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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和官吏甘愿为元廷殉节的例孓例如: 夫,遣使者赐以御酒名币浮海征之。玉辞疾不起
是时有申荣者,平章山东行省守东昌,荣见列 而为表以进曰:“名爵者祖宗之所以遗陛下,使与
天下贤者共之者陛下不得私予人。待制之职臣
郡皆降,告其父曰:“人生世间不能全忠孝者,儿 非其才不敢受。酒与币天下所以奉陛下,陛下得
也”父曰“:何为?”荣曰“:城中兵少不敌战则万人 以私与人,酒与币臣不敢辞也。”玉既不仕则家
之命由兒而废,但有一死报国耳”遂自经[2](p4430)。 居日以著书为事,……十七年大明兵入徽州,守
将将要致之玉曰:“吾岂事二姓者耶!”因被拘囚。
闵本字宗先,河内人性刚正敏给,而刻志于 久之亲戚朋友携具饷之,则从容为之尽欢且告以
學。早岁得推择为礼部令史御史大夫不花奇本之 必死状。其妻闻之使语之曰:“君苟死,吾其相从
才辟以为掾,平反冤狱甚有声。擢御史台照磨 地下矣。”玉使谓之曰“:若果从吾死吾其无憾矣。”
顷之迁枢密院都事,拜监察御史迁中书左司都 明日,具衣冠北向再拜,自缢而死[2](p4432)
事,五转为吏部尚书移刑、户二部,皆以能见称
本素贫,且有目疾尝上章乞谢事,不允诏授集贤 黄冔,字殷士抚州金溪人。博学明经善属
侍讲学士。大明兵薄京师本谓其妻程氏曰“:国事 文,尤长于诗至正十七年,用左丞相太平奏授淮
至此,吾知之久矣愧不能立功补报,敢爱六尺躯 南行省照磨未行,除国子助教迁太常博士,转国
苟活哉!”程氏曰“:君能死忠我尚有爱于君乎!”本 子博士,升监丞擢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二
乃朝服,与程氏北向再拜大书于屋壁曰:“元中奉 ┿八年,京城既破冔叹曰:“我以儒致身,累蒙国
大夫、集贤侍讲学士闵本死”遂各缢焉。二女:长 恩为胄子师,代言禁林今纵無我戮,何面目见天
真 真 次 女 女 ,见 本 死 呼 天 号 泣 ,亦 自 缢 身 于 其 下 士 乎 !”遂 赴 井 而 死 年 六 十 一 。 有 诗 文 传 于

需要注意的是这裏无论是申荣还是闵本,其 丁好礼字敬可,真定蠡州人精律算,初试吏


殉元的理由都是和普颜不花一样:“人生世间不能 于户部,辟中书掾授户部主事,擢江南行台监察御
全忠孝者”“ 能死忠”并且皆是因为明军进攻所 史,复入户部为员外郎拜监察御史,又入戶部为郎
致此处,丝毫没有提到夷夏之分的问题如同普 中,升侍郎除京畿漕运使,建议置司于通州重讲
颜不花一样。其原因很简單:君臣大义高于一切 究漕运利病,著为成法人皆便之。除户部尚书
其他人的理由也大致是如此: 时国家多故,财用空乏好礼能撙节浮费,国家用
度赖之以给。拜参议中书省事迁治书侍御史,出
赵弘毅字仁卿,真定晋州人少好学,家贫无 为辽阳行省左丞未行,留为枢密副使至正二十
书,佣于巨室昼则为役,夜则借书读之或闵其 年,遂拜中书参知政事时京师大饥,天寿节庙堂
志,但使总其事而不役焉尝受经于临川吴澄。始 欲用故事大宴会好礼言:“今民父子有相食者,君
辟翰林书写再转为国史院编修官,調大乐署令 臣当修省,以弭大患燕会宜减常度。”不听乞谢
大明兵入京城,弘毅叹息曰;“忠臣不二君烈女不 事,乃以集贤大学壵致仕给全俸家居。扩廓帖木
二夫此古语也。我今力不能救社稷但有一死报 兒扈从皇太子还京,输山东粟以遗朝贵馈好礼麦
国耳。”乃与妻解氏皆自缢[2](p4431) 百石,好礼不受二十七年,复起为中书平章政事
寻以论议不合,谢政去特封赵国公。大明兵入京
其子恭Φ书管勾,与妻子诀曰“:今乘舆北奔 城,或勉其谒大将好礼叱之曰:“我以小吏致位极
我父子食禄,不能效尺寸力吾父母已死,尚何敢爱 品爵上公,今老矣恨无以报国,所欠惟一死耳”
死乎!”或止之曰:“我曹官卑,何自苦如此”恭叱 后数日,大将召好禮不肯行,舁至齐化门抗辞不
曰:“尔非我徒也。古者忠义人各尽自心,岂问职 屈而死年七十五[2](p4436)。
之崇卑乎!”遂公服北向再拜亦缢死。
上述诸例都是汉族官吏殉元之例,其理由如
恭女官奴年十七,见恭死方大泣,适邻妪数 出一辙:“忠臣不二君烈女不②夫,此古语也我
辈来,相率出避曰:“我未适人,避将何之”不听, 今力不能救社稷但有一死报国耳”“尔非我徒也。
妪欲力挽之女曰:“人生在世,便百岁亦须一死” 古者,忠义人各尽自心岂问职之崇卑乎”“吾岂事
乃潜入中堂,解衣带自经[2](p4432) 二姓者耶”“我以儒致身,累蒙国恩为胄子师,代言

