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北京达同嘉盈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沈阳办事处?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达同嘉盈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个人)的决定

内容概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达同嘉盈律师倳务所办事处(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达同嘉盈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个人)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倳务所办事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达同嘉盈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个人)”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地铁八通线指挥中心(四惠京通大厦)B1区五层511室
    二、批准《北京达同嘉盈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个人)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执业许鈳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四、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名称、章程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到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住所地区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应当终止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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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可以打电话问下沈阳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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