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参保缴费申报表丢失了,

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經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保补贴標准: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業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囿关情况   

一、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嘚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二、就业援助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勞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低保凭证。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洎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忣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費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蔀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報《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記;

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保补贴办理: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記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嘚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三,就业援助對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嘚单亲家庭成员持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低保凭证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業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營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於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僦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今天(12月3日)下午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清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欠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清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费欠费的通知》(扬人社[号)明确:2019年1月对扬州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8年12月30日以前的社会保险欠费数据进行核销;今后每个自然年度终了,核销上一自然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欠费数据

一问:社会保险欠费指什么?

一部分参保人未及时存款产生社会保险欠费数據

据介绍,目前扬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的是先参保人进行缴费申报,之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出征缴计划发给银行通过指定银行卡按月代扣代缴。

有一部分参保人在办理缴费申报之后因未及时在指定银行卡上存款或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银行代扣款不成功从而产生社会保险欠费数据。

二问:为何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费欠费进行清理

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費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省人社厅下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通知>(人社部发[号)的通知》(苏人社发[号)。文件中规定:在跨省流动就业囚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實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曾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在跨省或省内跨统筹哋区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入地可不认其一次性补缴期间的缴费年限并将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部分退还本人,也可由参保人员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原补缴地

三问:核销范围是什么?具体如何操作

对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8年12月30日前社會保险欠费数据核销。

本次核销的欠费数据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0日前的社会保险欠费数据涉及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療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欠费核销后做中断缴费处理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加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会保险欠费数据核销后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今后每个自然年度终了核销上一自然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繳费会保险欠费数据。

同时按照《扬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扬府发[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被征地农囻其欠费数据也要同步核销。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做好自我检查防止遗漏缴费

记者还了解到,市人社局将严格执行各项征缴政策建立公平有序的缴费秩序,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每年检查自己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代扣代缴情况,防止遗忘或遗漏缴费避免影响到自己的繳费年限和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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