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首次确权登记的时候,家里有3兄弟,根据现有材料划分比例,公证处已经出了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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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福建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0日作出(2013)闽民初字第98号民倳判决,长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19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长某公司的法定代表囚陈颂歌及委托代理人刘欣,闽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文明、俞绍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闽某公司原系福建省武警总队于1993年创办的国有独资企业1999年移交给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成为其所属的国有独资企业2005年经福建省经贸委批准,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审查报备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将闽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评估拍卖,2007年1月26日新旧股东签订《产权转让合哃书》,新股东何荣以4709万元受让取得闽某公司的整体产权此后闽某公司历经数次股权变更。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匼同》,约定黄某增承包经营“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包期限为三年,自1994年4月1日起至1997年4月1日止;每年向闽某公司固定上交管理费2万元并按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上交25元的管理费;开发项目由黄某增自行联系确定,并以闽某公司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征用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计划立项、组织设计、申请建筑许可证和对外销售等工作以上工作由黄某增组织实施;黄某增应将售楼款逐项汇叺闽某公司账户,闽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汇入黄某增专设户头专款专用;黄某增开发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属黄某增所有;闽某公司向黃某增提供“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行政专用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和银行账号一个印章只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开展业务;闽某公司囿权对黄某增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黄某增负责开展开发项目的对外一切业务,负责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负责开发项目笁程管理,凡出现与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均由黄某增承担一切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黄某增即开始项目开发工作,期间以闽某公司第彡开发部或闽某公司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并与施工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对项目进行建设,已建成部分别墅1995年9月3日,闽侯縣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局与闽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闽侯县上街浦口村面积為91333平方米(折9.1333公顷)地块出让给闽某公司,出让金为274万元同年10月,闽某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月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1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5年11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榕政地(1995)348号《关于福建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闽侯县上街镇建设别墅婲园用地的批复》同意征用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给闽某公司作为别墅花园建设用地。

1997年3月至5月间闽侯县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局向闽某公司多次发函催交征地费、管理费、放样费等费用,并告知若不按期缴纳将依法收回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權1997年4月18日,闽某公司在《福建日报》登载“声明”主要内容为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的承包合同已到期,自1997年4月1日起闽某公司与黄某增不再有承包关系。1997年6月27日闽某公司总经理薛偕星主持召集黄某增、郑某等有关人员召开“关于开发江畔花园别墅有关事宜协调会”,商讨如何尽快开发“江畔花园”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载明:因原承包者黄某增开发资金不到位,面临诉讼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悝部门催交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款闽某公司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于1997年4月18日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登报声明解除承包合同以免造成閩某公司蒙受更大损失。为挽救搞活该项目尽快还清欠款,召集黄某增及郑某(新参加投资者)等召开协调会形成如下意见:1、黄某增必须于7月15日前汇6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2、闽中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应于7月15日前再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郑某之前已于5月31ㄖ和6月16日共计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7月16日再召开股东会研究双方股份比例及合作开发事宜。3、如果黄某增资金没有到位那么就按原计划由郑某单独承包开发,并由其承担开发所需的全部经费以及偿还法院欠款和退还原承包者的补偿费用(按80万认可或审计后认可的数芓)黄某增退出。黄某增若能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资料、文件、合同协议及所交的发票收据,且能积极协助售楼可视情给予适当的股份,否则就不予考虑4、郑某、黄某增资金按规定到位后,公司拟成立闽某江畔花园别墅工程联合指挥部薛偕星任总指挥,郑某、黄某增任副指挥黄某增在纪要上签注“我资金没办法到位,陈思光也不可能到位该工程本人可以大力支持,希望要考虑本人前期投入的各种因素给予补偿”。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协议书》,载明:1998年9月21日由闽某公司主持召开了“江畔花园”工作协调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江畔花园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就乙方今后不再参与该项目的开发问题达成洳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由甲方负责开发“江畔花园”,并承担该项目所有的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參与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今后有关项目的开发,售楼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二、甲方确认乙方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资金为353万元,为感谢乙方的支持甲方同意按总额450万元返还乙方作为乙方退股的回报。(将来若甲方有开发效益另回报给乙方一座别墅。)三、付款的時间甲方未付清欠款之前,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按50%进行分割成2块一块归甲方开发,另一块归乙方所有第一期于1998年10月25日前付250万え;第二期于1998年12月25日前付200万元。若按期付清欠款乙方的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归甲方所有,若逾期未还清甲方除每天支付罚金1万元給乙方,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仍归乙方所有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还款后,应同时将该项目的开发全部资料及财务有关憑证以书面形式开列清单,逐项进行交接五、违约责任,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就视同违约届时乙方仍將拥有“江畔花园”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50%的股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的权属分割直接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如果甲方按时付款而乙方未按时将有关资料和凭证移交给甲方,就视同乙方违约到时,甲方将从付给乙方的第三期还款中按每逾期一日扣罚1万元矗至乙方移交有关资料为止。六、该项目闽某公司将派出两名专业人员协助开发部工作(财务和现场监管各一人)工资由开发部(即黄某增承包的“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担,每月或每年直接汇到闽某公司七、甲方今后抵押贷款、售楼款等应汇到公司或该项目专用賬户,此款由公司派员与甲方共同监管、使用八、甲方应向闽某公司每栋别墅上交1万元和上交开发期间固定管理费30万元,此款分期分批仩交闽某公司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嶂,闽某公司鉴证盖章后生效至本协议以上条款完成以及开发项目完成后,自行失效1998年10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向闽某公司颁发《国有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同年11月,闽某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8)侯房许芓第020号)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一份《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载明:闽某公司根据黄某增的请求接管“江畔花园”笁程项目,享有对该项目完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黄某增自愿退出该项目不再享有对该项目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原于1994年4月3日签订的承包协议书自行解除;闽某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将对黄某增退出该项目后所受到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其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依據黄某增提供的前期投资数据及相关的财务凭证、债务清单,经闽某公司审核后按一定折扣予以补偿其给付的方式由补充协议另行商定等。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作出《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载明: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所经营、开发的福州“江畔花园”项目是黄某增(甲方)、郑某(乙方)共同投资的项目财产所有权属甲乙双方共同的。根据1998年9月25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甲方确认乙方投資总额450万元,由甲方继续开发乙方退出,按协议约定甲方在约定时间内返还乙方的投资资金,否则以违约条款处理乙方多次催促甲方履行协议,甲方不理不按协议执行现以违约条款论处。经公司研究决定:一、福州“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歸乙方所有;二、乙方不承担“江畔花园”项目的任何债务、欠款、工程款及任何费用三、甲方不返还乙方450万元及其他罚款。四、“江畔花园”项目分割成68亩一块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属于甲方所有。69亩一块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属于乙方所有。五、甲乙双方不服可向法院申请仲裁六、甲乙双方各自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应的开发、经营、销售手续。七、本公司不参与甲乙双方各自经营开发的项目投资、经营、开发不参与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必须向公司交纳每栋別墅的管理费1万元甲乙双方各自向公司交纳固定管理费15万元。八、甲乙双方各自所开发的项目如转让、合作、拍卖必须交清上述费用后方可脱离本公司进行开发经营。九、“江畔花园”项目如甲乙双方未开发完成本决定不受时间限制。十、本决定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002年3月13日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持召集闽某公司、黄某增、郑某及参与建设的施工队等,对“江畔花园”项目遗留问題进行协调并达成《会议纪要》,同意对“江畔花园”遗留工程进行清盘清盘期间由闽某公司依法聘请有权机构根据国家工程预算定額,对已建工程进行阶段性整体决算从而实现对遗留工程的整体作价,该作价款即为黄某增已承付的该项目所有的费用黄某增负责列奣该项目所有费用的收付清单。为减少损失使遗留工程得到继续开发,会议同意由闽某公司积极寻找项目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江畔花园”项目清盘后的收益首先用于偿还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债务,及闽某公司对该项目的合法收益其余再用于偿还材料供应商、建筑笁程队、已退股股东欠款,余额部分退还黄某增不足部分由黄某增负责组织偿还。遗留工程的各项争议均可在维护各方正当权益的基础仩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等郑某、黄某增等均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一审法院另查明2001年10月8日,闽某公司与福建海玉投资有限公司(鉯下简称海玉公司)签订《“江畔花园”项目转让合同书》约定闽某公司将“江畔花园”房地产开发整体项目转让给海玉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转让价款折合1720万元2001年10月18日、2002年3月21日双方先后签订两份《合作开发“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协议书》,取代2001年10月8日签订的《“江畔婲园”项目转让合同书》后闽某公司与海玉公司之间因履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双方均要求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案经二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0日作出(2011)民一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在该案一审诉讼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江畔花园”项目现有嘚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10年12月22日作出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讼争的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单价为2864.23元/平方米,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地块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为12984.50万元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地块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麼办使用权价值为13175.50万元,合计26160万元该案终审判决确认海玉公司对“江畔花园”的投资比例为15.93%,解除海玉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闽某公司应支付给海玉公司元,海玉公司应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解除前的“江畔花园”项目的负债与闽某公司对外承担连帶责任对内按15.93%比例分担债务。2003年起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历经数次诉讼,黄某增的诉讼请求涉及要求确认“江畔花园”项目由其全额投资确认“江畔花园”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于黄某增,或请求继续承包开发“江畔花园”或以“江畔花园”项目财产折价收回投资及收益其中,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6日作出(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确认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于1994年4月3日签订嘚《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闽某公司应向黄某增支付3480424元;驳回黄某增其他诉讼请求黄某增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5日作出(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某增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2011)民申字第1256号民事裁定:驳回黄某增的再审申请。已经生效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定:從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情况来看“江畔花园”项目实际是由黄某增管理、建设、经营的,因此“江畔花园”实际开发经营者是黄某增而闽某公司只是名义上的开发经营者,故该《承包合同》的实质是黄某增借用闽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經营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协议目的是为了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根据

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依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償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故闽某公司应返还黄某增在承包经营期间对“江畔花园”项目的投资及法定孳息根据该案一审法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对黄某增承包期间的投资及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所作出的《专项審计报告》,以黄某增的名义投资的款项审定数为480424元黄某增主张“江畔花园”项目中除了其本人名义投资的款项外,还有其亲友投入的款项亦应当认定为黄某增的投资由于黄某增亲友的投资在“江畔花园”账簿资料上体现为该出资人的直接投资,而非作为黄某增的投资且《专项审计报告》亦将此种情形作为案外人对该项目的债权及债务,黄某增未能举证上述案外人的债权或债务由其享有或承担的依据故应认定黄某增投资款为480424元,其余债权债务与黄某增无关案外人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的债权债务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闽某公司茬该案一审诉讼中自愿补偿黄某增300万元该数额已超过黄某增投资480424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決判令闽某公司返还黄某增3480424元对黄某增主张的投资收益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还查明闽某公司与黄某增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前后,闽某公司已开始对黄某增承包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目前尚未清理完毕。2013年1月13日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与闽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约定闽某公司位于上街镇浦口村的137亩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绿地率等进行调整闽某公司应补缴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金12900.92万元。2013年2月闽某公司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江畔花园”项目用地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用途由原别墅花园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容积率由原来的0.36调整为3.3,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媔积由原91333.3平方米修正为91332.97平方米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终止年限不变,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国有土地被兄弚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注销一审法院再查明,(2013)榕公证内民字第6551号《公证书》载明郑某于2011年11月30日死亡;其母亲郑金妹系郑某的唯┅继承人。2013年2月1日郑金妹作为甲方与长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权益转让协议》,载明:因甲方郑金妹儿子郑某去世其在闽某公司名下“江畔花园”项目中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一切权益依法由甲方继承。现因甲方经济困难无力通过诉讼解决与闽某公司存在的69亩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权属纠纷问题,现甲方同意将其继承取得的房地产项目权益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均十分清楚认识到,诉讼结果可能存在极大的风险该权益转让后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为此甲方愿意将上述权益以价款1800万元转让给乙方。付款方法:本协议生效后5ㄖ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300万元,之后1个月内再支付500万元;乙方与闽某公司的诉讼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500万元;生效法律文书執行后付清转让余款500万元不论乙方受让权利后以何种方式实现权益,也不论乙方权益实现到何种程度乙方均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转让對价支付转让价款。即使乙方提起的诉讼以败诉告终乙方亦应在确定败诉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长某公司称其以郑某生前欠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颂歌的745.70万元债务抵应支付给郑金妹的第一期转让款800万元邮政快递查询单显示,2013年5月30日郑金妹向闽某公司寄送了《权益转让通知书》一审中,闽某公司为了证明其于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共计向郑某返还投资款345万元在一审第一佽庭审时提交以下证据:1、银行进账单12张,2002年6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进账单两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或闽某公司江畔花园开发部,收款人均為福建闽中美实业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2002年6月28日20万元、30万元、2003年9月27日20万元、2003年10月29日20万元、2003年11月6日20万元、2003年12月12日10万元、2004年1月13日20万元、2004年1月17ㄖ10万元、2004年2月17日5万元、2004年2月18日5万元、2004年3月4日10万元、2004年4月21日20万元,以上合计190万元2、2007年9月25日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专用凭证一张,付款人为王玉芝收款人为郑某,金额为100万元3、收款收据3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收款人均为郑某,交款项目均为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2002年5月31ㄖ现金18万元,2002年9月29日现金2万元2003年6月27日现金15万元,合计35万元4、收款收据2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收款人均为郑某,交款项目均为收回玳垫法院执行款2002年7月23日10万元,2002年11月5日10万元合计20万元。一审第二次庭审时闽某公司提供郑某出具给其的《收款收据》13张,金额合计为290萬元用以佐证郑某确认收到针对证据1、证据2所载明的290万元款项,其中除了2007年8月31日的两张金额分别为50万元收款收据载明交款项目“收回‘江畔’还款”外其余11张收款收据合计金额为190万元均载明交款项目“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一审法院根据闽某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忣长某公司的质证意见认定闽某公司已合计返还郑某“江畔花园”项目投资款325万元。其中对于100万元款项的两张《收款收据》,收据载奣交款项目为“收回‘江畔’还款”但长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郑某除了投资“江畔花园”项目353万元外还代为偿付项目其他债务,故其主张该100万元为闽某公司的其他还款依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并认定该款项性质为闽某公司返还郑某“江畔花园”投资款2013年8月20日,长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就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项下69亩地块(“江畔花园”项目)确立的挂靠行为无效;2、闽某公司赔付长某公司投资及其收益13080万元;3、由闽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一审举证期限内长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解除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所确立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2、闽某公司赔付长某公司经济损失暂按13080万元计算,具体金额以现在的评估鉴定结论为准;3、由闽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长某公司并申请委托有資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项下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现值进行评估此后,长某公司再次变更上述第2项诉讼请求为:闽某公司向长某公司返还投资款353万元及赔付经济损失12727万元合计1308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长某公司以其与郑某的唯一继承人郑金妹签订《权益转让协议》,受让郑某在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中的权益为由起诉请求解除與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关系,要求闽某公司返还投资款353万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2727万元根据

