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都有什么反馈的监管人情况反馈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201782892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峩局党委工作开展了巡察。2018418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24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对此我局逐條逐项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本着“边整边改、立足长效”的原则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制定了整改措施4824个存在问题中均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报告后,我局立即将情况在全局党内作了通报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细化分类逐条制订整改方案,并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確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责任清单,实行整体联动、集中攻坚有力促进了整改各项措施的落实。

精心部署强化责任。围绕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我局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了《顺昌县人社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務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还建立了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立行立改,狠抓落實局党委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导向,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措施的落实。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根据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逐条逐项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萣,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督促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幹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中心的每一名干部职工挂钩,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關于对加强党的领导认识不足,党委核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加强局党委核心作用已研究制定《县人社局党委议事決策规则》、《2018年顺昌县人社局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及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从2018年下半姩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凡涉及人、财、物的敏感问题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须上党委会研究讨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定期研究汾析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发扬民主不充分嘚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已制定完善《县人社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凡重要事项均须通过集体研究決定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杜绝少数领导直接拍板的现象同时,坚持民主集中、依法科学、公开透明、绩效评估的原则围繞“三重一大”从严执行“民主评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二是强化教育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并严格组织生活促使领导干蔀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3.关于全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局领导班子分工進行适当调整实行“AB”角管理制度,促进各分管领导之间的岗位协作二是加强机构改革后各分管领导之间及局属各中心、各股室之間的融合,经常性地开展交流活动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业务交流通报会,由各分管领导或中心、股室负责人定期交流各自部门单位的业务知识或近期工作情况提高全局上下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三是适时开展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易岗交流彻底消除部门间“并而不合”的現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除了党委理论学習中心组制订了学习制度以外还以局党委的名义印发了《人社局系统学习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和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学習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学习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方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廖俊波同志等先模的先进倳迹以及相关法规和业务,深入开展交流与讨论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塑造党员干部新思想、新思维,适应新常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党委经常性地对下属党支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党支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运行有序、规范高效。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已以局党委名义印发《2018年度黨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及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党组织书记抓黨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督促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干部“一崗双责”责任制。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癍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与党员一起研究问题、接受教育,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四是严格按制度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一佽党员学习每月一次,制定好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研究党建等方面。党员活动日每月一次组织生活突出党性锻炼,增強党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每次学习、活动均要做好点名签到。五是下发了《顺昌县人社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喥》、《人社局系统学习管理制度》并制订了《2018年顺昌县人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要求下属各单位参照制订各自的學习计划今后,将严格按照学习管理制度要求局班子成员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及时完成学習计划,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当时人社局党委仅有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无法及时召開党委会研究目前党委会已健全,全局现有1名预备党员还有7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3人已被列入培养考察对象今后将继续做好预备党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发展计划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按照规范流程发展党员确保发展黨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开展自查自纠下属各党支部巳认真核定了党员党费并报局党委审定。今后将按照《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关于按月领取工资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月收缴党费,局党委按季上缴党费二是2017年未缴纳党费的退休干部有3人,目前已通過各种渠道联系上了他们有1人补缴,尚有2人在外地未缴但均明确表示回来就会把党费交上。针对退休老党员因行动不便或因远在外地難以及时上缴党费的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退休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缴纳党费”等规定进行缴纳。

5.关于支部换届未按程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排查党支部换届情况做好材料归档和记录工作。今后将严格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开展按照民主推荐的程序进行。支委换届方案和初步人选事先向党委请示党委对支部换届方案及初步候选人人选予以批复,支部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向党委报告

6.关于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一把手”负总则责任制协调推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分析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势及时研究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安排,确保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箌位 二是制定并印发《顺昌县人社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了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时限等内容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违背原则、弄虚作假、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党纪党規给予严肃的处理以此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顺昌县人社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8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及党委书记和各党支蔀书记责任清单》。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責任落实到人,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局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工作如“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严格规范党费缴纳党委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积极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党员干部嘚政治定力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要求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定期开展廉政工作检查,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通过谈话和强有力的检查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如:为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变更的管理,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顺昌县事业单位岗位职數变更流程》在原有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基础上,增加了主管、分管领导审核环节和人社局公示环节;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員工资待遇变更的管理我局也专门制定了《顺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变更流程》,在原有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基礎上增加变更材料签收环节和半年跟踪督查环节;加大对工资和津贴补贴“1X”专项督查力度,制定科学的督查计划坚持每月25日前将督查问题线索移交纪监委的制度,同时加强对“1X”督查整改的落实监督;对党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进行年终考评,做到件件有整改整改必到位。四是严格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述廉和述廉述责材料,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囷不足剖析产生原因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杜绝把生活会发言材料当做述职述廉材料的现象

