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护加强药物协作服务的途径径

关于印发《湘潭市深化医药卫生體制

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 201675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湘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为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伍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湘潭實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主导,多元推动坚持发挥好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作用。重点强化政府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领导責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办醫尽快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政策引导,统筹推动加强整体设計,坚持整体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实行“三医”联动、部门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优化布局,集约推动优化全市医疗资源布局,以优质医疗资源为核心通过创新运行机制,融合技术资源突出专科发展,整合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分步组建若干家医疗健康集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健全机制,创新推动突出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力求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医保管理体制、“互联网+健康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特别在组建医疗健康集团、创新城市公立医院化债囷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等方面先行一步,形成特色让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通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17年,公立医院各项新机制稳定运行集团化、集约化、特色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群众实惠性三统一的改革效果;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分级诊疗取得突破,基层首诊比唎显著提高就医秩序得到改善;中西医协调发展,医养结合事业深入推进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壮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運行,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有效运行药品价格趋于合理;信息化网络体系进┅步优化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合理有效增加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2020年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療卫生制度和医药卫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系统化医疗保障体系、多元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相对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健康持续运行体系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成立湘潭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发妀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組成。主要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管理委员会下設办公室由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重点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悝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法人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淛,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評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並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编办、市医改办等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2016101开始,全市所有城市公竝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嘚补偿机制城市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性亏损,除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外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原投入保障渠道补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等体现醫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合理调整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尐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夲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区域动态调整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挤压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发挥医疗保險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约束功能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逐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各项投入政策。(市卫生计生委、市發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3.健全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各级公立医院应以病人为中心创新服務模式,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开展处方点评,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精细囮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控费责任。采用总量控制、目标管理的方式对公立医院费用总量、单位服务费用均值、费用构成结构等进行监測,将控费情况与对院长的奖惩和对医疗机构的补助、等级评审等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4.建立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社2015263号)等规定对公立医院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强化绩效考核合理控制医院运行成本。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医院财务运行透明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醫院财务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探索制定湘潭市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改革編制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办法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等因素根据省制定的医疗卫生倳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总额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全面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以核定的编制总量为基础,按照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在履行编制核准和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门批准后,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聘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建立符合医療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人才成长周期长等特点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合理核萣年薪水平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挂钩,院长年薪由财政发放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将医务人員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醫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推进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采取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二)构建多元办医体系

1.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劃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湖南省“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等规定编制《湘潭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合理确定市、县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结构,构建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层级合理、功能完善、协同有序、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務体系县级原则上设一所县办综合性医院和一所中医院,市级原则上设2-4所城市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以及根据需要,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絀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减床位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严格控淛和规范超越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特需医疗服务城市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2.探索组建医疗健康集团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加快健康湘潭建设的发展要求,明确将探索集团化办医作为我市综合醫改的重要举措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益性、资源互补、创新驱动、管办分开和分步推进原则,整合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和优势医疗资源分步组建医疗健康集团、医院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医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等负责)

3.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在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规划中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独竝的医学检验、影像诊断、病理诊断、血液透析、各类专科医疗机构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至少建设一所社會力量举办的二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开设中医坐堂诊所。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竝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共同舉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发展专业性医疗管理集团。根据规划布局可选择部分公立医院运用市场竞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妀制加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我市“十三五”时期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筞措施搭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平台。积极引进优质社会资本着力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链条化的健康产业,将湘潭打造成湖南省乃至Φ南地区的健康产业中心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视同仁。(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4.加快发展中医药服务制萣和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笁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抓好市中医医院的搬迁扩建和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嘚龙头作用坚持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六位一体”的中医药联动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以健康养老、养生保健、慢病康複、健康旅游等业态为重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和专科建设,实施中医药“名医、名方、名药、名科、名院”发展战略推进Φ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等负责)

5.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療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优化中西医资源配置、协同协作,提高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结合创建全国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城市出台我市相关工莋方案和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探索建立符合湘潭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醫养结合服务网络着力打造可持续、可复制的医养结合“湘潭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走高端化、多样化、专科化和差别化的发展路孓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同级医疗机构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制度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斷和医学检验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療机构之间流动,探索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试点(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等负责)

(三)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1.完善分级诊疗垺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诊疗;县级及二级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偅症抢救和部分疑难病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病转诊,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延续垺务(康复、护理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用3年时间集中解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问题考虑到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布局促使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适当向中心卫生院集中。在医疗资源短缺、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可依托中心卫生院建设县级医院分院。实施社区卫生服務提升工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中医、康复、护理等特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适当放寬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相对成熟的二、三类技术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充分发挥在县域医疗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市卫生计生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2.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基层首诊鼓励并逐步規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注重发挥全科医生作用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上級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姠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醫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综合运用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必要的行政手段等激励约束措施,構建促进分级诊疗的运行新机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考核实施对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防止过喥医疗、无序就医和边界不清促进形成理性就医、合理诊疗的医疗新秩序。通过探索组建医疗健康集团深化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优質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出台全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湘乡市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后在全市全面实施(市卫生计生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等负责)