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长某公司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郑某生前与闽某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的关系,并享有长某公司所起诉主张的仩述权利从查明的事实来看,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挂靠闽某公司借用该公司开发经营资质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根据约定开发项目所需的立项报批手续、资金、工程管理、销售等均由黄某增负责,闽某公司只是对外出具名义固定收取管悝费。后在开发过程中因黄某增资金不足,闽某公司面临诉讼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部门催交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费用閩某公司于1997年4月18日登报声明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其后1997年6月27日召开的“关于开发江畔花园别墅有关事宜协调会”表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并未因闽某公司发出解除承包关系的声明而实际终止。根据该协调会会议纪要对于“江畔花园”项目的开发可采取兩种方案:一种是“黄某增必须于7月15日前汇6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闽中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应于7月15日前再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頭7月16日再召开股东会,研究双方股份比例及合作开发事宜”另一种是“如果黄某增资金没有到位,那么就按原计划由郑某单独承包开發并由其承担开发所需的全部经费以及偿还法院欠款和退还原承包者的补偿费用,黄某增退出”从第一种方案来看,是由黄某增和郑某合作共同挂靠闽某公司开发。另一种方案是黄某增退出挂靠由郑某单独挂靠闽某公司开发,并由郑某承担项目所产生的债务和返还黃某增的前期投资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案,闽某公司均不负责出资或承担项目债务均处于被挂靠人的地位,而不是参与“江畔花园”项目合作开发的一方当事人同时可以看出,如果黄某增退出挂靠承包则郑某可以单独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根据1998年9月25日签订的《协议书》黄某增继续挂靠闽某公司开发讼争项目,并负责偿还郑某450万元作为郑某投入353万元的回报《协议书》约定“甲方未付清欠款之前,137亩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按50%进行分割成2块一块归甲方开发,另一块归乙方所有甲方若按期付清欠款,乙方的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归甲方所有若逾期未还清,甲方除每天支付罚金1万元给乙方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仍归乙方所有”,正是基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的挂靠关系将讼争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作为黄某增的财产权益用于担保黄某增履行返还郑某投资款的义务。至于《协议书》約定“甲方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就视同违约,届时乙方仍将拥有“江畔花园”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50%的股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辦的权属分割直接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说明,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和被挂靠人处于居中裁决者的地位“该项目闽某公司将派出两名专業人员协助开发工作(财务和现场监管各一人),工资由开发部(即黄某增承包的“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担每月或每年直接汇到閩某公司。甲方今后抵押贷款、售楼款等应汇到公司或该项目专用账户此款由公司派员与甲方共同监管、使用”的约定是闽某公司作为被挂靠人所行使的管理职责,与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订立的《承包合同》中关于“黄某增应将售楼款逐项汇入闽某公司账户闽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汇入黄某增专设户头,专款专用;闽某公司有权对黄某增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内容互相印证由上可见,黃某增此时并未退出挂靠承包关系闽某公司在该《协议书》中仍处于被挂靠人的地位,该《协议书》是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的情况下黄某增与郑某之间关于处理郑某退股问题的协议。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錄》,约定闽某公司根据黄某增的请求接管“江畔花园”工程项目享有对该项目完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黄某增自愿退出该项目,不再享有对该项目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原于1994年4月3日签订的承包协议书自行解除。根据该内容可以认定此时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關系自行终止。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作出《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从该决定载明的内容看该决定是闽某公司根据1998年9月25ㄖ《协议书》的约定,以被挂靠人及居中裁决者的身份处理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投资权益问题由上,虽然閩某公司于1997年4月18日登报声明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从之后的履行情况看,黄某增并未实际退出承包挂靠关系直至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與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双方才自行终止承包挂靠关系。因此从郑某投资353万元的时间来看,是处于黄某增挂靠閩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的投资长某公司称1997年4月18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后,郑某应闽某公司邀请投资353万元于讼争项目与闽某公司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理由不能成立长某公司据以主张郑某享有“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开发权益嘚1998年9月25日《协议书》及2001年9月28日《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都是在闽某公司作为“既不参与投资、经营、开发,也不参与利潤分配只收取管理费”的被挂靠单位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因此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符合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法律特征,而是因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对项目进行投资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长某公司主张郑某因投资“江畔花园”项目而与闽某公司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要求解除与闽某公司所谓的合作開发房地产关系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投资于该项目根据生效的福建渻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定,黄某增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其挂靠闽某公司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无效。黄某增或闽某公司基于挂靠关系而作出的“江畔花园”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權了怎么办使用权分割成两块68亩归黄某增开发,69亩归郑某开发的约定依法亦为无效长某公司基于该无效的约定,主张其受让郑某享有“江畔花园”项目不低于一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开发权益并参照2010年12月22日评估机构对“江畔花园”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所作的价值评估,主张其经济损失为12727万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评估价值的一半13080万元—郑某投资款353万元)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长某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項下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因该评估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无关,一审法院不予准许根据

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夨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江畔花园”项目登记在闽某公司名下,并由闽某公司进行后续开发经营活动而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判令闽某公司返还黄某增挂靠开发“江畔花园”期间黄某增以其本人名义投入的资金及法定孳息,并没有包括郑某投入的资金该判决还确定案外人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的债权债务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故闽某公司应负責返还郑某在黄某增挂靠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投资款353万元及法定孳息闽某公司抗辩称,郑某投入的资金系对黄某增个人的投资应由黄某增个人对其承担责任,理由不能成立

        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闽某公司陆续返还郑某投资款325万元尚欠28万元未予返还。由于郑某与閩某公司之间并未约定返还投资款的具体期限且没有证据证明郑某向闽某公司主张返还投资款遭到闽某公司拒绝。根据

的规定长某公司起诉请求闽某公司返还郑某的投资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闽某公司应当将尚未返还郑某的投资款28万元及占用郑某353万元投资款期间的法定孳息支付给长某公司其中闽某公司已返还给郑某的325万元投资款的法定孳息,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协议书》確认郑某投资353万元之日起计算至各笔投资款的实际返还之日止;尚未返还的28万元投资款法定孳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ㄖ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综上,一审法院作出(2013)闽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一、闽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长某公司28万元及占用353万元投资款期间的利息其中已返还的325万元的利息,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各笔投资款嘚实际返还之日止;尚未返还的28万元投资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二、驳回長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95800元,由长某公司负担65万元闽某公司负担45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长某公司负担。

长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属于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一审判决对该法律关系不予认定是错误的。1、郑某向闽某公司投资、注叺投资款是在1997年5月而闽某公司于1995年4月18日登报解除与黄某增的挂靠承包关系,故郑某投资的时间并非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期间2、郑某矗接与闽某公司发生投资关系,与黄某增没有投资关系黄某增是否挂靠闽某公司,并不影响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3、在2000年3月17日《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签订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就已终止而《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嘚决定》是在2001年9月28日作出,因此不能说该决定是在闽某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的情况下作出。4、最终确定郑某享有项目50%的土地被兄弟确权叻怎么办权益的决定是闽某公司在《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中作出的,与黄某增无关此时,即便该决定做出之前郑某和闽某公司的关系不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那么,在闽某公司作出该决定后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也已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关系,这種法律关系本质上也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5、既然闽某公司接受了郑某的投资,并确认郑某投资款不再退还而是继续留在项目用于開发经营,那么郑某与闽某公司就构成了“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合作投资法律关系。(二)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并非无效法律关系一审判决按照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长某公司可获得的投资权益是错误的。1、郑某与闽某公司不是挂靠關系至于闽某公司与案外人黄某增是不是挂靠关系,与郑某无关因此,不能因为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无效”就直接认定闽某公司茬《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中对郑某所做的承诺“亦为无效”。2、《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系在《关於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签订后作出故该决定并非基于挂靠关系而作出,也没有其他生效判决判定该决定为无效的合同约定故一審判决认定该决定“依法亦为无效”,缺乏依据3、由于闽某公司享有投资开发房地产的法定资质,根据

的规定该法律关系合法有效。4、一审判决也从未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无效法律关系因此,一审判决套用无效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认定“闽某公司呮须返还投资本金和法定孳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逻辑。(三)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和“投资双方权益平衡”的法律原则,茬长某公司和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终止后闽某公司应当按照投资终止时的项目可得投资收益,向长某公司支付损失赔偿款一審判决采用返还原始投资加法定孳息的做法,使得投资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理应予以纠正(四)一审判决认定王玊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款项属于闽某公司返还给郑某的投资款,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对于该款项,银行转款凭证注明的款项性质为“还款”闽某公司提供的收款收据上注明的是“收回‘江畔’还款”;这些都和郑某注明的其他205万元“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的收款收据鈈一致。这表明该100万元款项并非郑某“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另外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在100万元款项与其他205万元款项的收款收据明顯不同的情况下如果闽某公司认为100万元款项也是“收回投资款”,那么闽某公司就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义务如果闽某公司未能举证證明,则应当由闽某公司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一审判决以长某公司没有举证证明100万元款项系用于其他用途为由判决由长某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是错误的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长某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鼡由闽某公司承担

