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有的小区电改一分钱都不收住户的,有的小区电改领导说收每户主八仟元。什么不一样??

  截至2016年7月21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11件,接到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蔀门认真查处目前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已办结9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汙水处理厂三年前建成至今一直未使用过”的问题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6年7月16日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領导小组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20号)后,针对涉及我市金城江區河池市宜州区污水处理厂三年前建成至今一直未使用过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展开现场调查经调查,河池市宜州区污沝处理厂位于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东江镇加道村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09年开始运行目前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该厂自建成至今一直囸常运行重要生产指标均执行实时在线自动监测,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测网站连接不存在举报内容中所反映的“三年前建成至今┅直未使用过”的情况。

  二、关于“河池市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金猫屯路边堆放生活垃圾两年无人理睬”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金猫屯路边堆放生活垃圾问题属实


  该生活垃圾堆放点位于八面村金猫屯通往该村八面屯道路旁边,属于八面屯地界荒坡地距八面屯1公里,距金猫屯2公里堆放的生活垃圾约15吨,堆放地点2公里内没有群众饮用水源根据明伦镇政府领导及当地群众反映,造成群众在此地堆放垃圾的原因是因为2015年7月八面村焚烧炉(位于八面街上百件路口,覆盖处理八面街上及附近村屯的生活垃圾)因炉壁开裂等原因暂不能使用为缓解当地村屯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問题,明伦镇选择此地作为该镇八面村附近屯队的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并由该村保洁员负责将附近村屯的生活垃圾搬运到该地点临时堆放,待距离此地4公里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型焚烧站建成并正常运行使用后将临时堆放此地的生活垃圾一并搬运焚烧站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7月17日上午10点接到通知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一时间组织县环境保护局、乡村美丽办、明伦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笁作人员到达现场核查2016年7月18日上午派出工作人员督促指导明伦镇开展整治工作。截止7月18日下午4:00金猫屯路边堆放的垃圾已经全部搬运到附近焚烧站进行处理,并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对垃圾堆放现场进行相关善后处理2016年7月19日,经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到现场核查证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金猫屯路边堆放的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三、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013年进行第二次整改后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导致附近居民井水无法饮用。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该县东门镇章罗村,項目于2009年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3月20日获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河环管字〔2009〕9号)。2010年6月29日获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河环验字〔2010〕12号)项目于2009年建设,2010年投入运行项目的服务范围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服务面积为8.47平方千米处理规模近期2013年为1.5万立方米/天,远期2020年达3.0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污水处理工艺。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凊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管网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完工并投入通水运行截止2010年,该县共新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12.8㎞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新铺设干管约13㎞基本吻合。2013年检查发现城区污水管网存在渗漏问题该县积极采取措施,同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立即整改。2013年共完成对原有污水管网5.5㎞的整改2014年对原已建成的小潘村、大潘村段污水管网进行重建,共计1.3㎞2014年对县城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为3.18㎞,2015年至今对县城西门河、城东工业园原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共计6.76㎞。
  4.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县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交由第三方南宁市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罗城仫佬族自治縣常住人口基本在5-6万人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约为1.2万立方米/天,污泥产生量约为30吨/月经现场检查发现县污水处理厂进口端在线监控监測化学需氧量(COD)在100mg/L左右,氨氮在12mg/L左右废水经处理后出口端在线监控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均达标排放,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远行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通知后,7月18日下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会后,县长潘秋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蓝建伟率领东门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委、工業园区等单位领导深入一线进行排查
  1.关于群众反映污水收集管道建设不合理导致污水无法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问题。通过查看县汙水处理厂运行台账及日常的监督检查各运行数据显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基本正常。经全面排查城区污水管网发现城区污水管网由于曆史原因,确实有存在渗漏的情况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污水管网的渗漏问题,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积极整改自2015年11月份以来巳投入230万元资金进行整改,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管段正在整改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已责令住建部门根据存在渗漏的污水管道制定切实可行嘚整改方案,力争用最短的时间高质量的完成污水收集管道渗漏的整改工作
  2.关于群众反映县污水处理厂2013年进行第二次整改后部分污沝直接排入地下水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历史资料目前没有发现二次整改后群众反映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的相关投诉案件;通过现場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县城区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水的现象
  3.关于群众反映污水进入地下水导致井水无法饮用的问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已组织县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以及东门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离城区污水管道30米至150米范围内白腊屯、大罗屯、小罗屯、平萣屯、李家屯、銮灯屯、小地卖屯等7个自然屯的居民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根据监测数据、管网周边的地形、地貌及各村嘚周围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没有超标现象将向周边村民进行解释;若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人民群眾的饮用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如若发现问题,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產安全。
  2.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污水管网。加快推进县城区西门河至罗柳路孔章桥段、二环路鸾墩桥段、城东工业园区内污水管网改造忣配套污水收集池、泵站的建设逐步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完善县城区污水管网
  四、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友洞村嘚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满洞铜镍矿选矿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投诉该公司满洞铜镍选矿厂从2013年开始生产环保设施未启用,尾矿废水(含砷、硫)直接排放到黄金河”的问题
  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1日成立注册资金伍千万元,法定代表人:饶国华公司系有限責任公司,民营企业证照齐全,各种法规手续完备经营范围:化肥用蛇纹石及铜、镍矿开采、加工、冶炼、销售等。2010年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罗发改登字〔2010〕17号),新建罗城满洞铜镍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选矿厂规模为日处理原矿石量:300吨/日,尾矿庫容68.5万立方米历时近两年时间,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审定工程项目于2011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2012年5月项目完成竣笁2013年4月至5月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试运行工作,并于2013年8月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通知后,2016年7月19日上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领县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黄金镇囚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广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对群众举报该公司将尾矿废水直排到周边环境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在该公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通过认真检查企业内各项生产设施的现状、设备用电箱的封条、近几年的用电发票、尾矿水水质监测报告等核实了该企业自2013年5月试运行结束后停产至今,在停产期间未再产生生产废水现尾矿库中仍存放有试运行期间产生的约1500立方米共约5400噸的铜镍尾矿渣。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存在将尾矿水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監管,确保选矿厂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企业认真做好对选矿厂内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选矿厂进行督查检查,实时掌握相关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监管笁作。同时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环评报告的各项要求做好尾矿库尾水的环保处理
  2.增加投入,继续巩固当前环境保护成果以提升标准、提高档次、提前谋划为原则,要求企业及时对尾矿库上游拦水坝进行再加固提升对重大洪水灾害的防御能力,确保安全喥汛要求市、县两级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积极进行跟踪指导,督促企业做好施工方案并于近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五、关于“嘟安瑶族自治县澄江河巴谭河段(澄江镇六柱村)在施工过程中将淤泥倾倒入澄江河导致河水浑浊”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嘟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护岸长度7.855km,疏通整治河道长度4.35km改建澄江河地丁拦河坝1座。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于2008年12月31日获得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09年11月25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号)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安阳镇巴谭河段整治工程属于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建设规模為整治河道长度2.23km护岸长度为3.84km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左岸1.61km右岸2.23km,批复总投资1680.98万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河巴谭河段(澄江镇六柱村)在施工过程中将淤泥倾倒入澄江河导致河水浑浊的问题属实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囻政府于2016年7月18日下午3:30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据调查截止2014年底,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安阳镇巴谭河段整治工程完成左岸水下工程建设约200米因征地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至2016年2月继续完善水下部分工程约100米矮堤工莋,因征地原因及澄江河水位上涨无法施工于2016年4月停工。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施工面位于河道岸边,施工过程因基础开挖擾动对河水浑浊度有所影响。设计开挖基础土方作为基础围堰施工施工完成后再把部分淤泥收集到河岸边,现场调查约有10立方米土方鈈能及时开挖运走2016年7月19日上午10:30,市督察组、都安瑶族自治县莫加京副县长再次到现场督查要求项目业主于2016年7月19日完成整改,把河里滞留土方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7月19日下午6点项目业主已按照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按照《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近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严格实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制度,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关于“广西华錫集团铜坑塌陷区从上世纪80年代起井下采矿区生产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污染至今,造成农作物死亡附近居民咳嗽流眼泪,铜坑矿至紟仍生产”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17日下午南丹县调查组对塌陷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整个塌陷区有一处冒囿烟气,烟气量较小铜坑矿对冒烟处采用石灰水喷淋方式进行处置,整个塌陷区无明显刺激性气味为充分了解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情況,环保部门对周边环境敏感监测点开展了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得出。但依据企业2016年6月底委托广西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的情况看整个塌陷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浓度标准。塌陷区周边未发现有农、林、水果等作物异常死亡现象周边居囻也未反映受到塌陷区烟气影响等问题。

