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起征点 - 各項社会保险费 - 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收入 = 税前工资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应缴税款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囚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也设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