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秀洲区公安分局交警通荇证大队、支队直属有关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通行证的办理和使用,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區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办理2017年度通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货运机动车辆进入市区限行区域应办理通行证通行证分为市区通行證、辖区通行证、临时通行证。2016年度办理的市区通行证、辖区通行证使用至2017年2月底止(2017年2月6日起办理2017年市区通行证)
二、2017年度办理通行證的,需对车辆定期检验情况、交强险、违法行为处理、重点车辆备案登记等情况进行审核违法行为未处理或未缴款的暂不予办理,待違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再予核准发放(外地货车临时通行证除外)
三、办理通行证时其车辆应在定期检验合格、交强险有效期内。
四、三輪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得办理限行区域内的通行证
五、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关于加强我市混凝土运输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嘉发改【2008】405号)规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等必须安装行驶记錄装置,到属地散装水泥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根据备案登记表办理通行证。
六、工程车、建筑材料(垃圾)运输车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运输危险物品车辆等重点车辆办理通行证时,一般由运输目的地、施工所在地辖区大队负责办理原则上應指定线路,如必经其它大队辖区的应征得相关大队同意。除货车进城办证点的临时通行证以外办理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的,由運输目的地或车辆所在地辖区交警通行证大队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车辆及驾驶人登记备案、违法行为处理等情况审核符合规萣的从严发放辖区通行证,并根据辖区道路实际严格限定通行证有效期限和通行路线
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办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道路通行证(附件1)。
八、散装建筑材料(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按《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建成区散装建筑材料 (渣土)运输管悝(暂行办法)的通知》(嘉建[2014]13)文件要求执行
九、工程运输车辆初次办理通行证的,由交警通行证大队对车辆及驾驶人登记备案情况進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交警通行证大队出具送检表经机动车检测站检验,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办理工程运输车辆指从事建设工程材料、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的中型和重型(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或者车长大于等于6m)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
十、除货车进城发證点的临时通行证以外其他通行证办理均应使用通行证系统办理。
1、市区通行证:主要为邮政车、运钞车、涉及运送市民日常生活必须品等特殊用途的货车由交警通行证支队秩序科负责核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涉及多个大队通行的其它货车,可由秩序科从严核发市区通行证
2、辖区通行证:行驶证登记住址、住地或公司地址在秀洲大队或直属各大队辖区内的本市货车,由辖区大队负责核准通行线路发放涉及一环(不含)以内区域、中环南路等重点区域的,应征得相关大队同意后发放;南湖区余新镇区域通行证由南湖交警通行证大队審核办理
3、临时通行证:由秀洲大队、直属各大队负责审核发放,一个大队办理后其他大队辖区准许通行,需进入一环(含)以内市Φ心区域道路的按直属一大队指定的通行时间、路线严格控制办理。
4、各货车进城发证点办理有效期不超过三天的临时通行证
货车进城临时通行证的发证时间、地点:
城东路巡特警出城卡点(三环东路西侧) 全天24小时
1、市区通行证:申请单位向交警通行证支队秩序科申領《市区通行证呈批表》(也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填写、盖章并提交以下资料由秩序科统一办理:
2、辖区通行证、临时通行證:由相关大队负责办理。
办理时限:辖区通行证为3个工作日、临时通行证为当场办理