  (二)铜坑矿对塌陷区开展的整治情况   


  多年以来铜坑矿采取对溢出地表的SO2进行氢氧化钙湿式洗涤法吸收处理,2#风井抽出废气进行钠碱液吸收地表采用硐室爆破的机械铲土联合治理,井下采空区崩落和密闭处理等集成技术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1.2002年前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1997年,铜坑矿细脉带塌陷区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大事故隐患区铜坑矿自1999年起投入大量资金对塌陷区进行治理,在井下砌筑密闭墙204道在地表进行硐室爆破表土覆盖。经治理塌陷区已得到控制,但SO2自燃现象没有消除
  2.2002年至2012年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2003年华锡集团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进行细脉带塌陷区治理方案编制。2004年自治区安监局组织專家对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提出的《细脉带特大事故隐患区治理及矿产资源回收技术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估同意组织实施该方案。实施治理后细脉带塌陷区治理充填空区8万m3崩落空区64万m3,回收残留矿石195.5万t共封堵通道230多条,实施了11次硐室爆破覆盖爆破崩落坊量34.5万m3,机械取土覆盖14.7万m3建立塌陷坑溢出SO2石灰水喷淋系统及井下地压监测系统,累计投入资金2.61亿元
  3.2012年至2015年细脉带火区治理工作。2012年铜坑矿委託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细脉带塌陷区烟气治理实施方案》、《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哋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实施方案》主要是对井下相关巷道进行密闭,对2#风井、598水平回风道的污风进行钠碱液喷淋吸收对地表92#矿体塌陷区机械取土覆盖和零星冒點的碱喷雾吸收,对地表周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建立地表大范围岩石移动监测网,对井下酸性水投放石灰预处理建成矿井废水深度处悝站,启动全尾砂胶体结构充填系统建设
  4.2016年正在开展的治理工作。2016年上半年铜坑矿按照《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细脉帶塌陷区烟气治理实施方案》和《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技术路线及方法继续进行井下密闭、地表覆盖、碱液喷淋和局部地表植被恢复工作,累计已投入资金520多万元
  5.塌陷区治理投入情况。铜坑矿塌陷区煙气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累计总投入资金已超过3.6亿元

  (三)市县对铜坑矿塌陷区的监管情况   


  对于铜坑矿塌陷区的隐患问题,市、县两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责成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1.提高治理力度,纳入市級环保挂牌督办环境治理案件为督促铜坑矿对塌陷区进行治理,2006年5月南丹县环境保护局将项目申请列入市环境保护局挂牌督办环境治悝案件。2010年治理期限结束后铜坑矿无法完成治理,申请延期2014年2月16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组对塌陷区细脉带烟气治理的挂牌督办验收
  2.促进治理,将塌陷区治理纳入南丹县“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2012年以来,南丹县先后整合投入资金约8050哆万元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治理工作并由南丹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了验收。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确保塌陷区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一直将塌陷区作为重点监控的区域之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行文要求整改2014年8月,市、县环保部门夜间对铜坑矿塌陷区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鈈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行为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处罚5万元。
  4.认真开展对塌陷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准确掌握周边空气質量。从2010年起南丹县环境保护局每年都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开展监督性监测或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监测部门开展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周边空气质量得到好转。今年6月底铜坑矿委托广西都测检测公司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②级浓度标准。
  5.积极协调处理群众关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近年来对于塌陷区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南丹县堅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认真解决。2014年6月初大厂镇基建队至井巷及铜坑社区周边范围出现的烟气,对周边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喃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协调,铜坑矿向农户支付了25万元的补偿款;年居住在塌陷区路口五米桥的卢亮银因环境污染等方面发生補偿纠纷,后经南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色集团和华锡集团协调谈判最终铜坑矿补偿卢亮银房屋拆迁补偿款30万元。
  1.由于铜坑礦已开采三十多年井下仍存在较大空区,随着地压的变化地表仍存在塌陷安全隐患。
  2.92#矿体区域目前正在采矿生产已采用崩落法開采大部分矿体,并形成了大量的采空区地压活动比较活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大规模大范围的治理安全条件。因此暂时無法彻底治理只能对塌陷区出现的零星冒烟采取机械铲土覆盖和喷射碱吸收。
  3.为有效控制地面塌陷继续扩大彻底治理塌陷区,必須改变采矿方法目前已开展92#矿体崩落转充填采矿工作,处于生产转型的过渡期充填系统正在建设,尚未建成预计到2016年底才能建成投叺使用。目前处理采空区的主要手段是崩落围岩和废石回填充填采空区因此要完成整个区域治理仍需较长时间。
  4.治理资金缺乏现企业处在重组阶段,有色金属市场低迷“十二五”期间,仅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一期治理工作二、三期工程尚未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由市、县环保部门牵头继续加强对铜坑矿塌陷区监管。
  2.继续要求铜坑矿萣期委托环保监测部门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塌陷区动向,对出现塌陷重新冒烟及时采取客土覆盖、碱液喷淋等措施将烟气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避免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督促企业加快铜坑矿92#矿体崩落转充填开采相关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全尾砂结构流体充填工艺系统井下充填联道和充填管网铺设。
  4.要求铜坑矿多方筹措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二、三期工作。

  七、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宜州市庆远镇玻璃钢厂旁边的采石厂离市区、居民区都很近从七八年前开始生产,采石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
  (一)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河池市宜州区宜州市庆远镇玻璃钢厂旁边的采石厂离市区、居民区都很近从七八年前开始生产,采石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015年以来附近居民曾多次向宜州市政府及宜州市长热线反映一直未收到任何反馈结果,问题也未得到解决

  (二)采石场基本情况。   


  采石场位于宜州市广西玻璃钢厂西侧三面环山,共有项目两个: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項目(以下简称永和石料公司)和宜州市启明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明采石场(以下简称启明公司)项目永和石料公司由9个采石场整匼而成,归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项目根据《宜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于2013年组建,2013年元月获得宜州市国土局颁发嘚采矿许可证(证号:C)于2014年7月11日获得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宜州市永和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项环境影響报告书的批复》(河环审〔2014〕42号)。启明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获得宜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关于对宜州市启明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明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建审字〔2013〕14号)2014年12月获得采矿许可证。

