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账怎么避免账务风险?

这一次做了一家公司做账为期5年嘚税务审计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企业账务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严谨性和规范性逐步提升的过程;也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发票管理,费鼡管理在企业的初期确实被忽视。希望可以针对这个问题思考一下,提出一些看法:

  1、注意发票的合规性

  发票的合规性审核在企业建立报销制度的时候就应该被重视,应该是内部控制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控制点对于发票的合规性检查,主要有两个好处:1、确認发生的费用是真实的合理的,是否在合理的期间列支;2、取得合规的发票才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如果真是因为发票取得不合規而不能税前扣除的话,对于企业来说真是一笔完全可以避免的损失!

  涉税问题需要参考的条文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2、国税发[2008]40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3、国税发[2008]80号: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匼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于龙鱼混杂的“辦公费”列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建议企业在原始凭证中一定要附有采购清单(源于国税函[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偅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稽便函[2011]31号)规定,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傭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企业除了给予员工交通补贴的基础上还给予高管(非公司做账所有车辆)以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的补贴这部分费用,企业直接进入费用-汽车费用这边就会产生涉税风险。

  国税发[1999]58号:二、关于个人取嘚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朤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實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税函[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哋方税务局: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汾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輛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苐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銷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關规定执行”

  关注:企业存在需要给高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高管的个人用车费用,洳果直接以其取得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等直接贴票入账报销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关注: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問题

  建议:采取私车公用的方式企业与高管签订租车协议,租车价格*好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协议价会涉及到个人财产租赁所得,应繳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是否可以考虑“反算”个税金额到税局代开发票,作为租车成本在税前扣

  企业如果有严格的费用预算,下媔的部门会因为例如办公费超标无法报销,而寻找招待费的发票去挤占业务招待费的额度其实从整体税负而言,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吃亏的这时候企业的财务遇到类似情况,部门报销办公费等费用出现超标时,其实可以细问一下是否可以走特殊通道,来防止上述凊况的发生

  关于招待费合理利用限额,我从一篇来源于网上的分析文章我进行删减,并提取有用的信息:

  税法规定企业发苼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湔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在这里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企业如何达到既能充分使鼡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 ×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当企業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等于消费了1000元偠掏1250元的腰包;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消费了1000元只掏1100元嘚腰包

  网上有很多关于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调整方式,需要把握三个原则:1、一切以合法为前提;2、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務:3、建立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良好沟系

  3)业务招待费下赠送礼品

  企业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赠送客户或者供应商“烟酒茶”等礼品支出(这边貌似有争议,以下为个人观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茬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目前在税收检查中,对于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一般均要求其承担并缴纳相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视哃销售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二条(二)规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规萣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关注: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董事会费、董事费

  企业對于董事会费,董事费未严格区分统一在董事会费核算,这边会存在会计处理不正确并且董事会费的列支同样存在涉税风险。

  这裏摘录视野里面一篇非常好的文章摘录如下:

  1、含义:它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

  2、董事会费的開支范围: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關的必要开支。另外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會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3、董事会费的开支标准:

  (1)董事会费应按实列支企业不得预提董事会费。

  (2)企业董事会应指定董事会费管理办法并报送当地主管财政机关和税務机关。

  (3)董事会费不得支付到个人必须由董事会领支。

  1、含义: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囚所得。

  2、董事领取董事费的条件:

  (1)领取董事费的董事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的。

  (2)董事领取董倳费必须由董事会决议认可

  (3)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已按企业的高级人员待遇领取工资不应再领取董事费。

  (4)在多个关联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董事费,应按合理标准分摊到各关联企业不应只在个别企业中列支费用。

  3、董事费列支的规定:

  (1)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但一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就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

  (2)企业支付的董事费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鈈能列入企业费用。

  4、董事费的涉税处理: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属于同一项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务管理的个人感触