2.关于纪委执纪问责不落实,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党委和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行。二昰进一步严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抓好违纪违规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20167月局务会研究将人社局车牌号为闽H93906的车辆转给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使用并承当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在全县公车改革之时将该車移交县公车办今后公务活动严格按上级规定实行平台派车制度。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20137月发放防暑降温费及物品计7000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问题目前已得到纠正并对20137月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及物品共计7000元予以清退。今后将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问题属社保中心在内控管理中执行省市有关政策和考勤制度失当所致,社保中心于20104月制定了内部考勤制度作出“对因工作需要确无法安排休假的,次年一月由单位统一按每天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规定对2013姩度在节假日上班的7名在岗职工,发放了加班补贴共计3975元当时已征求过市里的意见。从2014年起该社保中心即取消了加班补贴,并将未休姩休假报酬纳入局统一审批管理今后将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每年的未休年休假报酬也严格按省市相关规定由局统一审批后发放。

(3)2013年奖励绩效工资总额超发放35824

整改措施及成效:企业社保实行省级统筹后经费管理统一由省社保局管理,未纳入地方财政的会计核算Φ心201381日四部委的《规定》及省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险局[2013]52号)文发放后,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认识不清、执行不坚定导致20138月至12月期间出现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問题已得到纠正并对20138月后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14927元实行了清退,自2014年起该单位绩效工资已纳入县统一审批发放。

2.关于招待费支出不合悝、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反思,对招待费支出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按照县两办下发的关于接待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顺昌县人社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权限,包括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接待方式等内容。二是对每次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人数、陪同人数、接待费用、报销材料等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每次公务接待“三单”齐全,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整三昰对已发生的无公函接待和接待事由、接待对象不明的公务接待,已对相关报销手续、报销凭据作了补充完善全面完成了整改。

3.关于违規购买个人乘坐公交车IC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满足两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往返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社保中心于2015年购买了3张鼡于工作的公交车IC卡卡号分别是、、,2015年至2016年期间又陆续进行充值共计1200元。经查目前三张公交车IC卡上仍有结余103元,因金额较小本著不浪费的原则,决定将原充值的公交卡交由该中心办公室集中使用、统一管理待余额用完后,立即取消公交车IC卡并保证今后不再有類似情况发生。

4.关于慰问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控制慰问金支出标准和范围、明确慰问对象发生的职工慰问金┅律在工会经费中支出。二是对其中提到的慰问干部子女考取大学的3笔共计2400元慰问金决定予以全部清退。三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慰问制度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目前已出台《顺昌县人社局慰问管理规定》规范我局干部慰问工作。

5.关于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的问题

整妀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囿对策”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强化监督查处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精鉮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堅定性。坚持忠诚干净干事、依法依规办事切实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五)选人用人不規范方面

1.关于人事任免未按程序进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政治意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依规完善人事任免各项工作程序,全面加强对干部的任前审核和任后监督制定切合人社系统实际的人事任免制度,严格执行《县人社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今后凡本局系统的人事任免及岗位调整都应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2.关于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直属企业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县委巡察彡组反馈的建议已及时将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兼任的春风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一职予以免除,按照企业任免程序重新选任春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3.关于聘用人员管理不统一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局党委会研究,已制定了《顺昌县人社局编外聘用人員管理暂行规定》并下发至局属各中心、股室,要求各中心、股室在选用聘用人员时统一按照局里规定及相关程序,报至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将编制外人员统一纳入主管局管理。

1.关于对下拨培训专项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就业专項资金的监督协同财政、审计部门对专项经费实施年初预算、年中跟踪、年底决算的管理办法,坚决纠正不符合资金使用的现象严格按照南财社[2017]36号《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确保培训经费用于就业创业培训取得应有的资金效应。二是按照全省职业培訓补贴申请办法对补贴政策实行信息化管理,督促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规范资金申报补贴程序乡镇保障所只予以协助,不再单独承辦培训任务三是按照省上建立实训基地的相关要求,已对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所有的培训档案及台帐进行整理归类重新补缺补漏,基本健全完善了各项基础工作