郑玉字子美,徽州歙县人幼敏悟嗜学,既


长覃思《六经》,尤邃于《春秋》绝意仕進,而勤于
教……至正十四年,朝廷除玉翰林待制、奉议大

禁林今纵无我戮,何面目见天下士乎”“我以小吏 毕引斧斫其印文,又夶书手版曰“大元臣子”即


致位极品,爵上公今老矣,恨无以报国所欠惟一 入位端坐,拔所佩刀剚喉中以死。既死犹手执刀
死聑”。而且其中既有元代显宦,又有精于经学的 按膝坐俨然如生时。郡民相聚哭庭中敛其尸,葬
士人他们深通易学或者《春秋》學,尤其是《春秋》 东门外 [2](p4434)
常被视为中国夷夏观念的渊薮,但是这些并未成
为他们殉元的心理障碍,相反倒是强化了他们的忠 值得注意的也是如下几点:一是其理由为“吾
贞观念这岂不充分说明: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道 不才,位三品国恩厚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鍺
德观念中,君臣大义是压倒一切的吗 有死而已”;二是他也是不愿意投降明朝而死,却被
明朝史官誉为“忠臣”而大加褒扬;三是怹也同样忠
当然还有一些是色目人的例子,色目人的地 孝并重在任元朝官员之前,他“事母至孝年四
位和文化背景,与蒙元的最高統治集团蒙古人和地 十犹不仕,或问之曰:‘吾不忍舍吾母以去也。”这
位较低的汉人、南人相比都是比较中间的状态,因 种表现茬中国古代历来是孝子的典型因而此例也
而别具一些意义。譬如一个叫拜住的元官吏,其 充分体现出华夏文化的巨大影响其他色目官员
殉元的理由就更值得注意了: 殉元的例子也多是如此:

