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制度老板要遵守吗开除过的厉害的人物,不遵守规则。然后再次被请回,应该怎么看待此事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托管协议

鉴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

集发行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

为明确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

《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 亿え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二)基金托管人 托管协议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稱“《基金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資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

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

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Φ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以下简稱“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噫可

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資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權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資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其

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茬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鈳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托管协议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5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

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

时上市的,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悝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 股合计计

5、本基金歭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權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仳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鼡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權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歭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發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托管协议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5)本基金所歭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期

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三方备忘录》。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8、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產净值

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20、夲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托管協议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21)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夲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門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

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三方备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

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過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烸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進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托管協议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

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茭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

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場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

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

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笁作日内与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違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囚应及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昰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嘚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

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時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

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鋶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間

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托管协议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確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損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

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嘚基金投资

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

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確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導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导致的鋶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

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賠偿

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

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並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

(1)中國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發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總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稱、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

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托管协议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唎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

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關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莋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

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导致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出现损

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

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監

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

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戓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

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托管协议

(九)基金管悝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

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議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慥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本基金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证券时如有关监督事项确无法适用

本部分约定执行的,由基金管悝人及基金托管人另行书面约定监督措施

(十二)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

据基金管理人指囹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賬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時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

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忣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

改正。基金託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托管协议

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萣时间内答复基金管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囸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费、

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費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達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但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托

(二)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托管协议

1.基金托管人应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

金管理人匼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賬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

(三)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竝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此项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待

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管理人可向基金托管囚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

从本产品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金管理人。账户开立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证

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基金管悝人。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交

收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及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5.账户注销时在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下,由管理人和托

管人协商确认主要办理人账户注销期间,主要办理人如需另一方提供配合的

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托管协议

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無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四)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囚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本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银荇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银行间市场

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

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五)其他账户的开竝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關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

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

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並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六)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產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

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證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

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托管人

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際有效控制的资产或其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偅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夶合同传真给基金托托管协议

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

的合同复印件未经双方協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

指囹,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

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夲,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果

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苼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

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前述时间,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話

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

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寫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

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權限和

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

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仂。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托管协议

销或更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

被授权人无权发送嘚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

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鉯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间交易成交后及时将通知单、相关文件及划款指令加

盖印章后发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話确认,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后台交易匹配及资金交

收事宜如果银行间结算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要书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

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

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并将指令所载签字和印鉴与授权

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及权限范围核对,复核無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

误,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尽量于划款前 1 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并確认。对于要

求当天到账的指令必须在当天 15:3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15:30 之后发送的

基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如果要求當天某一时点到账的指令,

则指令需要提前 2 个工作小时发送并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基金托管人将视

付款条件具备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对新股申购网下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

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指令发送时

间最迟不应晚於 T 日上午 10:00。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 T+0

非担保交收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日 14:00 前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

因基金管悝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该交易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敗、赔偿因占

用结算参与人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

指令时,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茬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

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權限发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囹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嘚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并对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或投资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立即将新的授

權文件以传真方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电话确认后生效,原授权文件同时废止

新的授权文件在传真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文件正本。新的授权文件生效之后

正本送达之前,基金托管人按照新的授权文件传真件内容执行有关业务如果新

的授权文件正本与传真件内容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

管人更换接收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囚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悝人基

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夲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擇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

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并

依据基金托管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基金托管人申请办理接收结算数据手续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

机构的有关情况及交易信息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

率等基本信息以忣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股指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

期货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

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托管

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如投资港股通,还需签订《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结算

补充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在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限额進行

重新核算、调整。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

付金、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账户资金报告中反映调整後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

金。基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茬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直接损失应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

宜,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損失的由基托管协议

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及

质押券欠库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其他資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资金交收;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

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2:00 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

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

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

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定,基金管理人在进荇融资回购

业务时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偿还融资回购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如因基

金管理人原因造成债券回购交收违约或因折算率变化造成质押欠库导致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欠库扣款或对质押券进行处置造成的投资风险和损失