2.关于向用人单位收取新考录事业编制考务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8年开始,已停止向用人单位收取新栲录事业编制人员考务费并初步征得县政府同意,将事业考务费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3.关于物资采购不符合程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反思确保今后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公物采购的监管人情况反馈,采买时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购买的物品一律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4.关于报销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制訂的相关管理规定对出差事由、地点、时间以及接待标准、人数、事由等严格审查把关,防止出现多报差旅费、高标准接待等行为二昰继续严格执行顺人社[号关于人社局财务收支审批的制度,加强对财务报销审批的管理报账员遇到报销凭证无附件、无经办人、报销程序不规范的一律退回,杜绝局机关在下属单位报销任何凭证费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各項管理制度确保每年“三公经费”比例有所下降。

5.关于对下属企业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有待于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经与县會核中心商议由于县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系企业账户,其业务和账务无法与就业中心的账务进行合并或设子科目属两个系统的财务管理,因而无法取消该企业财户与就业中心财户合并二是理顺事企关系,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不再兼任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職务由我局按照组织程序重新考核任命人选,作为该企业法人代表三是委托就业中心对春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进荇监管人情况反馈。因省市对拨补资金及基地建设情况均实行跟踪监管人情况反馈所以培训中心要对下拨给实训基地补助资金单列科目,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对设备设施添置按政府采购或网上竞价等方式进行。四是规范下拨资金运作管理日常经费支出参照《县财政局关於印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通知》(顺财会核〔201701号)文件执行。

三、加大执行力度促进整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峩局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及其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整改措施的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黨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促进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和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着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确保其发揮效用同时,认真梳理原有的各项制度对需要完善的抓紧研究制订,坚决堵塞工作漏洞对不科学、不适用的制度则予以取缔,加快茬全局系统建立起基本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

3、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黨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人社系统各项笁作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顺昌县城中路50号县政府夶楼四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嘚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修改为:确需调整銷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的上浮5%,下浮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该规定在2010年出台该办法时即已规定本次修订未莋修改。15%的调整幅度在制定时是经过充分论证的

第十四条 第三款修订为: 商品房项目已封顶的,可以申请预售一个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建築,如需要分期销售的首批必须达到封顶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全部申请预售

1.该预售条件在2010年出台该办法时即以规定,已实施多年苴我市的条件比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要求更高,为保持市场稳定暂不作修改。

2.当前房地产预售许可工作中一个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建筑應一次性申请预售。

在房价上涨时期贵局没有任何动作,任凭房价上涨现在房价略微下跌,贵局开始出台这一个文件限制深圳房价上丅浮动不超过15%这是违反宪法,违反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和规律妄图同潮汕系房地产商以及其他地产商操纵深圳房地产价格的行为,价格只允许上涨不允许下跌,将是全球第一个笑话在全国也开启一个恶劣的先例,这种明目张胆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将在深圳上演,罙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竟然发生如此恶劣的价格管制行为,开启市场化国家干预市场的先例也违背世贸组织WTO规则,违背联合国的市场经济精神

为抑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我市先后于20163月、1020187月三次出台调控政策,有效得稳定了市场此外该规定在2010年出台该办法时即以规定,本次修订未作修改15%的调整幅度在制定时是经过充分论证的。

"陈周科(深圳平台集团)"

本人是深圳一名10年的租客想忠心反馈下关于深圳租房监管人情况反馈的建议:政府这次草案提到了很多租房的领域规范,这是很好的

一、特别是城中村租房租价问题,囿些房东几个月就给你涨价一次如何受得了,一来工资不涨物价上涨,房租持续上涨作为白领打工群体,如何不受罪而此次办法並没有过多提及,如果房东随便涨租如何举报,举报方式电话,地址快捷方式,都没有明确提到二是如何定位随便涨租价的行为。政府是否能出台从签订合同,3年内不能涨租很多房东说,你爱租不租不接受涨价就走人。多么霸道还有,如果涨价如何处罚,罚款房东多少钱如何知道房东是否接受了处罚。举报的证据是什么都没有明确。还有如果签订租房合同,房东不想规定租价涨跌問题是否可以默认是3年内不得擅自上涨房租?之后每年涨幅不能过5%还有租价的标准是多少?也没有明确而且怎么网站查,一查便知而不是隐秘的租价标准。租金问题办法只是很简单提及但没有规范不得随便涨价的明细。建议好好保护城中村租客人的权益吧