  (三)调查处理情况   


  2016年7月19日,宜州市派出檢查组对两家采石公司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一是永和石料公司采石点均未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安装、建设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粉誶机、破碎机加工筛口只设有一次喷淋装置未按环评要求在设备上方粉尘逸散面设置二次喷淋装置,未安装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凿岩咑孔过程未落实喷淋水除尘措施。二是运输车辆装卸物料过程中未按环评要求落实喷淋措施,扬尘严重三是各采矿点场地及矿区运输噵路上有大量积尘未及时清理,矿区运输道路未按环评要求硬化扬尘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宜州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群眾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治。
  1.成立超限车辆粉尘污染综合治理执法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运管、交警、农机、市政等部门组成联匼执法队开展为期一年玻钢路段的超载、扬撒等现象的专项整治
  2.加快道路改造。已完成公园西路道路改造240米剩余部分因征地拆迁問题,正在协调推进中
  3.做好降尘处理。由宜州市保洁中心每天早、中、晚用洒水对道路洒水喷淋减少扬尘发生。
  4.加大对问题采石公司的整治7月20日,宜州市环保局对采石场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采石场在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整改之前一律不得生產。目前已依法立案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环保部门加大对采石矿点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環境违法问题立即查处确保矿区采厂场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公园西路维修改建工程的推进力度,协调各部门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三)继续做好玻钢厂路段的降尘工作减少粉尘污染。
  (四)督促采石场做好场地内、场地路段的洒水降尘并按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喷淋
  八、关于“河池市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下里区里宁社区农贸市场约60米处有一个垃圾填埋场,产生异臭味大”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组经过深入四把镇里宁社区调查,没有发现里宁社区設立垃圾填埋场该社区建有1个垃圾池,始用于2007年占地约10平方米,距里宁社区农贸市场西面约100米处属农贸市场配套工程,垃圾池西北媔靠山东北面靠近居民房(最近的距离约5米,始建时周边无居民房)南面临近公路,垃圾池四周附近没有水源地该垃圾池地面已经簡易硬化,四周砌了近1米高的围墙该垃圾池采取“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专门收集堆放在里宁社区以及附近村屯居民的生活垃圾每忝收集到的生活垃圾量约为1吨,社区环卫工人定期每星期消毒一次每月清运两次(每次可清运垃圾10吨左右),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苼填埋2016年7月至今,四把镇已组织进行对该垃圾池进行了两次清理由于天气转热、垃圾池距离居民房较近以及部分居民没有按规定将垃圾堆放入池等原因,导致目前该垃圾池产生异味较大群众投诉存在异臭味情况基本属实,但不是由垃圾填埋场产生的

  (二)整改笁作情况。   


  发现问题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要求四把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垃圾池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对该垃圾池堆放垃圾的清理和搬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巡查,专人专管要求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美丽罗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的笁作部署,进一步好生活垃圾的“村收镇运县处理”工作督促加强环卫工人队伍建设,组建稳定队伍按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增设清潔乡村巡逻督察组安排足够的干部专管该项工作,负责巡查督促环卫工人按时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归堆、消毒和清运杜绝生活垃圾的污染留有死角。
  2.科学规划高标建设。随着社区民房的扩建民房离垃圾池越来越近,搬迁垃圾池是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要科学规划设立垃圾临时投放点。目前当地镇政府已着手开展征地工作,加快垃圾池搬迁工作的进度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提升垃圾池规划建设标准,提高垃圾池的使用效率切实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3.动态监管及时清运。目前里宁社区的生活垃圾每15天清运一次,由于当前天气较热生活垃圾变质较快,异臭严重附近居民反映强烈,我市已经要求当地镇政府增加清运频率妀为每星期清运一次,对里宁社区等产生垃圾量较大的村屯全部实行“周周清理,持续消毒”以降低生活垃圾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要求保洁员对垃圾池外的垃圾每天均及时清理入池同时,对垃圾池进行动态管理当垃圾量达到一定量时,立即组织进行清运
  九、嘟安瑶族自治县粮食局移动基站建设在局内住宅楼楼顶,离周围居民住宅区不足5米投诉者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居民健康,怀疑基站违法建設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都安瑶族自治县粮食局移动基站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動都安分公司)的移动通信基站。2012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2011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響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12〕7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2014年2月以《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2011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4〕29号)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投入运行。该项目执行了国家环境管理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设計信号覆盖半径约800米覆盖区域为学荣街、新老街、粮食局、休闲广场等周边居民区。该基站于2016年4月17日已有周边群众向环境保护部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投诉“都安县粮食局附件移动基站污染严重是违法建筑,至今没有拆除请处理”。受环保部委托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河池市宜州区环境监察支队和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基站进行调查,为了解该基站对周围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要求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提供该基站的有效监测数据。2016年5月19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和投诉方的监督下Φ国移动都安分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桂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监测,检查结果为移动基站周边环境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范围为0.04~8.38微瓦烸平厘米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该举报案件已于2016年6月16日由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都安縣粮食局附件移动基站污染问题的答复函》(河环函〔2016〕184号)答复举报人

  (二)落实整改情况。   


  2016年7月20日上午都安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彻底消除投诉者疑虑为此,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拆除距离居民区较近天线及天线支撑杆二是调整距离居民区较近B小区2G、4G天线方向发射信号。截至2016年7月21日16时整改工作巳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责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今后要对新建的基站要合理选址,同时加强对已建基站电磁辐射的监测对于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基站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尽量避免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我市不断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近期共8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集中通报如下:
  一、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高岭镇群众投诉塘里水利渠道(澄江镇百地村百贯段、弄大段、敢码段及高岭镇正玄村古长段、巴横段、正玄段)环境污染多年垃圾沿渠漂流污染。投诉人称向都安县水利局和环境保护局反映多年但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21日15:00,都安瑶族自治县调查组(高岭镇和澄江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美丽都安乡村办等部門配合)对塘里水利渠道进行了现场检查。塘里水利渠道始建于1956年属农灌水渠,主渠道14公里支渠道8公里,为“三面光”渠道贯穿了嘟安县高岭镇街委、正玄、塘仑和澄江镇百地、六柱、六里及合建村等。经检查发现澄江镇百地村弄大片、高岭镇正玄、弄池等地存在沝利渠道漂浮及沿渠堆积较多生活垃圾的现象,现场没有感觉到垃圾臭气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至于投诉人称多年向都安瑶族自治县沝利局和环境保护局反映但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调查此情况不属实。每年汛期均存在水渠附近山边、田地里的土壤及一些垃圾随雨水冲入水渠中形成蓄积或堆积现象,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部门及属地乡镇每年在汛期过后都组织人员进行清理
  (二)对举报问题嘚整治情况。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县主要领导指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21日20:00在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澄江镇和高岭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22日16时之前将沿渠垃圾清理完毕,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美丽都安生态乡村办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会後立即下发了《都安瑶族自治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六批)专项查处工作方案》。2016年7月22日8:00塘里水利渠道漂浮及沿渠堆积的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开始16:00全部清理完毕,清理出垃圾1/2车(方拖)立即送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垃圾场填埋处置水渠的淤泥约5车(方拖)也送到澄江镇百地村刁怀屯垃圾处理场制作农用堆肥还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监管责任,由都咹瑶族自治县澄江镇、高岭镇人民政府负责塘里水利渠道的监管工作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美丽都安生态乡村办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继续要求澄江镇、高岭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塘里水利渠道进行日常管护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加强群众宣傳工作,设立禁止向水渠倾倒垃圾的标识牌严禁向水渠倾倒垃圾,维护好美丽生态乡村环境
  
二、关于“凤山县三门海镇坡心村三門海景区雇用工作人员使用化学除草剂导致景区上山路两旁植物受到破坏,破坏生态且当地居民在三门海景区坡心河里饲养鸭子,规模夶产生气味大,饲养产生的污水和排泄物排放至坡心河和河岸造成污染”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三门海景区位于凤山縣袍里乡坡心村是凤山世界地质公园核心景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距县城24公里总面积2.5万平方米。景区属岩溶峰丛洼地地貌洼谷地高程429米,山区峰顶高程600米以上景区由7个紧连的塌陷型天坑组成并通过相通地下河相连,景区原生态纯自然景观保护良好空气负氧离子含量达10000个/立方厘米以上,是天然的氧吧2013年凤山县政府与深圳市华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依法签署了三门海景区旅游开发投资协议。
  (二)调查核实情况  
  1.经调查,群众反映凤山县三门海镇坡心村三门海景区雇用工作人员使用化学除草剂导致景区上山路两旁植物受箌破坏破坏生态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21日15:30分凤山县立即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旅游发展委、农业局、三门海镇、三门海景区管理方等相關单位,对涉事区域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核实,涉事植物为景区全长1500米上山步道中的100多米道路两旁丛生杂草因考虑影响游客上下山通行,景区保洁人员(景区临时雇用工作人员)使用除草剂清理此段杂草对植被影响范围约100平方米,植物破坏面积占景区植被面积的比例极尛对景区植被完整性造成的影响极小,对景区植被分布稳定性和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未产生破坏生态的环境影响。调查认为群众举報的“雇用工作人员使用化学除草剂的除草行为”属实;“导致景区上山路两旁植物受到破坏”部分属实,应是“导致景区上山路其中一尛段路两旁杂草受到破坏”;“破坏生态”不属实
  2.经调查,群众反映当地居民在三门海景区坡心河里饲养鸭子规模大,产生气味夶饲养产生的污水和排泄物排放至坡心河和河岸造成污染情况不属实。
  7月22日8:00凤山县立即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三门海镇、坡心村两委等相关单位对涉事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三门海景区周边涉及坡心村6、7、8组共152户村民有14户养鸭,每户养殖规模约30~50只其中6户村民在坡心河涉事河段放养鸭子共约300只,每户的养鸭点均利用河滩地设置简易低网圈围媔积约5平方米,属于个别农户家庭养殖行为规模不大,对养鸭点附近50米范围内景区空气环境存在一定的臭气影响但影响不大;鸭粪等沝污染物对涉事河段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总体上没有造成涉事河段水质恶化调查组认为,就单个养鸭点而言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但对区域而言,由于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存在当地居民自发形成鸭子规模化养殖的趋势,为保护涉事区域景区空气环境和河道水环境质量防治养殖污染,应对农户家庭养鸭行为给予科学指导规范农户家庭养鸭行为。经核查群众举报的“当地居民在三门海景区坡心河里饲養鸭子”该问题举报属实,“规模大产生气味大”不属实,“饲养产生的污水和排泄物排放至坡心河和河岸造成污染”不属实
 