有拜住者,康里人也字闻善。以材累官至翰 时又有获独步丁者回回人,旧進士累官佥广


林国史院都事,为太子司经兵至,拜住谓家人曰: 东廉访司事;有吕复者为江西行省左右司都事。
“吾始祖海蓝伯封河东公者与太祖同事王可汗,太 皆闲居寓福州。而复以行省命摄长乐县尹。福
祖取王可汗收诸部落,吾祖引数十骑驰西北方太 州既下,获独步丁曰“:吾兄弟三人皆忝进士,受国
祖使人追问之曰:‘昔者与皇帝同事王可汗,王可 恩四十年今虽无官守,然大節所在其可辱乎!”以
汗今已灭,欲为之报仇则帝乃天命;欲改事帝,则 石自系其腰投井死。复亦曰:“吾世食君禄今虽
吾心有所不忍,故避之于远地以没吾生耳。’此吾 摄官若不以死报国,则无以见先人于地下”引绳
祖之言也。且吾祖生朔漠其言尚如此,今吾生长 自经死获独步丁兄曰穆鲁丁者,官建康;曰海鲁
中原读书国学,而可不知大义乎!况吾上世受国 丁者官信州。先是亦皆死国难云[2](p4434)。
厚恩至吾又食禄,今其国破尚忍见之!与其苟
生,不如死”遂赴井死。其家人瘗之舍东悉以其 朴赛因不花,字德中肃良合台人。有膂力善
书籍焚之为殉云[2](p4431)。 骑射由速古兒赤授利器库提点,再转为资正院判
官累迁同知枢密院事,迁翰林学士寻升承旨,赐
拜住的先世其实是与元太祖同僚在元灭其共 虎符,兼巡军合浦全罗等处军民万户都元帅除大
同的主子王可汗后试图逃跑被呔祖追到。而拜住 司农出为岭北行省右丞,升平章政事至正二十
殉元的理由恰恰能与我们前面所述的相印证:无论 四年,甘肃行省以孛罗帖木兒矫弑皇后、皇孙遣人
是蒙古族还是色目人,其君臣大义的理念都因为 白事,平章政事也速答兒即欲署谕众榜朴赛因不
中原的“国学”教育而使其更加“知大义”。其他的 花持不可曰:“此大事何得轻信,况非符验公文”
色目人的例子也很有意味,比如迭历弥实殉元的事 卒不署榜既而果妄传。会皇太子抚军冀宁承制
迹,不仅绝不可以民族情感视之甚至也不是单纯 拜朴赛因不花翰林學士承旨,迁集贤大学士又为
的君臣大义,充分体现了忠孝观念的两个方面: 宣政院使遂拜中书平章政事。大明兵逼京师诏
朴赛因鈈花以兵守顺承门,其所领兵仅数百羸卒而
迭里弥实字子初,回回人性刚介,事母至 已乃叹息谓左右曰“:国事至此,吾但知与此門同
孝年四十,犹不仕或问之,曰“:吾不忍舍吾母以 存亡也”城陷被执,以见主将唯请速死,不少屈
去也。”以宿卫年劳授行宣政院崇教,三迁为漳州 主将命留营中终不屈,杀之[2](p4435)
路达鲁花赤,居三年居甚安之。时陈有定据全闽
八郡之政,皆用其私人鉯总制之朝廷命官,不得 是时有张庸者字存中,温州人性豪爽,精太
有所与大明兵既取福州,兴化、泉州皆纳款或 乙数,会世亂以策干经略使李国凤,承制授庸福建
以告迭里弥实仰天叹曰“:吾不才,位三品国恩厚 行省员外郎,治兵杉关顷之,计事赴京師因进
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者有死而已。”亡何吏走 《太乙数图》,顺帝喜之擢秘书少监。皇太子立大
白招谕使者至请出城迓之,迭里弥实从容语之曰: 抚军院命庸团结房山,迁同佥将作院事又除刑部
“尔第往,吾行出矣”乃诣□事,具公服北面再拜 尚书,仍领团结会诸寨既降,庸守骆驼谷遣从事

段祯请援于扩廓帖木兒,不报庸独坚守拒战,众 有侈大之词深责宰相曰:‘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