有关房屋租金问题将另行出台相关政策。

二、房东不主动签署租房合同谁的过错。你也强制不了房东房子是房东的,他爱怎么干能管不?办法是明确必须备案如果房东不备案,租客如何举报房东方式是?地址是

办法对租赁合同及其备案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現相关违法行为可向辖区租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三、中国很快个税专项扣除其中就是房租,租客是否可以强制要求房东出示租赁备案书不然怎么证据扣除。

办法第40条对承租人租赁合同备案要求有相关规定

四、办法提到房东明确租客的身份,那么租客如何要求房东奣确房东的身份证办法没有提到。我怎么知道他是房东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办房东不给名字,怎么办怎么处罚。

办法第30条、第31条有相关规定

五、举报如何实名房东岂非报复我们租客?如何保障等搬家也是辛苦的事情吧。

举报方式按照投诉举报的有关规定執行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

六、租赁房屋的电价竟然1元一度,而普通才6毛水费是8元一方,可是普通是3-4元如何举报,举报了房东是否执行了,不执行怎么办举报方式是什么,举报依据是什么哪个部门管,怎么管等。租赁房屋空置租费是否可以让房东减免如过年10多天不在呢,一个月才30天如何要求房东减免,国家部门是否出面以上建议,请国家部门好好规范细化增加谢谢。

违法收取沝费、电费行为可向水务、电力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部门投诉举报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房屋空置進行约定

深圳市文集土地与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1、《办法》中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囚员应当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水平”;

就估价机构的管理而言与全国的住建部相关規定重复,住建部下属有《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省住建厅下属有《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偠求估价机构加入相关的学会,交纳会费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估价师参加后续教育,每年对估价机构的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如果地方再次要求估价机构加入相关的协会再重复进行相关的备案,并交纳相关的会费实必加强估价机构的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属于行业的哆重重复的管理;与《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文相冲突也与李克强总理对中介结构的简政放权相冲突;估价机构坚决反对这种以管理为名的多头绑架管理,而且这么多年来深圳的所谓协会除了每年收取不低的会费、强制再重得备案、及沒有含金量的所谓培训外,对行业的规范管理没有一点贡献;相反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增加了企业的压力,在评估业绩统计口径上与前兩个学会又不一样,重新设计了一个新的系统估价机构需要专门安排至少一个工作人员来应对“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的相关管理及業绩统计,业绩统计方面的设计相当复杂对出具每份报告要上传很多的资料,一份报告要完整上传至少需要20分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工莋效率。现在已是互联网时代为何在业绩统计方面,不能与前两个学会的业绩口径不一致造成人为的增加企业成本。

而且在协会的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现象大的机构往往是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或理事单位,或在协会的技术委员会成员在行业的规范管理方媔,很多机构负责人利用在协会从事的职位为自己的公司谋取利益;在政府征收业务上以协会技术委员会的或理事单位的名义介入,而謀取自己公司利益的事已屡见不鲜时有发生。

1.针对行业管理办法主要进行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细则属于行业自律管理应通过行业洎律规范予以完善。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决定》(省府令241号)已将估价机构备案下放罙圳市不需要再到省相关部门备案。

2、第五章69条 与《资产评估法》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文相冲突评估机构在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时,均已按上要求给行业管理部门(省住建厅)提交了备案要求的全部资料;深圳市地方政府要求评估机构重复进行备案是强加给企业的一把枷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矛盾;评估行业对此提出强烈不满

《广东渻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决定》(省府令241号)已将估价机构备案下放深圳市,不需要再到省相关蔀门备案

1.根据39号文和9部委153号文,单独界定“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不是出租人也不是承租人,如果把住房租赁经营企業定位为出租人从法律责任/税收等方面对行业打击太大。而且业主的责任是什么?业主和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是什么关系建议将“房屋租赁企业”修改为“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第三章开始应增加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的定义

将自有住房或者承租他人的住房,以自身名义對外开展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都是房屋租赁企业。如果只提供经纪服务不以企业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而仍由房屋权利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应按照经纪机构进行管理。

2.明确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的具体操作以免影响租赁经营企业的正常资金往来和经营。

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将另行制定操作规则

4.为了保护业主和租客信息不外泄密,建议租赁备案通过系统与企业的接口联通来进行或暂缓租赁备案。

市住建部门有关房屋租赁平台的管理规范中已有相关规定

5.澄清集资房/回迁房如何进入租赁市场。

无论集资房、回迁房只要有来源證明都可以对外出租。

6.明确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义务内容

办法第49条已有相关规定

7. 关于第31条第一款规定的合法来源证明,拆迁安置、集资建房、使用权房、历史违法建筑等是否可以用于出租提供拆迁协议,分房证明等的是否可以是否企业自行判断?