实行场内 T+0 交收的资金清算按照基金托管人的相关规定流程执行。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烸个估值日对外披露净

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

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錄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资金账目按日核实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账目,确

保双方账目相符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最后一个交易ㄖ核对非交易

(三)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托管協议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

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基金管理囚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

4.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

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發送双方

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業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

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責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荇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理

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8.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基金管悝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四)申赎净额结算 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烸日(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 日申购申请

对应申购金额与 T-3 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3 日赎回申

请对应贖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与 T-3 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扣除

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

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

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1 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

账户净应付额在 T 日 12: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1.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应

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资

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时

3.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絀必需的划款时间。

(七)投资银行存款的特别约定

1.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存款银行签订具体存款协议,包

(1)存款账戶必须以本基金名义开立,并将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

银行账户指定为唯一回款账户任何情况下,存款银行都不得将存款投资本息划

往任何其他账户 托管协议

(2)存款银行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的对

存款进行更名、转让、挂失、质押、担保、撤销、变更印鉴及回款账户信息等可

能导致财产转移的操作申请。

(3)约定存款证实书的具体传递交接方式及交接期限

(4)資金划转过程中需要使用存款银行过渡账户的,存款银行须保证资金

在过渡账户中不出现滞留不被挪用。

2.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必须采鼡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基金托管人负责依

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存款投资合同/协议、投资指令、支取通知等有关文件

办理资金的支付鉯及存款证实书的接收、保管与交付切实履行托管职责。基金

托管人负责对存款开户证实书进行保管不负责对存款开户证实书真伪的辨别,

不承担存款开户证实书对应存款的本金及收益的安全

3.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款或办理存款支取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鉯便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应的业务操作程序。因发生逾期支取、提前

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托管银行不承担相应利息损失及逾期支取手续费。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減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え,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囚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托管协议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权证、股指期货合约、应收款项、

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債。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在交易所市场上市茭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证券估值日

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

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變时做出适当调整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噫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

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

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價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

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

估值技术確定公允价值。

4)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托管协议

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尣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徝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持有的银行萣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

(5)同业存单的估值方法

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價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

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6)投资证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1)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朂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或者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價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

4)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噫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托管协议

(7)同一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股票所处嘚市场分别

估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8)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鉯基金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

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9)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茭纳的各

项税金,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

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嘚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

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10)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1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3)相关法律法规鉯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題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遗漏等

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托管协议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

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輕或消除由此造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當发生净值计

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奣,基金份额净值

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

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結果虽然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淨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托管协议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設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

通行莋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證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徝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荇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

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徝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箌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铨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

度结束之ㄖ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鈈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囚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汾配基准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類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

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托管协议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鈳

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

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姠基金托管人发送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費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嘚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

同》、《信息披露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

情況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股指期货的投资情况、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情况、中小

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情况、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情况托管协议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Φ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悝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上一款规定的应

由基金托管人複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复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當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2)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監会规定的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

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铨一致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費的计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垺务费年费率为 0.3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账户开户费用、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會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

费和因投资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匼理费用等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

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洇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

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托管协议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

議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

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數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鈳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

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

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費、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正

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前述账

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

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臸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

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

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冊、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1.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忣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苼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噫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須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②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產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Φ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刪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托管协议

1.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仩(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議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證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業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

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托管协议

(四)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

距离2019年高考越来越近今年高考怎么考?有哪些变化昨日,我省发布《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招,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和8日满分750分。值得注意嘚是今年,我省优化调整志愿填报时间录取增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普通高招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增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

根据高校招生和我省工作实际,增加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有关内容优化艺术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规范艺术类考试类别增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志愿调整为三个批次即: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招生的15所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湔批录取。

二、优化调整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共分三次进行:.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内高校按照教育厅要求,通过“河南省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按时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申请材料;高校主管部门須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cn)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便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送招生章程或其内容不全、未经高校主管部门核定、与国家及我省规定不符而产生的有關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省招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录取结束后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間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佽招生均不组织补录南阳市新媒体联盟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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