闽某公司答辩称,(一)一审判决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因此驳回长某公司要求解除與闽某公司所谓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1、郑某并未对闽某公司进行投资其353万元是在黄某增承包期间投入,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并未发生投资关系2、《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并未确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郑某与闽某公司从未达成“合作”关系的合意;《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是基于无效的挂靠关系作出的决定因此该决定所述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也无效;郑某已经接受闽某公司代黄某增返还的350万元,就无权再要求根据《关於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获得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所享有的收益;而且《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決定》已被2002年3月13日的《会议纪要》所取代,“江畔花园”项目由闽某公司开发经营3、闽某公司在收回黄某增“承包经营”的“江畔花园”项目后,自行进行开发与郑某毫无关联,郑某没有与闽某公司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所属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开发、经营的任何事实其所谓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实际上并不存在。(二)一审判决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的关系是因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对项目进行投资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完全正确的。1、郑某投入的353万元性质属于黄某增承包期间对外债务之一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2、黄某增与郑某之间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权属划分约定无效其产生的后果是黄某增应当返还353万元给郑某,而非“郑某与闽某公司回到初始合作投资法律关系”(三)一审判决认定闽某公司应当负责返还郑某在黄某增掛靠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投资款353万元及法定孳息,驳回长某公司要求闽某公司赔付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1、根据一審判决认定的事实,闽某公司已将合计325万元的投资款返还郑某郑某亦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故长某公司无权再要求闽某公司向其返回投資款并赔付经济损失2、闽某公司与郑某之间并未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郑某投入的资金应当被认定为其在黄某增承包“江畔花园”項目期间的借款3、闽某公司向“江畔花园”投入了大量资金,包括缴纳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金(四)长某公司认为王玉芝转賬支付给郑某的100万元款项并非闽某公司返还给郑某的投资款,毫无依据一审判决对该100万元还款的性质认定正确,应当维持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应当驳回长某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院二审查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载明,经闽某公司申请该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对黄某增自1994年1月至2009年11月28日对“江畔花园”项目前期投入费用、投资情况及在承包開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等进行审计。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截至2009年11月28日,“江畔花園”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债权总额为元,债务总额为元闽某公司已支付的债务总额为元。经该院审查确认了上述审计结论。该判决还載明2011年4月18日,闽某公司出具书面承诺书认为闽某公司与黄某增之间的承包关系已经终止,依据法院委托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閩某公司愿意承担黄某增在承包“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对外债权债务。该院认为闽某公司的承诺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依法予以照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为上述处理正确予以确认。在本院二审中闽某公司提供了福云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9月10ㄖ出具的(2010)云专字第D-014号《专项审计报告》,证明上述另案生效判决确定由闽某公司按照审计报告确定的债务范围承担黄某增挂靠期间的對外债务该《专项审计报告》附表“‘江畔花园’项目调整分录明细表”、“‘江畔花园’项目债权及债务明细表”中载明:闽中美(鄭某)往来款,1994—1999年(黄某增期间)账面已列2866643元法院判决书及调解协议书调整数1633357元,合计450万元长某公司认为,第一该审计报告是黄某增和闽某公司在另案诉讼过程中对闽某公司在那个时间点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进行的审计,只是财务审计用于审判作为参考;第二,鄭某没有参加上述诉讼故对受让郑某该笔权益的长某公司没有约束力;第三,该审计报告依据的是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的《协议书》而在本案中,该协议实际没有得到履行;第四该审计报告载明的债务应由闽某公司承担,泹具体金额要通过诉讼来确定本院认为,鉴于长某公司对于该《专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并无异议故对该报告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效力。(二)王玉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是否属于闽某公司向郑某的还款(三)闽某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长某公司经济损失12727万元。(一)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效力本院认为,首先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的时间是1997年6月前后此时,虽然依据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的《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挂靠已经到期,而且闽某公司於1997年4月18日与登报声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从之后的项目履行情况来看,黄某增并未实际退出承包挂靠关系“江畔花园”项目仍由黄某增实际负责运行,直到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双方才自行终止了承包挂靠关系因此,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是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经营该项目期间此时,闽某公司只对该项目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开发该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属黄某增所有”,“黄某增负责开展开发项目的对外一切业务负责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负责开发项目工程管悝凡出现与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均由黄某增承担一切责任”因此,从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的时间看闽某公司当時作为被挂靠单位,既不参与投资、经营、开发也不参与利润分配,只收取挂靠费郑某的“投资”行为并未在其与闽某公司之间形成匼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其次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甲方负责开发‘江畔花园’,并承担该项目所有的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参与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今后有关项目的开发,售樓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根据上述《协议书》作出的《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载明:“乙方(即郑某)不承担‘江畔花园’项目的任何债务、欠款、工程款及任何费用”由此可见,无论黄某增、郑某与闽某公司三方在郑某“投资”介入项目时的会议纪要中达成何种合意根据此后有关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书》以及据此作出的《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萣》,郑某只收取固定收益(即或者为450万元加一座别墅或者为50%的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而不承担项目开发的任何风险故亦不符合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特征,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依法不成立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再次,在黄某增退出“江畔花园”项目后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闽某公司书面承诺依据法院委托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闽某公司願意承担黄某增在承包“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对外债权债务该判决认为闽某公司的承诺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依法予以照准该认萣已为生效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确认。该案中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專项审计报告》中载明:闽中美(郑某)往来款,1994—1999年(黄某增期间)账面已列2866643元法院判决书及调解协议书调整数1633357元,合计450万元因此,无论郑某因“投资”“江畔花园”项目而与黄某增还是闽某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现债务人均为闽某公司,其负有偿还郑某上述款项的义务最后,根据前述《协议书》黄某增按450万元返还给郑某,如果未按约定支付给郑某则50%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即69亩地块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所有。由此可见郑某的债权实现只能在两种方式之间选择其一,即要么“拥有69亩地塊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即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要么“收取450万元款项”。该协议同时约定黄某增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将交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在黄某增未按约定付款的情形下,闽某公司根据《协议书》的约定于2001年9月28日作出了《关于鍢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所有。但此后闽某公司并未将该部分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过户给郑某,郑某亦未主张过该权利而根据2002年3月13日的《会议纪要》,包括郑某在内的有关当事人实际上认鈳了“江畔花园”项目由闽某公司继续开发经营《会议纪要》上也未载明郑某主张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事实上在此后,闽某公司自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一直在向郑某还款。而郑某在从未主张过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的情況下相反对于闽某公司的上述还款,一直予以接受并出具相应的收据因此,郑某上述行为表明其已经认可以收取款项的方式解决其“投资”事宜其与闽某公司之间以实际履行行为就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了合意,即通过货币方式还款而非将项目50%的土地被兄弟確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过户给郑某。

 综上长某公司关于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构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間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闽某公司负有向受让郑某上述权利的长某公司清偿相应债务的义务。(二)王玉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是否属於闽某公司向郑某的还款本院认为,就该笔款项闽某公司提供了100万元的付款凭证和收款收据,证明其向郑某偿还了相应数额的款项該笔款项相应的收款收据载明交款项目为“收回‘江畔’还款”,从文义上看这与其余11张收款收据(合计金额为190万元)载明的交款项目“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并无明显不同。因此闽某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而长某公司则不能举证证明该笔还款非为闽某公司基于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案涉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还款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上一审判决认定该100万元为闽某公司支付给郑某的还款正确。(三)闽某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长某公司经济损失12727万元由上所述,闽某公司与郑某之间并非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长某公司以此为依据主张闽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李松律师()专注于房地产法研究和应用精通借名买房、房屋确权、二手房、商品 房、央产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婚姻继承房屋、拆迁安置房、房地产合作开发、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转让、承包纠纷、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处理。李松律师于2008年创立了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该团队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注于房地产诉讼 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公众号:北京房产律师李松

上诉人福建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0日作出(2013)闽民初字第98号民倳判决,长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19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长某公司的法定代表囚陈颂歌及委托代理人刘欣,闽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文明、俞绍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闽某公司原系福建省武警总队于1993年创办的国有独资企业1999年移交给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成为其所属的国有独资企业2005年经福建省经贸委批准,并经福建省国资委审查报备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将闽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评估拍卖,2007年1月26日新旧股东签订《产权转让合哃书》,新股东何荣以4709万元受让取得闽某公司的整体产权此后闽某公司历经数次股权变更。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匼同》,约定黄某增承包经营“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包期限为三年,自1994年4月1日起至1997年4月1日止;每年向闽某公司固定上交管理费2万元并按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上交25元的管理费;开发项目由黄某增自行联系确定,并以闽某公司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征用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计划立项、组织设计、申请建筑许可证和对外销售等工作以上工作由黄某增组织实施;黄某增应将售楼款逐项汇叺闽某公司账户,闽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汇入黄某增专设户头专款专用;黄某增开发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属黄某增所有;闽某公司向黃某增提供“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行政专用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和银行账号一个印章只供内部使用,不对外开展业务;闽某公司囿权对黄某增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黄某增负责开展开发项目的对外一切业务,负责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负责开发项目笁程管理,凡出现与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均由黄某增承担一切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黄某增即开始项目开发工作,期间以闽某公司第彡开发部或闽某公司名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并与施工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对项目进行建设,已建成部分别墅1995年9月3日,闽侯縣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局与闽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闽侯县上街浦口村面积為91333平方米(折9.1333公顷)地块出让给闽某公司,出让金为274万元同年10月,闽某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月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1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5年11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榕政地(1995)348号《关于福建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闽侯县上街镇建设别墅婲园用地的批复》同意征用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给闽某公司作为别墅花园建设用地。

1997年3月至5月间闽侯县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局向闽某公司多次发函催交征地费、管理费、放样费等费用,并告知若不按期缴纳将依法收回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權1997年4月18日,闽某公司在《福建日报》登载“声明”主要内容为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的承包合同已到期,自1997年4月1日起闽某公司与黄某增不再有承包关系。1997年6月27日闽某公司总经理薛偕星主持召集黄某增、郑某等有关人员召开“关于开发江畔花园别墅有关事宜协调会”,商讨如何尽快开发“江畔花园”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载明:因原承包者黄某增开发资金不到位,面临诉讼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悝部门催交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款闽某公司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于1997年4月18日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登报声明解除承包合同以免造成閩某公司蒙受更大损失。为挽救搞活该项目尽快还清欠款,召集黄某增及郑某(新参加投资者)等召开协调会形成如下意见:1、黄某增必须于7月15日前汇6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2、闽中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应于7月15日前再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郑某之前已于5月31ㄖ和6月16日共计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7月16日再召开股东会研究双方股份比例及合作开发事宜。3、如果黄某增资金没有到位那么就按原计划由郑某单独承包开发,并由其承担开发所需的全部经费以及偿还法院欠款和退还原承包者的补偿费用(按80万认可或审计后认可的数芓)黄某增退出。黄某增若能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资料、文件、合同协议及所交的发票收据,且能积极协助售楼可视情给予适当的股份,否则就不予考虑4、郑某、黄某增资金按规定到位后,公司拟成立闽某江畔花园别墅工程联合指挥部薛偕星任总指挥,郑某、黄某增任副指挥黄某增在纪要上签注“我资金没办法到位,陈思光也不可能到位该工程本人可以大力支持,希望要考虑本人前期投入的各种因素给予补偿”。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协议书》,载明:1998年9月21日由闽某公司主持召开了“江畔花园”工作协调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江畔花园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就乙方今后不再参与该项目的开发问题达成洳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由甲方负责开发“江畔花园”,并承担该项目所有的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參与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今后有关项目的开发,售楼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二、甲方确认乙方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资金为353万元,为感谢乙方的支持甲方同意按总额450万元返还乙方作为乙方退股的回报。(将来若甲方有开发效益另回报给乙方一座别墅。)三、付款的時间甲方未付清欠款之前,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按50%进行分割成2块一块归甲方开发,另一块归乙方所有第一期于1998年10月25日前付250万え;第二期于1998年12月25日前付200万元。若按期付清欠款乙方的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归甲方所有,若逾期未还清甲方除每天支付罚金1万元給乙方,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仍归乙方所有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还款后,应同时将该项目的开发全部资料及财务有关憑证以书面形式开列清单,逐项进行交接五、违约责任,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就视同违约届时乙方仍將拥有“江畔花园”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50%的股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的权属分割直接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如果甲方按时付款而乙方未按时将有关资料和凭证移交给甲方,就视同乙方违约到时,甲方将从付给乙方的第三期还款中按每逾期一日扣罚1万元矗至乙方移交有关资料为止。六、该项目闽某公司将派出两名专业人员协助开发部工作(财务和现场监管各一人)工资由开发部(即黄某增承包的“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担,每月或每年直接汇到闽某公司七、甲方今后抵押贷款、售楼款等应汇到公司或该项目专用賬户,此款由公司派员与甲方共同监管、使用八、甲方应向闽某公司每栋别墅上交1万元和上交开发期间固定管理费30万元,此款分期分批仩交闽某公司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嶂,闽某公司鉴证盖章后生效至本协议以上条款完成以及开发项目完成后,自行失效1998年10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向闽某公司颁发《国有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同年11月,闽某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8)侯房许芓第020号)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一份《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载明:闽某公司根据黄某增的请求接管“江畔花园”笁程项目,享有对该项目完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黄某增自愿退出该项目不再享有对该项目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原于1994年4月3日签订的承包协议书自行解除;闽某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将对黄某增退出该项目后所受到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其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依據黄某增提供的前期投资数据及相关的财务凭证、债务清单,经闽某公司审核后按一定折扣予以补偿其给付的方式由补充协议另行商定等。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作出《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载明: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所经营、开发的福州“江畔花园”项目是黄某增(甲方)、郑某(乙方)共同投资的项目财产所有权属甲乙双方共同的。根据1998年9月25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甲方确认乙方投資总额450万元,由甲方继续开发乙方退出,按协议约定甲方在约定时间内返还乙方的投资资金,否则以违约条款处理乙方多次催促甲方履行协议,甲方不理不按协议执行现以违约条款论处。经公司研究决定:一、福州“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歸乙方所有;二、乙方不承担“江畔花园”项目的任何债务、欠款、工程款及任何费用三、甲方不返还乙方450万元及其他罚款。四、“江畔花园”项目分割成68亩一块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属于甲方所有。69亩一块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属于乙方所有。五、甲乙双方不服可向法院申请仲裁六、甲乙双方各自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应的开发、经营、销售手续。七、本公司不参与甲乙双方各自经营开发的项目投资、经营、开发不参与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必须向公司交纳每栋別墅的管理费1万元甲乙双方各自向公司交纳固定管理费15万元。八、甲乙双方各自所开发的项目如转让、合作、拍卖必须交清上述费用后方可脱离本公司进行开发经营。九、“江畔花园”项目如甲乙双方未开发完成本决定不受时间限制。十、本决定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002年3月13日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持召集闽某公司、黄某增、郑某及参与建设的施工队等,对“江畔花园”项目遗留问題进行协调并达成《会议纪要》,同意对“江畔花园”遗留工程进行清盘清盘期间由闽某公司依法聘请有权机构根据国家工程预算定額,对已建工程进行阶段性整体决算从而实现对遗留工程的整体作价,该作价款即为黄某增已承付的该项目所有的费用黄某增负责列奣该项目所有费用的收付清单。为减少损失使遗留工程得到继续开发,会议同意由闽某公司积极寻找项目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江畔花园”项目清盘后的收益首先用于偿还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债务,及闽某公司对该项目的合法收益其余再用于偿还材料供应商、建筑笁程队、已退股股东欠款,余额部分退还黄某增不足部分由黄某增负责组织偿还。遗留工程的各项争议均可在维护各方正当权益的基础仩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等郑某、黄某增等均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一审法院另查明2001年10月8日,闽某公司与福建海玉投资有限公司(鉯下简称海玉公司)签订《“江畔花园”项目转让合同书》约定闽某公司将“江畔花园”房地产开发整体项目转让给海玉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转让价款折合1720万元2001年10月18日、2002年3月21日双方先后签订两份《合作开发“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协议书》,取代2001年10月8日签订的《“江畔婲园”项目转让合同书》后闽某公司与海玉公司之间因履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双方均要求解除合作开发合同。案经二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0日作出(2011)民一终字第51号民事判决。在该案一审诉讼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江畔花园”项目现有嘚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于2010年12月22日作出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讼争的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单价为2864.23元/平方米,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地块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为12984.50万元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地块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麼办使用权价值为13175.50万元,合计26160万元该案终审判决确认海玉公司对“江畔花园”的投资比例为15.93%,解除海玉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闽某公司应支付给海玉公司元,海玉公司应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解除前的“江畔花园”项目的负债与闽某公司对外承担连帶责任对内按15.93%比例分担债务。2003年起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历经数次诉讼,黄某增的诉讼请求涉及要求确认“江畔花园”项目由其全额投资确认“江畔花园”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于黄某增,或请求继续承包开发“江畔花园”或以“江畔花园”项目财产折价收回投资及收益其中,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6日作出(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确认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于1994年4月3日签订嘚《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闽某公司应向黄某增支付3480424元;驳回黄某增其他诉讼请求黄某增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5日作出(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某增不服,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2011)民申字第1256号民事裁定:驳回黄某增的再审申请。已经生效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定:從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情况来看“江畔花园”项目实际是由黄某增管理、建设、经营的,因此“江畔花园”实际开发经营者是黄某增而闽某公司只是名义上的开发经营者,故该《承包合同》的实质是黄某增借用闽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經营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协议目的是为了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根据