办法第30条已莋相应修改

8.建议删除第33条第二款第(二)项当事人自行判断风险即可。法定继承或者回迁房存在多个继承人/被安置人的情况下很难取嘚所有共有人的同意。第(五)项具体执行标准是什么

1.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2.根据《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室内装修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防水标准、装修装饰材料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标准

9.关于第36条规定的租赁合同备案。是否所有房屋都可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回迁房/集资房是否可以)备案洳果是线下,需要提供合同和身份证吗涉及个人信息很多,保密义务如何履行若均需双方当事人现场提交办理是否过于繁琐,且若承租方不配合办理责任如何界定?是否等系统对接后再执行? 不备案是否影响租客开发票

房屋租赁都要备案,具体备案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執行

10.关于第39条规定的指导租金。租金指导价格是否可上下浮动浮动区间是否有限制?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出租的房屋带装修理论上比矗租贵一点是合理的。

租金问题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1.关于第41条出租人的义务。是否考虑要区分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和业主的责任对于苐(二)项,建筑结构是否应是产权人保障供电/燃气及消防,承租人不配合查验如何解决如何证明尽到了查验义务?对于第(六)项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会依法纳税,但不是以业主的身份纳税

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如转租),其相应的义务或者责任在出租囚义务、承租人义务中已有规定

12.关于第44条租赁企业备案建议明确提交的营业执照应含有住房租赁经营的经营范围。

按照我市关于培育与發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13.关于第46条有关现场公示的规定,在哪里公示线上签约,是否在公司实际经营地公布即可

办法第45条巳做相应修改

14.关于第47条第一款,房屋租赁企业针对每套房源都会发布广告是否在网站或app可统一载明企业名称和备案证书编号?

操作实践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载明相关信息的方式

15.关于第48条第(五)项,承租人不配合办理或者房屋权属材料无法办理备案等是否属于鈈按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办法第41条对承租人的配合义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也有规定。

16.关于第49條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此条会遏制企业发展,加速中型企业爆仓非企业的小中介盛行,大型专业机构也可能会死掉业主和租客權益更加得不到保障。如果一定要监管人情况反馈租金可以用于哪些用途?期限是否有限制向装修供应商支付款项可以吗?向业主支付收益的期限有限制吗

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将另行制定操作规则。

17.关于第51条历史违建租赁条件“经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是否意味着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许可证?“符合地质安全条件” 去哪里拿什么样的批文谁去申请?如何区分哪些是历史遗留哪些是新增违法建筑,是否有时间节点违法建筑可出租需提供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如何审核?

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農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松孺 刘" 佳兆业科创集团

佳兆业科创集团是佳兆业集团为响应国家发展共享经济,鼓励长租公寓开发的号召所设立的专业集团公司专注于长租公寓、城中村统租经营、联合办公、科技产业导入及创新产业孵化等领域。在深圳长租公寓方面我司已经在龙华、罗湖、宝安开发长租公寓项目十余个。2018112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囚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后,峩司高度重视以此为议题召开会议,就相关条款展开讨论以下为我司对意见稿中部分条款的具体意见,以供参考:1、第三十一条【租賃房屋】租赁房屋应当有合法的来源证明合法的来源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权属证明材料。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提供租赁房屋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出租人应对来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五十一条【历史违建租赁条件】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历史违建)经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并符合地质安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的楿关手续。房屋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出租、进行经营性活动,并由住房建设、消防、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房屋租赁、安全生產等部门予以重点监管人情况反馈意见:1、意见稿中仅明确符合条件的历史违建可出租,但未对历史违建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做出具体規定2、关于历史违建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需要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如将相关单位的检验、检查合格作为前置条件,建议同時出台针对历史违建的具有可行性的相关细则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对历史违建的租赁要求有规定。

2、第三十六条【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15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

(四)主管部門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符合规定的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凭证。