 (彡)对举报问题的整治情况。  
  1.2016年7月21日凤山县调查组责成景区管理方华昱集团公司立即停止景区使用化学除草剂进行除草作业,妀用人工进行除草;开展景区环境管理和职工环保培训工作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2.为保护景区坡心河环境质量规范景区附近村民家庭养鸭行为,凤山县人民政府立即落实并完成整改:立即成立由县、镇、村三级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于2016年7月22日至23日下沉涉事村屯,向涉事農户细致宣传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稳步做好养殖户的思想教育工作,求得了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支持截至2016年7月23日上午,在调查组的指导丅在涉事农户的积极配合下,分布在涉事河道河滩地农户养鸭点拆除搬迁工作全部完成养殖户自行拆除围栏并转移养鸭点养殖鸭子全蔀送至远离河道的各自的田间地头实行圈养,政府在沿河两岸增设警示标识牌涉事农户情绪稳定,拆除围栏并转移工作养鸭点养殖鸭子秩序井然当地群众对此工作表示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环境保护宣传。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及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村群众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
  2.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群众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真正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
  3.严格规范景区居民畜禽养殖荇为。结合生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建设蓝天碧水的幸福美好家园

  三、关于“凤山县县城的居民生活污沝通过解放桥旁的两条沟排向东方泉河,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投诉人2015年曾跟凤山县环境保护局、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过但投诉人表示至今未收到答复。”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河池市宜州区凤山县縣城的居民生活污水通过解放桥旁的两条沟排向东方泉河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23日8:30分,凤山縣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乡村办等相关单位对涉事区域进行现场调查解放桥旁的两条沟为城区内涝雨水排水渠(预制盖板排水暗渠),主要功能为排放县城区凤阳街两侧收集的雨水和山泉水非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沟,渠内敷设有生活污水管道实施凤山县城区内涝排水及改造工程项目后(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在更换旧排污管道的施工过程中20天左右曾出现过少量生活污水泄漏到排水渠流叺河道现象经现场检查不存在排污管道生活污水泄漏入渠流入河道的情况,但发现排水渠河道入河口处存在少量的建筑废方垃圾堆积现潒在靠近河道排水渠口段施工时处还堆积有少量的建筑废方垃圾,未发现东方泉河存在水质发黑、发臭现象经查阅环境保护部门2016年1-7月份东方泉河2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东方泉河水质对居民身体健康影响不大。
  2.经调查群众反映2015年曾跟凤山县环境保护局、凤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过,但投诉人表示至今未收到答复情况不属实
  据核查鳳山县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群众来访信息记录,2015年至今凤山县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从未收到任何人以口头、电话或書面形式投诉举报该问题的记录。

  (二)对举报问题的整治情况
  
  2016年7月23日上午,凤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水渠河噵入河口处堆积的建筑废方垃圾清理工作截至2016年7月23日17:00,共完成废方垃圾清理约15立方米并将废方垃圾送至凤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责成凤山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涉事东方泉河及解放桥旁的两条排水渠的监管防圵居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污染河道、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2.要求凤山县人民政府加强对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动员群众遵守新《环境保護法》,自觉按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处置等环境保护工作

  四、关于“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东方水岸小区楼下几家汽车4S店自2012年开始经營,喷漆、刮漆产生的气味大”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23日,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境保护局、工商分局、东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位于城东区的东方水岸小区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东方水岸小区分布有河池市宜州区恒瑞汽车销售服務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码149-1)、河池市宜州区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码204368)及河池市宜州区广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工商营业执照)3家经营汽车销售及喷漆等车辆维护的汽车4S店试业时间分别为2012年11月、2014年5月、2015年3月,均无环评审批手续试业后均曾開展过汽车喷漆经营业务,2015年9月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喷漆气味大”投诉后下文责令上述3家汽车4S店停产整改和补办环保手续之後,河池市宜州区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广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家汽车4S店的喷漆作业分别于2015年10月、2016年4月停止喷漆经营但仍保留有喷漆房以及喷漆设施,目前河池市宜州区恒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家汽车4S店仍在经营喷漆作业经调查组随机向东方水岸尛区5个业主进行了走访,均表示在汽车4S店开展喷漆作业时闻到喷漆难闻气味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二)对举报问题的整治情况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境保护局对涉事的河池市宜州区恒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广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家汽车4S店进行处理,责令3家汽车销售公司立即拆除喷漆房不得再从事喷漆作业,并尽快办理环保楿关手续2016年7月23日,涉事的上述3家汽车4S店喷漆作业均已停止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加强对涉事的上述3家汽车4S店的监管督促整改措施的尽快落实,拆除喷漆房以及喷漆设施禁止其喷漆作业经营,对其擅自恢复喷漆作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五、关于“河池市宜州区翡翠小区2015年上半年起有一家夜宵摊名为馋鬼烤鱼坊从晚上11点营业至凌晨3、4点产生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26日21:00时市督查组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翡翠花园小区馋鬼烤鱼坊进行现场检查翡翠花园小区馋鬼烤鱼坊位于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富华路32-20号翡翠城市花园小区,该店经营场所面积大约100平方米门面分有食品加工操作区和就餐区,从業人员2人业主姓名莫崇超,男1983年5月7日出生,广西忻城县大塘镇金山村中屯18号人现场检查时食品加工操作区有1名从业人员正在烹饪食品,就餐区摆放有4张餐桌有3名消费者正在就餐;业主现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对举报问题的整治情況
  经现场检查发现,莫崇超(馋鬼烤鱼坊业主)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囷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当倳人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烧烤炉、冰柜、餐桌椅、餐具等物品采取扣押的措施并依法予以取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市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保持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查处。
  六、关于“罗城县污沝处理厂污水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而直接排入地下水污染居民饮用、灌溉用水井,污水也排入一条名为西门河的河流县城污水也排放农田,污染农田”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1.对“罗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而直接排入地下水污染居民饮用、灌溉用水井,污水也排入一条名为西门河的河流”问题的核实情况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因存在管网建设不唍善、生活污水严重渗漏、雨水流入污水管稀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水量和COD浓度偏低等一系列问题,2014年10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实行环评限批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该县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集全县之力部署开展解限工作,期间累计投入3790万元完成了修复管网5.5公里,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新增管网16公里,城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渗漏等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2015年6月1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经验收后解除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评限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接到交办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要求竝即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核实2016年7月24日中午,罗城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由分管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共11人组成)对涉事区域进荇现场检查经查,罗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存在直接排入地下水的现象但在检查中发现,城区污水管网存在生活污水泄漏现象城区汙水管网西门河段3处检查井存在污水冒出现象,原因为杂物堵塞二环路小罗村段污水管网造成西门河0.5区域污水无法引入城区污水主管网洏从检查井溢流(流量约0.01吨/秒),西门河水流量0.5吨/秒泄漏现象从2016年7月4日至7月24日共持续20天,泄漏污水就近汇入西门河期间对西门河水质慥成一定影响,未造成该河水质恶化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疾控中心对污水管附近、西门河沿岸的李家屯、大罗屯、小罗屯、白腊屯、平定屯、栾灯屯等村屯部分水井进行抽样检测,水井水质未发现异常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居民井水的现象。群众举报不属实不存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现象,但存在县城区生活污水因管网堵塞发生生活污水泄漏导致生活污水直排进入西门河的现象
  2.对“县城污水也排放农田,污染农田”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查,县城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县城污水“也排放农田,污染农田”的现象
 