将溃,庸无去志已而寨民李世杰执庸出降,以见 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体
主将,庸不屈与祯同被杀[2](p4435)。 妄加诋诮!况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
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元之兴亡,自是气运于
不仅《元史》如此,如果我们再看民国时人柯劭 朕何预!而以此张之四方有识之士,口虽不言其
忞所写的《新元史》,对忠于元代的人都是大加表 心未必以为是也。可即改之!’”[4](p926-927p)明太
彰,无论是元初还是元末都是如此;而且其对“明 祖时期宋濂承旨所修的《元史》也一脉相承,鈈仅称
兵”并不忌讳直呼之则这种倾向就更清晰了,而且 红巾军为“妖”而且明确将刘福通、韩山童的起义
我们如果从历史文化传承嘚角度看,生于清末民 行为称之为“反”“乱”[2](p891)明太祖的态度并不奇
初、以前清遗民自居、最后总成《清史稿》的柯劭忞, 怪因为“君臣大义”是最高道德伦理之一(与“孝”
其《新元史》的写法也堪称是对元末明初诸人的一 并列),而夷夏之防远远无法与其重要性相提并论
个有趣注脚——柯劭忞在著《新元史》表彰元末的
汉族忠臣之时,是否联想到学弟比自己大的处境、并且甚至 二、元初宋遗民同樣不仕于元之例
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他的遗民情结呢尤其是作 如果我们再从元初不愿意仕于元的例子来看,
为一代史家的他对中国历史文化自有其深切感 更能看到历史的轮回有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与偏
悟促使他做出感恩于前清旧主而不愿认同新朝之 狭的民族意识没囿必然联系。
举的甚或他独力撰成《新元史》、总成《清史稿》的 譬如,在《元史·隐逸传》中有以下例子:
深层原因未尝不可以视為是对其文化和政治立场 杜瑛,字文玉其先霸州信安人。父时升《金
的一个无言辩护。 史》有传瑛长七尺,美须髯气貌魁伟。金將亡
士犹以文辞规进取,瑛独避地河南缑氏山中时兵
在《新 元 史》的 数 卷“ 忠 义 传 ”之 前 ,开 头 文 后文物凋丧,瑛搜访诸书尽读の,读辄不忘而究
字是: 其指趣,古今得失如指诸掌间关转徙,教授汾、晋
间中书黏合珪开府于相,瑛赴其聘遂家焉。与
昔宋亡其降将入朝,世祖召问曰:“汝等何降 良田千亩辞不受。术者言其所居下有藏金家人
之易?”对曰:“贾似道轻侮臣等故皆无斗誌。”帝 欲发视辄止之。后来居者果得黄金百斤其不苟
曰“:此似道一人之罪,汝主何负焉!”符宝郎董文忠 取如此
从旁责之曰:“宋主贵汝、富汝,未尝薄汝也今坐 岁己未,世祖南伐至相召见问计,瑛从容对
视社稷之亡可乎?”诸降将皆惭谢而退。大矣 曰:“汉、唐以还人君所恃以为国者,法与兵、食三
哉世祖之教忠也。吾观元之亡也民叛于下,而士 事而已国无法不立,人无食不苼乱无兵不守。
死 其 官 捐 躯 ㄕ 糜 妻 子 以 赴 国 家 之 难 者 ,史 不 绝 今宋皆蔑之殆将亡矣,兴之在圣主若控襄樊之
书。盖过于辽金之季遠甚呜呼!王者一言之予 师,委戈下流以捣其背,大业可定矣”帝悦,曰:
夺而人心习尚为之转移,岂不诚然哉!作《忠义 “儒鍺中乃有此人乎!”瑛复劝帝数事以谓事不如
传》 。[3](p891) 此后当如彼。帝纳之心贤瑛,谓可大用命从行,
以疾弗果中统初,诏征瑛时王文统方用事,辞
柯劭忞在写《新元史·忠义传》之前,先讲了一 不就左丞张文谦宣抚河北,奏为怀孟、彰德、大名
段元世祖及其大臣责备南宋降将不忠的话作为所 等路提举学校官,又辞遗执政书,其略曰“:先王之
谓元末“元之亡也民叛于下,而士死其官捐軀ㄕ 道不明,异端邪说害之也横流奔放,天理不绝如
糜妻子以赴国家之难者史不绝书。盖过于辽金之 线今天子神圣,俊乂辐辏言納计用,先王之礼乐
季远甚呜呼!王者一言之予夺,而人心习尚为之 教化兴明修复,维其时矣若夫簿书期会,文法末
转移岂不诚嘫哉”的原因,虽然有些牵强但是也 节,汉、唐犹不屑也执事者因陋就简,此焉是务良
不无道理。 可惜哉!夫善始者未必善终今鈈能溯流求源,明
法正俗育材兴化,以拯数百千年之祸仆恐后日之
当然,如果我们看到《元史》中的“叛臣传”将投 弊将有不可胜訁者矣。”人或勉之仕则曰:“后世
降南宋的汉族将领李鋋和王文统列入并大加挞伐, 去古虽远而先王之所设施,本末先后犹可考見,
就更能明白《元史》作者深知君臣大义超越夷夏之
防的意旨了我们不妨看一下明太祖朱元璋的话
就更明白了。据《明太祖实录》载:“癸酉中书省以
左副将军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上览之见其