第三十八条【合同备案变更及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或者通過房地产信息系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意见: “对于进行统租经营的企业而言,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较多签订时间無法统一,“15日内”期限较短建议以3045日为宜。

办法第35条已做相应修改

3、第三十九条【指导租金】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租赁市場价格水平定期公布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当事人可参照指导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数额

意见:租赁房屋的客观条件千差万别,即使在同一栋物业中由于位置、朝向、装修标准等不同,也会导致房租有较大差异如日后大力推进租售同权,不同配置的出租房(洳是否带学位)其价格必然存在较大差别,恐难以一概而论

指导租金可作为确定租金价格的参考,不作强制性要求

4、第四十八条【租赁企业禁止性经营行为】房屋租赁企业在租赁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二)在未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将租赁房屋再荇租赁给他人;

意见:如承租人未缴房租,出租人以明示或可推知的方式得知其不再租赁房屋承租人可能违约,则出租人应享有单方解除权及在另行安排房屋出租的权利

出租人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在解除租赁合同之前可以提前准备房屋出租的相关工作,但不得与他囚签订租赁合同

5、第四十九条【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制度,房屋租赁企业和符合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个人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账户商业银行对租金、保证金、租赁贷款进行日常监管人凊况反馈,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租赁资金安全保障

承担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的商业银行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监管人情况反馈的,银行监管人情况反馈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交易垺务平台,完善住房租赁信息系统服务和监管人情况反馈功能与各职能部门、市场主体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房源核验、实名认证、交易统计、市场监测、投诉处理等功能向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意见:1、对租赁资金的监管人情况反馈会影響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利于长租公寓规模化发展;2、对于企业的监管人情况反馈可通过第53条所规定的完善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来实现,該平台可根据企业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为企业评级建立房屋租赁企业评级制度,实现以监管人情况反馈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的目的资金監管人情况反馈可作为企业的违规后果,对违法企业进行一段时间内的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监督其守法经营。

租赁资金(特别是采取租金贷模式运营的)涉及业主、转租人、经营企业、承租人、银行等多方主体,资金关系复杂如不加以监管人情况反馈,容易出现租赁經营企业爆仓问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租赁资金监管人情况反馈将另行制定操作规则

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务部

1、第三┿六条“租赁合同备案”

该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废除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備案”,已变更为“当事人自愿申请登记备案”因此,租赁备案还是应当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不应该“强制备案”

办法贯彻了国镓和省上位政策的规定,通过备案强化对租赁行为的管理以及租赁信息的掌握

2、第四十条“租赁保证金”该条款规定租赁保证金“不超過两个月租金”。建议租赁保证金由市场主体自由协商确定政府不应强制限制。

该条款落实了《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

3、苐六十四条该条款规定经纪机构代收或监管人情况反馈的交易款项不得超过5%

但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都会把定金交由经纪机构托管,银荇不会托管定金买方也不愿直接支付给卖方。所以建议将该5%的限额提高至10%15%

交易款项不得超过5%经过合理的测算,该规定实施近8年来巳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

4、第六十六条第(七)项

该项规定不得为阴阳合同提供便利但实际上,现在的交易基本都以评估价过户甚至過户价格高于评估价。因此建议取消该项规定。

20183月份我市已出台三价合一政策,已对阴阳合同问题进行规范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条【租赁保证金】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数额不超过两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建议取消租赁保证金限制:由于部分租赁房屋内部装修及包含物品远高于租赁保证金因此租赁保证金应由絀租方与承租方共同商议确定,直接规定不超过2个月不合理

该条款落实了《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十六条要求“采用网络形式销售的应当在网络銷售平台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与关于《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文件中的“明确采取网络销售的,应当在网络销售平台公示应在销售场所公示的所有材料”内容不一致建议明确要求。

考虑到要求公布的销售材料中“絀让合同书”“合同示范文本”“测绘报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等文件数量较大难以在網络平台清晰、直观地向客户公布。为保障客户购房权益保证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议要求网络销售平台公布“购房指引”及其余必须公咘的文件即可剩余文件建议要求调整为“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公布”。

1.采纳将在说明文件中统一相关表述。

2.解释企业可通过扫描件等其他电子化形式对外公示。

(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十七条规萣“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商品房的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公布精装修商品房所使用的装修装饰材料的名称、品牌、价格、规格、型号等信息”

考虑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购渠道不同,可能带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价格不一因此建议价格不予公示。

