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我跟我同事做了的事情: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见面的必要呢?

我今年23岁前天晚上公司年会我開车送和我比较熟的喝的有点醉的女我跟我同事做了酒店开房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今年23岁前天晚上公司年会我开车送和我比较熟的喝的有点醉的女我跟我同事做了酒店开房,她33岁左右很漂亮房间里当时我忍不住吻了她她没有反抗,她并没有多醉也知道我在吻她亲了她几分钟她并没有拒绝我,当时胆子也大了起来脱她衣服內裤也没有拒绝随后我就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但是第二天早上没想到她突然反脸说我强奸她,我跟她说昨晚你自愿得但是她不承认一口咬定我强奸她,后来她叫我赔偿3万块不然就告我强奸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怎么好当时我也怕事情闹大,就给她转了帐才解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对我很不利

有如下情况:有问题想问一下总公司一名我跟我同事做了,但不知发邮件发给谁.于是问我跟我同事做了,我发邮件发给谁?
翻译:我发邮件发给谁?或者“我不知道这邮件要发给誰”反正类似这种的句子. 这句话,我在网上找了,找不出来很好翻译!并附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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