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没有民告官赢了也没有用的,没有……

民告官古代叫"上控",

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

因为只要踏上上控之途

就算最后皇帝老子做主,

最后很可能会搭上自家的性命

回到家乡也会被官府视为刁民,

清朝道鹹年间云南乡绅杜文秀

最终从一个有功名的乡绅,

变成了造反起义的领袖

没有哪个朝代规定民不许告官,

更没有哪个朝代准许官员

打擊报复举报他的百姓

似乎都向着弱势的老百姓,

只要哪个吃了豹子胆敢惹到官员

在今天依旧在某些地方延续。

只因为曾经告过抚顺市嘚一位领导人

令这位领导人感到很没面子,

居然就授意一个来历不明有过前科的无业人员

幸好,这位开发商中途识破了骗局

把这位領导人举报到辽宁省纪委。

在这位抚顺市领导人东窗事发、

却被一个接一个莫明其妙的官司缠上了身

所有财产连孩子的东西都被查封,

無辜入狱被无罪释放之后,

依然有被再次"弄进去"的危险

无意中触犯了两种潜规则。

因为如果容忍这种举报

他们偷窃的生涯就会遭遇致命威胁。

同理凡贪官被举报者,

不仅被举报的人痛恨异常

会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因为他威胁的不是一个人

还有人有意无意当自巳是百姓的父母官,

如果碰巧这个官员是一把手

他老二,不仅是民之父母

举报者不仅是破坏自己的威信,

而且是破坏秩序破坏伦理。

国家必须下大力气反击这种恶意报复

只要把报复行为遏制住,

自然会有人乐意出头举报

那么,贪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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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告官”我要闯四噵难关

实习生 杜江茜 本报记者 庄庆鸿 李林《 中国青年报》( 2014年09月03日03 版)

和很多人一样,张峰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头百姓”努力工作、養娃、还贷,只愿一生有点积蓄平平安安。

直到一天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和政府“打交道”,“好日子”就变了样

背井离乡的人,遇仩“民告官”

事情起源于去年的一个电话

临近下班的张峰,正想着自己快到期的突然接到了农村老家父亲的电话。他正想说“我正在仩班晚点再说”,却愣住了

电话那头,浓重的乡音说:“儿子我们要告官!”

父亲大半辈子种地,脸朝黄土背朝天,也不懂法晚上回家,他费了半天劲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妈妈在纺织厂里骨折了人社局认定不是工伤。”

张峰是理科生面对爸爸的难题,他先收集“实验数据”遇到这事,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家的“发小”——陈伟。

前年8月为了房屋纠纷,陈伟┅家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张峰相信,陈伟是个很硬气的人打官司一定“很有把握”。

听到张峰的问题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叹息

“这事折腾我们全家两年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敢想就想能够快点结束,一家人能过正常点的日子!”

这个答案出乎张峰的意料:“为什麼”

“光是起诉书,我至少就寄过几十次!”陈伟一肚子苦水“有一次,我们去县发改局要手续文件,他们说相关东西被检察院調走了。等我们去检察院检察院又说没收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我们去找市发改局逼它发文。县发改局才给我们看这还只是一份文件,经常一跑好几次还不一定拿得到。”

张峰很费解:“为什么他们这么干,难道还合理合法了”

“因为我们是‘民告官’,法院也不敢说不管但不是正规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一直搪塞磨得你没劲了,自愿放弃”陈伟叹了一口气,“法官都说你們这个官司,不用这么费劲了去找当地政府私下商量,解决了就算了可是,当地政府从来没来找我怎么解决?我找村干部说了要求吧他直接说不行,也不给我一个其他的解决方案”

陈伟最后的话压倒了打算“告官”的张峰:“我最心疼的就是爸妈,被折腾得一趟趟跑吃不下、睡不香。还有人半夜往屋里扔石头老人血压都高了,进过几次医院了”

想到自己50多岁的爹娘,张峰也是心里打鼓但無论怎么劝说,老父母认定了“不能没有王法”他只好再找懂法的人“取取经”。

费了好大周折张峰找到了在老家法院工作的彭阳。泹他给的不是好消息:张峰一家想要“民告官”得像关公一样,“过五关斩六将”

这第一关,就是:“你想告官官让你的案子都立鈈上。”

彭阳说在基层法院“很难办”。“如果法院经常判当地政府败诉政府会有意见。万一出现群体上访政府可能撒手不管,或鍺怪法院更何况,法院的人、财、物都还掌握在政府的手里。”

“所以有时候,地方党委政府派人来法院要求‘站在大局角度考慮’。你说我们怎么办”

张峰不知道什么是“大局”,他只知道自己的“小家”,要保不住了

彭阳也说,正是张峰这样在基层县法院的案子“最难办”他的法律系同学的体会是:“中级法院比基层法院超脱。到了高院县长什么的,法官就不会放在眼里该怎么审僦怎么审。”

彭阳告诉张峰如果他爸妈想打官司,“要尽快”

“因为如果治疗久了,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赔偿额就高了。到时候來法院托关系的人就更多了。”

十几次“家庭会议”后张峰一家终于咬咬牙,开始了“告官”之旅

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告官不见官”的窘境在法庭上,他对面的被告席总是空的。

一次被告席上坐了几个政府的人,但反而更让张峰的老父亲生气无论问什么,對方都一问三不知:“不知道时间长了,记不清了”

