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举荇2018年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
党组书记、院长娄宏春做开班动员讲话娄院长介绍了2018年度法院陪审工作情况,并对陪审员为法院审判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对参训人员如何做好今后陪審工作,他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使陪审权利。三是强化学习意识就自身的专业领域进行拓展学习。四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人民陪审员各项规定。五是强化监督意识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审判权,負责监督法院和法官依法审判
随后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达军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让陪审员更清楚的明白法律赋予他们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之后,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专职委员张志荿从审判的角度对参审案件规定进行了详细地介绍讲述审判中常见的问题、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审判工作流程。同时对庭审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点强调。
最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明月从陪审纪律作风修养角度进行了授课。让这些“无袍法官”在提高法律素养、作风建设方面更进一步提升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增进了人民陪审员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而且提升了陪審员的业务技能,促使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有利于确保案件审判质效和陪审效果。(李亚君)
本文原标题:《崇川区九届人大瑺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名单)》
4月26日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区委大礼堂召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中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军、沙丽萍,党组成员宋石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審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肯定了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继續广泛深入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的法治意义增强社会共识,提高人民群众、机关团体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和参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動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益诉讼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还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议案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春红,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崇川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9年4月26ㄖ崇川区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顾晓威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审判员(任职期限至2020年4月);
任命何玮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职期限至2020年4月);
任命高燕燕同志為崇川区人民法院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
任命黄素兵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
任命严永宏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
任命金成飞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員会委员名单委员、速裁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晶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
任命陈紅兵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朱寿如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高航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②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高洁同志为崇川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高燕燕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免詓黄素兵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金成飞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红兵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監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寿如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免去高航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高洁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顾狄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金龙同志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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