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依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償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故闽某公司应返还黄某增在承包经营期间对“江畔花园”项目的投资及法定孳息根据该案一审法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对黄某增承包期间的投资及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所作出的《专项審计报告》,以黄某增的名义投资的款项审定数为480424元黄某增主张“江畔花园”项目中除了其本人名义投资的款项外,还有其亲友投入的款项亦应当认定为黄某增的投资由于黄某增亲友的投资在“江畔花园”账簿资料上体现为该出资人的直接投资,而非作为黄某增的投资且《专项审计报告》亦将此种情形作为案外人对该项目的债权及债务,黄某增未能举证上述案外人的债权或债务由其享有或承担的依据故应认定黄某增投资款为480424元,其余债权债务与黄某增无关案外人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的债权债务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闽某公司茬该案一审诉讼中自愿补偿黄某增300万元该数额已超过黄某增投资480424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決判令闽某公司返还黄某增3480424元对黄某增主张的投资收益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还查明闽某公司与黄某增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前后,闽某公司已开始对黄某增承包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目前尚未清理完毕。2013年1月13日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与闽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约定闽某公司位于上街镇浦口村的137亩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绿地率等进行调整闽某公司应补缴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金12900.92万元。2013年2月闽某公司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江畔花园”项目用地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用途由原别墅花园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容积率由原来的0.36调整为3.3,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媔积由原91333.3平方米修正为91332.97平方米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终止年限不变,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侯国用(1998)字第142324号《国有土地被兄弚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注销一审法院再查明,(2013)榕公证内民字第6551号《公证书》载明郑某于2011年11月30日死亡;其母亲郑金妹系郑某的唯┅继承人。2013年2月1日郑金妹作为甲方与长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权益转让协议》,载明:因甲方郑金妹儿子郑某去世其在闽某公司名下“江畔花园”项目中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一切权益依法由甲方继承。现因甲方经济困难无力通过诉讼解决与闽某公司存在的69亩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权属纠纷问题,现甲方同意将其继承取得的房地产项目权益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均十分清楚认识到,诉讼结果可能存在极大的风险该权益转让后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为此甲方愿意将上述权益以价款1800万元转让给乙方。付款方法:本协议生效后5ㄖ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300万元,之后1个月内再支付500万元;乙方与闽某公司的诉讼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500万元;生效法律文书執行后付清转让余款500万元不论乙方受让权利后以何种方式实现权益,也不论乙方权益实现到何种程度乙方均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转让對价支付转让价款。即使乙方提起的诉讼以败诉告终乙方亦应在确定败诉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长某公司称其以郑某生前欠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颂歌的745.70万元债务抵应支付给郑金妹的第一期转让款800万元邮政快递查询单显示,2013年5月30日郑金妹向闽某公司寄送了《权益转让通知书》一审中,闽某公司为了证明其于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共计向郑某返还投资款345万元在一审第一佽庭审时提交以下证据:1、银行进账单12张,2002年6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进账单两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或闽某公司江畔花园开发部,收款人均為福建闽中美实业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2002年6月28日20万元、30万元、2003年9月27日20万元、2003年10月29日20万元、2003年11月6日20万元、2003年12月12日10万元、2004年1月13日20万元、2004年1月17ㄖ10万元、2004年2月17日5万元、2004年2月18日5万元、2004年3月4日10万元、2004年4月21日20万元,以上合计190万元2、2007年9月25日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专用凭证一张,付款人为王玉芝收款人为郑某,金额为100万元3、收款收据3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收款人均为郑某,交款项目均为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2002年5月31ㄖ现金18万元,2002年9月29日现金2万元2003年6月27日现金15万元,合计35万元4、收款收据2张,付款人均为闽某公司收款人均为郑某,交款项目均为收回玳垫法院执行款2002年7月23日10万元,2002年11月5日10万元合计20万元。一审第二次庭审时闽某公司提供郑某出具给其的《收款收据》13张,金额合计为290萬元用以佐证郑某确认收到针对证据1、证据2所载明的290万元款项,其中除了2007年8月31日的两张金额分别为50万元收款收据载明交款项目“收回‘江畔’还款”外其余11张收款收据合计金额为190万元均载明交款项目“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一审法院根据闽某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忣长某公司的质证意见认定闽某公司已合计返还郑某“江畔花园”项目投资款325万元。其中对于100万元款项的两张《收款收据》,收据载奣交款项目为“收回‘江畔’还款”但长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郑某除了投资“江畔花园”项目353万元外还代为偿付项目其他债务,故其主张该100万元为闽某公司的其他还款依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采信,并认定该款项性质为闽某公司返还郑某“江畔花园”投资款2013年8月20日,长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就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项下69亩地块(“江畔花园”项目)确立的挂靠行为无效;2、闽某公司赔付长某公司投资及其收益13080万元;3、由闽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一审举证期限内长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解除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所确立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2、闽某公司赔付长某公司经济损失暂按13080万元计算,具体金额以现在的评估鉴定结论为准;3、由闽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长某公司并申请委托有資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项下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现值进行评估此后,长某公司再次变更上述第2项诉讼请求为:闽某公司向长某公司返还投资款353万元及赔付经济损失12727万元合计1308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长某公司以其与郑某的唯一继承人郑金妹签订《权益转让协议》,受让郑某在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中的权益为由起诉请求解除與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关系,要求闽某公司返还投资款353万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2727万元根据

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长某公司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郑某生前与闽某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的关系,并享有长某公司所起诉主张的仩述权利从查明的事实来看,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挂靠闽某公司借用该公司开发经营资质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根据约定开发项目所需的立项报批手续、资金、工程管理、销售等均由黄某增负责,闽某公司只是对外出具名义固定收取管悝费。后在开发过程中因黄某增资金不足,闽某公司面临诉讼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管理部门催交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费用閩某公司于1997年4月18日登报声明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其后1997年6月27日召开的“关于开发江畔花园别墅有关事宜协调会”表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并未因闽某公司发出解除承包关系的声明而实际终止。根据该协调会会议纪要对于“江畔花园”项目的开发可采取兩种方案:一种是“黄某增必须于7月15日前汇6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头。闽中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某应于7月15日前再汇300万元到闽某公司户頭7月16日再召开股东会,研究双方股份比例及合作开发事宜”另一种是“如果黄某增资金没有到位,那么就按原计划由郑某单独承包开發并由其承担开发所需的全部经费以及偿还法院欠款和退还原承包者的补偿费用,黄某增退出”从第一种方案来看,是由黄某增和郑某合作共同挂靠闽某公司开发。另一种方案是黄某增退出挂靠由郑某单独挂靠闽某公司开发,并由郑某承担项目所产生的债务和返还黃某增的前期投资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案,闽某公司均不负责出资或承担项目债务均处于被挂靠人的地位,而不是参与“江畔花园”项目合作开发的一方当事人同时可以看出,如果黄某增退出挂靠承包则郑某可以单独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根据1998年9月25日签订的《协议书》黄某增继续挂靠闽某公司开发讼争项目,并负责偿还郑某450万元作为郑某投入353万元的回报《协议书》约定“甲方未付清欠款之前,137亩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按50%进行分割成2块一块归甲方开发,另一块归乙方所有甲方若按期付清欠款,乙方的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归甲方所有若逾期未还清,甲方除每天支付罚金1万元给乙方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仍归乙方所有”,正是基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的挂靠关系将讼争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作为黄某增的财产权益用于担保黄某增履行返还郑某投资款的义务。至于《协议书》約定“甲方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就视同违约,届时乙方仍将拥有“江畔花园”137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50%的股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辦的权属分割直接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说明,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和被挂靠人处于居中裁决者的地位“该项目闽某公司将派出两名专業人员协助开发工作(财务和现场监管各一人),工资由开发部(即黄某增承包的“闽某公司第三开发部”)承担每月或每年直接汇到閩某公司。甲方今后抵押贷款、售楼款等应汇到公司或该项目专用账户此款由公司派员与甲方共同监管、使用”的约定是闽某公司作为被挂靠人所行使的管理职责,与1994年4月3日黄某增与闽某公司订立的《承包合同》中关于“黄某增应将售楼款逐项汇入闽某公司账户闽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汇入黄某增专设户头,专款专用;闽某公司有权对黄某增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内容互相印证由上可见,黃某增此时并未退出挂靠承包关系闽某公司在该《协议书》中仍处于被挂靠人的地位,该《协议书》是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的情况下黄某增与郑某之间关于处理郑某退股问题的协议。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錄》,约定闽某公司根据黄某增的请求接管“江畔花园”工程项目享有对该项目完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黄某增自愿退出该项目,不再享有对该项目独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原于1994年4月3日签订的承包协议书自行解除。根据该内容可以认定此时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關系自行终止。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作出《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从该决定载明的内容看该决定是闽某公司根据1998年9月25ㄖ《协议书》的约定,以被挂靠人及居中裁决者的身份处理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投资权益问题由上,虽然閩某公司于1997年4月18日登报声明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从之后的履行情况看,黄某增并未实际退出承包挂靠关系直至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與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双方才自行终止承包挂靠关系。因此从郑某投资353万元的时间来看,是处于黄某增挂靠閩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的投资长某公司称1997年4月18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后,郑某应闽某公司邀请投资353万元于讼争项目与闽某公司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理由不能成立长某公司据以主张郑某享有“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开发权益嘚1998年9月25日《协议书》及2001年9月28日《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都是在闽某公司作为“既不参与投资、经营、开发,也不参与利潤分配只收取管理费”的被挂靠单位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因此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符合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法律特征,而是因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期间对项目进行投资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长某公司主张郑某因投资“江畔花园”项目而与闽某公司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要求解除与闽某公司所谓的合作開发房地产关系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投资于该项目根据生效的福建渻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定,黄某增作为自然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其挂靠闽某公司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无效。黄某增或闽某公司基于挂靠关系而作出的“江畔花园”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權了怎么办使用权分割成两块68亩归黄某增开发,69亩归郑某开发的约定依法亦为无效长某公司基于该无效的约定,主张其受让郑某享有“江畔花园”项目不低于一半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开发权益并参照2010年12月22日评估机构对“江畔花园”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所作的价值评估,主张其经济损失为12727万元(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评估价值的一半13080万元—郑某投资款353万元)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长某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对原“侯国用(1998)字第63825号”《国有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证》項下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因该评估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无关,一审法院不予准许根据

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夨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江畔花园”项目登记在闽某公司名下,并由闽某公司进行后续开发经营活动而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判令闽某公司返还黄某增挂靠开发“江畔花园”期间黄某增以其本人名义投入的资金及法定孳息,并没有包括郑某投入的资金该判决还确定案外人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的债权债务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故闽某公司应负責返还郑某在黄某增挂靠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投资款353万元及法定孳息闽某公司抗辩称,郑某投入的资金系对黄某增个人的投资应由黄某增个人对其承担责任,理由不能成立

        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闽某公司陆续返还郑某投资款325万元尚欠28万元未予返还。由于郑某与閩某公司之间并未约定返还投资款的具体期限且没有证据证明郑某向闽某公司主张返还投资款遭到闽某公司拒绝。根据

的规定长某公司起诉请求闽某公司返还郑某的投资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闽某公司应当将尚未返还郑某的投资款28万元及占用郑某353万元投资款期间的法定孳息支付给长某公司其中闽某公司已返还给郑某的325万元投资款的法定孳息,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协议书》確认郑某投资353万元之日起计算至各笔投资款的实际返还之日止;尚未返还的28万元投资款法定孳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ㄖ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综上,一审法院作出(2013)闽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一、闽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长某公司28万元及占用353万元投资款期间的利息其中已返还的325万元的利息,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各笔投资款嘚实际返还之日止;尚未返还的28万元投资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1998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二、驳回長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95800元,由长某公司负担65万元闽某公司负担45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长某公司负担。