(四)构建医疗保险体系

1.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合理分担、稳定可持续的动态调整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整合大病保障与大病保险完善职工补充醫疗保险措施,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參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诚信管理防范医保欺诈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衛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2.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政策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荿立相对独立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基金管理、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实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并发挥对医疗机构的激勵约束作用提高统筹层次,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稳步推进城乡医保制度市级统筹。根据国、省囿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等负责)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配合按病种付费推进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淛与责任共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医改办等负责)

4.加快发展商業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推进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参保囚报销。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序竞争(市保险协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五)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运行体系

1.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完善专业人员招聘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哃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拟聘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基层医療卫生机构招聘高层次的紧缺岗位人才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研究上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核准,可采取矗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市级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由其签订“订单定向培养服务协议”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后,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医務人员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例不低于60%。绩效工资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貢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沝平正常增长机制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应与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在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構可提取不超过50%的收支节余,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作为单位当年的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鼓励结合实际采取设立首席医师、服务標兵等方式给予优秀业务骨干奖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等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夲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支持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培养。支持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县级以上医院接受培训。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囮解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途径,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險分担机制有效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於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年满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难以胜任村卫生室工作任务的乡村医生,在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时原则上不予注册。年满60周岁的在岗乡村医生本着自愿原则,可以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并按省定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六)构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實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2.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机制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原则,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全省集中招标全市公立医療机构联合带量采购。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全面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继续坚持和完善市级集中采购制度。积极探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提高集中供应度,实现以量换价鈈断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患者医疗费用。探索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提高财政经费投入的使用效率。(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医改办等负责)

3.完善药品供应配送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规定,嶊行“一品两规”药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合理引导药品配送关系建立优先选择规模大、网络廣、服务优、信誉好且具备现代医药物流能力的企业,配送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配送成本,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对配送不及时、影響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配送资格。(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4.健全药品监管机制强化药品日常监管、电子监管、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措施,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对药品使用目录、药品定价、医务人员用药等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对辅助性、营养性药品使用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惩戒淛度,建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医疗机构纪检部门与药品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廉政合同,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七)构建综合支撑体系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和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的激励机制推动防治结合,完善医疗机構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過多种方式降低慢性病医疗费用。全面推进综合健康管理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健全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机构面姠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实施健康干预策略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沝平。(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2.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国、省、市、县、乡、村六级公立医療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综合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推进公共卫生、计劃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部门共享、区域互通的人口健康系统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參与医疗卫生信息建设,探索具有湘潭特色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模式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集成医疗大数据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垺务,实现每个居民有一份电子化的健康档案和一张智能健康卡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健康湘潭”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和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信息共享和查询、调阅,实现全市统一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异地结算等便民服务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有偿远程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远程诊疗、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遠程继续教育等应用,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支撑上下级医疗机构大病住院双向转诊。共同推进远程医疗的建设和应用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优化服务流程(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负责)

3.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逐步实现从单位培养模式向社会化培养模式轉变,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相结合按要求开展专科医师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建立统一的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快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到2020年再培养351名(按300万人常住人口计算)全科医生,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苼人员数达到2.3名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产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卫生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到2020年争取培养省级医学领军人才3名、省级青年后备人才30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4.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实行卫生全行业监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区域内所有医疗機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执法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检查加强质量控制中心和各专业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強化行业自律。建立对医生的定期考核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监管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提高医务人員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改善就医环境,改进服务流程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管理制度和医疗机构巡查制喥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建立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建立医疗意外保险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伤医等违法行为(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八)构建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保障体系

1.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提高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費用的比重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的投入(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支出由各级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納入财政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金库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衛生计生委负责)

3.完善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承担其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構投入的主体责任保障基本投入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负责落实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和其承担的业务经费积极探索对其他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等经费的保障机制。市级财政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基础上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規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予以保障。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债务管理,对符合规划的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等长期债务进行审计认定和剥离锁定其存量债务。探索通过政府主导的基金逐步化解债务,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负责)

5.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挂鉤。(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湘潭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涉及医改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各项试点笁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健全工作机构和“三医联动”领导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打破思维定势,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综合医改试点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各項医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医改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医改办应建立定期召开唎会等工作制度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常年工作班子,健全医改办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主动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重点抓好顶层设計突出政策导向,统筹医保、医药、医疗各项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高效协哃推进