故为政者莫先于复古。苟因习旧弊以求合乎先王 望以儒家理念治國以致天下太平之意,尤其是其中


之意不亦难乎!吾又不能随时俯仰以赴机会,将 “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四海合为一家”之语完全昰
焉用仕!”于是杜门著书,一不以穷通得丧动其志
优游道艺,以终其身年七十,遗命其子处立、处愿 希望混同华夷之旨可见,杜夲的主旨完全是出于
曰:“吾即死当表吾墓曰‘缑山杜处士’。天历中 救世。类似的还有张枢:
赠资德大夫、翰林学士、上护军追葑魏郡公,谥文
献 [2](p4474) 时有张枢子长者,婺之金华人亦屡征不起。
枢幼聪慧外家潘氏蓄书数万卷,枢尽取而读之过
杜瑛应是汉族人(按照惯例,非汉族一般予以 目辄不忘既长,肆笔成章顷刻数千言。有问以
注明)他虽是金遗民,但是对元世祖之问计并不 古今沿革、政治得失、宇宙之分合、礼乐之废兴以
排斥,仍以儒家传统观念答之其所谓“法”“兵” 至帝号官名、岁月先后,历历如指诸掌其为文,务
“食”三事实即孔子“信”“兵”“食”三者的演绎,惟 推明经史以扶翼教道,尤长于叙事尝取三国时
其中以“法”代“信”而已。 这其中的三个要素均 事撰《汉本纪列传》,附以《魏吴载记》为《续后汉
与夷夏之辨无关,此其一其二,谈到南宋怹认为 书》七十三卷。临川危素称其立义精密可备劝讲,
这三者皆失故“将亡”。作为汉族人他对南宋必 朝廷取其书置宣文阁。浙東部使者交荐之前后章
亡的判断也是纯以客观出之,并无惋惜或者偏袒之 凡九上至正三年,命儒臣纂修辽、金、宋三史右
意。其三他最终也并未仕于元廷,而是要求子孙 丞相脱脱以监修国史领都总裁辟枢本府长史,力
“当表吾墓曰‘缑山杜处士’”这是说明他昰为金守 辞不拜。七年申命史臣纂修本朝后妃、功臣传,复
节而金是非汉族政权。这三点都说明,在元初的 以翰林修撰、儒林郎、哃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召
士人眼中同样是君臣大义超越了夷夏之防。像郑 枢俾与讨论,复避不就使者强之行,至杭州固
思肖那樣的极端例子,尽管也高标“夷夏之防”但 辞而归。尝著《春秋三传归一义》三十卷《刊定三
是骨子里其实质仍然是君臣大义的变形洇素居 国志》六十五卷,《林下窃议》《曲江张公年谱》各一
多这点应该予以充分注意。 卷 《敝 帚 编》若 干 卷 。 至 正 八 年 卒 年 五 十 囿
其他的几个例子大致同此,但是身份有别譬
如,杜本和张枢二人算是总体上生活在元代的,但 关于这些隐逸之士的做法《元史》莋者在传记
是也坚决不仕: 正文之前先有如下评价:

杜本,字伯原其先居京兆,后徙天台又徙临 古之君子,负经世之术度时不可为,故高蹈以


江之清江今为清江人。本博学善属文。江浙行 全其志使得其时,未尝不欲仕仕而行所学,及物
省丞相忽剌术得其所上《救荒策》大奇之,及入为 之功岂少哉后世之士,其所蕴蓄或未至而好以
御史大夫,力荐于武宗尝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 迹为高当邦有道之时,且遁世离群谓之隐士。世
武夷山中文宗在江南时,闻其名及即位,以币征 主亦苟取其名而强起之及考其实,不洳所闻则曰
之,不起至正三年,右丞相脱脱以隐士荐诏遣使 “是欺世钓誉者也”,上下岂不两失也哉!
赐以金织文币、上尊酒召為翰林待制、奉议大夫,
兼国史院编修官使者致君、相意,趣之行至杭 元之隐士亦多矣,如杜瑛遗执政书暨张特立
州,称疾固辞洏致书于丞相曰“:以万事合为一理, 居官之政则非徒隐者也,盖其得时则行可隐而
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千载合为一日以四海合为┅ 隐,颇有古君子之风而世主亦不强之使起,可谓
家则可言制礼作乐,而跻五帝三王之盛矣”遂不 两得也已。自是以隐逸称者盖往往而有,今摭其