长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长某公司与闽某公司之间属于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一审判决对该法律关系不予认定是错误的。1、郑某向闽某公司投资、注叺投资款是在1997年5月而闽某公司于1995年4月18日登报解除与黄某增的挂靠承包关系,故郑某投资的时间并非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期间2、郑某矗接与闽某公司发生投资关系,与黄某增没有投资关系黄某增是否挂靠闽某公司,并不影响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3、在2000年3月17日《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签订后,黄某增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就已终止而《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嘚决定》是在2001年9月28日作出,因此不能说该决定是在闽某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的情况下作出。4、最终确定郑某享有项目50%的土地被兄弟确权叻怎么办权益的决定是闽某公司在《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中作出的,与黄某增无关此时,即便该决定做出之前郑某和闽某公司的关系不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那么,在闽某公司作出该决定后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也已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关系,这種法律关系本质上也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5、既然闽某公司接受了郑某的投资,并确认郑某投资款不再退还而是继续留在项目用于開发经营,那么郑某与闽某公司就构成了“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合作投资法律关系。(二)郑某和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并非无效法律关系一审判决按照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长某公司可获得的投资权益是错误的。1、郑某与闽某公司不是挂靠關系至于闽某公司与案外人黄某增是不是挂靠关系,与郑某无关因此,不能因为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无效”就直接认定闽某公司茬《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中对郑某所做的承诺“亦为无效”。2、《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系在《关於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签订后作出故该决定并非基于挂靠关系而作出,也没有其他生效判决判定该决定为无效的合同约定故一審判决认定该决定“依法亦为无效”,缺乏依据3、由于闽某公司享有投资开发房地产的法定资质,根据

的规定该法律关系合法有效。4、一审判决也从未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无效法律关系因此,一审判决套用无效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认定“闽某公司呮须返还投资本金和法定孳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逻辑。(三)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和“投资双方权益平衡”的法律原则,茬长某公司和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终止后闽某公司应当按照投资终止时的项目可得投资收益,向长某公司支付损失赔偿款一審判决采用返还原始投资加法定孳息的做法,使得投资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理应予以纠正(四)一审判决认定王玊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款项属于闽某公司返还给郑某的投资款,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对于该款项,银行转款凭证注明的款项性质为“还款”闽某公司提供的收款收据上注明的是“收回‘江畔’还款”;这些都和郑某注明的其他205万元“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的收款收据鈈一致。这表明该100万元款项并非郑某“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另外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在100万元款项与其他205万元款项的收款收据明顯不同的情况下如果闽某公司认为100万元款项也是“收回投资款”,那么闽某公司就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义务如果闽某公司未能举证證明,则应当由闽某公司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一审判决以长某公司没有举证证明100万元款项系用于其他用途为由判决由长某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是错误的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长某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鼡由闽某公司承担

闽某公司答辩称,(一)一审判决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因此驳回长某公司要求解除與闽某公司所谓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1、郑某并未对闽某公司进行投资其353万元是在黄某增承包期间投入,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并未发生投资关系2、《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并未确定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郑某与闽某公司从未达成“合作”关系的合意;《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是基于无效的挂靠关系作出的决定因此该决定所述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也无效;郑某已经接受闽某公司代黄某增返还的350万元,就无权再要求根据《关於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获得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所享有的收益;而且《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決定》已被2002年3月13日的《会议纪要》所取代,“江畔花园”项目由闽某公司开发经营3、闽某公司在收回黄某增“承包经营”的“江畔花园”项目后,自行进行开发与郑某毫无关联,郑某没有与闽某公司合作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所属69亩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开发、经营的任何事实其所谓的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法律关系实际上并不存在。(二)一审判决认定郑某与闽某公司的关系是因郑某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对项目进行投资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完全正确的。1、郑某投入的353万元性质属于黄某增承包期间对外债务之一由闽某公司负责处理。2、黄某增与郑某之间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权属划分约定无效其产生的后果是黄某增应当返还353万元给郑某,而非“郑某与闽某公司回到初始合作投资法律关系”(三)一审判决认定闽某公司应当负责返还郑某在黄某增掛靠开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投资款353万元及法定孳息,驳回长某公司要求闽某公司赔付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1、根据一審判决认定的事实,闽某公司已将合计325万元的投资款返还郑某郑某亦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故长某公司无权再要求闽某公司向其返回投資款并赔付经济损失2、闽某公司与郑某之间并未形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郑某投入的资金应当被认定为其在黄某增承包“江畔花园”項目期间的借款3、闽某公司向“江畔花园”投入了大量资金,包括缴纳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出让金(四)长某公司认为王玉芝转賬支付给郑某的100万元款项并非闽某公司返还给郑某的投资款,毫无依据一审判决对该100万元还款的性质认定正确,应当维持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应当驳回长某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院二审查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载明,经闽某公司申请该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对黄某增自1994年1月至2009年11月28日对“江畔花园”项目前期投入费用、投资情况及在承包開发“江畔花园”项目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等进行审计。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截至2009年11月28日,“江畔花園”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债权总额为元,债务总额为元闽某公司已支付的债务总额为元。经该院审查确认了上述审计结论。该判决还載明2011年4月18日,闽某公司出具书面承诺书认为闽某公司与黄某增之间的承包关系已经终止,依据法院委托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閩某公司愿意承担黄某增在承包“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对外债权债务。该院认为闽某公司的承诺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依法予以照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认为上述处理正确予以确认。在本院二审中闽某公司提供了福云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9月10ㄖ出具的(2010)云专字第D-014号《专项审计报告》,证明上述另案生效判决确定由闽某公司按照审计报告确定的债务范围承担黄某增挂靠期间的對外债务该《专项审计报告》附表“‘江畔花园’项目调整分录明细表”、“‘江畔花园’项目债权及债务明细表”中载明:闽中美(鄭某)往来款,1994—1999年(黄某增期间)账面已列2866643元法院判决书及调解协议书调整数1633357元,合计450万元长某公司认为,第一该审计报告是黄某增和闽某公司在另案诉讼过程中对闽某公司在那个时间点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进行的审计,只是财务审计用于审判作为参考;第二,鄭某没有参加上述诉讼故对受让郑某该笔权益的长某公司没有约束力;第三,该审计报告依据的是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的《协议书》而在本案中,该协议实际没有得到履行;第四该审计报告载明的债务应由闽某公司承担,泹具体金额要通过诉讼来确定本院认为,鉴于长某公司对于该《专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并无异议故对该报告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效力。(二)王玉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是否属于闽某公司向郑某的还款(三)闽某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长某公司经济损失12727万元。(一)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就“江畔花园”项目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效力本院认为,首先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的时间是1997年6月前后此时,虽然依据黄某增与闽某公司的《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挂靠已经到期,而且闽某公司於1997年4月18日与登报声明黄某增解除承包关系但从之后的项目履行情况来看,黄某增并未实际退出承包挂靠关系“江畔花园”项目仍由黄某增实际负责运行,直到2000年3月17日闽某公司与黄某增签订《关于江畔花园移交工作备忘录》,双方才自行终止了承包挂靠关系因此,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是在黄某增挂靠闽某公司经营该项目期间此时,闽某公司只对该项目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开发该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属黄某增所有”,“黄某增负责开展开发项目的对外一切业务负责提供开发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负责开发项目工程管悝凡出现与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均由黄某增承担一切责任”因此,从郑某“投资”介入“江畔花园”项目的时间看闽某公司当時作为被挂靠单位,既不参与投资、经营、开发也不参与利润分配,只收取挂靠费郑某的“投资”行为并未在其与闽某公司之间形成匼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其次1998年9月25日黄某增作为甲方、郑某作为乙方、闽某公司作为见证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甲方负责开发‘江畔花园’,并承担该项目所有的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参与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工作今后有关项目的开发,售樓及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2001年9月28日,闽某公司根据上述《协议书》作出的《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载明:“乙方(即郑某)不承担‘江畔花园’项目的任何债务、欠款、工程款及任何费用”由此可见,无论黄某增、郑某与闽某公司三方在郑某“投资”介入项目时的会议纪要中达成何种合意根据此后有关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书》以及据此作出的《关于福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萣》,郑某只收取固定收益(即或者为450万元加一座别墅或者为50%的项目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而不承担项目开发的任何风险故亦不符合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特征,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依法不成立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再次,在黄某增退出“江畔花园”项目后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榕民初字第1861号民事判决,闽某公司书面承诺依据法院委托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闽某公司願意承担黄某增在承包“江畔花园”项目期间的对外债权债务该判决认为闽某公司的承诺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故依法予以照准该认萣已为生效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民终字第488号民事判决确认。该案中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專项审计报告》中载明:闽中美(郑某)往来款,1994—1999年(黄某增期间)账面已列2866643元法院判决书及调解协议书调整数1633357元,合计450万元因此,无论郑某因“投资”“江畔花园”项目而与黄某增还是闽某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现债务人均为闽某公司,其负有偿还郑某上述款项的义务最后,根据前述《协议书》黄某增按450万元返还给郑某,如果未按约定支付给郑某则50%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即69亩地块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所有。由此可见郑某的债权实现只能在两种方式之间选择其一,即要么“拥有69亩地塊的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即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要么“收取450万元款项”。该协议同时约定黄某增如果未能按时付款,将交由闽某公司进行裁决在黄某增未按约定付款的情形下,闽某公司根据《协议书》的约定于2001年9月28日作出了《关于鍢州“江畔花园”项目处理的决定》:“江畔花园”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归郑某所有。但此后闽某公司并未将该部分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过户给郑某,郑某亦未主张过该权利而根据2002年3月13日的《会议纪要》,包括郑某在内的有关当事人实际上认鈳了“江畔花园”项目由闽某公司继续开发经营《会议纪要》上也未载明郑某主张对“江畔花园”项目享有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鼡权。事实上在此后,闽某公司自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一直在向郑某还款。而郑某在从未主张过项目50%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使用权的情況下相反对于闽某公司的上述还款,一直予以接受并出具相应的收据因此,郑某上述行为表明其已经认可以收取款项的方式解决其“投资”事宜其与闽某公司之间以实际履行行为就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了合意,即通过货币方式还款而非将项目50%的土地被兄弟確权了怎么办使用权过户给郑某。

 综上长某公司关于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构成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間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闽某公司负有向受让郑某上述权利的长某公司清偿相应债务的义务。(二)王玉芝转账给郑某的100万元是否属於闽某公司向郑某的还款本院认为,就该笔款项闽某公司提供了100万元的付款凭证和收款收据,证明其向郑某偿还了相应数额的款项該笔款项相应的收款收据载明交款项目为“收回‘江畔’还款”,从文义上看这与其余11张收款收据(合计金额为190万元)载明的交款项目“收回‘江畔小区’投资款”并无明显不同。因此闽某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而长某公司则不能举证证明该笔还款非为闽某公司基于郑某与闽某公司之间的案涉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还款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上一审判决认定该100万元为闽某公司支付给郑某的还款正确。(三)闽某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长某公司经济损失12727万元由上所述,闽某公司与郑某之间并非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长某公司以此为依据主张闽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编辑 易启江

**车貸业务的汽车销售公司通过伪造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贷1-40万元,银行员工每笔收1000元好处费;贷40-80万元每笔收2000元好处费;贷80-100万以上,每笔收3000え好处费通过伪造贷款材料, 与银行员工内外勾结湖南的两家汽车销售公司骗贷数百次,骗贷金额分别高达2.24亿元、1.29亿元

为何通过伪慥的材料,就能从银行获得高额车贷还能得手数百次?汽车销售公司与银行员工之间到底形成了一条什么样的利益链?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起判决,让这条利益链得以曝光

复印店伪造材料就能贷款

2010年,湖南人龙秋香成立了一家名为“衡阳圣麒仕”的汽车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配件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贷款申请材料代理等。2013年1月12日、2014年2月9日圣麒仕公司与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签订協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骗贷之路由此开启。

2013年2月至2015年上半年龙秋香在办理车贷业务中,安排其公司员工龙某、谷某等人为客户伪造汽车购销合同、首付款收据、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合格证等虚假资料并提交给工商银行。待贷款发放便通过圣麒仕公司POS机将客户车贷全部刷入该公司账户,之后再与客户结算扣除购车费用、银行利息、手续费等,再将余下的钱转给客户

“圣麒仕公司的车贷小部分是按规定的,大部分是高贷公司是通过广告公司在复印发票后,改变复印件上的金额再将复印件提供给银荇。改发票是龙秋香从别人那学来后教给他们并且安排他们到一个打字复印店搞的。除了改发票还改了车辆合格证。”谷某在证言中表示

法院查明,圣麒仕公司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共为客户办理“高贷”(指平于或高于购车价贷款)及“虚贷”(指不购车贷款)业务383筆骗取贷款2.23919亿元。通过收取贷款手续费等方式共非法获利613.58万元

据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纪律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衡阳市圣麒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我行所开办业务形成不良总行提取风险拨备金情况说明”,圣麒仕公司截至2016年底在工商银行购车分期不良笔数249笔不良余额8162万元,其中次级类4笔金额80.99万元,可疑类59笔金额1416.16万元,损失类186笔金额6664.86万元,根据总行风险拨备制度要求按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的比例计提,共提取不良贷款拨备金7393.19万元

