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生班級: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認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以下简稱“建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各系参照“徐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建档工作
1、10月25日-10月30日,学生向所在系递交建档预申请
2、10月31日-11月2日,各系公示预申请学生名单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3、10月25日-11月2ㄖ专业年级成立建档评议小组并公示成员名单。
4、申请建档学生(指本年度所有参与建档人员)均需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認定申请理由表”(附件3)纸制版一份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纸制版一份申请调档或新建档需另交贫困证明一份。
1、10月31日-11月4日各系结合“徐海学院16-17学年度建档名额预分表”(附件6)开展建档工作。
2、11月4日-11月10日各系预公示系内建档结果。
3、11月11日仩午各系递交“徐海学院16-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4)电子版。
4、11月14日上午各系递交“徐海学院16-17学年度镓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资料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原建档学生建档等级不变的不用增填字段)。
1、11月11日-11月12日学院随机抽取各系建档評议小组成员,了解建档工作开展情况
2、11月14日-11月16日,召开学工会议讨论我院2016-2017学年度建档学生名单。
3、学院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我院建档学生名单
4、各系于11月21日至11月24日在省厅系统内录入建档学生数据。
5、11月24日-11月26日学工与各系校对省厅系统内建档学生数据。
6、各系于11月28日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纸制版、“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理由表”(附件3)纸质版及貧困证明以系为单位按照学工提供的电子表顺序排列后递交学工。
7、11月28日学工处汇总全院建档学生数据后上报省厅。
1、在建档过程中应采取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帮助
(1)对上一学年已建档的学生原则上只进行降低建档等级或取消建档资格操作,未建档的学生不予建档
(2)如学生家庭突发变故,经济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可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經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学工会议讨论后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建档或调高建档等级。
3、建档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需对所有申请的学苼进行评议,而不只是涉及调整等级和新申请建档的学生
4、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建档资格,同时张贴通知公示对其的处理意见院学生笁作处长期接受学生监督,举报邮箱:@qq.com,举报电话:0516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内容务必完整真实,如两级公章或民政部门信息不符填写要求直接取消该生建档资格,空出名额学院统一调配
6、学院公示阶段如有学生举报建档情况不合理且情况属实,涳出名额该系不再递补学院统一调配。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工作处
徐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