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終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昆明小吃店排污许可证办理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條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確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昆明办理环评建设项目登记表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昆明小吃店排污許可证办理环境建设项目登记表环评报告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養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業发展规划报昆明办理环评报告本级人民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務。
县级以上人民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職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規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區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