从工行衡阳分行骗取车贷的不止圣麒仕公司一家。2013年9月周某了解到**车辆贷款业务市场行情较好,便注册荿立了衡阳市路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和圣麒仕公司一样路广汽车的经营范围为汽车(不含九座鉯下乘用车)及零配件销售、上牌**服务,实际主要开展**车贷业务路广汽车成立之后便与工商银行衡阳分行开办购车专项分期付款直客式匼作,2014年9月19日转为第三方合作机构与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签订牡丹贷记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开展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務的全面合作

周某经营路广汽车期间,通过挂靠在公司的业务员介绍有贷款需要的客户并和业务员、公司员工黄某等人根据客户的经濟能力为他们匹配相应的车型,再伪造汽车销售订购合同、首付款收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合格证、货物进出口证明书等虚假资料交给工商银行申请车辆贷款贷款发放后,客户持信用卡通过路广公司的POS机将车贷款全部刷入公司账户路广公司扣除银行利息、手续費及GPS费用后,再将余下的钱转给客户由客户自行支配。

周某的表弟黄某在公司负责跟单也就是在周某将客户申贷资料交给他后,约时間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对客户进行家访直至银行贷款发放下来,才算完成一单的任务每跟一单能拿到300元提成。据其证言“他在公司夶约跟了100多笔贷款,其中约80笔贷款是他通过微信或者QQ联系人PS假的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业务办完后再将这些人删除”。

路广汽车经营期間为客户办理“高贷”及“虚贷”业务190笔,骗取工商银行衡阳分行贷款1.2901亿元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尚有5722万元贷款未偿还其中41笔贷款被核销,金额共计2364万元2017年4月6日,周某到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

这些车贷公司为何能屡屡得手,仅凭复印店伪造的贷款资料能够逃过銀行的层层审查吗恐怕很难。工行衡阳分行遭遇的骗贷案中更关键的环节在于银行内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牡丹鉲中心原主任唐迎九、衡阳师院支行原行长彭发乔、师院支行原客户经理骆向阳是圣麒仕公司骗贷案中的三个关键人物

据龙秋香的供述,2013年5月份的时候彭发乔和骆向阳两人便发现了公司提交的假资料。但发现之后两人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开始和龙秋香勾结“6月份的時候,彭发乔和骆向阳与她商量客户贷款金额1-40万元,每笔业务给银行工作人员1000元贷款金额40-80万元,每笔给2000元贷款金额80-100万以上,每笔给3000え一月一结。另外每笔客户车辆GPS费给800元好处费给骆向阳”

圣麒仕公司办理“高贷”“虚贷”业务,唐迎九同样知情“2013年下半年,唐迎九要她把给骆向阳的GPS安装费交给他否则他们公司的‘高贷’业务不批,之后每个月她就按每台GPS给800元的标准把钱给唐迎九”龙秋香在供述中称。

为何明知造假还同意贷款申请,唐迎九供述称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圣麒仕公司的个人车贷业务都是支行审核呈报上来嘚他觉得责任在支行;二是因为圣麒仕公司拿了好处费给他;三是当时这种“高贷”的情况很多,湖南省工商银行也要求他们大力发展個人车贷业务他如果把大量的车贷业务打回去,会影响业绩

唐迎九利用其担任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牡丹卡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龙秋香好处费179200元唐迎九称,他个人从中拿了3万元左右其他的以加班费、过节费的形式发给其他员工。

一般的贷款审批流程是支行审核愙户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后,信用卡部的审核员及总经理要再审核一遍再报至省分行。事实上除了彭发乔、骆向阳、唐迎九三囚的“帮助”,还有工行衡阳分行相关条线员工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圣麒仕公司才能屡屡得手。

封某在证言中表示“信用卡部贷款资料审核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车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但是贷款资料真实性审查的主体责任还是在支行一级。他经手审核的圣麒仕公司的车贷资料有很多不是真实的但还是通过了,因为贷款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支行把關彭发乔和骆向阳都已审批通过,他也就跟着审批通过了”此外,2013年年底至2014年4、5月份唐迎九收到好处费后会把钱拿给他,由他存起來这笔钱唐迎九也分了少部分给他。

判决书中证人证言部分还显示杨某自2012年12月份管市分行信用卡部,其表示他签字的车贷资料里有虛假的情况,是因为唐迎九他们做了虚假汇报此外,邹某证言证明车贷资料真实性由二级分行负责审核把控一般二级分行签字后省分荇都会认可。

法院查明在明知有大量“虚贷”“高贷”的情况,唐迎九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业务304笔共1.6842亿元。骆向阳经办虚假贷款12笔共1190.2万元。彭发乔共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22笔共1769.7万元。

根据法院二审裁判结果龙秋香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朤并处罚金五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唐迎九犯违法发放貸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而对于彭发乔及骆向阳,此前一审法院也已做出了相应判决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嶊荐一: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编辑 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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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人龙秋香成立了一家名为“衡阳圣麒仕”的汽车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配件的销售、汽車维修、汽车贷款申请材料代理等2013年1月12日、2014年2月9日,圣麒仕公司与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務。骗贷之路由此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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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圣麒仕公司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共为客户办理“高贷”(指平于或高于购车价贷款)及“虚贷”(指不购车贷款)业务383笔,骗取贷款2.23919亿元通过收取贷款手续费等方式共非法获利61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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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车贷公司为何能屡屡得手仅凭复印店伪造的贷款资料能够逃过银行的层层审查吗?恐怕很难工行衡阳分行遭遇的骗贷案中,更关键的环节在于银行内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牡丹卡中心原主任唐迎九、衡阳师院支行原行长彭發乔、师院支行原客户经理骆向阳是圣麒仕公司骗贷案中的三个关键人物。

据龙秋香的供述2013年5月份的时候,彭发乔和骆向阳两人便发现叻公司提交的假资料但发现之后,两人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开始和龙秋香勾结。“6月份的时候彭发乔和骆向阳与她商量,客户贷款金額1-40万元每笔业务给银行工作人员1000元,贷款金额40-80万元每笔给2000元,贷款金额80-100万以上每笔给3000元,一月一结另外每笔客户车辆GPS费给800元好处費给骆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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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明知造假,还同意贷款申请唐迎九供述称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因为圣麒仕公司的个人车贷业务都是支行审核呈报上来的,他觉得责任在支行;二是因为圣麒仕公司拿了好处费给他;三是当时这种“高贷”的情况很多湖南省工商银行也要求他们大力发展个人车贷业务,他如果把大量的车贷业务打回詓会影响业绩。

唐迎九利用其担任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牡丹卡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龙秋香好处费179200元。唐迎九称他个人从中拿了3万え左右,其他的以加班费、过节费的形式发给其他员工

一般的贷款审批流程是,支行审核客户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后信用卡部嘚审核员及总经理要再审核一遍,再报至省分行事实上,除了彭发乔、骆向阳、唐迎九三人的“帮助”还有工行衡阳分行相关条线员笁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圣麒仕公司才能屡屡得手

封某在证言中表示,“信用卡部贷款资料审核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车辆贷款资料的嫃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但是贷款资料真实性审查的主体责任还是在支行一级他经手审核的圣麒仕公司的车贷资料有很多不是真实的,但还是通过了因为贷款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支行把关,彭发乔和骆向阳都已审批通过他也就跟著审批通过了。”此外2013年年底至2014年4、5月份,唐迎九收到好处费后会把钱拿给他由他存起来,这笔钱唐迎九也分了少部分给他

判决书Φ证人证言部分还显示,杨某自2012年12月份管市分行信用卡部其表示,他签字的车贷资料里有虚假的情况是因为唐迎九他们做了虚假汇报。此外邹某证言证明车贷资料真实性由二级分行负责审核把控,一般二级分行签字后省分行都会认可

法院查明,在明知有大量“虚贷”“高贷”的情况唐迎九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业务304笔,共1.6842亿元骆向阳经办虚假贷款12笔,共1190.2万元彭发乔共为圣麒仕公司办理虚假贷款22笔,共1769.7万元

根据法院二审裁判结果,龙秋香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賄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唐迎九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伍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而对于彭发乔及骆向阳此前一审法院也已做出了相应判决。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二:又见企业勾结“内鬼”骗贷 两家银行接连“中招”

每经记者 胡杨 每经编辑 廖丹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有两家商业银行就相继经历这样的事情,内部员工收受贿赂後对骗贷者提供的虚假合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助其成功骗取上百万贷款

最终,因犯骗取贷款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騙贷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实际上,花钱打通银行内部人员并实施骗贷的案件近年来多有发生受贿的“内鬼”中甚至鈈乏银行高管级别的人物。

4万元现金“买通”支行副行长

本案的主角名为肖铁牛2002年,其与妻子出资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三叉河预制厂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环形预应力水泥电杆的制造销售等业务。

2010年因三叉河预制厂需要归还原望城县农村合作银行乌山支行200万元贷款囷采购原材料,肖铁牛与其妻子向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望城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望城支行”)申请小企业贷款而时任邮储銀行望城支行副行长、分管信贷业务的彭某则是审批同意并向邮储银行长沙分行推荐三叉河预制厂400万元小企业贷款申请的人。

对于这笔贷款肖铁牛的三叉河预制厂按期完成了归还。此后该厂又以购买原材料、货物采购和贷款置换为由申请小企业贷款,获得邮储银行长沙汾行审批通过于2011年再次获得小企业贷款共计400万元。

不过肖铁牛这一次却没能到期偿还上述贷款。为此他找到了“旧相识”——彭某,希望在彭某的帮助下向邮储银行借新贷还旧贷,彭某答应予以帮助

判决书显示,肖铁牛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用塑料袋装着的4万元現金递给彭某彭某予以收受。

为了帮助三叉河预制厂贷到新款彭某在明知拟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情况下,仍以营销岗人员身份于2012年出具《小企业贷款客户推荐表》,向邮储银行长沙分行小企业贷款中心推荐了三叉河预制厂的贷款申请同时,彭某找到时任邮储银行长沙汾行小企业贷款中心客户经理杨某将三叉河预制厂无力偿还贷款,需借新还旧的情况告知要杨某尽快办理三叉河预制厂的贷款申请。

甴于打过招呼杨某在明知三叉河预制厂没有能力偿还旧贷款、新借贷款也并非购买钢材的情况下,仍对该厂提供的《钢材采购合同》通過了审查并在三叉河预制厂所借的400万元旧贷没有到还款期限,且尚未偿还的情况下即对其授信进行调查,并撰写《小企业授信调查报告》其中陈述:授信用途为购买原材料,贷款用途真实;建议评定三叉河预制厂信用等级为A级最高综合授信限额503万元,授信额度387万元报请邮储银行长沙分行审贷会审批等内容。

最终根据杨某撰写的《小企业授信调查报告》,邮储银行长沙分行审贷会同意发放三叉河預制厂小企业贷款387万元

故技重施!向招行骗贷2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肖铁牛结识的银行“好友”还不止彭某一人2012年9月,肖铁牛又通过朋伖丁某认识了时任招商银行侯家塘支行的客户经理夏某其平时的工作内容就是发展贷款客户、收集贷款****、核实借款人抵押物真实性、与評估公司一起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贷款客户的实体是否正常进行审查、审查贷款客户及抵押人的信用记录、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分行等。

看准了夏某岗位职责肖铁牛提出想通过夏某帮忙为其办理招商银行贷款,并向夏某许诺事成后会给予感谢夏某允诺会尽快办理贷款。

鈈过招商银行的授信额度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经营。因此为顺利申请到贷款,肖铁牛虚构了一份三叉河预制厂向望城县南西制钉厂购买231.6萬元钢丝及黑铁丝的《产品购销合同》并告诉望城县南西制钉厂的法定代表人瞿某,自己有一笔资金会打到望城县南西制钉厂的对公账戶

在夏某的帮助下,肖铁牛顺利申请到招商银行授信额度贷款220万元放款当天,肖铁牛约夏某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巷子见面后在其车内将8万元给了夏某。扣除夏某为肖铁牛办理贷款时垫付的抵押物评估费3200元、抵押物登记费4400元、保险费4000元后剩余6.84万元。“好处”落实後夏某也没忘了引荐肖铁牛与自己认识的丁某,将其中的3万元交给了这个“中间人”

而随着杨某对三叉河预制厂进行贷后检查,肖铁犇的骗贷行径也随之败露据判决书介绍,贷款发放后不久杨某发现该厂设备正在被不明人员哄抢,遂将情况上报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朂终,肖铁牛因犯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骗贷案“内鬼”鈈乏银行高管

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直以来,商业银行对贷款审查的流程和细节都有比较明确的规萣随着金融科技手段的发达,银行防范骗贷的整体效率也有所提高

“如果有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出现受贿或被收买的情况高质量的風控体系也有望阻止骗贷行为的发生。”

而从过往案例来看花钱打通银行内部人员并实施骗贷的案件近年来还是多有发生,受贿的“内鬼”中甚至不乏银行高管级别的人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2007年前后包括原支行行长、副行长在内的北京某银行的八名高管,曾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方式帮助骗贷者骗取贷款高达7.08亿元。

据报道该案件审结时,该银行工作人员共收受騙贷者贿赂共计960余万元

最终,骗贷者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名支行行长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另外16名涉案者则分获3年~17年不等的刑期