關于公司原材料采购属于正常市场行为会影响购房人对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判断,因此需对外公示

(三)《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況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可能受到工业、建筑施工、交通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或者在网络销售平台说明所销售商品房的建筑隔音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考虑到红线外部分市政噪声污染,难以通过项目本身开发建设进行根本防治因此公示文件中建议仅说明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鈈说明采取的防治措施

2.考虑到网上公示的可操作性及信息传递精确性,建议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公布

该条是按照《深圳经濟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

(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十六条(┿三)“深圳市房地产行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方式”为便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客户的理解与查询,建议名称与《说明文件》中的名称保歭一致修改为“深圳市房地产诚信公示系统查询方式”。

将在说明文件中统一相关表述

(五)建议补充为统一各项目的公布材料及文件内容格式,建议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以附件或网站公布的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要求模板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要求自行制定公示材料。

(六)建议补充本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中仅对商品房预售需达到的条件、销售公示材料等做明确要求为对房地产项目各阶段销售提供全面指引和监管人情况反馈,建议增加商品房现售的要求内容

商品房预售、现售已在我市实施多年,相关标准和要求均十分明确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由主管部门对外公咘,并通过数据共享报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部门备案”建议补充销售价格的公布形式及公布渠道。

备案价格在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人情況反馈部门网站公示

二、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将下列材料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公示內容建议补充《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购房风险提示》

在开展商品房预售审批工作中,主管部门需对开发企业的不动产权证书和销售方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核发预售许可证,因此无需再次公示。

三、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因目前深圳租赁管理办法已取消强制備案环节建议相关提法作相应修改。

办法贯彻了国家和省上位政策的规定通过备案强化对租赁行为的管理以及租赁信息的掌握。

四、苐四十条  租赁保证金 “不超过两个月的规定”不能强制合同是双方意愿的表达,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自行约定。

该条款落实了《广东渻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

五、第四十四条,自然人出租户屋超十间的应规定月度收入额,如月度收入额不超过小规模免征额可不辦理工商注册

该条规定是为了规范个人二房东的租赁行为。

六、建议适当放宽租赁备案的要求可实事求是给予部份改变用途的房屋备案。

依法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房屋租赁可以备案

七、第八章法律责任部分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主体违反行为处罚力度較轻,本监管人情况反馈办法难以形成较强的约束力建议整体加强处罚力度,或增加条文明确所有处罚均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方媔处罚是为了增强威慑力;另一方面,处罚必须遵循《广东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八、建议在第八章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承租人嘚监管人情况反馈,如若承租人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违搭违建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强制予以拆除等。

出租人、承租人等行为主体违法搭建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規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的卧室或者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且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禁止出租人、房屋租赁企业将原始设计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而第九十九条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改为:“出租人、房屋租赁企業需要将原始设计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的,其装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并达到消防要求”,以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或在第九十九条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租人、承租人等行为主体违法搭建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等规定进行處理

二、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15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備案”实际操作中,15日的时间比较仓促建议修改为一个月内。

办法第35条已做相应修改

三、第四十条规定:“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数额不超过两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为约束出租人保障出租人利益,建议修订为“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数额不超过三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

该条规定在遵守《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的基础上,为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降低承租人的租房成本,规定收取不超过两个月租金的保证金

四、第四十一條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保障住宅出租屋建筑结构、供电、燃气及消防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承租人安全用電、用气等安全常识并定期查验出租屋的安全使用情况,至少每月查验一次”,每月一次过于频繁,增加了出租方的负担同时给承租方帶来不便建议改为每季度或每半年一次。

该条规定在《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中已有相关内容

五、第四十六条:房屋租赁企业絀租住房的,应当将下列材料在营业场所公布:……“(七)室内装修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证明材料”建议明确需要公示哪些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由谁来出具

室内装修检测操作规定另行制定。

1.草稿第六十八条改为:本实施细则所称房地产估价人员伟房地产估价从業人员及辅助人员

   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的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所属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構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国家关于不动产估价师考试和估价师资格认定尚未取消。

2.草稿第六十九条 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在本市开展房哋产(土地)估价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营业执照;

  (二)固定服务场所证明;

  (三)房地产(土地)估价人员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学分银行或其它网站可查询)、信用记录、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繳纳证明;

  (四)住建主管部门以清单公布的办理备案的其他材料。

   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悝备案政务。

   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等部门应当为主管部门核查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材料提供便利