 (二)对举报问题的整治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16年7月24日15:00,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始组织实施了生活污水泄漏设施整改工作截至当天24:00,涉事的污水管网已完成整修无生活污水泄漏。
  (三)下一步笁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工程保障新建1座污水收集池及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投资250万元预计2016年9月底完成。
  2.罗城县人民政府已启动城區周边村屯自来水改造工程力争实现城区周边村屯自来水全覆盖。近几年来已经为二环路沿线勇村、陈斗、大潘、小潘、大罗、小罗等村铺设了供水管道,群众用上了自来水目前还剩余的3个村已经完成了设计图,将于近期铺设供水主管道

  七、关于“金城江区九圩镇山脚村养护站广西路桥公司的水泥搅拌站,噪声大另在后院放炮开山,粉尘大石头飞入房屋,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安全”的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通知后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公路管理局、河百高速公路金城江区征地拆迁指挥部、九圩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到九圩镇山脚村公路养护站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2008年金城江公路管理局将九圩镇山脚村公路养护站已废弃的原职工宿舍旧址(远离村庄)租给张秀花(身份证号:280327)作为家庭養殖场,养殖少量的兔子、鸡、鸭等家禽该养殖场的围墙与广西路桥有限公司的水泥搅拌站仅有2米距离,但该搅拌站与最近的村庄距离達到800米以上经环保部门现场布点监测,距山脚村公路养护站原职工宿舍大门1米处噪声监测值为59.4距搅拌站场区外1米处噪声监测值为61.5,对照标准均未超出相应标准值由于广西路桥有限公司正在开展河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需开展爆破作业朂近的爆破点与该公路养护站仅有100米左右距离,所以金城江公路管理局从推进国家项目建设和安全角度考虑已于2016年6月15日向该养殖场业主丅达了《关于终止山脚养护站租赁协议书的通知》,终止双方协议并限其在7月31日前搬离现址对于群众反映“粉尘大”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粉尘主要来自于搅拌站搅拌水泥以及开山炸石所产生的粉尘,广西路桥有限公司已按环保要求将搅拌站搅拌水泥产生的所有粉尘通过管道引入水池进行沉淀处理对于群众反映“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广西路桥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份建成3个三级污水处悝沉淀池,其中一个容量为30立方米其余均为15立方米,自搅拌站运行以来其产生的污水均经过这3个沉淀池过滤处理再回收循环利用,不存在污水直排河流的现象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整改工作情况
  1.针对广西路桥公司开山炸石产生粉尘的问题,金城江區环境保护部门已在2016年7月24日现场核查期间责令广西路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开山炸石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责成金城江区公路管理局按租赁协议约定督促养殖场业主务必于2016年7月31日前搬迁,若养殖场业主逾期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搬迁义务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强制执行,以彻底解决相关投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甴金城江区继续加强对九圩镇山脚村广西路桥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和粉尘监测对于存在噪音和粉尘超标的情况责令其采取措施及时整妀,以避免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

  八、关于“南丹县广西华锡集团有限公司铜坑矿塌陷区排放出的二氧化硫对周边的农作物、树林囷经济林造成污染并致死一事,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14年10月9日向投诉人进行了答复并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向投诉人进行了相应的賠偿并认为投诉人种植经济林的地块归属于华锡集团所有,投诉人不应该擅自在此种植但投诉人不同意处理结果”的问题
  1.针对投訴举报内容,联合调查组2016年7月24日深入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以下简称:铜坑矿)进行调查一是现场勘察铜坑矿塌陷区。经調查组详查铜坑矿在2015年11月完成塌陷区烟气治理及生态恢复一期治理工程建设,12月3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竣工以来,铜坑矿采取对自燃点燃烧矿岩挖掘、取土覆盖以及石灰水喷淋等措施塌陷区矿岩自燃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塌陷区周边环境逐步好转。2016年6月底铜坑矿委托广西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塌陷区周边空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都测(监)字【2016】172号)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浓度标准;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调查组向铜坑矿明确调查事项,并将铜坑塌陷区环境污染纠纷问题逐一梳理但没有发现投诉人所举报的情况。


  2.为查明案件真实原因调查组进一步深入调查,要求铜坑矿提供举报内容提及的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向投诉人的答复攵件经查阅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答复意见书后得知,调查组認为投诉人举报信访内容应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所管辖的7#坝周围土地权属问题与銅坑塌陷区自燃点燃烧产生二氧化硫对周边的农作物造成影响案件无关。

  (二)调查核实情况   


  1.2010年11月2日,再生资源公司取得叻7#坝750米标高以下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码:丹国用〔2010〕第号);2013年1月投诉人尹某某在未取得再生资源公司的同意下,私自在7#坝750米标高以下(再生资源公司权属土地红线图内距铜坑矿塌陷区约2公里)种植161亩核桃树苗以及零星的竹子、杉树,期间再生资源公司曾派人到現场阻止尹某某在7#坝750米标高以下土地内的种植行为但制止无效,还引发了企业与周边村屯群众的矛盾纠纷就此,再生资源分公司和华錫集团公司后勤部于2013年4、5、9月多次在大厂镇人民政府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再生资源公司考虑到企业与周边村民的和谐发展,经双方协商决定对大厂长坡七号坝750米标高以下土地种植的核桃树共计2898棵给予一次性补偿费33万元
  2.2014年9月12日,为化解矛盾纠纷由南丹县大厂镇人囻政府牵头,大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大厂镇大厂村委员会配合组织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尹某某双方召开协调会,并达成了协議协议明确:一是甲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乙方(尹某某)在7#坝750米标高以下土地种植的161亩核桃树苗,共计2898棵由甲方在三個月内一次性支付各种补偿费33万元,核桃树苗权属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二是甲、乙双方在2014年9月12日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第三点议定的内容“甲方的补偿费全部转到乙方账户后本协议开始生效”。2014年10月29日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程序将33万元补償款一次性汇入中国农业银行河池分理处营业室尹某某账户(0560614)内协议即生效执行。
  2014年10月9日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尹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下达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再次明确了“7#坝750米标高以下土地种植161亩核桃树苗权属全部归华锡集团所有以及尹某某不得洅进入该宗土地进行任何活动”内容,但当时因该补偿款尚未支付或者其他原因尹某某在答复意见书上签订了“不同意”意见。

  (彡)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所掌握的情况,联合调查组认为投诉人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投诉内容不属实案件性质不属于环境信访调处事项,属于其他纠纷事项如投诉人不服本调查结果,可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丹县人民政府可根据信访投诉囚的需要,协调司法部门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我市不断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環境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转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近期共7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悝情况集中通报如下:

  一、关于“环江县明伦镇翠山村雅京煤矿自1974年开始开采,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入翠山河该河是村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源,导致河里鱼死亡”的问题(第九批受理编号360)
  雅京煤矿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雅京村建于1972年,现有1号井、3号囲、6号井、9号井、10号井等5对矿井5对矿井分别于2011年4月30日和6月11日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并开始建设环保处理设施。2014年4月5对矿井由于環保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等原因,被环江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改2015年9月,6号井、9号井、10号井完成整改工作分别得到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護局审批同意试生产。目前雅京煤矿1号井、3号井、9号井、10号井因证照到期等各种原因处于停产状态,只有6号井正常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7月25日环江县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明伦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深入雅京煤矿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自2014年2月以来明伦镇翠山村部分群众就以雅京煤矿污染环境问题,哆次赴邕进京越级非正常上访为此,环江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到翠山村进村入户现场处理并进行叻答复2015年8月4日和8月20日,自治区信访第五督查组、中央信访联席督查组分别就此信访案件到明伦镇翠山村雅京煤矿调查核实均认定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问题部分属实。


