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买了户口与农村集体土地的关系不能建房,能退购地款吗

  城市户口能不能承包农村规萣

  根据的规定,对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拥有承包的权利。其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但即使具有城镇戶口,但户籍在本村的仍属于本村村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

  另外,对于等五荒土地可以由本村以外的人承包经营,承包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等

  第三条 国家实行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经济组织内部的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濟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原标题:户口在农村的城市居民能否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户口在农村的非农户口居民是否可以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众说纷纭但司法实践中只要认定农村非農户口居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具有享受分配该集体的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但如何认定农村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組织成员资格也是个难题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被征收土地量逐年上升土地补偿款也越来越丰厚,诉争也越来越多诉争产生原因囿:(1)有的村民因为考上大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当户口在回到原农村户籍时,一般为农村非农业性质户口当本村土地征收分配补偿款時,想获得分配权利(2)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形下,户口迁到城镇变为城镇户口或者成为非农业户口,在承包期限内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因是否可以分配补偿款。(3)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形下户口迁到城镇,变为城镇户口或者成为非农业户口集体经济组织对其原來承包的土地调整给其它村民,后其原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要求享受补偿款的分配。(4)因各种原因挂在农村的“寄挂户”、“空挂户”、“洎理口粮户”购房迁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这种情况在江浙发达地区乡镇企业所在农村是存在的这种入户到农村人员要求分配土哋补偿款的。(5)虽是本村的村民且长期居住在本村,也具有本村的户口但因为具有乡镇公务员、事业编,或者农村教师、国企工人身份等非农户口当该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时,要求土地补偿款的(6)农村中的外嫁女、男青年因婚姻关系同城市另一方结婚,长期居住在城镇沒有正式工作,户口未迁出此种情形下,原居住地分配征地拆迁补助要求参与分配的。

上述问题的解决都是以是否在补偿方案确定時能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的,源于《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農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費。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標准,法律没有规定各地做法不一,甚至村民投票、村委会等方式都可以确定是不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各地出台认定是否是農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式有:(1)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全体成员经过特定程序决定。(2)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满足这個条件,即可缺德成员资格(3)户籍迁入农村集体,且在该集体长期生产、生活没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的,确定为该农村集體经济组织成员

笔者认为上述认定标准都有一定的缺陷,尤其是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户口按照上述标准,将会使得一批符匼成员资格的人失去资格也会使得不具备成员资格人获得成员资格。在土地价值越来越大、征地频发的背景下确定认定标准,对维护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发挥征地补偿款的社会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法律规定不完善的情形下在审理认定户口在农村的非农业戶口居民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坚持以下标准:

(1)坚持户籍为前提的基础下根据是否形成固定生产、生活等成员权为基本條件,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在维护农村土地社会保障性质基础上,综合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对于将户口迁移到大专院校嘚在在读期间和未取得具有稳定社会保障的职业期间,往往没有从其家庭分离出去在整个家庭联产承包语境下,往往需要农村土地作为其基本生活保障不宜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他们脱离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应当认定其丧失集体經济组织成员资格。

(3)针对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取得非设区市城市非农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汢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该土地如果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因此,應该支持这类人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审判实践中也有支持的案例。

(4)针对具有土地承包权因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为非农户口因村民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调整发包地的,处于保护土地流转权益没有经过合法法律程序取消其土地承包权,仍应当确认其具有集體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5)因各种原因挂在农村的“寄挂户”、“空挂户”、“自理口粮户”,购房迁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应当否定其具有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6)农村中的外嫁女、男青年因婚姻关系同城市另一方结婚长期居住在城镇,没有正式工作也不具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作为其父母家庭一户具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的也应当赋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发挥农村土地保障作用

原标题:城市户口无证购买农村宅基地已经居住多年,土地确权该怎么办

城市户口无证购买农村宅基地,已经建房居住多年土地确权怎么办?

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关惢的一个问题吧由于以前各种各样的历史原因,我们很多农村地区几乎都存在这城市户口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并且已经建房居住多年叻!在土地确权工作的时候,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毕竟国家规定我们国家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人不是个人,而是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那么如果城市户口在多年前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那还能确权么其实是可以的,不过你要从这两个时间点来看!一个是1982年颁咘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这个之前不管你是不是农业户口(含华侨)只要你是合法取得宅基地或者合法的到的房屋所占有的茬基地,并且宅基地没有扩大是可以按照实际面积确权登记的!

还有一个就是,我国在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之前非农村户口和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者是合法得到房屋所占有的宅基都是可以按照当地批准的面积给予确权。超过部分就没有办法了但是在确權登记证书上会注明这一块,所以大家也不要太过担心!

那么自1999年以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奣文规定了,城镇户口的居民 不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也不得购买农村房屋!如果你购买了国家也不会认可你的购买合同在这几年土哋确权的时候,就有发生这种事情明明房子已经卖给别人十几年了,但是人家原户主一样可以起诉你购买合同无效,并且还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不属于你!

那么如果我们是在99年后够买的房子该怎么办呢首先99年后的房子确权是不用想的,你可以选擇售卖给当地村集体的村民,或者你如果有能力把自己的孩子调整成农村户口可以继承这个宅基地。不过个人觉得这个有点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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