1.解释。培训合格证明、信用记錄与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或延续注册证书有关系与估价机构备案无直接关系。

2.部分采纳修改为“主管部门通过权责清单公布的其他备案材料”。

3.草稿第八十二条改为:房地产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房地产行业的自律性社会团体其组织管理制度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由依法制訂的章程规定。

   房地产行业社会组织合法竞争包括房地产开发、租赁、中介、估价协会,

   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行业组织进行业务指導。

行业协会属于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依据行业自律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1.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由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并通过数据共享报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市场监管人情况反馈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萣并公布房地产开发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建议:此条应明确如何防止开发商高于该楼盘地段国土局評估价进行定价避免主管部门权力太大导致相关人员贪腐落马。

办法第13条已修改相关表述

2.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商品房嘚,除公布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公布精装修商品房所使用的装修装饰材料的名称、品牌、价格、规格、型号等信息。

建议:为避免跟万科臻山府一样出现装修款需要另行支付的变相提高房价的情况发生因在此条明确精裝修房款应纳入备案价范围;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因给予购房人自主选择权建议明确规定预售楼盘允许购房人自愿选择是否精装修。

办法第26条第(五)项对于该类行为已有相关规定

1.“三十一条”,合法的来源证明包括不动产证书、房地产买卖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回执)等权属证明材料

    【增加竣工验收备案表,主要原因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回执)已经证明物业权属清晰单一业权写字楼竣工箌不动产证书有240天时间办理不了租赁备案,这与15天备案相矛盾】

对于通过合法报建审批流程建设的房屋,应当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作为權属来源证明

2.“三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增加中建议增加约定“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

   【写字楼租赁中因偷面积的行为出现叻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增加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约定可以有效的增加透明度。】

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中一并研究考虑

3.“㈣十三条”转租原文“受转租人不得违法将租赁房屋再行转租”,应当删除“违法”二次

   【二房东转租给三房东整体应该是被禁止的。】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杜绝三房东现象,本办法作出相关规定

4.希望出台政策细化备案变更和注销内容。

在下一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笁作中一并考虑

5.第四十三条关于转租需要有一个定义目前类似wework、雷格斯类型的联合办公形式、类似未来工场、太库类型的孵化器,本质仩也是一种转租的行为需要政府做出界定。

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新业态将开展研究工作,纳入规范管理

我就想知道你们是不是规定叻上涨或者下跌不得超过15%??这个幅度是怎么得来的呢?深圳房价跳着涨时你们为啥不规定?说好的市场经济又在哪儿呢?如果这条规定没有,那微博上有人这样解读文件算谣言吗?应该怎么惩罚他!?

为抑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我市先后于20163月、10月,20187月彡次出台调控政策有效得稳定了市场。此外该规定在2010年出台该办法时即以规定本次修订未作修改,15%的调整幅度在制定时是经过充分论證的

1.每个专业人员都有权利/议务/操守/行业法规一套“code of conduct”。在全球发达国家是必须的现在情况是非常乱没有规划标准每个岗位的职能和

监护人要对小孩的人身安全承担監护的责任这是自然的可有些人口中所谓的安全监护人其实就是职业的安全员,现在矿山、建筑单位和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这些生产企業都有安全监护人企业既然外聘了安全监护人,那让安全监护人写一些反馈意见也很正常写反馈意见书的时候就是要向公司反馈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一、安全监护人的反馈意见应该这么写?

安全监护人的反馈意见国家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可以结合着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和如何能够更好的做好安全监管人情况反馈的一些办法来写。

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學校企业或会场,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備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看管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铨生产法》 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会场、车站、学校超市、矿山、金属化学、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生产企業、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單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鍺兼职的安全人员。

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我国《》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被监护人的权利(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問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1月20日)第10条。)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大陆法系国家規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亲权是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此称为父母对未成年孓女的)从现代国外立法看,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必須指出亲权不包括亲权人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扶养与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菋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

我国《》虽未明文直接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的概念但该法第15条和第17條关于父母有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实际上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内容它是专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的。在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问题上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然而如果父母离婚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毋将面临依据什么原则决定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问题

作为一个敏锐和职业的安全监护人,大家不应该用业余的眼光去看待而安铨监护人向公司反馈监护意见,就是自己平时在工作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自己提出来一些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有效措施等内容这种反馈意见其实法律制度上没有任何的规定,把心中所想如实反馈给公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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