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农行的工作人员在贷款人和擔保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贷款人和担保人的指纹和签名为第三人做贷款到2011年3月前无任何还款记录。我老公就是其中的担保人现茬我们买房需要...
2002年,农行的工作人员在贷款人和担保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贷款人和担保人的指纹和签名为第三人做贷款,到2011年3月前無任何还款记录我老公就是其中的担保人,现在我们买房需要做公积金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信用度,致使我们不能贷到我们原应貸到的钱数我们应该怎么办?怎样做才能惩罚到那个工作人员怎样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