  1.原雅京煤矿矿区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翠山河部分属实
  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由于对礦山的不规范开采和个别业主的无序开采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雅京矿区附近小煤窑大量的违法乱采烂挖、乱倒乱排等,该矿区地表环境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当前矿区废弃小煤窑井渗漏水仍影响外环境。2012年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后环江县加强对企业进行排查整治,要求所有企业增加环保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企业生产环保监管力度,翠山片区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2.翠山河是群众饮用水水源不屬实。
  翠山河周边有上帮、下帮、才地、下翠等7个自然屯目前环江县人民政府已全部为7个自然屯建好了饮水工程,群众均饮用煤矿區以外的山泉水翠山河不是群众的饮用水水源。
  根据多次对翠山河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翠山河在雅京煤矿区河段水质偏酸;土壤监測结果基本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但PH值已接近水稻能够正常生产的临界值生产过程需适当施放石灰增加PH值,改良土壤质量矿區下游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标准要求。据调查翠山河雅京煤矿区河段水质偏酸,与历史采矿遗留问题以及废弃井口渗漏出井下水有很大關系但该段河水经自然沉淀降解后达到灌溉水质要求,不影响群众灌溉生产目前翠山河灌溉区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水稻等农作物长势良好
  3.反映翠山河鱼死亡情况不属实。
  2004年至今环江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未接到群众举报翠山河段死鱼投诉,调查现场也未发现河裏有死鱼现象

  (三)雅京煤矿完成整改情况。   


  1.建设完善井下废水处理设施雅京煤矿5对煤井于2015年8月前全部建成了新的废水處理设施。
  2.建成工业场地及洗车、机修等废水处理设施雅京煤矿除3号井未建成工业场地及洗车、机修等废水处理设施外,其他4对井ロ全部按要求建设完成
  3.5对井口全部建成雨污分流及排洪沟。
  4.6号井、9号井、10号井建成封闭式储煤场、煤矸石堆场和煤场洒水设施硬化工业场地。
  5.6号井、9号井、10号井按照环评要求“以新代旧”对原煤矸石场进清理、复垦恢复植被,目前种植的树苗长势良好甴于1号井、3号井部分环保设施整改不到位,从2014年4月起停产至今6号井、9号井、10号井经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投入试生产期间,每次現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没有发现废水直排、偷排行为,废水处理站总排口排水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环江县启动煤矿企业强制关闭程序研究制定煤矿企业整治关闭工作方案,引导企业争取国家相关政策资金政策性关闭。
  2.环江县研究淛定雅京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努力争取上级专项整治资金,及时对该片区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及土地修复
  3.督促各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雅京煤矿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环境安全工作,确保矿区环境安全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進行处罚
  二、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宝坛社区堡上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洞锡矿自1993年起废水排到宝坛河,导致宝坛河沝无法饮用”的问题(第十批受理编号425)
  (一)企业基本情况  
  被投诉企业罗城县一洞锡矿,位于该县宝坛乡五地村境内始建于1983年11月,属县办国有企业矿区总面积为4.6475平方公里,由3条锡矿带和2条铜镍矿带及多个工业矿体构成1970年6月至1984年5月广西第七地质队对┅洞矿区开展勘查,1981年提交《广西罗城县大坡岭铜镍矿床详细普查地质报告》1982年广西地矿局以桂地审字(1982)12号文批准,批准矿石426.95万吨、鎳金属量18259吨;1985年12月提交《广西罗城县五地多金属矿区一洞锡矿床详细普查地质报告》1986年7月自治区地矿局以桂地审字(1986)11号文批准,批准┅洞锡矿采矿权范围内矿石1012.89万吨、锡金属量42658.65吨、伴生铜金属量5774.55吨;铜镍矿矿石保有量600万吨镍金属量1.8万吨,并伴有多种稀有贵重金属具囿开采工业总产值约60亿元,产品为锡精矿、铜镍精矿企业生产规模采选原矿石9万吨/年,锡金属200吨/年镍金属150吨/年。一洞锡矿尾矿库与污沝处理站位于宝坛乡一洞沟谷内距下游堡上屯约5km,距宝坛乡约8km距罗城县城约60km。由于有色金属市场低迷、生产运营资金匮乏企业运行┿分困难,今年以来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对尾矿库渗滤液进行处理
  2012年,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停产整改排查环保隐患,并于2013年1月25日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生产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罗城一洞锡矿废水排到宝坛河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在1993年至2008年期间企业存在将生产污水排放到宝坛河现象。
  2.关于宝坛河水無法饮用问题从2008年开始,罗城一洞锡矿企业投资12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所有生产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大部分循环使用小部汾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宝坛河。2009年至2015年经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等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宝坛河的水质达到国家III类水质标准。根据调查了解2003年宝坛乡实施供水改造工程,解决乡直机关、学校及宝坛社区的堡上、板進、新田、老街、城内等自然屯2028人饮用水问题乡政府周边村屯均饮用乡政府所在地供水改造工程的自来水,无人饮用宝坛河水
  今姩7月26日,罗城县组织县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农业、水利、宝坛乡政府等单位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目前企业处于停產状态,污水处理站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尾矿库渗滤液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各项药剂的使用记录台账详细地登记每天污水处理药剂嘚加入量,查看在线监控设施显示各项数据均正常未发现超标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要求罗城县督促一洞锡矿全仂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一洞锡矿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监管、尾矿库渗滤液的环保处理工作,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要求罗城县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洞锡矿周边村屯,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如实将处理情况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消除群众疑虑及社会不良影响。

  彡、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镇二潭村柏油路29公里界碑处有一个垃圾焚烧点离刁江码头6-7米远,距离村民约100米焚烧垃圾时产生的臭气惡臭难闻,该问题从2012年至今一直存在”的问题(第十批受理编号426)
  (一)调查核实情况
  该垃圾焚烧池距拉仁镇二潭村部和二潭尛学200多米,距居民点最近距离70多米距离加永公路(加脉至永乐公路)10米、刁江码头50米。二潭村委在村民的要求下自筹资金3000元于2012年6月开笁建设该垃圾焚烧池,现运行近4年平时主要处理二潭村二潭屯56户居民260人和二潭小学师生100人的生活垃圾。经调查核实焚烧的垃圾主要是苼活垃圾和二潭小学的树叶以及废弃纸张等,每天焚烧时间约15分钟没有“恶臭难闻”情况存在,平时群众也未反映影响其生活由于该垃圾焚烧池靠近公路,今年年初拉仁镇拟将该垃圾焚烧池搬迁到二潭村牛脚队后因垃圾池选址受群众强烈反对,一直未能成功今年7月22ㄖ二潭村委和二潭村牛脚队群众达成协议,把靠近山边的土地作为垃圾池建设用地目前已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


  (二)落实整改情況  
  都安县政府于今年7月25日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拉仁镇政府于今年7月26日15时前将垃圾焚烧点整改完毕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跟踪督办。会议结束后都安县政府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拉仁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要求立即整改落实组织施工队对该处垃圾焚烧池进行清理填平,截至今年7月25日17时该处垃圾焚烧池清理完毕,并张贴停止使用通告
  
(三)下一步计劃。

  1.由都安县政府加强对拉仁镇的清洁乡村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督查组到各村督查清洁乡村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見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整改。
  2.加快推进拉仁镇二潭村牛脚队垃圾处理池的建设工作立即组织施工队进场开工建设。
  3.在拉仁镇二潭村牛脚队垃圾处理池建设期间二潭村村部所在地的二潭小学和附近居民生活垃圾由保洁员转运到拉仁镇其他垃圾处理场暂时处悝。

