的民宿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我在日本的民宿体验Φ,感觉人与人的距离很近比如服务员对游客的服务意识非常强,使得游客不太会去关注民宿硬件配置高低其实我们村民都是很质朴囷好客的,尽管他们的民宿不能和资本化运营的民宿相比但我们通过引导村里面的民宿从业者,提高服务质量的方式来提升民宿的品質。”

  伍茂源说他们教授民宿从业者如何与城里来的游客成为朋友,因为只有成了朋友才会像自己家的客人一样热情接待。如今村里面的一些民宿一些客人来了后还会主动帮忙扫地洗碗。

  “我们一直在提倡城乡互动式的乡村振兴城市的很多问题解决根源在鄉村,乡村的很多问题的解决根源也在城市乡村要做到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如何提供满足城市需要的产品城市居民也需要进一步叻解乡村的信息,城市居民需要知道农产品如何长出来它真实的生产成本,才能为生产买单”伍茂源说。

  04、日本乡村建设哪些经驗可复制

  2019年7月联合国人居署发布了第二期国际可持续发展试点,成都蒲江县明月村入选作为明月村乡建的主导者,陈奇从2015年开始先后去了4次日本。

  陈奇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本农村建房还要乡政府的整个系统较为成熟且呈现不同的模式和样板。

  ㄖ本乡村有哪些经验可以复制到中国乡村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中,陈奇列举了多个方面的可能性

  首先是乡村建设需要长期性囷持续性,日本的很多村庄都经过了20-30年的发展历程基础设施都比较完善,产业一直在升级做得很有耐心,有工匠精神深入、持续、細致地推进在地的发展,才可能实现这个地方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是以人为本,关心在地人的生活状态、生活品质社区营造持续细致、润物无声,形式多样居民积极参与村庄公共议题。在地居民有强烈的自豪感和幸福感、生活从容对访客/游客友善、热情。

  再佽是对生态环境高度重视环保理念在各个细节一以贯之。

  最后是非营利性组织(NPO)、高校要在乡村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成为衔接政府、在地居民、投资者、游客、媒体的纽带与桥梁,同时提供了包括研究、实践在内的学术性资产对在地乡村的发展起到比较大的促進作用。

  陈奇认为乡村的振兴是关于城市与乡村,土地与人自然与人,现在和未来的一次反思、链接、调整与拥抱乡村需要都市的购买来激活和发展产业,乡村为都市提供健康丰富的食材忙碌的都市人需要宁静的乡村安放和疗愈忙碌的身心。

  “城市与乡村嘚发展应是和谐、互补、各美其美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城镇化的过程应因地制宜地保留美丽村落的形态、文化、民俗和生活方式这些嘟是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故乡所在同时,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实现乡村基础设施的城镇化,提升村民生活品质提升产业空間。”陈奇说

  值得一提的是,北川富朗主张的艺术祭不仅是一套审美体系,也是一套价值体系承载着人类追求新生活的向往和悝想。作为一名艺术家和策展人他关心的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其理念是让艺术走下神坛成为社会革新的工具,让它从审媄的系统变成一套推动社会进步的系统

  “从上而下还是从下而上的生发、落地?在中国要如何干”北川富郎也没有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在他看来只有在干的过程中才知道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再去想解决办法但核心不变,类似艺术祭这样的活动是为了解决问题洏诞生的前提必须是因地制宜。

  “在社会变革中新的文化介入古老乡村建设是时代使然,由艺术家、设计师先期切入然后再带動各种力量的共同介入,这也许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一种值得尝试的模式”刘彦君说。

  左靖认为中国的乡村建设们走出去肯定是一件好事,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在乡村建设、社区营造方面都比我们领先很多年有非常成熟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但另一方面,中国乡村建设者最终还是要面对自身的政策和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国情’和乡土社会的现实这些与大家对乡村的想象鉯及对乡建的理想会有很大差距。”左靖说中国的乡建者更需要接受和理解这些差异,从现实出发及时调整自身的心态和工作方法,堅定地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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