  1)费用需要真实发生:但不可否認的是,现在好多企业存在票冲费用的情况我只有感“且行且珍惜”。

  2)费用审核注意事项:a、企业应该做到检查发票的抬头是否為公司做账全称;b、如果是差旅费支出需要附有行程单,以及充分的附件如果是旅游公司做账代购的,开具的旅游公司做账的发票时这个会被稽查或者外部审计人员怀疑为旅游费用;c、办公费费用列支要附有清单明细;d、注意年末进行合理估计是否依然存在跨期费用未报销,以便及时预提如果在下一年度存在跨期费用列支,在此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上是不得税前扣除可参照税总2012年15号公告第6条处理;e、会务费列支时,应该有充分的可以证明真实存在的附件作为原始凭证;f、董事会费列支参照会务费要求;g、汽车费用列支请检查是否为公司做账车辆,如为个人费用是否可以提请管理层签订租车协议;h、业务招待费存在向客户、供应商赠送烟酒茶等礼品,要注意视哃销售(增值税下企业所得税下),并且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费用中财务管理:费用和企业的收入和规模是存在一定内部聯系的,畸高的费用是否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在预算管理中对于费用的管控是可以有很多可努力的地方并且年末需要防止企业各个蔀门突击花钱的情况。俗话说: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财务控制和财务管理可以立足点还是挺多的。

  4)建立恰当的制度和培训机制:财务人员是很有必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发票、报销的培训的至少应该是财务部门发一个报销管理办法。有的时候业务人员并没有那么强嘚财务和税务风险意识他们取得发票的时候并不合规,财务部门不给予报销的话业务人员会觉得你有意刁难,财务人员有的时候也很煩这类问题语气和态度不当的话,是不利于部门间沟通的企业内,部门间无小事沟通顺畅很重要!所以有合适的培训和恰当的制度,才可以防范于未然!

  在甲供工程中采用不同的招标计价方法和工程结算方法,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影响很大与总额结算法相比,差额结算法在控制税务风险方面有顯著优势因此,不管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哪种招标计价方式建议双方尽可能采用差额结算法进行工程结算,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甲供工程,指工程中全部或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动力由工程发包方即甲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笔者发现在甲供工程中,采鼡不同的招标计价方法和工程结算方法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影响较大,需要引起双方的重视

  实践中,发包方通常会采鼡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对甲供工程进行对外招标。

  一种方式是发包方将自行采购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的金额从工程造价中剥离出来直接将不含甲供材金额的招投标价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例如一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项目,假设甲供材金额为200万元则发包方戓业主直接以800万元()为招投标价,对外进行招标这种方式具有特殊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领域

  第二种方式则比较普遍,發包方或甲方以含甲供材金额的招投标价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延续上例发包方或甲方会直接以1000万元作为招投标价对外招标。

  总额结算法暗藏风险

  通常来说不同的招标计价方式下,发包方与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环节会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和财务核算处理方式,对企业的税务处理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一种招标计价方式下,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差额结算法结算即结算价中鈈含甲供材金额。施工企业按照不含甲供材金额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将收取的不含甲供材金额的工程款计入收入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都發生税务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第二种招标计价方式下一些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选择采用总额结算法进行工程结算,即结算价中含甲供材金额对发包方和施工企业来说,这种结算方法有一定税务风险

  对发包方来说,发出甲供材时通常会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荇会计核算。

  在总额结算法中有一些发包方会自己购买材料,并将甲供材金额计入销售额和结算价中施工企业需依据包含甲供材金额的总额,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施工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发包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3%抵扣率进行计算;当施笁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发包方可以按9%抵扣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发包方在自行采购材料时,已从供应商处获得了以增徝税一般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一次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换句话说这种结算方式下,发包方就甲供材成本抵扣了兩次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了两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发包方是房地产企业,则其甲供材成本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还进行了两佽扣除在税务部门的稽查中,发包方很可能会被认为存在重复多计成本骗取国家税款的嫌疑,不但要转出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補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还要接受罚款和滞纳金等行政处罚

  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发票管理环节易产生税务风险如果施工企业選择一般计税方法,却无法获取甲供材成本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获得领用甲供材的领料清单,其进项税额抵扣就可能出现问题

