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家乡岳阳的中石化公司的食堂工作岗位厨师,从2010年10月24日到目前2017年1月份工作了6年。
由于我们是公司的劳务派遣工合同一年一签的!公司食堂是用人单位有倳有主任管理我们,劳务公司只发工资和社保!头 5年都没有给我们买社保但是12年到13年的年底补偿了4800钱,相当于只补了养老保险
14和15年补償了7千多,因为和老板达成协商也没有异议
16年公司强制劳务公司为我们购买了社保也就是五险其中包含了一年的失业保险。
可是今年公司又委派了一家劳务公司来了(问题一):还说我们头三个月只是他们公司的试用工合理吗?(问题二):这家劳务公司要将我调到同城其怹地方的食堂工作现在除去社保月基本工资是3600,试用期可能会降到3200合理吗现在还没跟我签合同,如果我不想干了有失业补偿吗请问峩该如何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