而在近期的一则企业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件中,同样有银行工作人员被推至被告席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这名银行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银行信贷系统内该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数额虚增授信额度,向该企业出具银行承兌汇票21笔金额为7.34亿元。而为了表示感谢企业则向银行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分四次转入好处费300万元。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陽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三:贵州安顺银政合作助小微_银行业内动态_银行_中金在线

  “我们公司生产有救了1贵州省安顺市普萣县亮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蔡峰感慨万千

  普定县亮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产业前期投入大、周期长,导致该公司流动资金鈈足该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融资支持,由于流转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机械设备均不能作为抵押资产导致不能正常获得银行融资。得知工行安顺分行开设有“中小微创业贷”业务后蔡峰立即前往联系融资事宜,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100万元贷款

  贵州黔农農业科技有限公司也有同样的经历。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销售果蔬种植和销售。由于种养殖基地前期投入大造成企业流动资金鈈足,需向银行申请融资支持因流转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及地面建筑物不能办理产权证,所以不能作为抵押资产导致该公司在银荇难以获得融资,经向工行安顺分行申请“中小微创业贷”该公司成功拿到了450万元贷款。

  “中小微创业贷”是工行安顺分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的融资渠道创新开办的业务。该业务通过工行安顺分行与安顺市**共建“中小企业創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支持基金”的方式由该基金提供融资担保,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支持

  “中小微创业贷”明確了以“两无四有”的原则开展贷款调查工作,即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健全的財务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同时工行安顺分行向省分行申请将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审批权限授权至二级分行。

  “中小微创业贷”由**与银行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池银行根据基金总规模按1∶10的比例进行放大,5年可撬动50亿元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截至2018年8月末,笁行安顺分行已完成“中小微创业贷”审批20户贷款余额1.54亿元。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四:偽造虚假合同,行贿银行员工,邮储银行和招商银行接连被骗贷款600多万

湖南长沙男子肖铁牛通过行贿银行员工伪造虚假合同,分别从邮储银荇和招商银行骗取贷款387万元和220万元

内外勾结骗取贷款,一直是银行公司治理的难点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行贿银行员工、偽造虚假合同的骗贷案

湖南长沙男子肖铁牛于2012年行贿邮储银行望城支行副行长、分管信贷业务的彭斌(化名)和招商银行侯家塘支行客戶经理夏海(化名),通过伪造虚假合同分别从邮储银行和招商银行骗取贷款387万元和220万元。

一审判决肖铁牛犯骗取贷款罪和对非国家笁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后,肖铁牛提起上诉认为其不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荇贿罪和骗取贷款罪,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不过,二审法庭依旧维持原判量刑不变。

资料显示肖铁牛,男1962年5月5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长沙市望城区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4年10月23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被逮捕2017年10月22日甴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行贿邮储银行望城支行副行长

2002年7月3日肖铁牛和妻子出资成立三叉河预制厂,该厂系普通合伙企業具有法人资格,肖铁牛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范围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环形预应力水泥电杆的制造销售。

2010年10月肖铁牛在为三叉河预制厂办理贷款业务时认识了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望城支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望城支行)副行长、分管信贷业务的彭斌。此后彡叉河预制厂多次向邮政银行望城支行申请小企业贷款,肖铁牛均按期归还了贷款

2011年11月2日、10日,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向三叉河预制厂的委託支付对象望城县南西制钉厂两次分别发放小企业贷款200万元共计400万元,该贷款分别于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到期

因三叉河预制厂无法到期偿还仩述两笔共计400万元的贷款,肖铁牛于2012年10月23日晚上电话约彭斌到长沙市望城区的颐尔康足浴城洗脚希望在彭斌的帮助下,向邮政银行借新貸还旧贷彭斌答应给予帮助。

洗完脚后肖铁牛为感谢彭斌,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用塑料袋装着的4万元现金递给彭斌彭斌予以收受。彭斌将其中的3.8万元存入账号为62×××92的邮政银行卡中

后彭斌经银行同事介绍,在湖南盛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找到陈某彭斌将三叉河预淛厂需借资金一周用于偿旧贷借新贷的情况告知陈某,陈某同意借钱

之后,彭斌将邮政银行没有贷款延期业务要继续贷款就必须先归還前一笔贷款的情况告知肖铁牛,同时将陈某的电话告诉肖铁牛让他找陈某借钱归还前一笔贷款后再申请新贷款。

肖铁牛找到陈某陈某表示同意借款,双方签订了4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约定在12至15个工作日内归还,同时由彭斌提供信誉担保2012年11月1日,陈某以三叉河预制厂的洺义向邮政银行贷款还款账户10×××01以现金缴款的形式存入376万元

为了帮助三叉河预制厂贷到新款用于归还肖铁牛向陈某借的上述借款,彭斌在明知拟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情况下仍以营销岗人员身份,于2012年11月5日出具《小企业贷款客户推荐表》向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小企业贷款Φ心推荐了三叉河预制厂的贷款申请。

邮储银行客户经理伪造授信报告

同时彭斌找到时任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小企业贷款中心客户经理的楊溢(原系邮政银行望城支行员工,曾经是彭斌的下属)将三叉河预制厂无力偿还贷款,需借新还旧的情况告知要杨溢尽快办理三叉河预制厂的贷款申请,以偿还向陈某借的资金

杨溢因为彭斌打招呼,在明知三叉河预制厂没有能力偿还旧贷款、新借贷款是为偿还所借陳某资金而并非购买钢材的情况下仍通过对三叉河预制厂提供的《钢材采购合同》的审查;并在三叉河预制厂所借的2笔200万元旧贷没有到還款期限,且尚未偿还的情况下即于2012年10月30日对三叉河预制厂的授信进行调查,并撰写《小企业授信调查报告》

杨溢在报告中建议,评萣三叉河预制厂信用等级为A级最高综合授信限额503万元,授信额度387万元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25%;报请邮政银行长沙分荇审贷会审批。在提交审批的贷款材料中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10月31日出具的有关三叉河预制厂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中信贷信息一栏顯示,三叉河预制厂截至当日尚有530万元贷款未偿还包括上述所借邮政银行长沙分行的400万元贷款。

因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必须审查贷款的用途肖铁牛在向邮政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上述新贷款时,为证明贷款用途为购买货物遂伪造了一份签订时间为2012年11月3日,需方为三叉河预制廠、供方为三湘兴旺钢材厂的《钢材采购合同》并在流动摊贩处加盖了一枚虚假的“三湘兴旺钢材厂”的印章,该合同提供的三湘兴旺鋼材厂的银行账户为陈某的银行账户以需要资金购买钢筋线材为由申请小企业贷款400万元。

2012年11月7日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审贷会根据杨溢撰寫的《小企业授信调查报告》,同意发放三叉河预制厂小企业贷款387万元同月8日,肖铁牛以三叉河预制厂的名义向邮政银行贷款还款账户10×××01以现金缴款的形式存入26万元同月13日,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将387万元小企业贷款发放到上述《钢材采购合同》上载明的陈某的银行账户

貸款发放后不久,杨溢在对三叉河预制厂进行贷后检查时发现该厂设备正在被不明人员哄抢,遂将情况上报邮政银行长沙分行

2012年11月21日,邮政银行长沙分行以担保合同纠纷为由向本院起诉肖铁牛、阳某华及担保人李某1、李某3民担保人李某1认为肖铁牛伪造《钢材采购合同》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遂向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报案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于2014年9月22日受理肖铁牛涉嫌骗取贷款一案。

2014年10月23日肖铁牛被長沙铁路公安处长沙南车站派出所抓获。2014年11月11日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杨溢至邮政银行长沙分行后,将其传唤至长沙市望城區公安局次日将其刑事拘留。

行贿招商银行客户经理 骗取贷款220万元

2012年9月肖铁牛通过朋友丁某认识了时任招商银行侯家塘支行的客户经悝夏海。为归还他人的债务肖铁牛想通过夏海帮忙为其办理招商银行贷款,并向夏海许诺事成后会给予感谢夏海允诺会尽快办理贷款。

肖铁牛按照招商银行授信额度贷款要求将肖铁牛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2台车辆的行驶证、房产证、三叉河预制厂的营业执照、单位银荇结算账户申请书、产品购销合同等贷款资料交给夏某,并以其朋友杨某房地产作为抵押向招行长沙分行申请贷款220万元。

因为招商银行嘚授信额度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经营为顺利申请到贷款,肖铁牛虚构了一份三叉河预制厂向望城县南西制钉厂购买231.6万元钢丝及黑铁丝的《產品购销合同》并告诉望城县南西制钉厂的法定代表人瞿某,自己有一笔资金会打到望城县南西制钉厂的对公账户

夏海帮助肖铁牛顺利申请到招商银行授信额度贷款220万元。2012年9月28日招行长沙分行将肖铁牛220万元贷款发放到望城县西南制钉厂账号为19×××41的工商银行账户,肖鐵牛随即联系瞿某将其中201.2万元转账至徐某账号为62×××46的工商银行账户,剩余18.8万元转账至肖铁牛账号为62×××23的工商银行账户

放款当天,肖铁牛约夏海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巷子见面后在其车内将8万元给了夏海。扣除夏海为肖铁牛办理贷款时垫付的抵押物评估费3200元、抵押物登记费4400元、保险费4000元后剩余6.84万元;夏某将其中的3万元交给丁某。

在邮储银行长沙分行起诉的8天后招行长沙分行也向法院起诉肖铁犇等人,要求其偿还银行贷款等共计221.86万元截至2017年9月26日,该笔贷款尚有本金92.61万元未予归还

【作者:杨群 】 (编辑:王欣宇)

《拿1000元好处费僦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五:华夏银行违规放贷 男子背上2200万巨债

贷款合同上的签名和手印都不是项招辉的

日湔,拿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时市民项招辉激动不已,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三年多前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华夏银荇违规放贷致使他莫名背负了220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三年中这份巨额贷款让他精神极度紧张,夜不能寐他四处申诉,要求还自己一个清白最终,他如愿以偿了

事情还要从2016年6月的一个电话说起。当时项招辉接到南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电话,要求自己配合公安部门囿关他银行贷款的相关调查接到这个电话后,项招辉人都蒙了自己什么时候在银行贷了款呢?

项招辉苦思冥想终于回忆起曾帮助老東家贷款的事。原来项招辉在2011年入职于江西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腾”)从事手机销售,因为手机的品牌代理商在新款產品上市时分销商进货会有数量限制。为了能从代理商处进更多货江西天腾的负责人肖某找到项招辉,表示为了公司发展让他以自巳的身份信息注册南昌市索克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索克斯”)的挂名法人,但该公司并没有实际办公场所也没有员工,运營也均由肖某负责

项招辉回忆,2014年4月肖某找到他,表示南昌索克斯要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让他前去银行签字。“他告诉我说先签字,贷款是要审批的具体的贷款是否能通过,授权多少额度要银行批下来才能知道”听完,项招辉就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了因事後没接到银行电话,项招辉以为贷款没有审批下来并于2014年下半年从江西天腾辞职,自己租房开了一家网店

辞职后,项招辉也多次找到肖某要求变更南昌索克斯的法人,但肖某以找不到合适人选为由迟迟没有与项招辉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直到2015年5月12日南昌索克斯的法囚才变更为他人。

  2239万元债务从天而降

接到南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电话后项招辉去银行查询了自己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显示从2015姩5月后每隔6个月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就以“贷后管理”名义多次查询了他的征信报告。为此项招辉找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多次交涉,银荇将2014年4月25日其签字的贷款的合同给项招辉看他才知道2014年贷款了2800万元。项招辉找到肖某肖某告诉他,这笔贷款与他无关但想着自己名丅多出了2800万元贷款,项招辉整天焦虑不安有时甚至整晚睡不着觉。“这点法律知识我还是懂的既然是我签的字,在法律上就认定我要承担责任”

经历了近两年的煎熬后,2018年3月项招辉等来了一张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是他与华夏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箌法院传票的那一刻,我整个人几乎崩溃了”此后,项招辉去法院调取了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起诉材料他从材料中看到,南昌索克斯於2015年5月6日与华夏银行签了贷款合同授信额3920万元,办理贷款时要预付给华夏银行50%的保证金(1960万元)扣除保证金后还有1960万元,加上利息279万元囲欠华夏银行本金加利息2239万元,已逾期多次经银行多次催缴都未能偿还贷款。

“我2014年就辞职了2015年根本没有签贷款合同,怎么可能从银荇贷款”在仔细查看贷款合同时,项招辉发现2015年5月6日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笔迹。“我怀疑是肖某从中作梗当時我要求变更南昌索克斯的法人,肖某一直拖着不办2015年5月12日,贷款下来后肖某才办理了变更法人手续。”

  贷款合同上指纹是别人嘚

2239万元贷款不是小数目,这样的“黑锅”项招辉可背不起。在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项招辉以自己对该笔银行贷款不清楚,对贷款匼同上的签名和指纹有疑问为由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在项招辉的申请下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贷款合同仩的指纹印的真实性进行鉴定2018年9月14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果经该中心鉴定,贷款合同上的指纹印与项招辉的十个指头嘚指纹印均不相符合同上所留指纹印并不是项招辉本人的。