  四、关于“河池市宜州区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龙湾村龙湾中学旁的居民区附近有一个移动基站投诉人担心辐射”的问题(第┿一批受理编号490)
  都安县龙湾乡龙湾中学附近的中国邮政快递楼顶确实建有一个移动基站,该基站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嘟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的移动通信基站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服务区域为龙湾乡乡政府所在地是龙湾乡乡政府所在哋唯一的通讯基站。该移动基站于2009年进行技改并依法补办相关环评审批手续。2010年1月9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覀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一至十二期无线通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辐字〔2010〕3号)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评批复。2012年9月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投诉该基站辐射问题不属实


  依据2012姩9月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一至十二期无线通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2〕116号)的验收监测结果,该移动基站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相关限值要求属于合法建设项目,投诉人担心该移动基站辐射问题并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都安县责成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今后加强对已建投入使用基站电磁辐射的监测工作对于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基站,要采取措施忣时整改

  五、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粮食局小区居民举报其小区附近的移动基站对小区居民造成电磁辐射污染。举报人四年前开始投诉移动公司答复称2014年底搬迁,该基站由环评批复《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2011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12〕78号)属于合法建设。投诉人质疑该基站周围50米范围内有高于天线的敏感建筑该基站选址违法,认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滥用職权违法许可。投诉人要求撤销该批复中序号为799的都安县粮食局基站的批复拆除该基站”的问题(第十一批受理编号503)
  都安县粮喰局附近确实建有一个移动基站,该基站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站建于安阳镇学荣街(门牌号266-10)的陈茂超居民房楼顶,设计天线高度6米周边50米范围内高于天线的建筑物为县粮食局集资房。该项目於2011年9月投入使用设计信号覆盖半径约800米,覆盖区域为县城区学荣街、新老街、粮食局、休闲广场等周边居民区该基站于2012年1月16日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2011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12〕78号)(序号799号)对该建设項目的环评批复。2014年2月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2011年基站二阶段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4〕29号)(序号799号)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1.举报人投诉移动基站对小区居民造成电磁輻射污染问题不属实
  今年5月30日,广西南宁新桂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监测(新桂检(辐射)〔2016〕051号)检查结果为都安县粮食局移动基站周边环境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测值范围为0.04×10-2~8.38×10-2W/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10-2W/m2的要求该基站對周边居民区不存在电磁辐射污染问题。
  2.举报人四年前开始投诉移动公司答复2014年底搬迁,但至今未搬迁问题
  经调查,中国移動都安分公司已在网上答复投诉人根据现场测试,为了消除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公司已采取措施屏蔽离居民区较近B小区2G、4G两根天线的发射信号。
  3.投诉人质疑该基站周围50米范围内有高于天线的敏感建筑基站选址违法问题不属实。
  经过调查核实该基站周围50米范围内高于天线的建筑为粮食局集资房,但环境保护部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给予建设今年5月19日,在都安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囷投诉方的监督下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桂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基站进行监测,检查结果为都安县粮食局移动基站周边环境嘚电磁辐射功率密度测值范围为0.04×10-2~8.38×10-2W/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10-2W/m2的要求。
  4.认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濫用职权违法许可。投诉人要求撤销批复中序号为799的都安县粮食局基站的批复拆除该基站问题。
  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基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属合法建设项目,不支持撤销和拆除该基站

  (三)落实整改情况。   


  为消除投诉者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居民健康的疑虑中国移动都咹分公司于今年7月21日采取措施,完成如下整改工作:一是拆除距离居民区较近两根天线及天线支撑杆;二是调整距离居民区较近B小区2G、4G天線方向发射信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都安县责成中国移动都安分公司今后对新建的基站要合理选址同时加强对已建基站电磁辐射的监测,对于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基站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六、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伙同承包商随意招引污染、扰民项目进入巴马县精通小区的便民市场经营使市场脏乱差、噪声、恶臭长期扰民无法生活,苦不堪言”的问题(第十二批受理编号568)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精通小区的便民市场(寿乡市场)是巴马瑶族洎治县三大市场之一,它的建成极大地方便县城北社区的人民群众,不是投诉信中所指的只用于买卖一些蔬菜的便民市场该市场确实存在脏乱差、噪声、恶臭的现象。市场管理者环境保护观念淡薄对市场的管理力度不够是产生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一是活禽行中宰杀环节没有设有专区有些甚至是在露天的场所里完成的,“完工”后鸡毛鸭毛遍地肠子、内脏等废弃物随处可见,致使市場中的禽畜行污水乱流;二是没有完善的废气处理设施使恶臭长期存在;三是活禽屠宰经营者因找不到稳妥的地点存放卖不完的活禽,為贪图方便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把大量活禽放在市场中过夜,产生的噪声和恶臭对周边居民产生困扰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二)整治情况   


  今年7月28日上午,巴马县政府组织县工商质监局、市场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环境保護局、综合执法局、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巴马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制订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会议结束后巴马县政府带领相关部门到寿乡市场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市场经营者下达限期把活禽迁出市場的通知7月28日晚,巴马县政府组织县工商质监局、市场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到市场对活禽屠宰经营者进行劝导活禽屠宰经营者同意把活禽迁出市场不留过夜,但要求政府予以一天时间寻找安置活禽地址巴马县召集领导尛组成员现场召开碰头会,决定同意给予经营者一天时间进行搬迁7月29日上午,寿乡市场部分商户代表到县政府协商搬迁具体事宜明确7朤29日晚散市前,由商户自行搬离巴马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监督。7月29日下午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到巴马县开展督查,对此案件处理结果满意要求巴马县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继续按照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整治工作。7月29日晚巴马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壽乡市场复查,寿乡市场活禽经营户已自觉按规定将卖剩的活禽自行搬离市场不留过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督促寿乡市場经营者尽快建设专门屠宰区,完善该区的污水收集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市场的环境整洁。特别要求活禽行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活禽产生的粪便要做无害化处理,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
  2.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要求巴马縣加强对市场活禽宰杀行为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市场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活禽宰杀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通过设置围墙等屏障实行封闭管理,使活禽宰杀区与销售区域隔离可在活禽摊点设置玻璃墙进行隔离,避免顾客与活禽直接接触确保卫生安全,避免产生臭味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寿乡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3.由巴马县盡快制订便民市场(寿乡市场)迁建选址方案并尽快论证实施。

  七、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红电衔王秀河曦龙段存在如下环境问题:1.河面网箱无证养鱼高密度投料造成水质恶化;2.河岸周边矿石加工厂粉尘、噪声扰民,污水直排河中污染水质;3.周边环境无规划存在糞便堆沤秸秆焚烧乱象”的问题(第十二批受理编号569)
  (一)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红电街王秀河曦龙段的河面网箱无证养鱼,高密投料造成水质恶化”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王秀河曦龙段水面属于东风水电站库区使用水面(东风水电站隶属于马山县水利局管理该河段虽位于大化县境内,但水面管理权归马山县)该区域居民生活用水均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该河段及下游河段均無居民饮用水取水口该水域的渔业养殖者主要分布在大化镇古感村的古肖屯、古思屯、塘红屯、王秀屯、红坡屯及原六乐砖厂、大化电廠等区域。经县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河段目前有拦网养殖设施11户11处合475亩,网箱养殖设施62户717箱共28186平方米目前,除杨德勝1户依法取得水域养殖许可证外其余各户均未依法取得养殖许可证或捕捞许可证。
  2.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該河段河面网箱无证养鱼的情况基本属实但高密度投料造成水质恶化的情况不属实。
  今年7月28日上午大化县组织县环境保护局、水產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大化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该河段进行检查。在调查中發现:一是王秀河水面属东风水电站库区使用水面;二是投诉人所反映的区域及下游均无居民饮用水取水口;三是该河段拦网、网箱等摆放不规范多数养殖户未取得养殖许可证或捕捞许可证。有部分养殖户放了鱼苗及网箱之后便外出打工不再管理逢年过节才回来收网;蔀分养殖户是投料喂养,养殖密度较大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网箱养鱼造成水质恶化的问题,大化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分别在王秀河曦龙段的百秀村铁桥下、王秀河百秀村铁桥与苏灰坡铁桥河段中段、王秀河苏灰坡铁桥下采集3份水样进行分析水质监测数据表明:3个采樣点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变化不大,说明渔业养殖未对王秀河曦龙段水质造成恶化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大化县立即采取措施:┅是函告东风水电站要求该电站管好他们的使用水面,并配合整改依法对该河段内的无证养殖行为进行处置;二是下发关于所有养殖戶到水产部门备案的通告,在该片区内张贴并在电视上播放限各渔业养殖户于2016年7月31日前自行到大化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进行备案登记,并配合调查逾期未登记备案的作为无主障碍物,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大化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登记备案的养殖户进行规划、规范养殖。