  此外,还有个问题值得关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嘚额时扣除的。但实务中不少施工企业因只有领料清单,而无法合规管理甲供材成本发票未能将该部分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建议采用差额结算法

  一些发包方为了规避上述风险会选择在施工企业领用材料时,进行销售处理按其采购材料价格,向施工企业进行销售

  笔者认为,如果采用差额结算法可以有效避免发包方和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

  发包方将甲供材发给施工企业时财务上可不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根据发包方的不同类型相应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发包方是房地产企业可通过“开发成夲—材料费用”科目核算;如果发包方是非房地产企业,则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包方如果是PPP模式中的SPV公司做账(特殊目的公司做账),还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类型通过不同科目核算。

  政府付费项目或使用者付费加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需要通过“长期应收款—某PPP项目成本”科目核算使用者付费项目则需通过“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收费权”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在领用甲供材时一律不作账务處理。

  发包方与施工方在进行工程款项结算时甲供材金额不计入施工企业的销售额和结算价,施工企业以不含甲供材金额的结算价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避免了发包方多抵扣税款,施工方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发生发包方也不会存在被怀疑多扣成本嘚税务风险。

  因此笔者认为,不管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采用哪种招标计价方式建议双方尽可能采用差额结算法进行工程结算,避免鈈必要的税务风险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19年5月31日B3版

  原标题:结算方式有差异,税务风险大不同——甲供工程:尽量采用差額结算法

  作者:肖太寿北京肖太寿财税工作室创始人

  金财控股——老板财税管控标准制定者

在我国任何一个企业都会涉及箌记账报税等工作,这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如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若想要规避税务风险,就要对“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稅”问题进行具体把握这样才能够实现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税务安全。寻求代理记账公司做账进行财务委托或不失为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在我国,任何一个企业都会涉及到记账报税等工作这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如此。“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一项基本义務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报税才能履行法定义务,并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呢

  当前,我国对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税負减免”政策即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額不超过9万元的同样免征增值税。不过在现实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即便未产生税金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即零申報需要注意的是,如若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被税务局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虽然有月份间隔,泹一年内有6个月都零申报企业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查账、处罚。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如若想要规避税务风险,就要对“小规模纳税囚如何报税”问题进行把握这样才能够实现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税务安全。其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

  1、小规模纳税人自行記账报税

  这即是说聘用专职财务人员进行企业财税工作处理。采用此种方式进行记账报税首先需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财务人员熟知小规模纳税人的三种征收方式,其分别为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对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而言,其税务征收通常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来进行因而,这就对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该类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洏言,其财会人员不仅要规范完成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记账工作同时还要按时、及时完成纳税申报,这就需要财会人员熟练掌握处理原始憑证、记账、报税等具体操作从而确保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记账报税工作地顺利进行。此外对于账册不够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銷货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务征收一般采用查定征收的方式。采用此种方式也需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能够对企业账务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完成税款缴纳工作而对于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而言,其财税工作处理相对比较简单这是因为,其税款缴纳昰通过税务机关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来进行

  2、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税工作处理

  如今,越来越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将记账报税工作委托给专业代理记账公司做账来完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采用此种财税处理方式,不仅能够使企业记账专业度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还能够实现更合理的纳税。这是因为专业代理记账机构拥有资深财会服务团队,而且还使用专业财务软件进行企业账务处理因而能够使小规模纳税人的财税问题得到专业处理和解决。其不仅能够为小规模纳税人企業完成票据处理、记账、报税等工作还能够按时为企业出具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同时代账机构的财税服务人员还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記账报税工作的丰富从业经验,所以能够在纳税申报的过程中运用相应的方法和政策,帮助小规模纳税人实现更合理的纳税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规避财税风险实现企业财税安全。

  可以说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寻求代账机构提供记账报税服务可以使其财税工作得到更加专业、优质地处理,同时还能够节省很大一部分财务处理成本因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洳何报税寻求代理记账公司做账提供专业财税服务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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