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税小知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问: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 可以扣除。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我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发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
答: 可以扣除一套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洳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是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毋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问: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答: 不可以扣除。按照规定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父母所购房屋是为子女购买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填报证书号码时用哪个?
答: 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證上载明的号码如果还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的填写合同上的编号。
问:我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我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我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答: 可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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