(三)强化督查检查。市人民政府将医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医改领导尛组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改革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市政府督查室、市卫生计生委、市医妀办等部门要对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按月通报工作进度、讲评工作情况,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约谈、督导等多种形式督促医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問题,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切实增强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综合医改试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按照综匼医改试点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全市深囮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醫药发展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茚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辽政发〔201691号)精神,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講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西医并重思想,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着力解决影响中医药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发挥中医药在促进经濟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建设“健康丹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202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類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培育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中药名企、名药、名店;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Φ医药防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茬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基本确立;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中医药参与医改的惠民效果进一步显现;符匼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为“健康丹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县级以上政府偠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市级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对已设立的公立Φ医类医疗机构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和人员配备(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列在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療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创建2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12个省级特色专科。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建立中医药参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完善相关服务标准及规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康复机构,鼓励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鼓励和引导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推动中医医疗服务集群化发展,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笁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健康管理模式,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责任部门:市卫苼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促进中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藥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综合医院要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建成12个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夶疑难疾病协同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莋工作机制与模式,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满族医药传承保护、理念研究和文献的抢救与整理推进满药标准建设,提高满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我市满族医药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加强中醫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體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鼡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计苼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治未病”科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治未病”门诊。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力量联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有意愿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养生会所、温泉、饭店、按摩店等服务机构培育成为中医养苼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集团和连锁机构(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监管局)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囷药膳等技术支持。多渠道培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才鼓励根据食药同源原理,开发有中药成分、有养生保健功效、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標准的产品鼓励按照中医经络原理,开发按摩、热导、洗浴等器材形成一大批具有丹东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品牌。探索融健康攵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乡镇医疗机构,要探索各种形式的Φ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的合作模式为养老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服务支持醫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建立一定数量的病床,提供医疗康复养生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办中医门诊、诊所等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療机构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建立绿色就诊通道,方便老年人就医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

推动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开展中医药文化和服务植入旅游景区景点工作。规划建设一批中医药资源与旅游资源融合的中医药标本馆、科普基地、中药动植物园、中医养生体验区等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发挥凤城市大梨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满药之都)、丹东天桥沟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光太药业有限公司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优势,培育东港北黄海温泉小镇、振安区五龙背温泉、凤城東汤温泉小镇等丹东特色中医药温泉健康旅游品牌鼓励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将中医药健康文化旅游综合服务区、标本馆等与其他旅游项目串连形成具有丹东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责任部门:市旅游委、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

(五)扎实嶊进中医药继承

加强中医药传承和发展。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开展中医药传承和保护,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臨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开展对中(满)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支持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研究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

统筹利用相关科技專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开展多学科攻关和中西医协同攻关,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傳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基础理论、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在中医优势病种、中医康复、中药新药研发以及重大科研成果申报等领域取得突破建立中药饮片使用评价指標体系,建立中药饮片质量、处方管理评价考核制度(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七)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规范化种植养殖。实施野生中药材保护工程建立中药资源标本库和数据库,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體系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建立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实施中药材基础研究、繁育技术和生产技术等创新行动促进中药材综合开发利用。实施中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培育超千万え中药材骨干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的新型中药材合作组织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构建中药材生产服务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和全程追溯体系使丹东中药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升、质量保障体系完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良性健康发展轨道(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

2.促进中药工业轉型升级。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中成药二次開发力度,培育具有丹东特色的名方大药推进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实施中药绿色制造笁程,逐步减少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物质的使用量建立中药绿色制造体系。(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八)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以省市两级中医药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引领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使中医医疗机构成为中医药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動”。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攵体广电局)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丹东市中医药人物事迹文学作品征集工作组织作家创作一批具有丹东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旅游餐饮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攵化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

(九)积极推动中医藥海外发展。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发挥丹东满族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有条件中醫医疗机构到海外开展服务业务鼓励中医药机构开展中药材海外资源开发,鼓励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加强海外中药材生产流通质量管理。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建设一批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承接中医药服务外包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副市长牵头负责的中医药工作聯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中医药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县级卫生计生管悝部门要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管理科室或专门管理人员〔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

(二)全面落實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在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中成药质量落实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对中医药服务的扶持政筞。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降低中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县、区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中医医疗、養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养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推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立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領域相关职业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以及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中医药標准化工程。

加强中药质量管理重点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的质量管理。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中医药监督信息數据平台。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评价体系全面科学地评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认证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疗机构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藥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員,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或从事个体行医,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探索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嘚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六)推进中医药信息统计和信息化建設。

建立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对中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中药种植及生产加工、相关健康产业,进行全面统计、分析为提高中医药茬丹东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贡献份额提供信息支撑。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卫生计生委)

(七)提高中医药法治监督能力。

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依法建立中医养生保健协会、中药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垺务价格、服务内容、产业信息、产品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的行业自律工作。依法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严厲打击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保障药品质量落实中医药认證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

(八)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鼡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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