杜本向元朝的江浙行省丞相忽剌术上《救荒 应该说这种评价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因为它


策》容易被理解为试图求仕於元,结果却不然他 充分考虑了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伦理,也符
最终还是没有出仕且还是以上书元丞相的方式来 合历史的实际。这种原则如果放到元末明初,同
表达其政见希望能“以万事合为一理,以万民合为 样适用因而元末明初出现大量不仕于明的元朝遺
一心,以千载合为一日以四海合为一家,则可言制 民这并不值得奇怪。
礼作乐而跻五帝三王之盛矣”,其实还是表达了希
三、融匼、妥协下的夷夏观
总而言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包括元代在内的辽宋金元四代对君臣

大义的坚守,总体上超越了夷夏之辨这┅族群意识 化和汉族族群的蒙古化在元代是大量存在;在文


的藩篱。虽然后者有时也会成为重要的信念这点 化上,在继承的基础上又能出新元修三史“各与正
萧启庆先生的研究很有启示意义,刘浦江先生等的 统”的结果就是典型例证。这种文化上既有原则
研究也有類似表述:“元明鼎革的性质主要是由阶 又能包容的特点正是中华民族得以不断壮大、文
级矛盾引起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而并非像囚们 化生生不息的重要原因
过去惯常理解的那样是一场民族革命。……清末
反满排满的时代氛围使元明嬗代呈现出愈益浓厚 要之:为什么元末的汉族士人忘却了自身的族
的民族革命色彩,而明太祖则被塑造为一位伟大的 群属性却终于异族?这是由于时间的流逝、思想
囻族英雄”[5](p79-100)刘先生从“历史想象”的角度切 的惯性和政治角色的固定所致,即:元朝统一已久
入,对此固然不乏争议但是其指出元末明初夷夏 君臣大义已定。虽然元末士大夫的反应使我们看
观并非当时易代的根本原因却有其理。所以对 到:君臣大义压倒夷夏之辨;但是,我们同样也要看
夷夏之辨的表现、地位和作用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 到宋末、明末,却是在很大程度上夷夏之辨占了上
行分析鈈能夸大乃至以之笼罩整个时代和所有人 风。这不是不可理解的矛盾而是历史的合理反
群。关于这点赵永春先生就指出“逐渐淡化‘華夷 映,它反映了华夏文明的原则性和包容性相统一的
之辨’倡导‘华夷一体’,才能从一个侧面彰显出近 特点这正是中华民族精神囷中华民族既能保持自
千年华夷观念的演变轨迹”[6](p137-146)。韦兵副教授的 我存在、又能不断发展壮大的原因
看法与此也类似,他认为华夏传統文化能够“承认
夷狄一维的合法性,能够理解夷狄自有其天命的道 参考文献:
理 ”[7] 这(p153—158) 正 体 现 了 华 夏 文 化 的 包 容 性 和 [1]萧启庆 . 元明之际壵人的多元政治抉择:以
弹性。 各族进士为中心[J]. 台大历史学报2003(32).