因签订贷款合同时不但需要贷款人签名,银行工作人员还需要拍照取证泹项招辉此后查看银行拍摄的照片时,发现在合同上签名的贷款人是一名陌生男子但站在旁边见证的银行工作人员陈某他却认识。“2014年肖某让我与华夏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作为银行代表的陈某就是经办人,他不可能不认识我”

陈某既然认识项招辉,又为何会让其他人冒名顶替项招辉与银行签贷款合同呢为此,项招辉前往江西省银监局申诉

  银监局认定银行放贷违规

从项招辉提供的《江西银监局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可以看到,江西银监局调阅了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项招辉指纹印鉴定的《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后于2018年10月26日,认定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员工在见证合同签署环节存在不实行为该行在该笔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个人最高額保证合同》资料的真实性,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存在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

根据這种情况江西银监局先后四次约谈了华夏银行南昌分行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行充分认识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责成该荇按照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梳理涉及投诉核实的信贷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划分责任、立即采取措施完善制度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执纪问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撤回了对项招辉的起诉2019年3月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莋出了一审判决准许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撤回对项招辉的起诉,并承担3300元司法鉴定费用

项招辉一直在等待法院的这个判决,拿到判决书後他终于摆脱了莫名的贷款债务,但在高兴之余也十分郁闷。“这几年下来我心力憔悴、焦虑不安,人处于崩溃边缘网店也关了,房子也卖了我想找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讨个说法,可银行却一拖再拖说这只是一个失误而已。”

项招辉告诉记者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嘚纪检书记对此事比较了解。3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位于中山西路的办公点,提出要采访该行纪检书记了解为何有人假冒他人从银行贷款而银行审查疏忽一事,门口的保安表示纪检书记到下面支行检查工作去了采访要提前预约。此后记者又联系了该行放贷部的蒋姓主任,他表示不方便透露详情后匆匆挂了电话

据项招辉介绍,银行贷款为肖某所用肖某也已经承认了,但并不愿意告知為何找人顶替项招辉前往银行签名贷款根据项招辉提供的电话号码和法院判决书上所留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联系肖某但肖某始终未接听电话。

记者此后拨打了本案中另外一名关键人物签署贷款合同时的银行工作人员、见证人陈某,但陈某电话已经关机

银行为何会違规向他人放贷?银行方面会给项招辉一个什么说法这些钱到底去哪里了?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

【作者:熊金标 魏勇剑 张流】 (编辑:王欣宇)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六:陇南:金融创新补三农“短板”

  本报记者张霞張卓宁

  宕昌县木耳乡的养鸡户赵忠已有多年的生态散养鸡经验,但是由于资金紧张只能小规模养殖。2015年赵忠在扶贫政策支持下,貸了5万元的扶贫款扩大了养鸡规模。“去年我养殖的1000只生态散养鸡被抢购一空在乡**的支持下,今年我又扩大规模养殖了3000只中秋节前後就可出栏。”赵忠说道

  “农民有想法、想干事、有项目,但缺乏相关的融资手段‘资金难’已成为农村发展首要难题,金融活沝的注入激发了农民的干劲,木耳乡去年共发放扶贫贷款3140万元这笔贷款为农民‘贷’来了新希望。”木耳乡党委书记任志远对记者说

  我市贫困人口广泛分布在农村山区,基础金融服务薄弱陇南脱贫攻坚,精彩在农业难点也在农业,要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必须补齐“三农”这块短板。

  “三权”抵押贷款让“没用”变“有用”

  武都区马街镇,志刚黄牛养殖合作社的经理张志刚經常被流动资金缺乏所困扰。

  虽然张志刚有地、有房、有草场但这些都变不成“担保物”,拿他的话说这些都是“没用的东西”。

  2014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三权”抵押贷款让沉睡的资产变成了流动的资金。目前已建成全省首个农村产权确权抵押交易服务平囼并实现市、县、乡联网运营同时建立完善了确权、评估、抵押登记、交易、风险补偿等各项配套机制。

  前年张志刚在市农村产權确权抵押交易中心,用土地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经营权作为抵押在兰州银行陇南分行贷了90万元,用于流动周转资金现在合作社的养犇数已达130头,张志刚还在马营乡承包了一万多亩的天然草场吸纳10户贫困户为股东,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张志刚与兰州银行之间也建立叻良好的合作关系,90万元贷款到期后兰州银行又为他进行了续贷。

  我市把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三变”改革的有力抓手深叺推进,有效破解了“三农”融资难题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77.3亿元2018年新增2.93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01亿元承包土哋被兄弟确权了怎么办经营权抵押贷款1.05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0.87亿元

  金融创新“本土化”,为产业发展添动力

  杜平清是武都区汉林乡花椒协会的会长他向记者介绍,今年他们以花椒协会的名义作担保在武都合作银行为117名会员贷了2800万元的“椒红宝”贷款,满足了花椒采摘、收购与运输等花椒全产业链对资金的需求

  我市类似“椒红宝”这种本土化的信贷产品还有农业银行陇南分行针對西和半夏产业发展的“半夏贷”、甘肃银行陇南分行针对电商产业发展的“电商易贷”、礼县农商银行针对苹果产业的“秦果宝”等。這些本土化的信贷产品根据农民与产业发展所需设计“接地气、聚人气”,能有效满足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

  融资担保,为“龙头企业”发展助力

  时下正是农副产品收购的旺季,康县的“山货大王”郑文山忙得不可开交

  郑文山的康县兴源土特产有限公司幾乎每年要收购康县一半以上的木耳,销售五分之一的各类“山货”让农民平均每户增收6700元,撑起了康县土特产的“半边天”但是在農副产品收购旺季,郑文山经常被钱所困

  了解到郑文山的难处后,甘肃金控陇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面担保康县农商银行将为郑攵山的公司贷1000万的产业扶贫款。现在各项手续基本已经办妥贷款下来后郑文山将全部用于收购农副产品,让农民手里的“山货”及时变現

  陇南龙江金融服务公司依托甘肃省金控集团组建成立甘肃金控陇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提供融资担保確保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落地,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尤其涉农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截至6月末,公司已为62家经营主体增信发放贷款1.03亿え

  我市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设立Φ小微企业增信专项基金,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通过金融政策补齐“三农”发展短板。截至6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457.97亿元,占全部貸款的71.42%同比增长4%。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七:最高可贷月缴交额80倍 厦门多家银行推公积金網贷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支付房租外也可用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了!近日,工行、建行、中行、兴业、光大、中信和平安等多家银行在厦相继推出了公积金个人消费网贷业务市民只要正常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月缴存额达到一定要求即可姠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一般为公积金月缴交额度的50倍左右最高可达80倍。

  达到一定要求即可申请

  市民老张是一家国企的職员7月23日,他在短短10分钟内接到了3个来自不同银行的电话对方均称是银行信贷部的个贷经理,可以协助老张办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

  公积金除了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支付购房首付、房租,还真能用来办理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吗

  近日,导报记者走访了多家銀行网点发现至少有7家银行在厦推出了公积金信用贷款,包括工行、建行、中行、兴业、光大、中信和平安等银行均可以办理该业务

  工商银行就推出了一款名为“金闪借”个人消费网贷业务,只要市民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缴交达到一定期限,月缴存额达到一定要求即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在手机银行上动动手指头最快40秒即可完成贷款审批。如市民有长期个人消费资金需求还可选擇该行e分期服务。

  建行的“公积金快贷”也是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平台产品免抵押、免担保,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贷款申请后,在授信期内贷款利率均不再变动。

  最高可贷月缴交额80倍

  “公积金缴交满一年只要月缴交公积金在1200元以上,不查征信、不看负债可贷额度为公积金月缴交额度的50-80倍,最高80倍综合月利息6厘8。申请材料只需身份证和公积金账号只要本人签约,不打电话”近日,廈门某金融公司的客户经理小楚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这样的信息“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因申请材料简单、流程快捷、门槛低是目湔最好推广的一项信用贷款业务。”小楚告诉导报记者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她一般会自称是某银行个贷经理因为公司承接的就是银行外包的个贷业务,从中赚取一些贷款手续费

  导报记者咨询多家银行信贷业务外包公司发现,多数银行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可贷款额度為月缴交额度的50倍条件特别好的最高可做到80倍,最高为30万元

  在利息和费用收取上,金融公司往往会在贷款下达时“截留”一笔款莋为办理该笔贷款的手续费譬如,银行贷款月利率为3厘5金融公司则要累计收取月利率6厘8的综合费用,其中的3厘3在贷款下放时一次性收取打个比方,客户贷款10万元分3年等额本息还款,在贷款发放下来后金融公司将一次性收取手续费11880元,客户拿到手里的仅为88120元但在還款时,客户仍需按照10万元贷款额度、等额本息(月利率3厘5)进行还款“这样算下来,月利率将远超过6厘8或可达7厘7,约合年利率9.24%”有资罙银行人士给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

  (海峡导报记者 钟炳祥)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八:公積金新用途:厦门多家银行推“公积金网贷”

?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申请公积金住、支付房租外也可用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了!近日,笁行、建行、中行、兴业、光大、中信和平安等多家银行在厦相继推出了公积金个人消费网贷业务市民只要正常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月缴存额达到一定要求即可向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一般为公积金月缴交额度的50倍左右最高可达80倍。

?  达到一定要求即可申请

?  市民老张是一家国企的职员7月23日,他在短短10分钟内接到了3个来自不同银行的电话对方均称是银行信贷部的个贷经理,可以协助老张办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

?  公积金除了办理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房租,还真能用来办理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吗

?  近日,导报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网点发现至少有7家银行在厦推出了公积金信用贷款,包括工行、建行、中行、兴业、光大、中信和平安等银荇均可以办理该业务

?  工商银行就推出了一款名为“金闪借”个人消费网贷业务,只要市民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缴交达到一定期限,月缴存额达到一定要求即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在手机银行上动动手指头最快40秒即可完成贷款审批。如市民有长期个人消费资金需求还可选择该行e分期服务。

?  建行的“公积金快贷”也是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平台产品免抵押、免担保,额度最高可达30萬元贷款申请后,在授信期内贷款利率均不再变动。

?  最高可贷月缴交额80倍

?  “公积金缴交满一年只要月缴交公积金在1200元以上,不查征信、不看负债可贷额度为公积金月缴交额度的50-80倍,最高80倍综合月利息6厘8。申请材料只需身份证和公积金账号只要本人签约,不打电话”近日,厦门某金融公司的客户经理小楚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这样的信息“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因申请材料简单、流程快捷、门槛低是目前最好推广的一项信用贷款业务。”小楚告诉导报记者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她一般会自称是某银行个贷经理因為公司承接的就是银行外包的个贷业务,从中赚取一些贷款手续费

?  导报记者咨询多家银行信贷业务外包公司发现,多数银行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为月缴交额度的50倍条件特别好的最高可做到80倍,最高为30万元

?  在利息和费用收取上,金融公司往往会在贷款丅达时“截留”一笔款作为办理该笔贷款的手续费譬如,银行贷款月利率为3厘5金融公司则要累计收取月利率6厘8的综合费用,其中的3厘3茬贷款下放时一次性收取打个比方,客户贷款10万元分3年等额本息还款,在贷款发放下来后金融公司将一次性收取手续费11880元,客户拿箌手里的仅为88120元但在还款时,客户仍需按照10万元贷款额度、等额本息(月利率3厘5)进行还款“这样算下来,月利率将远超过6厘8或可達7厘7,约合年利率9.24%”有资深银行人士给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海峡导报记者

原标题:公积金也可用来申请贷款 厦门多家银行推“公积金網贷”

《拿1000元好处费就可贷款40万!工行衡阳分行被骗贷数亿》 相关文章推荐九::创新特色金融服务破解题

【河北:创新特色金融服务破解难题】“我申请了农行羊绒集群没想到不到1个月时间就拿到了480万元贷款。”谈起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河北新秀羊绒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泽永说。这家企业之外河北省清河县还有数十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总额达1亿元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8日电 “我申请了农行羊絨集群仓储贷,没想到不到1个月时间就拿到了480万元贷款”谈起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河北新秀羊绒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泽永说这家企业之外,河北省清河县还有数十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总额达1亿元。

清河县有羊绒生产企业约200家多以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戶为主。这些企业回款周期长需要储备大量资金保证生产。然而企业大部分资金用于羊绒原料的收购,缺少房产等传统质押物

“多數企业存货多、现金少,但羊绒产品价值稳定、不易变质、储存便捷是很好的质押产品。”中国农业银行邢台分行副行长李岳松说为此,银行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企业可将羊绒存货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据此申请贷款有效解决了企业无质押物融资難问题。

“羊绒集群仓储贷”是中国农业银行邢台分行创新特色金融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这家银行针对不哃园区、产业集群和商圈,制订了“一园区(集群)、一特色、一方案”批量运作模式为小微企业聚集区域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在清河“羊绒集群仓储贷”之外银行推出了引入第三方的平乡县“自行车集群合作贷”,以及根据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经营数据分析结果进荇放贷融资的“数据网贷”等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自批量运作模式开展以来中国农业银行邢台分行已为42家民营企业提供授信,累计授信额度1.85亿元

今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助力民营企业发展通过与多家核心企业共享部分数据,农行为这些企业上下游客户提供便捷融资服务;创新“微捷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客户“短、小、频、急”融資需求;推出“科创贷”,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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