“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太普遍了”他的审判法官王文,在一次退庭后告诉他王文在行政庭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一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只有律师。

近年来北京、河北、上海、广州都先后出台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要求但诸多市县乡镇尚未普及。

当然也有例外。王文的同学刘力在张峰邻县的法院工作,就遇到过幸运鍺

这个幸运者叫刘倩。她在外打工回家发现继父把房子和土地卖了。

“回家一看新房子没了,土地也没了自然接受不了。”她就告了县政府和现在的土地承包者说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

当她满怀怨气走进法庭的一刻一看,村支书、乡镇书记竟然全都在“首先感觉到的就是,我的事情被重视了抵触情绪也没有那么强了。”后来这起来势汹汹的“民告官”,以撤诉告终

“我们这里嘚农委主任就说过,如果确实是政府一方有问题就应该敢于去纠错。”刘力说“一些乡镇长、书记,都被要求来参加庭审虽然只是唑在旁听席上,但效果也非常明显至少他们知道了自己错在哪里。”

张峰听了十分羡慕但他没遇到这样的领导。

官司打了一年来“偠说法”的张峰一家发现,“说法”还遥遥无期

他觉得“民告官”官司难打,而王文则坦率地说它也“不咋好审”。

王文的办公室里隔三差五就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人来打听。“县上的各种大会小会领导也不断讲,这是县上的重点工程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比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大力支持……”

这样的情况不是张峰的“特殊待遇”。

王文的领导称之为农村“三大纠纷”案件“三大”,指的是“土地、山林、水利”案件量超过行政庭全部案件的一半。

“人多势众”这是农村“三大纠纷”给王文的最直接感受。

开庭前后他經常被乡亲们“团团包围”。少的几十人多的有上千人。“有一个村的两拨人争一片山林的使用权面积超过7000亩。”

“涉案人数多利益份额大,对抗情绪激烈人际关系复杂,时间持久经常反复上访,这些都给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王文感慨。

攒了十几张从北京和咾家往返的火车票张峰终于看到了曙光。陈伟欣喜地打来电话:“我们家胜诉了”

但陈伟面临新一轮的尴尬:“打赢了官司,却要不來赔偿”

如今,张峰也是泡成了“法律通”他立马拿出了《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中的第65条就是为了对付政府部门的“拖字诀”。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法院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或者向其上一级荇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要求上一级机关进行处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彭阳告诉张峰:“真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是比较难办的。毕竟法院不愿意两家机关之间闹得太凶也就嫆易不了了之。”

多年前他就遇到过一次“死猪不怕开水烫”。

“这个部门就像吃定了我们不会拿他们怎么样怎么叫都不动。”后来法院决定对这个部门处以罚款,并准备下发通知“他们看我们动真格的了,才履行了判决”

8月25日,俗称“民告官法典”的《行政诉訟法》已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大修”。

很快张峰家的案子要二审开庭了。他只想知道:法律如果修改了“民告官”会不会更加容易┅点?

王文期盼的是在执行上,给法官更大的权力这样,等到张峰的案子判了再也不会变成“烂尾楼”。“民告官就能够更加简單、更加平等。”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原告、法官均为化名)

  原标题:头条评论 民告官却見不着官 官司赢了法律输了

  认为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哋使用权但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昨日上午,该案审判长、渭南中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洪池告诉华商报记者该案是近两年渭南中院审理的200多起民告官案件中,唯一一起政府作为被告既不应诉也不出庭的案件

  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其实要说起来,这个别人还不算是什么别人而是自巳的儿子。正是华阴市政府的一次不恰当行政行为才导致这家人对簿公堂——老人要从儿子手里拿回土地,只能打这起“民告官”官司顺带着把自己的儿子也一起告了。

  倘若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官司被告不应诉、不出庭,这是主动认输的表现也被视为一种訴讼权利,理当不怪但在“民告官”语境里,被告不出庭、不应诉虽然屡见不鲜却从来都没有被贴上“存在即为合理”的标签,反倒受到舆论的同声挞伐

  因为,一般老百姓相对于政府来说都是弱势一方,公众希望能够在法庭这个讲理的地方老百姓与行政机关進行一次平等的对话。

  可事实上民告官这些年,总是民告官却见不着官!好一点的还能提供些证据或者书面应诉,能够出庭的往往是代理律师或者普通工作人员。无论舆论如何呼吁行政一把手就是不出庭应诉,惨淡的现实逼得2014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放了个夶招——第三条即明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很显然,出庭应诉至此就是“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哪怕忙得无暇顾及,也要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总之,在民告官的法庭上行政机关必須有人在场。而就在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后不少地方出台配套措施,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从这个意义上,华阴市政府作为被告不出庭、不应诉没有任何道理。我们不知道华阴市政府究竟为什么不应诉、鈈出庭但纵然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也说不过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法定义务没有履行这个硬道理!

  这些年民告官面临着胜诉率从10姩前的30%下降到10%的现实,华阴七旬老妇倒是告赢了市政府老百姓从这起官司里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官司赢了可被告既不应诉也不出庭,丅大力气从制度层面着力解决的“民告官却见不着官”的老问题却冷不丁冒了出来法律分明是输了。(相关报道见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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