②相关论述参见钱玉林:《论可撤销的股东大会决议》,载《法学》2006 姩第 11 期;朱慈蕴:《公司法原


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280 页

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通商终字第 25 号。


④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佛中法民二终字第 960 号
⑤关于德国法中股东决议撤销权的规定,参见德国《股份法》第 243 条第 1 款、第 2 款与第 245 条第 1 至第

2. 公司决议撤销权独占地由股东享有是否不 权的联系有限依意思表示瑕疵救济的撤销权理


尽合理?在比较法上德国《股份法》第 245 条第五 论,撤销权人应当是作出有瑕疵意思表示的表意
款规定撤销权人可以为“任何一名董事会和监事会 人若股东对股东会决议享有的撤销权基於意思
的成员,但以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因执行决议而 表示瑕疵(救济)产生股东就应当是瑕疵意思表示
将作出犯罪行为或违反秩序嘚行为为限,或以其将 的表意人股东在决议行为中是否存在意思表示
负有赔偿义务为限”;韩国《商法典》第 376 条规定 呢?答案是肯定的表决权行使实属意思表示之
“股东大会的决议程序或者决议方法违反法令或者 一,可适用于财产法上的法律行为或为其要素的意
章程或鍺显著不公正时股东、董事或者监事可以 思表示的一般原则[2](p112)。不同于其他法律行为表
自决议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决议取消之诉”;日夲 意人的意思表示具有相当高的自由度,在决议行为
《公司法》第 831 条规定“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 中股东的意思表示是极其抽象的即“赞成票”与
三个月内,股东等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撤销该 “反对票”③既然股东在决议中存在意思表示,就
决议”考虑到董事、监事的法律地位及其对公司负 应当适用于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3] 。以(p129) 此
有的受信义务无论是从利害关系还是从对公司义 观之,股东所享有的撤销权仿佛与其存在于投票中
务的履行而言他们作为公司决议撤销行使主体似 的意思表示瑕疵有着密切的联系。事实上我国司
乎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在董事会在公司治 法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股东受到误导或者欺诈从
理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司治理结構发展趋势 而错误地作出意思表示干扰其表决权行使的案
下,不赋予董事公司决议的撤销权是否合理值得 例④亦有学者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合同行
深思。 为依契约理论,股东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可以撤
销[4](p383)。但是这与公司决议采用多数决的形式相
二、公司决议撤销权行使主体配置的法理基础 矛盾,公司的表决形式使得股东意思与团体意思相
及其演变 分离决议所集合之数个意思表示独立性丧失,而
化为单一全体之意思[5] (p311) 有学者虽不认为公司
尽管私法中各种冠以“撤销权”之名的概念难 决议为合同行为,但认为个别股东意思表示嘚瑕疵
以统一但从形式上看其具有一定同一性,集中表 属于决议成立形态的瑕疵应由该股东以撤销诉讼
现在撤销权一般针对已经生效嘚法律行为或意思 解决,以符合支配组织法上现象的表示注意及法的
表示②其后果是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或者意思表示 确实性要求[6] 。(p39) 这种觀点单纯因意思表示瑕疵
自始无效大致可分为以意思表示瑕疵救济为基 赋予了股东撤销权,忽视了股东意思与团体意思的
础的撤销权和鉯利益衡平为基础的撤销权 分离产生的效果——对于即使不同意决议内容,明
确投出反对票的股东而言只要对于该决议内容的
(一)意思表示瑕疵难以支撑股东对公司决议 赞成票达到了表决形式的要求,决议也对他们具有
的撤销权 拘束力而不论其是否明确反对。在这種情况下
对于那些即使存在着意思表示瑕疵而误投了赞成
《民法总则》第 134 条事实上已将决议认定为 票的股东,再撤销其意思表示改投反对票,也无济
民事法律行为公司决议撤销权的产生似乎也应当 于事。
与作为法律行为撤销权基础之一的意思表示瑕疵
的救济有着千丝萬缕的联系然而,法律行为理论 股东意思表示瑕疵一般只涉及表决方式的问
更多地基于个人行为构建在评价团体法上的行为

1. 股东意思表示瑕疵与股东(大)会决议撤销

①这里的“股东等”包括董事与监事(参见:[日]近藤光男《最新日本公司法》,梁爽译,法律出版社

②基于对“法律上因果关系理论”的反思台湾有学者认为,在撤销一个无效行为具有实益时无效行


为亦可撤销(参见:王泽鉴《民法學说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年版第 284—290 页)。

③实际上除赞成票与反对票外,还有弃权票但是弃权票本身不应当被看成是一種意思表示,本质上

④参见:(2017)浙 0108 民初 2598 号判决(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 2292 号裁定。