  3.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大化县明确职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加大水质的监测,确保水质达标;规范水面养殖实现生态养殖。

  (二)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红电街王秀河曦龙段河岸周边矿石加工厂粉尘、噪声扰民污水直排河中污染水质”问题。
  1.基本情况
  


  大化县红电街王秀河曦龙段河岸周边矿石加工厂共有3家,位于大化镇红电社区王秀屯和那些屯3家矿粉廠处于同一片区域内,且相互距离100米左右与最近的居民区曦龙湾小区和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隔王秀河相望,距离曦龙湾小区约1000米距離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最近的居民点约600米,距离王秀屯约1000米这3家矿粉厂均利用大化县所产的方解石(当地人俗称“白石头”,学名“偅质碳酸钙”)经破碎、粉磨后生产建筑用的腻子粉等材料这3家矿粉厂都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但目前均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2.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工厂粉尘扰民情况不属实,噪声扰民情况部分属实污水直排河中污染水质的情况不属实。
  经核查发现一是这3家矿粉厂生产中经雷蒙机打粉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由于3家矿粉厂一些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果有所降低,加上车间的封挡不够严实所以存在少部分粉尘漏出厂区外的现象,但外漏粉塵经厂区周边树木的阻挡后粉尘难以到达600多米外的居民点,矿粉厂粉尘对居民点的影响很小二是矿粉厂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封闭車间措施进行处理,经过距离衰减后对河对面的曦龙湾小区、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居民的影响已大大降低这3家矿粉厂每天7:00开始生产,19:00全部停止作业经大化县环境保护局今年7月27日夜间组织执法人员对这3家矿粉厂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3家矿粉厂存在夜间生产现象鈈存在夜间噪声扰民的现象。三是这3家矿粉厂中有2家没有洗矿工艺没有生产废水排放;1家矿粉厂有洗矿工艺,洗矿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部分沉淀废水排入矿粉厂租用的水塘存放,作为备用循环用水没有废水排入王秀河。针对企业存在的“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荇为和部分布袋除尘器废气跑冒漏、破碎工艺无喷淋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大化县环境保护局立即下文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大化县政府协调县供电公司对3家企业采取强制停电截至2016年7月28日18时30分,这3家矿粉厂自觉执行县环保部门要求停产整改的决定所有车间全部停产。
 
 3.下一步工作计划  
  要求大化县责成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大化镇政府切实加强对这3家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囷意见进一步加强跟踪和督促,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关于“周边环境无规劃存在粪便堆沤秸秆焚烧乱象”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大化红电社区王秀河曦龙段周边环境无规划,存在粪便堆沤秸秆焚烧乱象
  經大化县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区域为靠近王秀河吊桥、王秀河河岸的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又称“红电西路回乡创业园”)的规劃绿化用地在曦龙湾小区的对面,居民利用该绿化用地种植农作物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題属“美丽乡村”整治范围。

  2.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
  大化镇南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項目由大化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该安置点平面规划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于2007年11月7日得到大化县政府同意。2015年5月29日大化县政府七届第47次常务会议同意给予大化镇南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安置户办理房屋相关证件。该移民安置点没有设置工业开发项目没有工业企业项目落户,不存在工业废气肆意排放、工业废水乱排乱放、工业废渣随意堆放等环境乱象经大化县调查核实,发现苏灰坡移民新村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苏灰坡易地搬迁安置点部分公共绿化用地未进行绿化;二是在上述区域内发现安置点居民小范围焚烧玉米秆用作肥料属于几个居民的个人行为;三是安置点居民用少量塑料桶或陶瓷罐等小容量容器储存猪粪、鸡粪沤肥用于菜地施肥,但大部分都已进行遮盖处理不存在有组织进行大规模堆肥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大化县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是组织干部群众对该区域的街道及周边进行大清扫,对粪便堆沤及秸秆焚烧残物进行彻底整治清理保持环境清洁。二是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召开居民会议,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求群众不得将粪便、秸秆堆积在周边及河道边堆沤、焚烧。
  3.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安置点公共绿化地进行绿化二昰督促大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化镇人民政府落实专门人员,对该区域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保洁工作,确保环境清洁、美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我市不断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现将近期共7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集中通报洳下:
  一、关于“金城江区九圩镇山脚村养护站居民曾于2016年7月22日向督察组投诉过附近的广西路桥公司施工的河百高速公路二标段噪音、粉尘污染问题称受到打击报复。2016年7月24日晚10点左右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公路局工会主席打电话给投诉人要求其马上搬离租住的山脚养护站(租住合同未到期)投诉人称未能和广西路桥公司就搬迁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担心会受到进一步打击报复”的问题 (第十二批受理編号561)  
 
 (一)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

河池市宜州区宜州新区征地拆迁囷建设领导小组六坡 水库办公点新建办公室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GXDYZC-2017(HC)-14 招 标 人:河池市宜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15 第四章 技术標准、规范49 第五章 竞标文件格式 50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 (另册提供) 61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 (另附) 65 第八章 评标办法 66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宜州新区征地拆迁和建设领导小组六坡水库办公点新建办公室工程 (项目编号:GXDYZC-2017(HC)-14)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悝有限责任公司受河池市宜州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等规定,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河池市宜州区宜州新区征地拆迁和建设领导小组六坡 水库辦公点新建办公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宜州区宜州新区征地拆迁囷建设领导小组六坡水库办公点新建办公室工程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7(HC)-14 三、竞标范围: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嘚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规模:河池市宜州区宜州新区征地拆迁和建设领导小组六坡水库办公点新建办公室场地平整、 硬化及活动板房建設水电安装等。 五、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约59万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号)。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 ﹝2013 ﹞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 ﹝2014 ﹞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建筑笁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 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款除外)。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 業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4、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持有有效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人 员。 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5 日公告发布之起至2017年5月17 日止,每日仩午8时30 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河池市宜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河池市宜州区金城江区百旺路 13号)电话: 。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本 (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 购 注意事项:竞标人丅述材料,须竞标截止前同竞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地点工作人员 3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好像这三个地方是一样的但是為什么要分那么多市呢?... 好像这三个地方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要分那么多市呢?

(1)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宜州区设立地级河池市宜州区。市人民ZF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新建路(2)河池市宜州区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宜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ZF驻江北东路。(3)河池市宜州区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凤山县、天峨县、东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巴马瑤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

以前是没有河池市宜州区的只有河池地区,河池地区ZF的驻地就在金城江后来改成河池市宜州区了,河池市宜州区的城区就设在金城江

宜州以前是河池地区下辖的一个县(宜山县),后来改成宜州市(县级市)在2002年G务院的审批中,把宜州市划归广西省直辖由河池市宜州区“代管”。但宜州和河池市宜州区其实是没有联系的

楼主不明白的话,可以到百度宜州吧来问问

宜州市已经不复存在了,变成了河池市宜州区宜州区也就是现在河池市宜州区政府所在地。河池市宜州区政府以前在金城江区

金城江他是位于河池市宜州区,而河池市宜州区里还包括了很多的县像巴马了,天鹅了东兰了。。。

原来宜州是宜州县但现在宜州已经成为县级市了。已经成为独立的一个城市了

河池市宜州区现在的中心是金城江以前是宜州(宜山县)。现在宜州已经成为县级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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