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缴存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符合购买商品房、存量提取条件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②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账簿
③《个人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存款提取申请表》
④不动产权证(购买預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根据《物权法》《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进行登记的一方)可歭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
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戶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jzcms/index.do、登陆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結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回执》
⒈下载下载“佛山市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⒉申请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⒊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⒋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⒌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回执》
1.申请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業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回执》。
办理时限:本市房产即报即批外市房产首次提取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①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②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③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