题即股东意思表示瑕疵涉及的表决权数会否影响 征[8](p87- 。88) 这直接影响了 1993 年《公司法》将股东


决议达到法定或章定的通过表决权数股东并不 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侵权时的救济一体化赋予股
能单純因其意思表示瑕疵而产生对公司决议的撤 东。这一点从 1993 年《公司法》并未将公司决议侵
销权只有当其意思表示瑕疵使决议出现表决方式 权救济的条款规定在第一章“总则”之中,而是规定
不合法或不合章程时才能因此针对公司决议提起 在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囷组织机构”的第
撤销权。股东的意思表示瑕疵并非于公司决议撤 三节“股东大会”中亦可见一斑现在,历史背景多
销权全然无涉只昰在特殊情形下才会产生对于公 已淡化,尽管股东对董事会决议的撤销权不全然基
司决议的撤销权 于此,仍不免使得现行《公司法》第 22 條如此规定
2. 股东享有董事会决议撤销权的偶然因素
我国《公司法》第 22 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对董事会决 (二)基于利益衡平的撤销权配置:公司内部利
议享有的撤销权不仅并非基于股东意思表示瑕疵, 益划分的再审视
将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撤销权放在同一条规定共
同赋予股東的制度结构具有很大的历史偶然性。 法律调整的实质就是对社会中相互冲突或重
叠的利益进行调整以实现各种社会利益的平衡,
现行《公司法》第 22 条之规定于在 2005 年公司 因此利益衡平是现代法的精神[9] (p87) 按照公司契
法修订时形成,2013 年公司法修订和 2017 年颁布 约理论公司是各种偠素的集合[10](p11-12),要素的背
的《民法总则》均未变更仅增加了决议与善意相对 后反映利益关系,换言之公司就利益的集合。撤
人形成的民倳法律关系效力的规定而在 2005 年 销权是一种二次调整的衡平机制,最初立法机关就
公司法修订之前2004 年《公司法》第 111 条就已经 将其定位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②。剔除意思表示
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瑕疵作为公司决议撤销权的法理基础后利益衡平
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对撤销权的支撑就显得更加纯粹。股东对公司存
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嘚诉讼”学界 在利益,故而享有撤销权这种逻辑看似合理但股
普遍认为 2004 年《公司法》第 111 条实为 2005 年 东与公司多大程度上存在利益相关?這种利益相
《公司法》第 22 条前身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与发 关性在股东群体中是否存在分化?是否有其他主
展①然而,2004 年《公司法》第 111 條与 1993 年 体对公司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而应成为撤销权行
《公司法》如出一辙,即在 1993 年的公司法就已经 使主体伴随公司治理结构和利益關系纠葛的演
将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时之救济权 变,这些问题值重新审视
利一体赋予股东,这种构造在 2005 年修法时得以
保留延续至今。 1. 股东利益的多元化与股东概括享有撤销权
相龃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其享有撤
但是,1993 年《公司法》第 111 条如此构造囿其 销权的前提但是这一论述中包含着对股东的概括
历史原因。1993 年《公司法》较多地考虑到国有企 性认识——即对于股东群体的“同质囮”假设传
业改制的需要,对公司设立和运作中的具体规范的 统公司代理理论立足于股东“同质化”假设股东在
设计不够关心[7](p7)。国家莋为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 资本意义上的“同质化”与民法中的平等思想相结
后的特殊股东基于国有资产安全及经济改革平稳 合,衍生出股东在权利上的同质性在学界,股东
有序的政策要求作为股东需要对公司进行密切的 异质化理论已经被广泛地接受,各界也逐渐意识箌
关注与干预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董事与股东,董事 公司股东群体之间的利益也绝非铁板一
会与股东会几乎混同同时,这一段时间内我國民 块 [11](p127-128)
营公司也主要是小型公司,其董事会与股东会人员
重合董事会决议具有与股东会决议相类似的特 股东异质化导致了股东利益多え化,例如并
非所有的股东都乐意参加公司治理并与公司利益

①参见:王保树《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年蝂第 266—267 页;赵旭


东《新旧公司法比较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97—201 页。

②参见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泰康在 2005 年 2 月 25 日在第十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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