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市公积金提取有什麼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特征:积累性、专用性。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仂提取
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贷款期限
(1)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2)借款人所貸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4)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5)贷款期限20年以内(含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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